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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起中亚-第1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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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中原王朝的采邑制,倒是有异曲同工之妙。
后来阿拉伯帝国的皇室被突厥人架空,各地的总督拥兵自重。伊克塔制度的不能世袭,也变成一纸空谈。为了守护好自己的领地,也是为了在日渐败坏的治安环境下,保护自己的财产。所以各个土地主,都不得不豢养私兵。
少则数十,多则上百。那些坐拥数千里封地,富可敌国的大土地主们,更是豢养了上千的私兵。在自己的地界上,是呼风唤雨,好不威风。
就是一些地方官员,也都得看其脸色行事。
当遇到战事,这些土地主就会在君主或总督的号召下,派出私兵。萨曼王朝、塞尔柱王朝,都莫不如此。再加上一些臣服的部族,一支联军,很快就能在短时间内组成。
到了战场上,缴获的战利品都是这些私兵和部族的私有物。这与十字军东侵,倒是相差不大。
虽然这种养兵制度,会造成士兵的军事素质参差不齐。在战场上,协同度也不高。作战能力,也会大打折扣。但是对君主来说,这可以节省下一大笔军费。并且在他们眼里,这些都是炮灰。用来消耗敌方的兵力,最合适不过。
反正人命是廉价的!在统治者们眼里,节省下来的钱财和廉价的人命相比,当然是前者更为重要。
这种募兵制度,也就一直传承到现在。
所以萨德尔执掌蒲华时,只豢养千人的支系部队。其它时候,都只从各个土地主那里借兵。
以致大辽西迁后,也继承了这种募兵方式。
不过李承绩,却并没有按照河中的规矩来。虽然他也心疼军费,但是在他看来,这种临时召集起来的私兵,在作战能力上,是远远不能与已经崛起的蒙古骑兵相比。
到时候一群乌合之众,那自己可就亏大发了。所以他宁愿自己出钱,也要打造出一支规模化、合格的军队。
只是当前,三郡所带来的税收,已经没有多少盈余。
第二百零七章 三大军团()
一 存放在大辽的巨额财产,也大幅度的缩水。【。aiyoushenm】但是看到士兵的数量翻了一倍,心头多了少有的安定感。
到底枪杆子出政·权!自己手里有兵,就不怕地位不稳了。
至于伊克塔制度,既然无用,那就只能舍弃。于是在他掌控的地域内,封建土地主们,都大受打击。不说分田分地,解放奴籍,打击了土地主们的势力。就说颁布不久的限兵令,就使各地主们的私兵,被剥夺一空。
因为按照限兵令的要求,任何私人势力,包括富商大贾、达官显贵,都只能在兵部募兵司的组织下,豢养私兵。在官面上,则称为民兵。
各个私人势力,可以出钱出人。那些私兵,也在名义上属于他们。但平日里,要抽出十五天的时间,在募兵司的组织下集训。并且任何作战指令,都只能听募兵司的。
若是胆敢在土地主的指派下,惹是生非。那身背抄家恶名的红巾军,就会叫他们知道什么叫后悔。
所以这就形成了,完全是土地主们替总督府养兵。那些私人势力,自然不干。即使总督府打出的旗号是,为了提升私兵的作战实力,以防战时运用得当。
但涉及到利益,就没人肯干了。且还有那么多的条条框框限制,这私兵不要也罢。
以致现在,呼罗珊总督府掌控的三郡之地,土地主们豢养的私兵已大大减少。这对李承绩的统治来说,是极为有利的。
“雄鹰威武,大呼罗珊万岁!”,一队千人的骑兵,举着绣着雄鹰的军旗,十分庄严的从高台下的街道走过。
为了更好的掌控军队,李承绩在奠定军队的名号为护教军的基础上,又分设三大军团。分别是雄鹰、赤炎、苍穹。其中雄鹰是骑兵,赤炎是骑兵与步兵参半,苍穹则完全是步兵。
在这河中的地界,实际是骑兵的天下。反而步兵,就犹如鸡肋一般,用处不大。但是在李承绩看来,步兵的用处,只要用得恰当,依然可以大放光彩。
所以依然组建的一支步兵军团,并满员两万人,与另外两个军团相当。
不过和传统意义上的步兵不同!
