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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前卒-第39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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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活着,原来还活着!”他喃喃地道。
“是啊,不过这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张老板两手一摊,道。
“哈哈,是没什么关系。”黄豪突然笑了起来,整个人一下子从池子里跳了出来,就这样赤条条的向着外头走去。
看着那布满伤疤但却肌肉棱角分明的雄伟身躯,特别是那一个让男人都艳羡不已的大家伙,张老板不由自主的夹紧了双腿,往池子里沉得更深了一些。难怪那头母大虫喜欢这家伙,果然有不得了的本钱,他在心里不无恶意地想道。
走出澡堂子的黄豪身躯挺直,愈走愈快,脸上的笑容也愈来愈明亮,他伸手摸着一头乌黑油亮的长发,禁不住笑出了声,在长发下面,有着九个戒疤,他是黄豪,但在很久以前,他的朋友们都叫他和尚。
老大还活着,我要去找他。他在心里大叫着,我要马上去找他,去找那些曾经的伙伴们,小猫,野狗,马猴,当然,还有舒疯子。
他快乐的哼起歌来,那是他们在敢死营中经常唱的歌。
如果快乐你就拍拍手!
他大笑着,用力地拍着手,跺着脚,让街上的行人个个侧目,黄豪是洛阳城中的名人,不少人认得他,看着他的目光之中,都在猜测着这位名人,是不是又在家里受了什么刺激,这才神经兮兮的在路上又是拍手,又是跺脚,还唱着一些莫名的曲调。
对于黄豪来说,路人的侧视只不过是让他更增添了一些快乐的源泉。
他步履轻快的回到了余家老宅,一路之上,门子,丫头,家丁们都能感受到姑爷那莫名的快乐的情绪,这种情绪也莫名感染到了他们,人人脸上都露出了莫名的笑容,虽然他们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高兴。
踏进大厅,一眼便看到了屋子中间的八仙桌上摆放着菜肴,他的妻子,余秀娥正坐在哪里。单从外表上来看,余秀娥是一个略显娇小的女子,很难想象这个娇俏的身影里蕴含着的巨大的能量。
“回来啦?”看到黄豪进门,余秀娥站了起来,笑问道。“今儿个看起来很高兴啊?是不是酒楼里又弄出了什么新菜,我可要吃头一单的。”
“是,是很高兴!”黄豪连连点头,“老爷子呢,怎么不在家?”
“去洛阳指挥使大人那里了,家里接了调配运送军粮的大生意,爹去与指挥使商量相关事宜去了,不会回来吃饭了。”余秀娥看着黄豪:“真是想不明白你怎么就爱去那种澡堂子里泡啉,脏兮兮的,家里可比那里要好得多。”
“这你就不明白了,这是男人的乐趣,我喜欢那里的气氛!”黄豪坐了下来,“酒呢,怎么没有酒?”
余秀娥奇怪地看了他一眼,“你忘了吗?父亲叮嘱过你,现在不许喝酒。”说着这话的余秀娥脸上浮现起一层红晕,倒是与她平日里的性子大不相同。余长远急着抱孙子,在家里下了禁酒令,在大小姐怀上小宝宝之前,家里谁也不许喝酒。
“今天我想喝上一杯。”黄豪道。
“碰上什么高兴事了?”余秀娥看着黄豪,问道。“真要喝,这要是让爹知道了,你得吃不了兜着走。”
“你不说,谁敢多嘴?我看今儿个老爷子一时半刻是回不来了。”黄豪笑道,“我今天高兴,很高兴。”
余秀娥扁了扁嘴,道:“说,什么事儿,不然不许喝。”
黄豪默然了一会儿,坐直了身子,看着周围环绕的仆人丫头,挥了挥手,道:“你们下去吧!”
屋子里只剩下了夫妻两人,黄豪盯着妻子,道:“秀娥,我以前跟你说过,我来自楚国,以前是一个军人对吧?”
“我知道啊,这有什么可高兴的?你最好还是别在外头说这些事,现在咱们齐人正在与楚人打仗呢,要是让人知道了这些事,小心把你逮走!”余秀娥抿嘴一笑道。
“很抱歉,有些事情我一直瞒着你。”黄豪看着一双秀眉渐渐竖起来的妻子,道:“我的确叫黄豪,这是我的真名,但在军中时,大家更多的叫我和尚。”
黄豪仰起头,眼眶有些发红:“我是楚**人,但我却是楚国西部边军敢死营的一名军官,我的老大叫秦风。”
听着黄豪的话,余秀娥脸上的惊讶之色愈来愈浓,“你是秦风的手下?就是那个与昭华公主闹得沸沸扬扬的秦风?”
“对,就是他,他没有死,现在就在越国,他就是太平军的首领。”黄豪盯着余秀娥,道。“齐楚在高湖大战的时候,他正式重新出现在世人的面前,现在与昭华公主一起在太平城。”
“你想干什么?”余秀娥问道。
“我要去找他,我要回到他的麾下。”黄豪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大声道。
长久的沉默,黄豪已经做好了迎接暴风雨的准备。自己的这位妻子看起来娇俏过人,但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暴脾气,一言不合,便是拳脚来袭,关键的是,自己还打不过她。
不知过去多长时间,屋子里却响起了响亮的鼓掌声,黄豪惊讶地看着对面的妻子,余秀娥满脸的笑容:“好呀好呀,我也要去,我正想去看一看那位名满天下的昭华公主呢,那个秦风,能让昭华公主如此死心塌地,我也想去看看是什么人物呢?”
