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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镛慕侠传-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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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纷乱的清末民初,华夏积贫积弱,列强觊觎之心日盛,铁蹄践踏不休。但好武习武嗜武之人,总有争强好胜之心,总有为国捐躯之愿。同样的年代,有的武者走了,留下了精武英名,蛮声海内外;有的人坚忍的活着,默默的付出,扛起了中华的脊梁。写霍公元甲的文学作品太多了,不胜枚举,但除他之外,总有英雄默默无名在民间。这一次,我写另一个人,一个与津门大侠霍元甲同时代同地出生,命运迥然不同,却又南北交相辉映的大侠。侠之大者是为国,我们应该记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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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序言()
写在前面的话,姑且当成序言。但序言却总是故事的开端。
在磨铁熟悉我的人、看过我其他作品的人,知道,我是个记者。所以,我说真话,讲真事儿,即便是在写故事,也尽可能的,保持这个故事的真实性。
这个关于“金镛慕侠传”的故事,就是个真事儿。成文的过程中,我会尽可能的以讲故事的笔法写出,这样,一来读起来不会像其他的史书一般枯燥,二来也不会像当下流行的穿越、重生文一样,缺乏故事该有的严肃。
毕竟,对待英雄,记录英雄,作为一名文字工作者,作为一名以文字为生的“新闻民工”,我应该拿出足够的诚意。
故事该从何处讲起呢?
我供职的新闻单位,在我所在城市的黄金地段。但也许是地价太高,也许是历史遗留问题,单位这现代化写字楼的北侧,不出一公里,还有一片多年来始终未曾拆除的平房区,——是那种危陋平房,大风一吹就掉灰,平日里就摇摇欲坠的平房。
这片平房区有一个听起来说拿郑小巴跫掖蠓亍薄�
相传在清朝末年这个阶段,大概也就是在18世纪末至19世纪中期的时候,我所在的城市,规模还远未发展到现在如此之大。当时,这片平房区的原址,是城内王姓大户的坟场,当时有个“坟少爷”在这坟场里盖起几间瓦房。后来,这个王姓大户家道中落,硕大的坟头长满了杂草,“坟少爷”也走了,一些随棺材埋入地下的文物被穷苦的盗墓贼挖走,只有这几间瓦房还在,却也慢慢的破败。
再后来,先是几户流离失所的农民简单修缮住进了这几间瓦房,然后,越来越多的流离失所的农民在瓦房周围盖起了茅草屋,一来二去,这里不再是坟场子,反倒成了个穷人的聚居区。
再接下来,新中国成立了,这片聚居区周围盖起了工厂,曾经生活在聚居区里的穷人兄弟,经过培训成为工人。老旧的平房有的被推倒重建,有的被妥善翻修。
但终究,随着城市的发展,工厂的外迁,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历史慢慢将这片平房区遗忘了。绝大多数住在这其中的老居民,迁出老宅,住进了窗明几净的楼房。
公元2015年底至2016年初,这片破落的平房区终究要被拆除了。原址要兴建一处超高层的现代化的写字楼。趁着老旧平房还在的时候,我出于兴趣和好奇,斜挎着单位提供的佳能马克三的相机,走进这片破落却到处洋溢着时光气息的老区。
俗话说的好,无巧不成书。如果不是我在两年前,一时兴起走进这里,或许我压根也不曾听说过如此生动的故事。如今,给我讲这个故事的老人,已经作古。但好在,我仍然记录下这个故事,这才有机会,讲给你们听。
依稀记得那是个有些寒冷的冬日的午后,我的本意是要拍摄照片,记录城市的发展的。但幽深的巷子越走越深,我竟然再听不到距离自己不足一里远的车水马龙。
如果你是个摄影爱好者,或者你是个专业摄影师,你会明白我当时的感觉。我的意思是,冬季里,大概冰点左右的气温,偶尔刮来一阵寒风。你端着相机按下快门拍照,却后悔没带手套时,手肯定是冻僵的。
就在我把相机斜挎好,准备用嘴给冻僵的手哈哈气的时候,肩膀却被照相机的背带紧紧的勒了一下。
这是有人在抢我的照相机。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在这城市的核心区,竟然敢公然行抢,这让我既愤怒,又好奇。
于是,我回头。
我看到个穷凶极恶的人,正在气急败坏的伸手拽着照相机不放。他一使劲,我将将被他拽了一个趔趄。而且,在他身边,还有俩人,正在一左一右的望风。
佳能5D马克3,配上红圈原装的24—70mm镜头,现下的网络售价是人民币26188,大概在2年前,售价超过3万5。况且,这还是公家财产。
我的脑海中,本能的想起了诸多为了保护公家财产、国家财产而英勇献身的英雄人物。
“干什么?想偷?想抢?这大白天的?疯了你们了?”我义正言辞,扭过身,瞪着这仨人说道。
实话实说,我寄希望于能够把他们吓走。但事情的发展却也在我的意料之中,他们仨,我一个人,他们不可能被吓走。
经常有人说,现实生活中的坏人,不会像文艺作品一样,有明显的符号特征。但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们,不是!现实生活中的坏人,往往也有让人一眼可以看出的特点。
比如,这仨人,站在中间的抢相机的人,姑且说他是主犯,他的双眼昏黄,胡子拉碴,看年岁应该在40岁左右,有些瘦削却满脸的杀意,看着样子和他的表情,应该是在警告我,别敬酒不吃吃罚酒。他左手边的那一位,却已经撸起袖子,露出了用针扎墨水浸染着色过的粗糙的纹身,跃跃欲试要揍我。
我有些犹豫,或者,实话实说,是有些恐惧。但好歹,我学生时代,曾经参加过大学拳击社的社团,有些粗浅的技击经验,虽然没有经历过实战,但姑且懂得个擒贼先擒王的道理。于是,我攥紧了拳头,想要一拳把抢相机的这人打倒,然后夺路而逃。——只要能跑到大马路上,我就算安全了。
但就在我还未动手的时候,靠右的那人,却已经从口袋里掏出弹簧刀,他按动绷簧,弹出来不到一尺的亮晃晃的刀片,深深的血槽上,还有未被擦拭的黄色机油。
这一下,我犹豫了。我知道,即便我有再好的身手,和持械的坏人搏斗也是不明智的,更何况我的能耐还是“一瓶子不满半瓶子咣当。”
就在我踟蹰不前,不知该如何是好的时候,就在这样对峙的均势尚未被打破的时候,身边不远处,却有位老者,用他沙哑的嗓音说道:“臭不要脸,小兔崽子们,大白天的来这儿抢东西!”
