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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浪子-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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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令人称奇的是,空气中流布一股清凉爽沁的感受,彷佛身在水帘之间。再加上山风不时相送,衣裾微扬,人人为之动容。 
  裤白看得呆了,半晌,大叫一声:“哇塞!这是你设计出来的吗?” 
  左非右腆腼地说:“我哪有这个本事?亭子是资料库中借调的。我只是把座标轴定好而已,这风景一本自然,不巧此刻云雾太大,要等一下才看得到全景。” 
  文祥说:“妙极了,这样就好,唉!太久了!大概有好几年了,我都没有机会享受这种自然风光!真感谢你,让我一温旧梦。” 
  风不惧说:“做梦?梦中哪有这种气息?左兄,你这香气是那种字号?” 
  左非右连忙说:“不!不!这些气息绝对是真的,可别小瞧了这点气息!就为了它,我不采用虚拟实境的假气味,自行设计了分子摄取器。这些空气分子是从你们家乡原野上收集来的,经过分子分析,得到化学式,在现场再合成的。” 
  衣红闭着眼睛,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好像整个人都沉浸在感觉中,良久才说:“你们用心闻闻看,是不是有白沙瀑的味道?” 
  风不惧也阖上眼,吸了口气,停了一会,说:“是的,好像偏千页崖的一边。” 
  左非右有些诧异:“白沙瀑?附近还有瀑布?裤白,你怎么没有告诉我?” 
  裤白说:“我不喜欢水。” 
  风不惧笑道:“原来你是问他的,上次他在瀑布下洗澡,差点淹死了。” 
  衣红说:“左哥,能不能麻烦你把座标向西边移一点,我最喜欢那个瀑布了。” 
  左非右一听衣红改口叫他左哥,不禁大喜,立刻说:“没问题,我这个视角可以任意改变,你只要告诉我往哪里动就行。” 
  说着,左非右重新键入指令,面前的景物随着移动,衣红不时在旁指挥。感觉上就像在一个透明的雅座里,连人带桌椅,直向一个越来越近、高挂在卷壁间的瀑布投去。 
  这个瀑布景观很特殊,下面有个深潭,潭边有两峰亭亭夹立,青萼巉岏,攒沓而东,直向尽头延伸。两排山谷像铗子一般,把一根细长的白玉簪,正正地插在当中。 
  再往里进,汤汤哗哗、鸣玉溅金,瀑布像一条银龙,竟自活了起来。山顶是个缺口,恰似有一整块白玉嵌合其间,接着,抖出来一片莹透的水晶细帘。水帘倒卷下去,敲击到一块块横突的苍石峭岩,立刻激起漫天雪花,洒下串串珠络。 
  山崖上,一条条银蛇竞走,半空中,一道道白光乍吐。顷刻间,寒碧可监的平潭,迸溅起丈许水花。轰隆之声,弥天亘地,竞起的雪涛,没有一刻平息。 
  不仅几个人看得呆了,连在附近休憩以及走道上来往的闲人,也都围了过来。 
  衣红兴奋极了:“左哥,我能不能跳下去游泳?” 
  左非右还没回答,裤白已经吓得脸色如土:“不可以游泳!左哥,千万别让她游,她一下水,我就惨了!” 
  风不惧也说:“别胡闹了,我们不是来渡假的!” 
  衣红嘴巴一嘟,说:“风哥总是一副老和尚的面孔。” 
  风不惧说:“师父就是怕你不听话,才把面具让我带来的。” 
  五个人正要坐下,一位白人却不请自来,他一屁股坐下来,大方地说:“各位,请不要客气,坐呀!坐呀!” 
  众人面面相觑,原来是那位实信会牧师,约翰格里生。 
  左非右礼貌地说:“先生,我们正在开会。” 
  约翰理所当然地说:“好极了,我先自我介绍,我叫约翰格里生,朋友都叫我约翰。噢!我的上帝!这里风景真好!可是又不像虚拟实境,管他呢!做梦就做梦吧!能享受时就要尽情享受!” 
  文祥说:“这不是梦境,我们是在去火星的太空船上。” 
  约翰笑道:“呵呵呵!在太空船上!下次做梦该去木星了!” 
  文祥说:“真的,你不是在梦中,记得吧,我们前天还见过面。” 
  约翰根本不理会他,一边享受着徐来的清风,一边熟练地指挥着:“把噪音关掉!风再加大一点,香味也不够浓!” 
  文祥知道他已遁入幻境,还想把他唤醒:“约翰!这不是噪音,我是文祥,你不是做梦!这是真实的世界。” 
  约翰给他这么一喊,有点糊涂了,他定睛扫了一下面前几个人,又看看眼前的风景。摇摇头,继续说:“把这些都关掉!电脑怎么老当机?唉!这种空气才叫空气,总算让我做到这么美妙的梦了,我要继续做下去!” 
  衣红觉得大煞风景,对左非右说:“我看暂时收了吧,不然他不会醒的。” 
  风不惧摇头说:“唉,你们不觉得这个人很可怜吗?他的要求是多么单纯!我希望能有那么一天,当我找到了我的美梦时,能够一梦不醒。” 
  约翰听了,觉得非常奇怪,举起左腕,嘴对着电脑大声说:“我叫你把噪音清除,怎么无效了,是不是又把几个梦给混了?”他楞了一会,似乎是在听耳中电脑讲话,然后说:“我早跟你说过,这种设计不合理!你是我的奴隶,如果你不能说明我在哪里,要你有什么用?” 
