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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法朋克-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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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飘多远,她便远远看到在小树林里的两个人,一个男孩跪在那里,赤裸着上身,看样子和梦里看到的那个人很像,或者说,和椒月化装的那个男人很像。
而另一个人叶雅却完全不认识,但可以看出那是一个银发的女人,看起来很是年轻,穿着一件很陈旧的纱衣,手里握着一根手指粗细的藤鞭。
只见她再次扬起藤鞭,毫不留情地抽在男孩的背上,一条鲜红的痕迹如同游蛇一般隆起,而男孩的背上,这样的游蛇远远不止一根,它们纵横交错在一起,像是月光打在竹林中漏下的光斑。
但是男孩却直挺挺跪在那里,一声不吭,连呼痛都未曾。
“告诉我。”女人咬着嘴唇冷冷说道:“你还是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吗?”
1:是的,诗还是抄的。
第三十四章 姐姐()
轩一跪在地上,看着前方一言不发,背上火辣辣的生疼。
这疼痛对于轩一来说当然算不得什么,况且藤鞭质软,打在身上只是一些皮外伤,伤不得筋骨,只是轩一不敢运力抵抗,生怕震疼对方的手。
他原本以为姐姐今天回不来的。
毕竟姐姐的夜班也在星城里,如今星城戒严,他靠着隐蔽的运煤列车才侥幸溜了出来,姐姐自然没有办法突破大戒的城门。
但是事实却并不是这样。
天才蒙蒙亮的时候,轩一便被姐姐的脚步声惊醒,他五感是多么敏锐,甚至不用眼睛看,就能够感知到姐姐发现有外人闯入的踪迹后,站在门外踯躅不敢进许久,最后绕回去在木屋旁捡了根木棍子才敢上来。
然后听着姐姐提着棍子悄悄打开门,然后便看到正在地板上装睡的自己和那个睡在床上的女孩。
他听得姐姐站在那里呆立了片刻,木棍从手中滑落,然后自己便被姐姐提着衣领,一路从木屋拖到了屋外的小树林。
再然后,便是一藤鞭一句的你知错吗?
轩一不知错,所以只能一言不发。
星立华打了很久,最后打的自己手足发麻,才松手扔了藤鞭,冷冷问了句:“疼吗?”
轩一摇了摇头。
星立华咬着嘴唇苦笑:“是啊,你长大了,我打都打不动了对吧。”
轩一摇了摇头,说:“我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错。”
星立华冷笑两声,然后从怀里掏出一封信,扔到轩一的面前:“睁眼说瞎话算不算错。”
轩一捡起信纸,发现正是自己那天刚从晖亡之林回来给星立华写的那封报安信。
“我最初只是担心你年纪小,经不得人哄骗,被人骗到哪个黑煤窑里几年见不得天日,兴许还把命给搭进去。”星立华咬着嘴唇冷冷说道。
“可是你又没写地址,我寄信回去也不知道该寄到哪里。”
“所以我只能去那家你打工的工厂去问,但是经理却告诉我,半年前你就辞工走了。”
“你给我说了吗?”
轩一没有回答,也不能回答。
他需要一个合理的假身份,一个尽可能逼真的假身份。
所以他十二岁开始正式出任务,也便是十二岁开始出去做童工。
所以从十二岁开始,他就真的找一家工厂,陆陆续续打一个月的零工然后辞工,等半年多再去找一家新的工厂,再告诉姐姐说他换了工作,工钱也有了轻微的增长。
这期间他领的工作服啊,工牌了,包括吃饭用的菜票什么的都是真的,星立华整整三年都被他蒙在鼓里,不知道她的弟弟其实是在做满世界杀人赚钱的勾当。
这一次也是这样,他同样编出了一个需要长期外出的借口,只是没想到,这一出就是快一个月没回来。
他从来没有这么久没回来过。
以至于把星立华逼急了只能亲自跑到他的工厂去问,这一问他的谎言都被戳破的一干二净。
“我告诉过你多少次,人活在世上,顶天立地,赚的每一分钱都要干干净净,一不能偷二不能抢,做什么事都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星立华咬着嘴唇看着他:“你告诉我,这半年来你一天的工都没打,到底去哪里鬼混了,是不是手脚不干净,天天偷人钱去了。”
是啊,我半年来都去做什么去了?
轩一扪心自问,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我是没偷别人的钱,我只是去杀别人去了。
这样一来,姐姐为啥没去上班便说得通了。
她最近一个多星期来都在找自己,拼尽一切的找自己,生怕自己被人用麻袋捆了扔到海里,或者说干脆被人绑着关到某个不见天日的黑煤窑里。
可是,他又如何能说真相。
说出比星立华所猜测的更加险恶千百倍的真相。
他能说出,我去做这一切只是不想亲手杀你这句话吗?
