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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帝种田:扑倒摄政王-第1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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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行了好一阵,凤翎果然从窗缝里看到些光晕。

    车停了,荀朗挑帘冲她柔柔一笑。

    “到了,出来吧。”

    “这是……哪里?”凤翎忖了忖,吓得花容失色,“柳州?”

    她想起来,多年前一个冬夜,他们初来长安时,经过柳州古战场,马车陷入沟渠。

    她透过窗缝,也看到了许多光点。是荀朗死死抓住她的手,让她在他怀里过了一夜。

    等到天亮,车轮被挖出来,她才发现漫山遍野都是无人收拾的战乱尸骸,而那些光点其实是磷火。

    她吓得失神。

    荀朗笑笑唤回她:“在想什么呢?柳州离此还有百里之遥。”

    凤翎牵着他的手下了车,立刻被眼前的景色震住了。

    “是……萤火虫?”

    但见黑黝黝的树影草木之间,满布点点萤火,碎金点翠一般装饰着宁静山谷。一泓冷泉流过林间,映照着天上皓月,散做一溪清光,与萤火互相辉映。

    春华已经笑笑地跑到前头捉虫去了。

    “前番出门采药。路过此地,听人说起七月头上,这里会汇聚大量流萤。我便想着,一定要带你来看一看。”

    凤翎喃喃着,发了呆。

    “美极了,简直就像在……星河里……”

    “对了。你说柳州,我到想起来了。那边的骸骨已经全安葬了。我还建了所神宫以安亡魂,请了我的师兄至善天师大神官去主持。”

    凤翎十分惊讶。

    “你不是说那里的尸骸太多,是经年所积,难以收葬吗?”

    “安王和长史当然不行,天子与丞相却可以做到。猎狐一役后,京幾布防在我手中,运气好,没有遇上战事。我便抽调了一部分兵力过去清理。不曾想杀人的行家们埋起人来也很利索。”发现凤翎正在看他,荀朗也凝望着她,笑意缱绻,“当然了……这也是我沽名钓誉的一次表演。”

    凤翎正想开口,他却扭回头,仍是看着山野星河。

    “他们喊我圣人,可我自己知道,我也不过是一只疯狗。”

    “我可不曾说过你……”

    “疯狗就疯狗吧。宁为太平犬,不做乱离人。疯狗也不是全无好处。”

    凤翎不知如何回应,却见那里孙季玉已经抓来了一只虫子,笼在手里。

    荀朗笑着拉她走近去看。

    三人凑在一处,浑然成了乡野少年。

    “咱们乡里原也有的。只是没有那么多。”

    季玉笑眯眯。

    凤翎也点头道:“我也没见过这么多。而且这个和我们南边的种好像不一样。翅膀更尖些。”

    “流萤在仲夏成虫,成虫后只能活二十日,发光也只有这二十日。我们的运气是很好的,才能看见那么多。”见两个女娃团在那里,一脸兴奋,荀朗笑道,“你们可知它为何发光吗?”

    凤翎和季玉都摇了头。

    荀朗戏谑道:“性命太过短暂,只好秉烛交欢嘛。”

    孙季玉听不大懂,但听“交欢”二字,便知不是好话,红了脸,慌了神,把手里的萤火虫放跑了。

    “哎呀,我再去捉”。

    她忙忙跑开了。

    凤翎想起那夜吃完醋鱼,自己丢人的模样,也是十分尴尬,咬了唇道:“子清……你别胡说了。”

    荀朗笑笑。

    “我不曾胡说。它们在土里蛰伏了一年,只为这短短二十天的光华。性命太过短暂,自然要昼夜不停地飞舞。暗夜里,雌虫雄虫寻不到彼此,便茫茫然错过了一生。早早把自己点亮了,人家才好看到啊。这虫子比我……要聪明多了……”

    凤翎听出他话中深意,神色陡然惨淡,默了许久,望着萤火道:“我听说,前朝惠帝笃信神道,最爱各种祥瑞。这大概也算是一种祥瑞吧?我虽不是明君,却也有些前生修来的福德,劳动子清为我呈现这样的祥瑞。”

    荀朗扭头望着凤翎,惊讶地咬紧了牙。

    漫山遍野的流萤之前,她的侧影美丽淡然,罩着清清冷冷的月光。

    他的凤翎,毕竟与旁人不同,竟然没有中招?

    他看过《安乐志》,知道那些话本里的男人可以为女人袖手江山,不管不顾,也知道女人们从来就喜欢男人为她们营造各种各样的“神迹”。

    今夜,他难得照着话本演了一回,却是……演砸了?

    野生的萤火虫当然能活二十日,夜夜绚烂飞舞,可这些被刻意从各处捉来妆点这座荒山的虫子,却只能垂死挣扎一个晚上。

    博君一笑的背后,其实是万千生灵涂炭。荀朗最烦这种把戏,可事到如今,他也只能不择手段。

    难道她看穿了他的把戏?他的媚术并没有起效?

    “术”是方法,也是捷径。他只是想用最短的时间,实现最大的效益。

    这,有错吗?

