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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掌柜,小厨娘-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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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然生气地揪起文志伟的衣领:“你坏了我的发财大计,我跟你没完!”想了想又放下他,“等着,我这边的事完了之后再跟你算账。”说完转身去找档主了。
  文志伟莫名其妙地看了他一眼,还是赶紧换了自己手中的瓷器走人了事,见档主这边一下子又挤满了人,便向另外一边挤过去。
  好不容易换完了正想开溜,却发现档主这边已经闹开了,原来是刚才那蓝褂子想找档主买回之前那年轻人换给他的旧碗,档主说什么也不同意,蓝褂子就骂档主见财起意,用一个普通的瓷碗换了人家值钱的古董,这一来二去的就闹了开来,大家都知道了那年轻人呢的旧碗原来是价值不菲的名窑古董,这下更是炸开了锅,热闹得不得了了。
  蓝褂子见在档主这里讨不了好去,便转过头来找文志伟,文志伟这时候想溜也来不及了,被蓝褂子扯着耳朵骂:“方才要不是你拦着我,我早把小伙子截住买下他的旧碗了,你看吧,怎么赔我?”
  两人拉拉扯扯吵了半天,最后蓝褂子道:“你跟我一起去找刚才的小伙子,要是能再找到一个同样的旧碗那就罢了,要是没有,那就,哼哼!”
  文志伟无奈只得跟他去找那个年轻人,何况他也想着那年轻人傻乎乎的不知道破碗值钱,说不定这回自己还能分一杯羹呢!
  也不知道这蓝褂子是怎么知道年轻人的住处,带着文志伟三拐两拐地就消失不见了,易杨见林方晓也吃得差不多了,便问道:“还要不要跟过去看看?”
  林方晓正看得过瘾呢,自然是要看下去的。
  只见蓝褂子把文志伟带到一个破旧的小巷中,年轻人的家又小又破,一眼就看到头了,果然是家徒四壁,没有任何值钱的东西。蓝褂子的眼睛尖,一眼就看到了院子里狗窝旁的那只破碗,跟年轻人拿去置换的那只是一模一样的,激动地扯住文志伟,小声嘱咐道:“咱们想个法子把这碗弄过来,你当心着别说漏了嘴!”
  两人正说着呢,忽然呼啦啦地涌进来一群人,把屋里刚出来的年轻人也吓了一跳,原来怀着同样心思的可不止蓝褂子和文志伟两个人,这么一闹,年轻人自然也知道自家这个装着狗食的破碗是个值钱的宝贝了。
  蓝褂子和文志伟为来迟了一步没趁早把旧碗弄到手而扼腕不已,见人家都已经开始竞价了,忙凑了过去。
  “我出二十两,小伙子,这碗你卖给我吧?”年轻人眼睛一亮,他一辈子都没见过二十两这么多的银子啊,足够他做点小生意过上好日子了。
  “我家老爷出三十两!”
  “别听他们的,这东西在城里的古董店得卖到五十两呢,我这人没什么别的爱好,就喜欢收藏瓷器,小伙子,这碗四十五两卖给我了可好?”是不是真的呀,这碗真的值这么多钱?众人大多都噤了口,不敢继续叫价,这几十两银子在镇子里足够一家老小好几年的花用了,要是不小心买了个假货回去,那还不得被家里的婆娘唠叨死?
  蓝褂子冷笑一下,低声道:“这些乡巴佬没一个识货的,这官窑竹纹青花瓷斗笠碗,便是卖上几千两银子,也有的是人抢着要呢!”
  “一百两,这碗小爷我收了。”一个身着白色绸缎衣裳,一看就是个纨绔子弟的少年道。
  “小爷出二百两,怎么样?”另一边一个手摇折扇的年轻人一脸挑衅地望着白色衣裳的纨绔,显见两人向来是互不服气惯了的。
  蓝褂子突然叹了口气:“可惜我手头上没那么多银子,不然就算是一千两银子买下来,也还是赚大发了。”
  文志伟心中也是蠢蠢欲动,这一转手就是几千两白花花的银子呀:“银子我倒是有的。”
  “你借给我?”蓝褂子眼中冒出野狼看见猎物时的神情。
  “咱们合伙!”
  “合伙?”蓝褂子背着手绕着文志伟踱了一个圈,脸上的表情变幻不定,完全舍不得把到手的肥肉拱手相让。
  “不然的话我就自己买!”文志伟硬气地甩出这么一句。
  “该死!”蓝褂子咬咬牙,“合伙就合伙!”
  这时那两人已经把碗的价格给抬到了四百两,白色衣裳的少年脸上一阵白一阵黑的,咬牙切齿地正想再喊价,蓝褂子扬声道:“六百两!”接着低声道:“我只有四百两,你出二百两,回头赚了钱三七分。”
  文志伟犹豫着还没算清楚数,轮到那年轻人不乐意了,这些人不断地加价,看来这个碗还真的是好东西啊,干脆狮子大开口一番:“一千两,少一文都不卖,大不了我自己去省城找买家!”
  蓝褂子一脸焦急:“要真的让他去了省城,那这便宜可真轮不上咱们占了,算了,我吃点亏,你拿六百两银子,到时候咱们四六分吧!”