看着眉飞色舞的妻子,黄豪,也就是和尚,一脸的懵逼。(。)
第四百四十五章: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
蒙山大营,大军云集。
小猫章孝正的磐石营,陈家洛的猛虎营,陆丰的矿工营,大柱的撼山营,江上燕的宝清营,两万人的精锐军队全部都集中在这里,除了邹明的霹雳营需要驻守太平城老巢,野狗的苍狼营还在正阳郡内守卫着从顺天军那里抢来的领土外,太平军所属部众全都集中在了这里。
他们在等待着最佳的时机,等待着洛一水揭开这一场风起云涌的大幕,那将是太平军再次腾飞的时机。
天气很好,已是三月底了,阳光和煦,春风习习,整个蒙山郁郁葱葱,原本枯黄的地面之上,也铺上了一层绿色的地毯,不时有成群的鸟儿从空中飞过,叽叽喳喳的好不热闹。
大营的空地之上,一队队的士兵席地而坐,将中间围成了一个四方形的空地,而空地之上,正有两个人相对而立,互相对峙。
这两个人,一个是杨致,另一个却是刚刚赶回蒙山大营的野狗甘炜。
野狗一回来便看了在营地里闲逛的杨致,哪怕杨致破了相,脸上被划出了一道长长的伤痕,但野狗仍然一眼便认出了这个家伙。
三年之前,在安阳郡敢死营驻地,野狗被杨致的飞剑几乎穿成了筛子,要不是有舒畅在,只怕他坟头上的草都要有比人高了。
三年时间过去了,两人各有各的机遇,杨致家破人亡,只身进了万剑谷,独闯万剑阵,当他从万剑谷里闯出来的时候,已是成功晋入到了九级,成为了天下顶尖的高手中的一个。而野狗,被剪刀破了丹田,武功全废,但却因为秦风的存在,而开始修练秦风的混元神功,不过因为他没有经历过秦风那样由生而死,再由死向生的凤凰涅盘的过程,修练出来的混元真气无处储存,尽数散入四肢百骸,如果没有秦风定期为他炼化这些真气,早就被混元真气活活烧死。
可各人有各人的缘法,正因为如此,野狗的武道修为却是一日千里,因为每每修练出来的混元真气都是先散入四肢面骸,野狗全身可谓是坚逾钢铁,即便是将外门功夫练到的大柱,碰到这样一个怪物,也是退避三舍。
两人一见面,自然便立时擦出了火花,当场便对峙上了,野狗是个暴脾气,当场便要开打,杨致虽然历经磨难,性子有了不小的变化,但被野狗挑衅上门,自然也是不肯退让半步,他现在已是九级高手,自然不怵野狗,在他看来,教训这个瘸了一只腿的家伙,那不是吹口气那样简单么?
“小白脸,我要把你打出屎来!”野狗拄着大刀,斜着眼睛看着杨致,他本来就一只脚长一只脚短,这个时候站在那里,自然就是一边高一边低,头一歪,这斜眼便看得格外分明。
“死瘸子,当心我再给你身上穿几个洞洞。”杨致冷冷地道。“你的命可真长,当年都快成筛子了,居然还能活下来。”
不提当年的事还罢,一提起当年的事情,野狗顿时眼中冒火,后退一步,一声大喝,手中铁刀横摆,一股狂风原地而生,对面的杨致一头长发顿时飞舞起来,衣衫也是被吹得哗啦啦作响。
杨致现在哪怕变成了破落户儿,但这自小养成的习惯却是难改,一旦安定下来不再行军打仗,他便会脱下盔甲,穿上他最喜欢的白衣,长发披肩,此时劲风吹来,他衣袂飞舞,长发飘飘,倒颇有些欲乘风归去的得道仙人的模样,要不是脸上那道狰狞的伤痕破坏了这股美感,可当真犹如仙人临世。
嗖的一声,一枚小剑从他的衣袖之中飞出,绕着他的身体上下飞舞。
这一下围观的士兵可都是大开眼界,杨致是矿工营的副将,周边的矿工营士兵都是卖力的喝彩,掌声如雷,而野狗这边的声势也自不弱,他虽然没有带多少人来,但小猫的麾下,陈家洛的麾下,不少人可都是与野狗相熟,此时自然是落力的为他打气助威。
“老大,杨致这小子耍心眼儿!”马猴低声对秦风道,别人没有见过杨致的手段,他可是见过的,这家伙早就不需要像当年那样弄把小剑出来招摇了,心念所至,万物皆可为剑,而他真要发挥出他最大的战力,则需要配合上他那柄大剑,现在大剑他并没有拿出来,但如果野狗被他这柄看起来呼啸来去威风无比的小剑所迷惑,铁定要吃亏。
“野狗不会那么傻,他知道杨致已经进入了九级。”秦风低声笑道。
“那他还与杨致打,这不是找揍么?”马狗不满地道:“老大,你不该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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