如果不是这个老人开口说话,我根本没有发现,就在距离我自己20米远的地方墙角下,有位老人正在蹲着晒太阳。我深信,准备抢相机的这仨坏人也没发现。这老人,就蹲在墙边,享受着冬季里的阳光,他那身陈旧且肮脏的棉服,几乎与破败的墙壁融为一体,手肘、袖口的地方有些脱线,还露出了些许棉絮。
站在中间那个“主犯”,看到咒骂自己的,不过是个落魄的老人,于是恶狠狠的警告说:“老头儿没你事儿啊!滚一边去!”
老人却没有离开,相反,他对我说:“小伙子,你攥着拳头打人,把拳头攥这么紧,打人不疼!”
“老家伙你找擂是吧!”胳膊上有粗糙纹身的那个人小步跑上前,他伸出一腿向前,想要把老人踹倒。
但老人却微微侧身,单手拽住了这人的脚踝,轻轻向前一送,又用另一只手轻轻拽了一下这人的后腿。这胳膊上有刺青的人闹了个大笑话,他噔噔噔向前几步,终究没办法站定,摔了个结结实实。再起身时,脸颊已经被蹭破了一大片。
“哎哟,老东西,你要管闲事儿是吧!”拿着弹簧刀的这人,见自己的同伴被摔倒,举着刀往老人的方向走去。
我还来不及警告老人,这家伙手里有凶器,这老者已然站起身。他一口黏痰,直接啐到了这人的脸上。
持械之人恼羞成怒,他顾不得抹去脸上的秽物,攥紧刀径直向老人的肚子扎去。
老人却并不慌张,只是微微紧背、控胸,斜身躲开刀刃和刀尖,身子却已经贴近了持刀人。老人立掌,自下而上托,看似无心的一击,却径直顶在了这人的下巴。此人受力甚重,掌力自下而上,通过他的下颌骨传递至颈椎,他竟然头向后仰去,瞬间丧失了自我保护意识,向后跃起摔倒在地。
好在摔倒的时候,他怕手中的弹簧刀伤到自己,下意识的把刀扔向半空。见刀仍未落下,这老人如同侠客一般,飞起一脚,踢在刀柄。那刀直挺挺的朝我和抢相机的“主犯”飞来,竟然精准的从我俩眼前飞过,插入平房的砖墙。虽说砖墙经年已经有些糟酥,但弹簧刀竟然只留下刀柄在外。
“主犯”知道自己今天遇到了硬茬,知道自己再与老人交手,也无非是徒丢脸面。于是,他恶狠狠的瞪了我一眼,又恶狠狠的朝老人说了句狠话:“老家伙,你等着!”
他搀扶起自己的同党,互相蹒跚着疾步向外面逃去。
冬日里的阳光,此刻照在身上暖融融的。间或一阵寒风吹过,我竟然听不出,只感觉自己的心扑通通的跳。
这一切发生的太快,我不知道自己是否真实的见证了那一幕。以至于,我忘却了自己的本分,甚至连一张搏斗时的照片,也没有给老人家留下。
“老师傅,您这一身好能耐啊!您辛苦!”我不知该说些什么,只能说些没有营养的话。
“小子,你刚才要打架,那架势不对!”老人见三名蟊贼逃遁,知道已经暂无危险,又蹲回到阳光照射的墙角。
“嗯嗯嗯,我这没怎么练过,心里又发慌,刚才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不过我看得出,您刚才露的那几手,功夫可真俊!”我说。
“怎么,你懂功夫?”老人听了我的话,有些挑衅的问道。
“不懂!”我摇摇头,当着这位老人,堪称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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