李承绩的这支步兵军团,还是会骑马。但在战时,并不用作冲锋。而是接铉战的形势下,像山岳一般压上去。作战的兵器,也并不侧重于箭,而是长矛与大刀。
确却的来说,是两种武器并举动。为此,李承绩还让小紫拿出适合长矛和大刀的战阵来。
当然,这趁手的武器,也自不能没有。长矛的话,李承绩选取了特殊的折叠矛。其矛头较长,可折向矛柄。就连柄部,也可以完全折叠。携带起来,方便至极。
其长为近两尺,宽五寸。本是十九世纪的波斯铠加王朝的错金乌兹矛,制作精良。
但其制造成本太高,李承绩让督作司的工匠们照自己给的草图和工序制造后,一支矛的成本,大概要半个第纳尔。
所以李承绩只配备了一个三千人的长矛营,就另选了十六世纪,德国雇佣兵常用的菱形矛。其长杆上有扁长的尖头,再融入后世的锯齿的设计,使得矛头不仅尖,两边的菱形切面还带有密集的锯齿。
若是刺进人的身体,不仅很容易划伤,还能将内里的血肉锯烂。
且与错金乌兹矛相比,其制造成本大大降低。李承绩还为命名……夺命菱矛。六千人营盘,也称为夺命营。
刀的话,李承绩最仰慕的是唐朝时的陌刀。
但在晚唐之后,其制作技艺就已失传。如今过去了几百年,就更别想复原了。但是李承绩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他的戒指里,可是有一个移动的百科全书。
李承绩当时第一次接触时,就发现内里有很多超时代的科技。甚至连时空飞梭这种东西,都能制造出来。所以陌刀的制作技艺,内里还真的有收藏。
并且作为冷兵器,还是以历史资料的形式存在。
便毫不犹豫的将其制作技艺抄录下来,交给下面的督作司制造。可惜让他没想到的是,陌刀对制造技艺,要求特别高。以致制造时,很容易出现残次品。
再加上对生铁的要求,也比一般的兵器要高得多。所以李承绩像成立一个人数一万的陌刀营,却是有点难度。便不得不屈服于现实,组成一个三千人的营盘。
另外用马刀作为替代品,组成一个六千人的营盘。和陌刀相比,马刀属于宽背薄刃,并且刀身较为沉重。非一般力气大者,不可掌握。
因此用刀的营盘,大多是边远部族或是山地部族出身。其生长环境较为艰苦,体力也比一些城市生活的民夫要好得多。
忠诚性的话,李承绩倒是不会多虑。宗教的力量,向来是影响深远的。而清教,又是他掌控。那些加入护教军的士兵,虽然一开始并不会让他们叛·教。但是经过一个月的洗脑集训,会让他们在原有的教派下,改信清教。
尽管回教内部,也对各个派系的敌视很深。但是所谓护教军,自然要护佑自己信仰的宗教。清教又向来以正统自居,若是不改信,那么也就没资格加入了。
不少加入护教军的新兵,在集训了一个月后,其思想上,会受到很大影响。只要不是心性特别坚定者,都会改信清教一派。
像古义买提,之前是什叶派。但是经过军队的宗教思想洗礼,慢慢转化为清教派。现在成为雄鹰营一员,有幸被检阅。
骑着高头大马,背着长弓。再看街道两旁的热烈欢呼声,他都有彷徨。记得当初剔除奴籍时,为他消除身上印痕的清教徒,现在应该叫护教军的兄弟。见他体格不错,极力鼓励他加入护教军。
后来他心动了,才经过那个兄弟的帮衬,提前一步进入护教军。并且得知,那人原是一个百夫长。现在和他的关系,也还不错。
他的弟弟努尔买提,也打算加入。可是因手肘曾被主子家伤过,留下了隐疾。结果只能与护教军无缘!
第二百零八章 百姓之感()
一 如今有幸成为雄鹰军团的一员,他心里是极其自豪的。虽然在一众新兵里,他的年岁算是比较大的。但是这年岁,代表的历练。又加上家境的大起大落,使他的心境,远比平常人要老成得多。
所以加入雄鹰军团后,他在待人处事上,非常有自己的见解。并且在训练时,也积极进取。使得不少新兵,也受其感染。就是一些老兵,也对其刮目相看。
于是没多久,他就被提拔成了百夫长。虽说官职不高,但是在所有统领都被老兵把持的情况下。他作为一个新兵,是极其不容易的。
现在手下管着百来人,整体表现十分不错。
当下接受检阅,只有百夫长以上的将官,才能成为被检阅的一员。到底将士的数量太多,又有不少需要驻守在重要的关隘。再加上检阅只需要展现护教军的威严即可,没必要将所有将士都拿出来巡演一遍。
毕竟封街对蒲华所造成的影响,实在太不利的。能尽早结束,自然最好。
因此一些名不见经传的小兵,就只能在城外的军营等候了。
这样想着,他突然感觉自己能在这里露脸,是一件多么值得骄傲的事。
再看向远处的观礼台上!上面人影灼灼,一股说不出的激动,也瞬时涌上心头。
而与其相距千米的地方,他的弟弟努尔买提正全神贯注的看着雄鹰兵团从自己跟前经过。
因身份的缘故,视野最好的观礼台,是去不得的。就只能和大多数士兵家属一块儿,在特定的区域观看。又因他的哥哥是百夫长,有幸站在距离观礼台较近的地方。
虽然视野上,比不得观礼台上豁达。但是和那些挤在街道两旁的百姓相比,又好上太多了。
唯一的遗憾就是不能坐着!
并且要看得清楚,还要挤着靠前一些。好在募兵司布置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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