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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贪欢:驯服野性甜妻-第1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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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打了一个响指,秦越就发动了车子。

    漆黑的马路上,娜娜吸了一鼻子的尾气,看着越走越远的车子,冷笑了一声。

    明世勋。

    她攻略下薛盈,一共花了五分钟不到,没想到摆平明世勋,用了五年,还是一点成效都没有。

    这个毁了她一生的恶魔,仿佛一眼就能看破她的伪装一样,对她的所有招数敬谢不敏,无论她如何装弱小扮可怜,都得不到他的任何一点同情和关爱。

    如果可以,娜娜真想亲手宰了他。

    不声不响的走到自己的保时捷前,娜娜面无表情的发动车子,向着她自己的房子开去。

    今天在酒会上,她居然见到了唐宝,那个眼中钉肉中刺,居然大难不死的回来恶心自己了,还好和明世勋并没有复合,否则自己再想从中挑拨,难度就更大了。

    娜娜心里盘算着,务必要斩草除根,现在自己在明家有了一席之地,薛盈宠爱她,还安排她进了明氏公司,老爷子不爱和她计较,明世勋更是连给她一个眼神都懒得做,表面上看,她在明家生活的如鱼得水。

    可是只有她自己知道,进了明氏,明世勋就牢牢的控制住她,交给她的都是一些无关痛痒的工作,真正公司的核心运作,从来都没有她的份儿,薛盈也只是表面厉害,家里其实还是明老爷子说了算。

第二百一十三章 工具() 
所以娜娜在明家,也就能混个衣食无忧,要说真正的站稳了脚跟,还差得远。

    这样的日子,她就像是明家养的一只宠物一样,有什么意思?

    想到这里,她狠狠的踩上油门,加快了速度。

    这几年积攒的金钱多了,娜娜也曾想过买大一点的房子给自己,可是明世勋对公司里的账目和家里的账目都看的很紧,对自己的动向更是一清二楚,她没有办法,只能还是把自己的秘密小窝定在普通的高档小区里,今天晚上要回的家,还是曾经带丁默来过的地方。

    拿出钥匙开了门,娜娜走进屋里,周围的两户房子都被她买了下来,低调的把隔着的墙壁打通,现在娜娜的落脚处已经十分宽敞,六室三厅。装修也一改曾经的公主粉,极尽奢华。

    屋子里站着两个佣人,五六个保镖,是她想尽办法瞒着明家,训练的自己的人手。

    信步走进房间,把身上的外套向沙发上一扔,娜娜昂着头坐下,翘起了二郎腿,看着佣人把房门小心的关上,这才转过头来,看向李妈。

    李妈抱着一个小小的孩子,规规矩矩的站在娜娜面前,怀里的孩子一直哭,离了妈妈好几个小时,又被灌了一些能保持安静的药物,这会儿清醒过来,哭声尤其的大。

    娜娜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这个孩子,嘴角边露出了一抹诡异的笑容,轻轻的挥了挥手,示意李妈把孩子抱到面前给她看。

    孩子被抱过来,娜娜接过孩子,觉得怀里这一个小东西暖暖的软软的,是她从来没有接触过的东西,顿时有点懵。

    孩子白白胖胖,有着一双漂亮的大眼睛,眉毛浓浓的,像极了丁默。

    他的哭声越来越大,因为娜娜抱的不得法的缘故,简直有嚎啕大哭的趋势,娜娜不一会儿就觉得烦了,用尖指甲在孩子脸上划了一道血痕,小嗓子拔高了音量威胁道:“还哭,再哭我掐死你!”

    不知道是娜娜的威胁起了作用,还是婴儿也有一种直觉,在这个洋娃娃一样的阿姨怀里,自己得不到妈妈般的温柔,哭哑了嗓子也没用,孩子抽泣了两下,动了动小鼻子,居然真的不哭了。

    娜娜的脸上这才泛起一点笑意,她歪着脑袋看怀里的孩子,觉得他像极了丁默,一个缩小版的丁默。

    暂时不能得到丁默,那么把缩小版的他牢牢的钳制在手里,也是很好的。

    没错,今天晚上偷走了白月孩子的,就是娜娜。

    可是娜娜并不觉得这叫偷,这个孩子,本来就应该是她和丁默的才对。

    她那么喜欢丁默,为了丁默愿意做很多事情,为了丁默,她甚至可以把向明家复仇的事情放一放,愿意去做丁默温顺的小妻子,可是丁默不喜欢她也就罢了,偏偏明世勋那个狠毒的男人,为了维护唐宝,让她这辈子都失去了做母亲的资格。

    凭心而论,娜娜并没有多么想要做母亲,可是不想和不能,是有很大的区别的。

    况且丁默是丁家唯一的儿子,一定不能接受不能生孩子的老婆,自己想要和丁默在一起,孩子是一个极其大的阻力。

    正因为如此,娜娜才会想出这么一个办法。

    让白月替自己生。

    这也是她眼睁睁的看着白月和丁默复合、结婚,而没有横加阻拦的原因,她放任丁默和白月双宿双飞,然后把白月的孩子弄到手里,在丁默和白月为了孩子闹得焦头烂额,彼此相看两厌的时候,再趁虚而入,取代白月。

    只要白月在这个世界上消失,她娜娜就是这个孩子唯一的妈妈,到时候她和丁默恩恩爱爱,一家三口其乐融融,不是好的很吗?

