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爸,这好像是北宋-第10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噗呲,你瞎说的吧,我一个坊间粗妇也知,这论语是圣人之言,哪会记录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真的真的,我跟你说啊,你不知道,这论语本来是有三部的。”
“三部?”
“我跟你说啊,论语本来分为上论、下论、和乱论三部。”
“呸!不正经,哪来的什么乱论,听都没听说过。”
“真的真的,秦始皇你知道吧,他干过一件特别坏的事,焚书坑儒,把书都给烧了,就包括这本乱论,所以失传了。”
“那你咋知道的?”
“好在当时没烧全,还留下来一本来,被一个叫做徐福的方士给带到东瀛去了,乱论就在东瀛传了下来,一千多年了,他们现在还全民学习乱论呢,估计还得再学一千多年,这都成他们国家文化了,我爹小时候家道还没有中落那会还去过他们的东…京,专门去翻过这本书呢。不过我爹也没看全,他嫌东…京太热了。”
曹妮儿撅起嘴,不乐意道:“不想教就不教,我还不乐意学呢,忽悠我没见识吗,走了,自己学去吧。”
孙悦连忙把人拦住,笑着道:“对不住对不住,说相声的,就喜欢瞎逗,你要是感兴趣,没事你就过来看,我先教你识字。”
“真的?可我是女人,也能识字么?”
“女人怎么了,读书识字是为了明理,又不光是因为考状元,腹有诗书气自华,你有了学问,人自然会变得有气质,哪怕是嫁人咱也能嫁个好人家不是。”
“可是。。。。练字很贵,书也很贵。”
“没事,先识字,识字总不花钱呀,再说咱的生意以后一定会越做越大,赚越来越多的钱的。”
曹妮儿想了想道:“那行,我先给你洗鼻裈去,洗完你再教我。”
…………
晚上吃饭的时候,曹妮儿终于鼓起了勇气,在饭桌上道“爹,以后闲下来的时候,我想跟着悦哥儿学识字。”
老曹眉毛一皱,道:“识什么字,刚吃上几天的肉就给你吃晃荡了怎滴。”
“该干的活我不会少干的,悦哥儿说了,识字不用买纸。”
“你要有那功夫不如练练女红,就你那针线活做的,以后谁能要你。”
曹妮儿筷子往桌上一放,噘着嘴不说话了。
“你还有脾气了是吧,肉都不吃了?姑娘家家的识什么字,又考不了状元,还敢跟你爹摔筷子了,不吃拉倒,省了,以后你也别吃了。”
曹母听了不乐意了,一巴掌扇在老曹后脑上骂道:“女人怎么了,你娘我也是女人,也把你养这么大,你那衣服都是我补的,你嫌我补的不好?”
老曹连忙道:“娘~您就别跟着添乱了,大姑娘识字,听着都新鲜,咱这刚吃上肉,就想过小姐日子了?”
孙春明则劝道:“老哥,我倒是觉得让闺女识字没啥不好的,咱这生意才刚刚开始,以后会越来越好的,咱们家的闺女怎么就不能当小姐?咱家闺女,以后那是要许官宦人家的,谁家的夫人自己做女红呀,人家大户人家娶媳妇,讲究的是知书达理,这事听我的了,我支持,军哥儿要不要学?”
曹军一听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坚定地道:“俺不学,俺以后要当兵,不要当酸书生。”
孙春明的面子,老曹是一定要给的,闻言只得叹息道:“好吧,兄弟你是见过大世面的,你说的肯定有道理,但是那纸可不敢给她买。”
孙春明笑道:“正有点事想跟哥哥商量呢,咱这汤饼卖的毕竟比别家都贵一些,等这新鲜劲过去了,生意自然也不会这么火了,我一天天就在大门口说书也不是那么回事,我看后院和相邻好大的地方都荒着,能不能拾到出来,以后作为我说书的地方,咱还可以放一些胡凳,卖些茶水零食给那些听书的。”
老曹道:“成啊,不过那院子后面的地方也不算是咱一个人的,还有张寡妇一半,明天我去跟她说说,她应该不会不同意。”
“哥哥啊,其实弟弟早就想问了,你跟那张氏,这么多年了,怎么没想着把事办了,两家并一家过呢?所谓好事成双,我听说他婆家那边已经没有人了,何不把人娶进来,干脆两家把墙砸开,并成个大屋子呢,以后也能卖点堂食。”
老曹羞涩地笑了笑道:“以前卖烧饼,虽然生意也还行,但一家四张嘴,远没有人家过得好,人家凭啥嫁进来,现在这日子倒是好了,我其实也提过一次,可这之前不是生我气了么,别说嫁过来,手都不让碰了。”
孙春明听了后哈哈大笑,道:“活该啊你,这样,明天我去说说,看能不能成。”
第十五章 老方()
后院,拾到拾到少说也能拾到出几百平的地方,眼下还都是荒草,这样的地方在开封城是很多的,谁占上就是谁的,那个清明上河图时候的北宋和现在无关。
