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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神旌旗-第70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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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先来定个基调。”见他们不开口,隋雄说道,“这种做法,我们必须反对。我不管他们仗怎么打,有一条底线必须强调——绝对不能容忍这种纯粹以杀伤平民为目标的做法”

    他停顿了一下,又强调了一遍:“绝对”

    “既然这样的话,那事情就好办了。”伊斯特笑了,“咱们也出兵吧,不就是玩快速机动吗,他们玩得起来,咱们也玩得起来。”

    他还真没胡扯,快速机动这种事情需要的是一大批冒险者出身的娴熟骑士。这些人必须熟悉游侠的技能,还要懂得一些盗贼的手艺,两者配合起来,才能有这种效果。

    而现在,要说什么地方冒险者出身的娴熟骑士最多,自然就是西北共和国。

    几十年来,西北共和国一直致力于吸引人才,其中最常见的就是退休的冒险者。这些冒险者里面各种各样的人才都有,从事教育业的也不少。在他们的努力教导下,目前西北共和国有大量相当于低阶冒险者的年轻人。

    至于骑术方面,想要骑术高超并不容易,但如果只想要骑马却不难。别的不说,低级魔法里面有个“召唤幻影驹”,升阶之后会变成“召唤幻影名驹”,就能召唤出体力优秀而且温和听话的骏马。至于怎么使用这法术,凑一凑的话,给全军配备能够使用这魔法的法术道具,倒也不是不行。

    虽然这样成本比较高,但可以有效提升军队的机动力。而且魔法召唤的马驹不需要吃草,不用的时候可以取消召唤,也能大大减小目标。

    伊斯特当年做间谍的时候,就很喜欢这个法术。他的法术资质尚可,但因为没太多时间练习的缘故,虽然了解的法术很多,但真正掌握的并不多,“召唤幻影名驹”就是他掌握的最高级法术之一。

    当然这是过去的事情了,现在他基本上只要是自己了解的法术就都能施展出来,然而他现在其实已经不大用得着法术了。一则工作忙,二则实力强大到一定程度之后,其实是一法通万法通的,除非要跟同等级的高手交锋,否则他别说法术,甚至就连斗气都用不着,光靠基本的身体素质就足以解决问题。

    “召唤幻影驹……最简单的办法是制作成可充能的魔杖,为了确保安全,这魔杖的法术等级最好能够达到中阶,这样可以渡过沼泽和浅滩,方便行动。要达到这个水平,魔杖的价格大概会达到两万金币,装备上百人的话,可真不是个小数目”雷纳德这些年对于后勤方面的情报也颇为关心,很快就算出了花费。

    “使用炼金工厂的话可以降低一半成本。”伊斯特说,“如果能够使用群体点化仪式的话,成本还能更降低一些。”

    “再怎么降低也是好几十万金币啊”

    “……的确是高了点,不过仔细想想,也用不着每人一根魔杖啊。”伊斯特又琢磨了一会儿,说,“一支魔杖可以施法五十次,给每个人留十次,再加上随军施法者的补充,平均五人一支,绰绰有余。”

    雷纳德松了口气,这么一来,成本就降低到可以接受的地步。尽管如果真的大批量装备的话依然会是天价,但最起码这个“天价”已经属于物有所值的天价,而不是华而不实的天价。

    身为一位神祇,雷纳德并不在乎钱,但他很在乎钱花得值不值。给整个快速机动部队每人一支“召唤幻影驹”魔杖,钱花得就不值。但如果是每个五人小组配一支,这钱花得就值了。

    七八千金币一支的魔杖,乍看上去很贵,但实际上它可以召唤五十次幻影驹,就算按照他经验中三次硬仗损失一匹马来计算,五十次幻影驹也至少相当于十五六匹骏马。一匹非重型的普通骏马,大概价值一百五十到二百金币,那么那支魔杖的价值就相当于两千到三千金币。

    事实上,在关键的时候,召唤幻影驹魔杖远比战马更加可靠。被召唤的幻影驹不会受惊,拥有半虚体的它承受伤害的能力也远高于寻常战马,更重要的是,就算被“打死”了,重新召唤也只要几秒钟时间而已。

    很多时候,有马和没马,不是有利或者不利的问题,而是生与死的差距

    更不要说西北共和国圣职者众多,每个小队配个圣职者,每天祈祷之前用尽法力就能恢复魔杖的不少施法次数,更能大大延续魔杖的使用寿命。

    综合算来,虽然是一笔很大的开销,但的确是值得的。

    除了这支魔杖之外,快速机动部队还需要一些别的装备。

    首先是轻量化的铠甲,为了追求行动方便,沉重的全身甲是肯定不能穿的,为了防止被针对,最好全穿皮甲——当然,毫无疑问,穿的只能是用强大魔兽皮革制作的皮甲,这价格肯定不会便宜。

    然后是武器,轻弩和弓箭都是需要的,附魔弩矢和附魔箭矢肯定也需要。长短兵器当然清一色都要是附魔的,这些倒是好一点,中阶层次的冒险者几乎人人都有一些不错的趁手家伙,最多帮他们拾遗补缺一下就行。