    白月不过是一个生孩子的工具罢了,娜娜想到这里,鄙夷的一笑,伸手掐了掐孩子的小脸蛋。

    一旁站了半天的李妈这会儿终于有些沉不住气了,她可是冒了很大的风险,才把孩子从酒会上带了出来的,这会儿忍不住一脸谄媚的凑上前去:“明小姐,孩子你看我给你带来了,之前你给了我五十万了,那剩下的五十万,您看是不是给了我,我好回乡下老家呆着去,保证不给你添麻烦。”

    看着李妈那张利欲熏心的老脸,娜娜冷冷的笑了笑,从自己的小手包里抽出一张支票,居高临下的递了过去:“喏,五十万,一分不少你的。”

    李妈看见支票立刻眼前一亮,忙把支票拿过来塞进心口处,一张皱纹密布的老脸上都是笑容:“明小姐真是有信誉,我绝不会再出现在您面前,绝对不会。”

    说完李妈就兴冲冲的往门口走,一只手推开门,李妈满心欢喜的迈开腿,奔向自己未来美好的生活,然而还没等她走出这道门,心口处瞬间一凉,接着一股锥心的疼痛袭来,李妈低下头,看着从自己心口处喷涌出的红色的血液,张大了嘴巴,想要出声,却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整个人软软的倒下,发出一声“噗通”的闷响。

    身后的保镖猛地一用力,抽回刀子,在李妈的衣服上擦了擦血迹,随后恭恭敬敬的退后,对着娜娜一点头。

    娜娜漫不经心的抬起脸,轻轻巧巧的走到李妈的尸体前,刺鼻的血腥味让她捏住了鼻子,随即微微一笑:“你说话很算数,确实不会再出现在我面前了。”

    为了把孩子成功从白月手里偷走,娜娜贿赂了一直帮白月带孩子的李妈,用一百万做砝码,让备受信任的忠仆做出了背弃主人的事儿。

    可是娜娜觉得这个价格太贵了,一条背叛了主人的狗,不值一百万,何况今天能背叛白月,明天也可以为钱出卖自己。

    除了她自己,娜娜不相信世界上的任何活人。

    伸出手从李妈还冒着温热血液的心口处抽出自己的支票,娜娜颇为感慨的开口:“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只是你们,都太蠢了。”

    挥了挥手,立刻就有保镖冲上来,把李妈的尸体装进了麻袋,借着夜色茫茫,向护城河飞快的赶去。

第二百一十四章 孩子究竟是谁的() 
翌日,明世勋坐在宽敞明亮的办公室里,微微蹙着眉,听着秦越的汇报。

    今天他穿了一件白色的手工衬衫,黑发如墨,细碎而肆意的留在耳鬓额前,五官俊美中透着一股子让人毛骨悚然的冷冽,眉毛细长乌黑,斜飞入鬓角,乌黑的瞳眸充斥着一种诡异的威严霸道,眼角上挑,透着一闪而逝的森然诡谲,可偏偏嘴唇轻薄,唇角上扬,好像永远都挂着一丝凛然刺骨的笑意。

    纤细白净而不含一丝瑕疵的纤细手指轻轻覆盖在一本古老的羊皮书上,贵气优雅得像个古老贵族培养出的贵公子。

    有些人天生就备受瞩目,得天独厚,不管是在做什么,想什么,都有一种冷然的气质,偏偏又面目俊美如修罗,很难不让人心生好感。

    比如明世勋。

    秦越这会儿紧张兮兮的站在明世勋面前,并没有欣赏美男的心情:“主人,我查过了,所谓的丁乐乐,是唐宝,哦不,太太回国之后改的名字,因为这些年我们调查主要在国内……太太之前在法国居住了五年。”

    在法国居住了五年?

    明世勋鹰隼般犀利的美眸一凌,淡淡的瞟了秦越一眼,那目光如刀锋般,瞬间割的秦越魂不守舍,微微的发抖起来。

    自己居然让唐宝流落在外五年,直到她回来之后才发现她,这简直让明世勋无法接受。

    “主人,当初我们以为太太会在华夏,所以主要的搜索工作,都是针对华夏地区,这……谁也没想到……”秦越支支吾吾,越说越觉得心虚。

    明世勋轻叹一声,随即开口问:“苏长洛呢?”

    啊呀,来了,主人终究是问出这个问题了。秦越紧张的手心里都是汗,小心翼翼的开口:“这五年,苏长洛那个混蛋,一直跟着太太,陪着她……”

    话音未落,就听见一声巨响,明世勋面无表情的一拳捶在了桌子上,红木长桌上出现了一块明显的凹痕,可见那一拳的力气有多么大!

    这五年来他心心念念,牵肠挂肚的人,居然被苏长洛那个混蛋陪着,陪了五年!

    人的一生中有多少个五年,小汤包的这五年里没有自己的影子,全是跟苏长洛度过的,一想到这个,明世勋觉得自己简直要疯了。

    秦越在一旁看的心惊胆战,牙齿忍不住互相撞击起来,跟了主人这么久,还是头一次看见主人这么大的火气:“那个……主人……就是陪着,陪着而已,我调查过,他们不住在一起。”

    明世勋的脸上这才有所缓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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