  文志伟早被利欲薰昏了头脑,只想着早点买下这碗好发大财,自然立马答应,蓝褂子也是个爽快的,马上对年轻人道:“一千两就一千两,我们买了。”说着掏出一锭看着有十两重的银子,“这是定金,这碗你给我们好好地收着,两个时辰内送银子来。”
  旁边的人见没了自己的事,纷纷叹息着散了,蓝褂子揣掇着文志伟赶紧回去取银子,文志伟便带着蓝褂子去了钱庄,幸亏印章一直都是随身带着的,这会儿要兑银子也还不是太难,不过这六百两可以说是文志伟全家一辈子的积蓄了,一下子就这么全都取了出来,额上还是冒出了不少冷汗。转念一想只要一转手,好几倍的银子就到手了,他又兴奋得双手发抖。
  看完整个过程,林方晓木然地看着易杨:“这就完了?”
  “完了。”
  “说好的报仇呢?”
  “全副身家买了一只不值一文的破碗,还不够你出气的呀?”
  “破碗?不是古董呀?”
  “哪来这么多古董?这年轻人一看就是几代贫穷的人,家里怎么可能有这么值钱的东西?如果他不是那么贪心,稍微用心想一想,也不会就这么掉进这个局里去啊!”
  “哈哈,你是说他花光了家里所有的钱只买了一只破碗?易杨你太厉害了,怎么想出个这么阴损的法子?那接下来呢,还要做什么?”林方晓乐得哈哈大笑!
  “那就要看看你怎么想了,要是你想让他们家家宅不宁,无法安生过年的话,我们还可以想个法子让他最重视的人把碗给打碎了,让他们好好地闹上一场。”
  林方晓认真地想了想:“这样不好,还是让他知道是自己上当受骗了比较好玩。哈哈,文家大婶可不是好相与的,回去肯定得跪搓衣板。”
  蓝褂子陪文志伟取了银子回来,顺顺当当地买了年轻人的旧碗,考虑到省城路远,两人商量好当天就到县城里去找家古董店看看,如果价钱合适,便在县城卖掉算了,省得来回跋涉。
  这么说定以后,蓝褂子让文志伟先在路边等着,他去车马行雇车,文志伟想着宝贝在自己手上,也不怕他走掉,便等在路边,没想到这一等便是一个多时辰,林方晓和易杨都已经逛完街买齐东西回来了,蓝褂子还不见踪影。
  文志伟似乎也觉察到了有什么不对,小心翼翼地从怀中取出用布裹了好几层的瓷碗,上上下下仔细看了好几遍,做工粗糙、画工拙劣,怎么看也不像是值钱的宝贝啊,不由得出了一身冷汗。
  匆匆回到刚才那年轻人的家,静悄悄地连个鬼影都没有,文志伟颤抖着双手一次又一次地擦拭着头上的冷汗,揣着裹着瓷碗的布包,找到了镇上唯一的一家当铺。
  “什么破烂东西,也好意思拿来当?送给我喂狗都不要。”
  文志伟点头哈腰:“掌柜的您再细看看?这可是官窑的青花瓷啊!”
  “笑话,你当我是三岁的小孩好糊弄啊,什么官窑,乡下的土窑烧得也比这个好!快走快走,别耽误我做生意。”
  “啊!”文志伟身子一软,整个人瘫在地上,当铺的人嫌他晦气,拖了出来扔在街上,“当啷”一声,那只破碗也扔在身边,倒是结实得很,居然也没摔破。
  林方晓本以为自己会开怀大笑,但看见文志伟一脸失魂落魄地坐在地上,脸上的皱纹如同苦瓜似的,佝偻着肩膀,整个人好像老了几十岁,想到他毕竟是文思明的父亲,心里无端地就难受起来,摇摇头叹了口气:“唉,自作孽,不可活。”
  易杨了然地拍拍她的肩膀:“别想那么多了,回去吧!”
  据说当天晚上整个文家关起门来闹得鸡飞狗跳的,几天以后村里才有人看见文志伟出门,整个人瘦了一圈老了十年,背也是弯着的,膝盖似乎受了伤,伸也伸不直。                    
作者有话要说:  





☆、杀猪菜

  林家这一次请客可是下了本的,光是要宰的猪就准备了三头,提前一天就不给喂东西了,只给喝点淡盐水,清清肠胃,收拾肚肠的时候干净。猪必须是养了两年的,体型长成还没上膘,肉味最香又够筋道,才养一年的当年猪是不行的,肉太嫩,不经咬。
  屠户林一刀那里也早早就说好了,到那天一大清早就会过来,林屠户长得五大三粗,膀大腰圆,不管是多肥多壮的猪,从来都是一刀毙命,从来不需要补上第二刀的,所以大伙儿给了个诨名“林一刀”,叫顺了口,本名倒没什么人记得了。
  乡下人的宴席没什么讲究,就是要吃个豪爽,精工细作的精细小菜可不适合这儿,大老爷们要的就是大口吃肉大碗喝酒,不管是哪家杀猪请客,菜都只有四个:一盘子拆骨肉,一盘子猪血豆腐,一盘子热乎乎的五花大肉片儿粘蒜酱,一盘子烀肉汤炖的血肠、肉、酸菜,大盘子盛上,管吃管添,任你怎么吃主人家也不生气,因此这可是小孩子们最快活的时候了。
  到了杀猪的这天,林一刀还没到呢,小孩子们就早早地起来了,叽叽喳喳地凑着热闹,看着来帮忙的男人女人们忙活,烧水的烧水,准备绳子的准备绳子,只等林一刀过来,慢悠悠地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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