这么大的便宜不占白不占,哪怕赚不了什么钱,等将来天下太平了,光地皮也能能值几百贯。
唯一一点顾虑也就是隔壁张寡妇,孙春明和曹母轮番劝说也不好使,说啥也不原谅老曹,最后禁不住他们家天天吃大肥肉的诱惑,同意以入股的形式把两家先并上,但却嘴硬说跟老曹没关系,是看在孙春明的面子上的。
说是入股,其实就是一块搭伙过日子,孙曹两家都没个明确的股份划分方式,更何况是跟她了,只是坚决不跟老曹同床罢了。
两家并一家,需要把中间的两堵墙打通,顺便把房子中间的那点街道给占上,这工程量其实已经不亚于重新盖一间房子了,好在这年月地皮不贵,朝廷管的也不严,只要去开封府做个备案,更改一下户籍便可,倒也不费什么功夫。
宋朝的自由风气,堪称是封建王朝中最开明的了,商人不再是底层阶级,孩子该考科举考科举,无论吃穿用度几乎都没有什么限制,修房子的时候只有房梁的设计需要注意一下不要僭越,其他地方爱咋弄咋弄,随便,尤其是现在赵光义刚接手开封府不久,乱糟糟的下面的人也没什么章法,孙春明一共塞了不到一贯钱,两间屋子一片地,就都成他的了。
孙春明本想找专门的施工队来用的,老曹却说不用,他还有一批老战友闲着没事四处混饭吃呢,有一天的功夫就都能找得到,供顿饭就行,保证活干的又快又好,若是愿意给些工钱,也算是他帮了老战友的忙。
孙春明闻言自然是大喜过望,他愿意收留老曹,最大的原因其实就是,看中了他当过兵的这个背景,这年月想指着官府来保护自己根本就是扯淡,还有什么比一帮老兵更有安全感的?
这些话不好说,但老曹也不是不明白,趁着这个机会,也有点亮肌肉的意思,所以他找的也是真的卖力气,下午功夫,已经找来四十多个汉子了。
难怪平日里老曹跟街里街坊的说话都那么硬气,这要是打起架来,一般人确实不够揍的,这可都是上过战场杀过人的。
“春哥儿,给你介绍一下,这是老方,方俊,以前是我们的团联校尉,我们以前都是他手下带的兵。这就是我跟你提起过的孙春明,以前是大户人家的少爷,他娃娃是官家亲口夸赞过的神童,平日里全靠人家帮衬,我们这一家才能有饭吃。”
孙春明连忙道:“曹哥哥这话就严重了,是我们父子俩受你的帮衬才对。”
老方也跟着笑道:“既然都是老曹的兄弟,自然也就不是外人了,你放心,这活交给我们,保证不会给你干出什么纰漏,都是兄弟,管了我们的饭就行,我常年就在南巷那边找事做,也没个什么正经的营生,不过以后谁要是欺负着咱了,你知会一声就是。”
“那就多谢方大哥了,不过既然都是老曹原先的袍泽,怎么也没有让大家吃亏的道理,我跟老曹商量过了,除了每日伙食之外,我付每人每天三百文作工钱,您别嫌少,弟兄们揣兜里回家跟婆娘也好有个交代。”
老方闻言哈哈大笑道:“到底是读书人,明明是仗义疏财,从你嘴里说出来倒像是我们帮你了,好,听说你们两家现在生意做的好了,天天都有肉吃,我也就不跟你们客气了,这情谊我记下了。”
孙春明道:“弟兄们还没吃饭吧,天冷,先吃一碗汤饼暖和暖和身子。”
老方:“哪有不干活就先吃饭的道理,这日头还老高呢,吃什么饭。”
孙春明:“哪有的事,是我们请你们给我们帮忙,是朋友就别这么客气了,院子里嫂子连汤都烧好了,肉也在锅里炖的快烂了。”
老方一听说有肉吃,眼睛也跟着阵阵发亮,推脱了几句之后,见孙春明和老曹确实是真心实意,也就半推半就的答应了。
后院,简单收拾出来的一小片空地上,驾着硕大的陶土大罐,里面咕噜咕噜地炖着肥膘大肉,张寡妇和曹妮儿忙活的不亦乐乎,曹军负责在底下吹火,连孙悦也跟着一块在忙活。
这人啊,不管是一千年前还是一千年后,比盖新房子还高兴的事真就不多。
老曹也特兴奋的在表演他的拉面绝活,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老曹学拉面没几天的功夫就练的又好又快,拉几十斤面条一根都不带断的,看的众人纷纷叫好。
老曹有心在老兄弟面前显摆,孙春明则有心想和这帮当过兵的弟兄们结交,因此他们这工作餐也是不惜血本,等面拉完了煮好了盛出来,倒上肉汤,再在上面放上三层厚厚的大肥肉片,最后一把小葱撒上就一瓣蒜,别提多美了。
老方等人先分别挨个拜见了一下曹母,之后便迫不及待的吃了起来。
当年后汉的乱兵,其实后来大多都归了后周,如今又归了大宋,少数不乐意继续厮杀的,像老曹这样的则安心开一点小买卖过小日子。
像他们这样成天在城里胡混的,说白了就是杀人杀不动了,又不愿意踏踏实实过日�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