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大唐技师-第11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李重义应了声,去安排了。王鸥问道:“还有客人?”
“嗯。”李牧道:“她是唔、一位皮货商人之女,定襄的旧识。那时我返回定襄守城,没有告知巧巧,巧巧知道后也毅然回返,决心与我同生共死,在马邑遇到了她,当时她送皮货到马邑,身边带了五十名随从,听巧巧说了定襄的事情,毅然带着五十人赶来救援,因此算是我的救命恩人。”
“原来是这样。”王鸥恍然般点了点头,没有过多追问。其实她派出调查的人,已经飞鸽传书返回了消息。对李牧定襄守城前后的事情,她都已经知晓了。李牧一说,王鸥就知道他说的是谁。但她收到的消息,却与之有所出入。那张天爱不是什么皮货商之女,她是张家寨的马匪,她爹也是马匪,而且当日也不是去救援,有人听到了张天爱与巧巧的对话,那张天爱是去收尸的,没想过要冒死救人。
李牧这样为其粉饰,更显出他的人品。王鸥既然知晓了他的维护之意,自然不会去拆穿了。但其心中却觉得在这件事前后,白巧巧的决定都颇有些愚昧,心中不禁升起了一丝‘良人非良配’之感。
来到后院,白巧巧已经得了李知恩带回来的消息,她素知李牧的脾气秉性。人家是恩人,又送了一车绸缎,虽说不是为了王普之事,但实际上什么意思,彼此都心知肚明。赶上了饭时,李牧不可能不留的。
白巧巧琢磨了一下,觉得不能给李牧丢人,便跟张天爱说了一声,带着李知恩迎了出来。正好迎面碰上,赶紧迎进了屋里。见到屋里的张天爱,王鸥也不禁露出异色,虽说唐朝的风气开放,但是女子还是很少会有张天爱这般飒爽气质的人。如此男子气的女子,难得长得这么漂亮。王鸥心中暗忖,李牧身边的女子,还真是没有一个难看的。
白巧巧为二人做了介绍,也是如李牧一般的说辞,皮货商人之女,没有提及一丝一毫关于马匪的事情。又闲聊了一会儿,厨房传来话,说菜已经准备的差不多了,李牧便让上菜、侯府的伙食,本来就很不错,今天又特意嘱咐要丰盛,厨子做了八个菜,都是色香味俱全,令人看着便有食欲。
菜都上完了,最后又端上来一只烤羊腿。见众人都非常疑惑,李牧略显尴尬地解释道:“这个是给天爱准备的,我以为她会喜欢。”
“我不太喜欢荤腥、”张天爱笑了笑说道:“不过还是谢谢你了。”
“没事没事,你们吃别的,我喜欢吃羊腿。”李牧说着,便把羊腿端到了自己面前,拿小刀切了两片。
桌上四个人,三个女子,而且互相还不怎么聊天,气氛显得有些尴尬。李牧觉得如坐针毡,往嘴里塞了片肉,看着这个,瞧瞧那个,干笑一声,没话找话,道:“娘子,你跟天爱聊得如何?”
“挺好。”“挺好。”
俩人齐声回答,互相看了眼,还是巧巧开口,道:“我跟天爱姐姐多日不见,有好多话想说,哪是这么一会儿就聊得完的。夫君,我想留天爱姐姐在府中住,你觉得呢?”
“那当然好啊,随便住多久都没事。”见有些冷落了王鸥,李牧又把话题引过去,道:“娘子,今日王家姐姐送来了一车绸缎,我看各式各样颜色都有,全都是上等的好料子,说是给你做衣服用,你可要谢谢王家姐姐。”
“谢过姐姐,让姐姐破费了。”
王鸥笑道:“奴家就是做这个生意的,成本没有多少,谈不上破费。妹妹可挑着看看,要是不喜欢,下批货送来的时候,奴家再差人送来,或者妹妹得空,也可以到通善坊的铺子挑选,就算奴家不在也没事的,奴家早就吩咐过掌柜了。”
白巧巧不知如何作答,看向李牧,李牧接过话道;“替巧巧谢过姐姐了,这一车的绸缎,几年也用不完,足够了”又要没话题,李牧脑袋有点疼,忽然看到桌上的酒壶,赶紧拿起来,道:“这个酒可得尝尝,这是我亲手酿的新酒,与那灞上酒坊出的酒,不是一种酒曲,市面上可没得卖的,我只酿了十坛,这可是头一次拿出来喝,都尝一尝吧。”
说着李牧给王鸥倒了一杯,又给张天爱倒了一杯,然后是自己和巧巧,道:“我先敬二位,二位对我都有救命之恩,以后但有差遣,只要我能做到,再所不辞。我先干了这杯,你们随意,不要勉强,能喝多少就喝多少。”
说着,李牧就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王鸥和张天爱都有点愣了,她们哪见过后世酒桌上的做派,唐朝人喝酒可没有这么多废话。但好在二女都不是寻常女子,王鸥走南闯北多年,察言观色随机应变的能力不是寻常人可比。而张天爱自幼长在马匪窝,虽然不喜荤腥,没有大口吃肉,但是大口喝酒对她来说是寻常之事。酒杯对她来说还嫌小了,李牧喝了,她便喝了。见她喝了,王鸥也喝了。白巧巧见她俩都喝了,也跟着喝了。她从小帮家里卖酒,可以说是酒味熏大的,一杯酒而已,怎么能难得住她。
“都、都是海量啊,呵呵呵”李牧干笑一声,彻底没词儿了。吧嗒吧嗒嘴,又切了一片羊腿肉,塞进了嘴里,低头猛吃。
张天爱喝了一杯酒,觉得味道不错,又自己拿着酒壶倒了一杯,仔细一瞧,发现了奇怪之处,道:“这酒怎么有点泛红?”