他说不出,所以只能沉默着挨打。
想了许久,他只能咬着牙,说:“嗯。”
“我摸了七爷小姑子的包,被关到黑牢里打了半个月才放出来。”
“啪!”
星立华扬起手,给轩一有史以来打过最重的耳光。
“不长进的东西!”
正在这时,不远处传来第三个声音。
“别,别打了!”
星立华抬眼望去,却看到一个穿着小白裙的棕发女孩跌跌撞撞地跑了过来,一直跑到二人的面前,喘着气指着轩一:“别打了,我向您保证,他是个好人,绝对不会偷别人东西的。”
星立华看了叶雅一眼,再看向轩一:“她是谁?”
“我还没有追究你拐别人家小姑娘的事呢。”
叶雅脸上微微一红,赶紧辩解道:“我,我不是他拐来的。”
“昨天晚上我多喝了酒,一个人逛到星城街上睡着了,多亏了他我才能平安到这。”
“还有,我身上还有点贵重的东西,他带我回来一点都没碰,我不信他会是偷别人东西的人。”
星立华狐疑地看着这个小姑娘。
这个时候叶雅才注意到,这位满头银发的女子年龄不大,看起来顶多二十出头,相貌也相当不错,哪怕连夜奔波,一副素颜也是标准的美人模样,但唯有那双眼睛,却不是正常星城族人那般的银色。
而是不纯粹的金色,就好像被人反复磨亮打光的古铜。
虽然叶雅从来没有来过星城,但是作为世界的重要一极,星城又是全世界种族歧视最严重的地区,完全没有之一,叶雅平时就没少读关于星城的资料,这次由于要前往星城开会,她更是恶补了这方面的常识。
所以没有人能比叶雅更加清楚。
这样的体貌特征意味着这个女子是和贱民同列的混血儿,生来不会被允许从事任何体面的工作。
但是叶雅自然不会有不可接触者的感官,在兰叶帝国,无论是兰蓝圣城还是青叶城,讲究的是人人生而平等,至少,表面上平等的。
就像她是叶家的女儿,当代兰叶之皇最小的公主,九公主的继承者,但是她并不会拒绝在青叶城大街上任何一个向她伸出手的人,无论对方是贫民还是贵族。
她只是有些不开心。
为什么星城会将这样的人,列入不可接触者的范围。
第三十五章 余烬(加更)()
叶雅看着对方审视的目光,其实心里还是蛮慌的。
因为她撒了一个不大不小的谎。
她身上确实有些贵重的东西,比如千叶流碧咯,比如青之翼咯,再比如说她自己咯,但是这些东西,青之翼没法偷,千叶流碧可以被偷但是她又不方便拿出来给对方看。
把这东西拿出来就等于向对方宣告自己就是九公主,赶紧把自己抓回去吧。
至于她自己什么的,只能在心里想想,叶雅还真没脸皮把这句话说出来。
所以思考了些许,叶雅装模作样地袖口处取出一样东西,然后摊开手掌递向星立华。
里面是一个蓝宝石的吊坠耳环,但事实上是青之翼幻化出来的东西,一旦离开她身周二十米,就会自动分解重新回来。
所以叶雅就是打赌对方是可信赖的人,不会把耳环带离她身体二十米外。
果然,星立华只是看了那个蓝宝石吊坠一眼,便轻轻点了点头,再看向轩一的时候神色缓和了许多:“既然是这样的话,为什么不说明?”
……
……
托叶雅这个僚机的福,轩一最终还是洗脱了小偷小摸为生的嫌疑,但是他这段时间究竟去做了什么,一时间轩一还真的没有想好真正的说辞。
所以最终轩一只能在叶雅的助言下信誓旦旦的发誓,自己绝对没有通过任何不正当的途径去获取钱财。
当然,暗部可是星城的官方部门,轩一可是正经的领工资有编制的国家公务员。
但是由于某种原因,轩一不能泄密,所以暂时不能告诉星立华真相。
以及,最迟一个月,轩一会努力给星立华一个合理的解释。
如是,勉强过关。
这多亏了自己捡回来的这个女孩甜言蜜语能说会道,虽然轩一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巧舌如簧,但是这一切对养育自己十一年的星立华来说并不管用。
这个时候,轩一突然感觉自己一时圣母泛滥捡回家的这个女孩也没有那么糟糕。
以及,这个女孩出奇的上道。
所以,在嫩豌豆洋葱炖羊肉配泡软的全麦面包的早餐里,轩一和星立华问起了这个短短一个小时里博得他们两个人好感的女孩的名字。
叶雅想了想,然后歪头笑着回答说。
“安雅,我的名字是安雅。”
……
……
当然,这顿招待客人稍显丰盛的早餐也用尽了家里最后的一点食材,原本那就是给一个人准备的食物,昨晚轩一又以招待正牌邪神的标准,连米饭都蒸了满满一大盆,所消耗的食材实在稍微有点多。
早饭过后,星立华在给轩一安排了今天的日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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