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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岛主2-第4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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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睡到半夜,唐积德被板板的尖声警报吵醒,连忙和小虾米跑到车外,只见在前方不远处的密林中,晃动着一双双绿油油的眼睛,是白天那群野狼,又阴魂不散地追上来。不得不说,狼群在耐力和坚韧方面,绝对值得赞叹。

    “不就是抢了你们点肉吗,没完没了是不是?”大头哥一挥手,带着小板板便冲了上去,准备给狼群点教训,叫它们知难而退。

    狼群也不是好惹的,尤其是丛林之中更是它们的主场,只可惜他们遇上了变态的唐大头,狼群纷纷被地上的杂草绊倒,然后被捆住前后腿,躺在草地上挣扎。

    “记住,以后看见哥就绕道走。”唐积德拿着一根树枝,在最大的那只野狼的嘴上撩拨着,惹得那家伙凶性大发,发疯似的咬着他手中的树枝,不时传出利齿碰撞发出的脆响。

    对于这种凶性不改的家伙,唐积德决定捆它们一晚上,明天上路的时候再放掉,于是便叼着一片树叶,摇摇晃晃往回走,板板也趾高气昂地蹲在他的肩膀上。

    砰――不远处传来一声清脆的枪响,大头哥不由一愣:还有人,难道是那位鸟博士?

    但是很快他就否定了这个猜测,因为和唐尼博士交锋的情况开看,对方是不屑于用枪的。也许是猎人,或许是探险者在林中遇到野兽的袭击,才开枪自卫的。

    不管怎么说,唐积德都决定过去瞧瞧,如果有什么危险的话,他也不介意出手相助。能在山林里面遇到人,本身就是一件不大容易的事情。

    不到半个小时,他和小虾米就找到了开枪的地点,那里还点燃着尚未熄灭的火堆,火堆旁边支着两顶帐篷,其中一个帐篷里面还传出微弱的呻吟声;而一个长着络腮胡子的白人男子,手里拿着猎枪,正警惕地望着四下里漆黑的树林。

    唐积德和小虾米他们的脚步声明显惊动了那个络腮胡子,只见他猛的转向这边,端起猎枪,嘴里神经质地吼着:“沙斯夸支,我要打死你,打死你沙斯夸支!”

    看这家伙的样子,显然是吓得不轻,唐积德不由咂咂嘴,向小虾米问道:“沙斯夸支是啥玩意?”

    小虾米也一脸疑惑:“大头叔叔,沙斯夸支还有另外一个更通俗的名称,那就是大脚怪――”

    zn

第二百四十章 遭遇() 
大脚怪,唐积德倒是听说过,以前他认为可能只是谣传,但是自从在喜马拉雅领回来小白之后,他也就信了,估计也就是巨型类人猿啥的,属于人类进化的一个分支,一直幸存到了今天。♀

    大概一直没有出现大脚怪**标本的缘故吧,所以小虾米才会感到一丝疑惑:黑夜之中,不会是那只大熊摸到这边,被误认为是大脚怪吧?这种情况是很有可能的,因为人类在恐惧当中,往往会做出错误的判断。

    就在他们思考的这段时间,唐积德怀里抱着的野鸡已经开始说话:“俺是大脚怪,名字叫碾死懦夫,放下枪做俺的仆人吧,不然就用脚趾头碾死你!”

    要说野鸡这家伙真够恶劣的,这种时候居然还有闲心吓唬人。而火堆旁边的那个络腮胡子脸上挣扎了一阵,然后居然将手里的猎枪扔在地上,整个人也趴在地上,瑟瑟发抖。

    “懦夫,懦夫,看你一脸大胡子,还以为是个汉子,原来是个懦夫,俺最讨厌懦夫,因为俺的名字就叫碾死懦夫!”野鸡扯着破锣嗓子玩得很嗨,结果被唐积德掐住脖子:真要把人家吓死就麻烦了。

    这种时候,还是叫小虾米出场比较好,毕竟她的声音听起来有点无害。小虾也显然很清楚这一点,于是一边往前走一边说:“沙斯夸支应该不会说英语吧,我们是路过的探险者,请你不要害怕――”

    果然,那人抬起头,循声张望,虽然在北美和加拿大等地区,早就在印第安人时期就流传着大脚怪的传说,但是好像都把大脚怪说得比野人还野蛮,肯定不会说人类的语言。

    可是当他看到抢先向这边跑过来的大星的时候,便直接趴在地上,彻底丧失了希望:连小沙斯夸支都来了,这明显是一家子嘛!

    噢噢噢,大星很关切地拍拍络腮胡子的肩膀,示意对方不用害怕。♀结果呢,直接将那位给吓得晕了过去,搞得瓦西里同志一个劲抓后脑勺,不明所以。

    这时候,唐积德他们也都赶过来,查看一下大胡子,发现他只是受到惊吓晕死过去,并无大碍,于是又去帐篷里查看。

    帐篷已经被撕开,里面立刻传出一个惊恐的声音:“别,别进来――你们是人类,哦,上帝啊!”