  在场诸人都知道约翰在抱怨什么,人既需要电脑的服务,偏又怕电脑控制了一切。在二○二四宣言中,就充满这种矛盾的情结。人类议会明确规定,电脑只能提供资讯,为人服务。至于其他各种超过常识的认知判断,电脑一概不能涉入。 
  就以当前的情况而论,电脑当然清楚什么是真实,什么是梦境。但是碍于规定,电脑就是不能说破。这种奇特的现象要追究到二○年代,那时社会贤达所关心的,是造梦的道德及法律责任。有人曾提出这样的问题:如果在梦中乱伦,或者是抢劫银行,从法律的观点看,算不算犯罪? 
  表面上看来,这是个幼稚的问题,人怎么能为梦中的行为负责呢?但进一层深究,它却是一个极为深奥的哲学课题。其中涉及人性、行为及现实后果等的互动关系,对人性而言,乱伦、抢夺等行为都是本能,如果容许人做这种梦,连带的就必须容忍这种本能。 
  所谓做梦,就是放纵人的本能,任其赤裸裸地活跃在大脑记忆中。除了基督教强调原罪外,任何文明社会,都不可能将个体的梦境视做行为认知的准则。 
  因此前述的问题当然不算犯罪,如果要算,在梦中人将永远充满罪恶感、无助感与挫折感。这一来,做梦不仅不是享受,反而变成痛苦的渊薮。 
  然而在现实世界中,行为与后果是形影相连的,犯罪的定义,就是个人的行为,导致不利于他人或社会的后果。而人的行为来自心理的认知,在过去,梦是残缺的、片断的、短暂得不至于影响人的认知。今人既然刻意要做预设的梦,这种梦境就必须真实,这表示人必然会受到梦中事件的影响,因果相循,便有造成个人心理认知偏差的可能。 
  人生最引人入胜之处,就在没有任何“人”知道人生的真假,只能根据事件的连续性猜测判断。然而,经过一代一代、迢迢长路的摸索,总会有些漏网的讯息。当人有了判断真假的能力后,就被称为“真人”。也只有真人知道怎样克欲制己,才能更进一步,进入“神、仙、佛”的真实境界。 
  人生不能说破,梦境亦然。如果电脑可以提醒人们,何时是梦,何事为真,则不啻承认电脑高人一等。此外,这还存在一个技术问题,如果电脑真能告诉人们真伪,电脑就必须有绝对正确的判断力,而这种能力,连人自己都付之阙如。 
  由法律问题,辩证到人生问题,大家莫衷一是。讨论到最后,倒是逐渐取得了共识,首先是犯罪的再定义,其次是执行的方式。其先决条件是:为了要使梦境与人生的标准一致,在梦中的犯罪行为亦应制止。 
  以乱伦为例,当一个父亲与女儿通奸时,有几种可能性:一是一男一女之间纯生理性的行为,这种行为不算犯罪。一是因感情的依恋,导致生理的需求,这种行为可以疏导,也不算犯罪。只有第三种,父女之间的性行为,完全基于亲子关系者,才是犯罪。 
  这是因为梦中有取代的功能,父亲如果喜欢女儿,可以把女儿的形象、性格等,复制为身份不是女儿的对象,那种性行为就不能称做乱伦了。但若父亲要与女儿做爱,唯一的原因,只是对方是他的女儿,这当然是乱伦,而且属于心理偏执狂! 
  偷、抢等行为亦同,今日的社会,能量无限供应,物质复制易如反掌,任何人都不需要偷鸡摸狗,当然不再有犯罪的动机。万一有人以抢夺、杀戮为乐,自然需要制止,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算是犯罪。 
  结论是,一旦人有了犯罪行为征兆,不论是真实人生或梦境里,电脑都可主动加以制裁,轻者暂使失去知觉,若涉及群众因素,尚可集中拘禁。 
  除此之外,既然电脑并没有绝对正确的判断力,为了避免错误发生,造成不必要的困扰,特别明文规定,绝对禁止电脑提供判断性意见。 
  约翰的怨言正代表了人生的无奈,电脑不能提供客观佐证,人自己又无从判断。从表面上看来,他遇到的只是一个梦境与另一个梦境的混淆。而真正的意义,却涉及到人生的本质问题,只要不能确定眼前事物的虚实,人就永远分不清人生的真假。 
  大家都很同情他,却都无计可施。文祥突然想到,约翰既是传教士,说不定可以用宗教信仰来打动他,于是他问道:“约翰,你为什么不劝劝这些人信教呢?” 
  只见约翰面带讶异,自言自语道:“奇怪,这到底是真还是梦?我记得原先设定梦中不谈宗教的。” 
  文祥一听大喜,这正是最好的切入点,便说:“约翰,你没有做梦。告诉你,我不信教,因为宗教只是人类文明进程中,一个在泥地上铺设石块的原始阶段而已。” 
  约翰更迷惑了:“糟了,这将是一场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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