    说到底,还是因为他与凤翎的故事不在话本里。

    十多年来,荀朗当然也可以和她不管不顾地沉湎风月。可是生命太过短暂,他不可能像萤火虫一样,只做交尾一件正经事。如果他变成话本里那些罔顾国事,贪爱美人的佞臣,才是真正地荼毒苍生,配不上眼前这个装傻充愣的“昏君”。

    史官们会怎么写凤翎的本纪,荀朗的列传?不管怎么写,都不会像《安乐志》那样好看。

    翻遍东夷史册,满是“吃人”二字,雪月风花又怎能敌过尔虞我诈?

    “子清……”凤翎见他沉默,走近了,柔声道:“子清,你忘了,关于萤火虫……你原本不是这样教我的。”

    荀朗疑惑地蹙眉。

    凤翎微微笑起来。

    “那年夏天,姐姐遇难,府里也有萤火虫。他们都偷偷传言,说那是姐姐还魂,责备我丢了她的基业。你却同我说,即使姐姐变成那些小虫,也是为了告诉我,要想寻到去路,唯有自己点亮自己,不能依靠他人。你说……一个人在黑暗中挣扎时,只有点亮了自己,才能形影相吊,不再孤单。”

    荀朗心上一悸,望着凤翎,说不出话。

    “我喜欢那个故事,也是靠着那个故事活下来的。这是一个主公应该喜欢的故事。”

    “你还记得……”

    他微笑着,眼中藏着怆然。

    原来,他的努力,她都明白。

    明白了,所以才想成全。

    可他要的,不只是她的成全。

    她扭头望着他,唇上的笑更加温暖:“夫子,你的辛苦我怎能忘却?这两年,游走山河,逍遥乱世,当然是很美的。可若没有你做买卖养家,只怕我们连路费都凑不出来。一个穷夫子带着个笨娘子,就只能像柳州的那些白骨一样,葬生恶世,死而无名。我知道……圣人难为。我们……回去吧。”

    凤翎转身要走。

    他却拉住她的手,凝望着她晶莹的眼眸。

    她尴尬地垂下头。

    他凑近了,捧起她的脸,没有攻占那双颤抖的唇瓣,而是轻轻吻上了她微凉的面颊。

    “主公,夜深了,我还替你留着灯,你若累了,咱们就照着原路飞回去。”

    她一怔,沉默良久,摇一摇头,两行泪潸然而下。

    人活在世如漫漫远征,终点便是一方坟茔。开始同行的人,未必能自始至终互相陪伴直到最后。可是过往的情义又岂是可以忘怀的?

    “子清……多谢你曾陪我……暗夜同行。我欠你的,今生今世也还不……”

    “说的什么废话。”荀朗搂住她,由她靠在自己怀里,唇上的笑风雅清俊,眼中的光却幽冷阴沉,“我们的账,又有谁能算得清。”

    天子在他怀里轻轻发抖。

    他望着满山萤火,愣了神。

    凤翎,我的主公。

    果然,你只喜欢站在神坛上的子清。

    我当然也想安安静静,体体面面退回神坛。

    可是,凤翎,神应该是无牵无绊,没有心肝的。

    你在超然台舍粥,让我尝过了人间烟火,又用十数年相伴,给我安上了一颗人心。

    如今,要我做回尊神?

    我就只好把那颗人心掏出来,捏得灰飞烟灭吧……

    夏去秋来,流萤消散,吴夫子和安歌的生活还在继续,仿佛更加和美。

    直到有一天,一匹快马夜入飞鹰涧,他们得到了个好消息——在长安的那位老熟人奉旨成婚不到一月,新妇就有了身孕。

    老熟人养儿子的本事真是太惊人了。

    夫子不信,娘子不语。传信的人只好讪讪回城。

    可是喜讯是真的,还在几天以后渐渐传遍了东夷大陆。

    老熟人的脸皮还不是一般的厚。

    云梦乡的老百姓笑言,这哪里是奉旨成婚,分明就是“奉子成婚”。

    :

224。第224章 第 224 章 自投罗网(一)() 
八月秋凉,万物待收,离东皇娶亲的佳期还有月余。

    秋季本不是结亲的好时节。秋属五行之金,肃杀金气摧败万物,宜治兵以狝,行军打仗,不宜鸾凤和鸣,联姻订婚。

    可凡事总有例外,既然新郎是威名赫赫的“景耀战神”,此番联姻又事关罢兵修好,那么与其在莺歌燕舞的春天操办,倒不如放在爽利明快的秋天更加合适吧?

    巳时三刻,朝散,帝君与摄政并行御阶,想起一则新闻,不由蹙眉。

    “听说兄长前夜去西市与民同乐了?”

    鸿昭听了,知道自己的荒唐事被他听去了,便眉头微蹙,嬉皮笑脸,并不搭腔。

    鸿煦俊美的脸上写满严肃。

    “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弟盼兄长能为家国保重自身。”

    “远之,你还真像个贤妻。”鸿昭随口戏谑,见鸿煦面罩霜雪,方觉自己失言,笑道,“贤弟放心。愚兄不在这里闹,惹你烦心。不是就要出城去了嘛。”

    “我正要同兄长商量,当此多事之秋,理应镇守皇城,狩猎何必非要去少陵原?”

    “远之有所不知,那里百草丰茂,野兽肥美,正要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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