    这次没敢叫大星先露面,免得被误认为是大脚怪一家子来吃大餐,所以那人看到唐积德的大脑袋,尤其是小虾米稚嫩的脸庞之后,彻底安心,抬起的头又重重落了下去,惊叫声再度转为呻吟。唐积德看了一下,只见他的左腿的小腿向外扭曲成一个恐怖的角度,显然腿骨已经断裂。腿上的皮肉也血肉模糊,应该是被利爪抓伤。

    不管怎么说,还是先救人要紧。唐积德直接将这个相貌比较文雅的中年人弄晕过去,然后将断裂的腿骨接好。至于那些皮外伤,有小虾米在,自然不用担心。不过两个人也没有做的太出格,只是正常处理一下伤势。否则的话,明天早晨醒来就直接能走路了,那就实在有点惊世骇俗。

    找了几根树棍将这人的小腿固定好之后,唐积德抹了抹脑门上的汗珠,然后就听到野鸡在帐篷外面大嚷大叫:“还赶跑,信不信俺一脚碾死你!”

    随后又传来咕咚一声,唐积德出去一瞧,原来是外面那个络腮胡子清醒过来,想要开溜,结果被野鸡又给吓趴下了。

    过去解释了一番,这才消除了络腮胡子的恐惧,唐积德他们也终于知道,帐篷里受伤的那位名叫特伦斯,是一位矿物学家,而大胡子则是他的助手。要说他们经常在外面探矿,野外宿营是家常便饭,也不至于这么胆小,只是大脚怪的传说实在太过深入人心,小时候不好好睡觉,家长往往都要吓唬一句:不老实大脚怪就来抓你。♀有这个心理阴影,你说能不害怕吗?

    再加上大胡子描述了一下那个大脚怪确实够恐怖,当时他正抱着猎枪在火堆旁边守夜,结果听到沉重的脚步声传来,随后就看到一个黑糊糊的巨大怪物出现在面前,身高绝对超过两米半,肩膀无比宽厚,浑身黑毛,大脑袋就跟车轱辘似的,他当时就吓傻了,下意识地放了一枪。那种状态下,当然就不要说什么命中率了。

    听到枪声,那个大脚怪便低吼一声,很愤怒的样子,然后便撕裂了帐篷。特伦斯刚刚被惊醒,结果就被大脚怪给抓伤,还好并没有被大脚怪要死。因为据大胡子说,那只大脚怪的牙齿,比美洲狮的牙齿还要锋利。看来不是大胡子太怯懦,而是大脚怪实在太恐怖。

    “你不会是吓破了胆,把棕熊瞧成了大脚怪吧?”连野鸡都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不过络腮胡子起誓发愿的,当时篝火正旺,十分光亮,他肯定不会看错。

    倒是小虾米已经在营地开始查看地上的脚印,大脚怪之所以会有这个名字,就是因为目击者多次看到了那种巨大的脚印。

    不过地面都是杂草,所以很难辨识出脚印,最后也只能作罢。大伙商量一下,便决定一同去房车那边,毕竟特伦斯的伤势比较严重,根本无法行走,而他们的车子,则在几十里之外的一个印第安村落里面。

    弄了两根树枝,中间缠上藤草,唐积德和大胡子抬着矿物学家,往房车那边行进。直线距离并不远,也就是走了二十多分钟的样子,就望见尚未熄灭的篝火。

    不得不说,在黑夜之中,火焰和光亮总是会叫人觉得格外温暖和安心。

    “停下,那边有情况!”小虾米抽动几下鼻翼,在夜风中,她感觉到一股不同寻常的气息。

    大胡子显然是被吓破胆了,俩手一哆嗦,手里的木棍落地,简易担架上的矿物学家滚落到草丛中。

    倒是野鸡显得特别兴奋,露出财迷本色:“大星,赶紧到车上把摄像机取来。大脚怪啊,要是能照个相的话,卖给电视台都能卖老鼻子钱啦!”

    “亚历山大叔叔,我们先过去看看。”小虾米叫大胡子原地等候,这家伙倒是真听话,直接趴在担架旁边,惹得大星都朝他竖起了中指。

    小虾米在前,身后跟着大星,最后是唐积德抱着野鸡,一起向着火堆的光亮走过去。很快,他们就看到一个巨大的黑影,并且听到一阵嘎吱嘎吱的声音。唐积德猛然想起来,昨天烤鹿肉的时候,有两块骨头就扔在火堆旁边,上边还带着不少肉呢。

    “大脚怪,你已经被包围了,举起手来,缴枪不杀!”野鸡又开始咋呼。

    黑影猛回头,嘴里发出一声低吼,唐积德和小虾米因为超强的夜视能力,所以看清了对方的真面目,这一刹那,他们甚至以为是国王从桃花岛追到这里来了呢。

    不过很快他们就知道这绝对不是国王,这个大家伙显然比大猩猩更为进化,因为他的身体比例更趋近于人类,而且是直立行走,并不是像大猩猩那样拳行。

    这个大家伙绝对比唐积德和小虾米摞在一起还要高,浑身都是浓密的黑毛,肩膀的宽度也足有一米多,手臂和双腿都跟柱子似的,尤其是一个大脑袋,真跟小轿车的车轱辘大小。

    而且从面部来看,也明显摆脱了猿类的一些主要特征,尤其是那一双巨眼,从里面已经可以读出他的内心世界。

    此时此刻,那双眼睛里面包含的感觉很复杂,既有愤怒,也似乎含有恐惧,甚至还有一丝丝的无奈。表情如此丰富的眼神,证明他已经拥有一定的思维能力,不再完全凭借本能行事。

    在这个大脚怪的手上,还抓着一截骨头,只不过已经被咬掉半截,可见他惊人的咬合力以及牙齿的锋利。这也叫野鸡先生又忍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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