    最后是消耗,三军未动粮草先行,快速机动部队为了追求速度,肯定不能带着辎重马车,就必须要用空间袋来保存给养。食物、清水、药物,以及各种备用的炼金物……零零碎碎算下来,也不是一笔小数目。

    “不过,都是值得的。”雷纳德如此说,“我们西北共和国,也该有一支属于自己的快速机动部队。”

    “快速机动……施法者不可以吗?”隋雄纳闷地问。

    “法师类的施法者与其说是战士,不如说是学者。让他们去战斗,只能是不得已情况下的选择。牧师类的施法者倒是更具有战士的性质,可他们也不该大量投入到战斗之中去。相比之下,组建以游侠、盗贼为队员,圣职者为队长的快速机动部队,虽然从金钱上来说花费较高,但从人力上来说却更加划算。”

    说到这里,雷纳德忍不住笑了:“相比钱,还是人更重要,不是吗?”

    隋雄也笑了:“你说得对,钱这东西就是拿来花的,人比钱重要多了”

    于是,事情就这么定了下来。

    :

850。第840章() 
在关于“战争”的相关事务上,再没有谁能够比战争神系更加消息灵通,别说是其它势力的人,甚至于就连金币联邦南方贵族派的许多中等贵族,得到消息的速度都不如战争神系。

    毕竟只要打仗,就离不开战争,离不开信仰战争诸神的那些人们。

    无论是正规军还是雇佣兵,信仰战争诸神的都不在少数。战争诸神许诺他们在英勇地战斗之后,灵魂可以前往神国得到安息,如果资质好的话,甚至有可能转化成永生不灭的神使,继续生前未竟的征程。对于军人们来说,这差不多算是最好的归宿之一。

    所以当贵族派要组建快速机动部队的时候,战争诸神很快就得到了消息,并且将其详细核实,不断跟进。

    “他们大概会组建总数两百人的快速机动部队。”奥格曼丁说,“其中有三分之一的中阶,一个很惊人的数字。”

    两百人里面有三分之一中阶,那就意味着有六十到七十位中阶。这数字的确有些让人惊讶——如果在普通的军队里面,这差不多已经足够支撑起上万人的军队了。

    再考虑到剩下的那些初阶,以及这支军队里面所需的施法者,这区区二百人的队伍,组建成本只怕还胜过寻常一个万人的军团。

    换句话说,组建这支军队,就是希望他们能够取得不亚于甚至超过寻常一个军团的战绩。同理,如果他们被击溃甚至歼灭了,对贵族派所造成的损失也会不亚于甚至超过寻常一个军团。

    在主位面大陆上,击溃甚至歼灭一个军团,绝对是了不得的大战。一般来说,像金币联邦内战这种烈度并不太高的战争里面,这样的一场大战就足以决定战局。输掉这样一仗,基本也就不大可能翻身了。

    现实不是玩游戏,不是说损失了一支军队,从附近的几个城市再征兵、配上将领,运过来就行。而是需要长期的训练和大量的物资,才能够支撑起一支军队来。

    自古以来,一仗损失掉整个军团之后还能再翻身的能人,都是十分罕见的。刘邦靠着吕泽和韩信的帮助,两次挽回如此败局,便被后世称之为“善败者不亡”的典型,刘备半生流离,多次被人逼得抛弃妻子落荒而逃,但白耳精兵却始终不曾真正被打垮崩溃过,这才是他纵横天下的底气所在。手无缚鸡之力的生将军陈庆之,率领白袍军横扫北方,凭借区区数千兵马就攻下了洛阳,可一旦白袍军因为苦战和洪水而折损,他也只好化妆成僧人狼狈逃回南方。

    贵族派势力庞大,自然也不乏名将。但无论怎么样的名将,也没办法把寻常农夫一下子就变成精兵。

    正因为如此,豪斯伯爵才在大贵族会议上提出了组建快速机动部队,用一支纯粹精锐组成的军队袭击商人派的后方,给商人派不断放血,逼迫他们投降的计划。

    起初,别说是中央派的大贵族们,就连地方派的大贵族们也反对他这个计划——这计划实在是……抽调几百名初阶和中阶的好手,组成一支优秀的队伍,全部配备耐力惊人的异种战马,绕过南北双方对峙的边境线,进入广袤的北方,到处破坏,以杀伤平民、破坏北方的生产生活为作战目标。

    这不仅仅很危险,更很恶毒。

    “这不符合贵族精神”一位中央派的伯爵如此愤愤然地说,“我们贵族要为荣誉而战,荣誉就是我们的生命这样的战斗方法,毫无荣誉可言”

    “大家都是吾主黄金冠冕财富女神的信徒,何苦要用这么凶残的手段”一位地方派的伯爵叹道,“好马啊,还是算了吧。”

    然而绰号“好马”的豪斯伯爵却完全没有“算了”的意思,他反复强调这场战争的重要性,特别是强调这一仗必须要把商人派打疼了打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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