“红?”王鸥刚刚还没注意,听张天爱这么一说,也往她的酒杯里瞧了一眼,果然,酒色微黄泛红,在与她喝过的酒都不相同,忍不住也好奇问道:“酒色确实有些发红,这是什么酒啊?”
李牧见来了话题,赶紧接茬,道:“这个酒,其实不是红色,是黄色,只是颜色更深而已。黄酒古已有之,我只是改良了酿制方法,试验之后得到这微红色的黄酒,我将它取名为状元红!”
第175章 生财有道()
“状元红?”王鸥咀嚼着这个名字,大概猜到了一点李牧的意思,但她没有说出来,而是等着李牧解答。
“对!状元红!”提起自己熟悉的事情,李牧便滔滔不绝了,他又倒了一杯酒,拿起酒杯旋转了一下,透红的酒液在杯中荡漾,道:“本来我是没打算鼓捣这个酒的,但是近日听闻了一些风言风语,有人说灞上酒坊的酒粗鄙,只靠酒劲大吸引一些莽夫,真正的文人雅士是不屑于喝的我一琢磨,人家说得有道理,文人雅士么,总得喝点不一样的。所以我就在黄酒的基础上,开发了这种新黄酒,为了配合文人雅士的志趣,取名为状元红,投其所好。”
白巧巧和张天爱没听出什么来,她们不懂这些事,王鸥却印证了心中所想。李牧所说的那些‘风言风语’,她也有耳闻。这个消息最初的来源是国子监。
国子监祭酒孔颖达在李牧手上吃了大亏,一直称病在家卧床不起,国子监上下深感耻辱。但他们是一介书生,心中虽有怒意,却敢怒而不敢言。明的来不了,只能来暗的,谁都知道灞上酒坊有李牧的份子,他们便想通过诋毁三杯倒,试图让所有人把灞上酒坊产出的酒视为‘莽夫’酒,最好坏了灞上酒坊的名声,彻底断了李牧的财路。
但在王鸥看来,这都是小儿之举,完全不值得理会。知道李牧这个人后,她便买了灞上酒坊的酒品尝过,酒确实是好酒,就算这些学子再怎么诋毁,恐怕也是无济于事。
她没有想到李牧竟然会较真,还为此特意开发了一种新酒。如此行径,似乎也没成熟哪儿去。但是必须得承认的是,这新酒尝起来,比之普通的黄酒要好很多。与那灞上三杯倒相比,多了几分绵软香甜,加上独一无二的泛红酒色,若拿到市场上去卖,绝对会受欢迎。
李牧取名为‘状元红’,更是神来之笔。皇帝一个月前便颁布旨意,转过年来,要举行登基以来的第一次制科科举。也就是说,在武德年间的第一个状元孙伏伽之后,大唐即将要在贞观年间出现第二个状元了。
此时出现一种酒名为‘状元红’,学子们能不去会买一坛尝尝?
“不知道这种酒,侯爷打算卖多少钱一坛?”
李牧嘿嘿一笑,道:“这酒既然以状元为名,那当然便宜不了。怎么也得比那粗鄙的三杯倒要贵吧,我看,十贯一坛差不多。”
“十贯?”这回不止王鸥,白巧巧和张天爱也都听懂了,李牧竟然想把酒卖到十贯一坛,这是卖酒吗?卖的是金子吧!
王鸥走南闯北做生意这么多年,未见过像李牧这样做生意的,担心他受挫,好心提醒道:“侯爷,那些学子们手里也不都是特别宽裕。就算是门阀世家子弟,这一坛十贯钱的酒,恐怕也是喝不起的。你把价格定这样高,恐怕销量会有所影响。”
李牧摆了摆手,道:“无妨,状元只有一个,酒当然也不是谁都能喝的。我这个人做生意从来都宾至如归,能花这么多钱买这种酒的人,就算他当不成真状元,我也得让当上酒状元。不定价高一点,怎么显得出他酒状元的身份?”说着,李牧笑了笑,道:“不要担心,我有办法卖出去。”
听李牧如此说,王鸥也就不再劝了。若换一个人,王鸥肯定会觉得此人愚蠢至极,但说出这话的人是李牧,她便是另一种想法了,虽然不看好,但是也隐隐觉得李牧恐怕能做到,因为李牧已经做到了很多让人觉得不可能的事情。
提起做生意这个话题,李牧想起了前几日跟白巧巧商量要开一家铺子的事情。李牧虽然做生意,但他的生意,酒坊也好,马场也好,都不是店铺经营的模式,对如何开一家店铺他也不甚了解。而王鸥则是此中的行家,李牧听程咬金说过,王鸥的生意做得很大,长安洛阳都有店面铺子,问问她的意见应该是没错的。
“王家姐姐,前几日巧巧跟我商量,她在家待着烦闷,想要开一家店铺,依你看,现在这长安城中,哪个地段合适?”
王鸥听说白�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