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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掌柜,小厨娘-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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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完拿出一把锋利的小刀,把笋子的根部砍掉,露出一点笋肉,再把刀尖向中间一扎,笋中间那空心的部分就露了出来。
  再从怀中掏出一个油布小包,摊了开来,林方晓一看,居然是一个小型的调料铺子,样样俱全。他居然还带着这个,林方晓对他随身携带物品的神奇能力叹为观止。
  只见易杨取出一条小指粗细,约莫两寸长的貌似肉条的红色物体,塞进竹笋空心的部分。又吩咐林方晓采了些竹叶洗净,把竹笋露出的部分裹好。
  林方晓忍不住又问他塞到笋心里去的是何物。
  “火腿干,火腿的咸香与竹笋的清甜正是绝配,这样放到火中慢慢煨烤,火腿的咸香渗透到笋肉里,外壳又有烤出来的烟火香味,风味自然独特。”林方晓发现,这易公子平时惜字如金,可是说到吃的方面,倒是愿意多说几句的。
  易杨把剩下的几条冬笋也一一按照这样子处理好,让林方晓把裹好的笋子埋入火堆中煨烤。
  “真看不出来,易公子居然还懂这些。对了,你随身携带这么多调料,是经常在野外做饭吗?”
  “不是!”一停下来,易杨又回复了他冷漠的风格。林方晓无趣地转过头,只管盯着火堆发呆。
  过不多久,烤冬笋的香味就散发出来,林方晓只觉得两颊生津,肚子里更是闹腾的不得了,眼巴巴地盯着火堆,只等易杨一声令下,就用根木棍把冬笋从火堆里扒拉出来,稍微放凉了,便迫不及待地剥开吃了起来,真是脆嫩兼备,咸鲜干香,回味悠长啊,林方晓差点没把舌头也吞了下去。
  狼吞虎咽地吃了两个,才见易杨慢悠悠地剥开一只吃了,虽然是在这荒郊野地的,可是那吃相,却像在享用皇宫盛宴似的,端的是优雅端庄,果然是大家公子的修养。
  林方晓不由得好奇了,这易公子到底是什么身份,怎么就坐在这里跟她一起吃烤竹笋了,不过这话她可是不敢问出口的,其实她自己这副模样也是奇怪得很,不过人家易公子丝毫不问,那定力也不是一般地好。
  吃完烤竹笋,易杨用个布袋子把原来挖好的冬笋装起来,轻松地提在手上,道了声:“走吧!”便沿着来时的路走了起来。林方晓慌忙跟了上去:“咱们来的时候走的好像就是这条路,怎么又回头了?”
  “这是出山的路。”易杨头也不回地说。
  “什么?”敢情他原来带自己走了半天,不是出山而是进山啊,林方晓悲愤得一时说不出话来,又走了半天,念在他好歹救了自己,又让自己吃了一顿鲜美无比的烤竹笋的份上,勉强消了气。
  再接下来离山外就不远了,出了山,易杨在附近农家牵出一匹马来,利落地翻身上马,随后皱眉看了看林方晓:“我要到泰安城去,你如何?”
  “我?”林方晓看了看四周远远才有一间茅舍的村落,笑道:“真巧啊,我也去泰安城。”
  易杨老大不情愿地把林方晓提溜起来放到自己身后,纵马奔驰起来。其实易杨已是尽量放慢了速度,可是对于第一次骑马的林方晓来说,还是颠得五脏六腑都几乎移位,生怕自己掉下去,又不敢搂住易杨的腰,只好死死扯住他的衣服,到最后手指都僵硬得几乎无法伸直。大腿内侧绝对是磨破了皮,火辣辣地疼,双腿更是被这个骑马的姿势弄得酸疼无比,真是受尽了折磨,一路上在心中把这个冷漠无情的臭男人骂了个狗血喷头。
  幸好泰安城并不算太远,在林方晓还不至于承受不住一头栽下马来之前就已到了,林方晓狼狈万分地滚下马来,还来不及喘口气,易杨伸手递过来一小锭银子道:“泰安城到了,你自己回家去吧,我还有事,告辞!”说完双脚一夹马腹,居然就这么一溜烟儿走了。
  只留下狼狈不堪的林方晓,愣愣地站在人来人往的街头,望着手心里的一小锭银子目瞪口呆。
  什么人啊,哪有救了人就这么把人抛下的,林方晓气得直跺脚。易杨是她自从与家人失散后第一个帮助过她的人,不知不觉地就把他当成了唯一的依靠,突然间被他抛下,一种惶恐无依的感觉马上充斥了全身。
  林方晓此刻浑身伤痛,累得一塌糊涂,只想找个地方好好睡上一觉。可是翻翻包裹,只剩下几套换洗衣裳,银子和值点钱的首饰都被匪徒拿走了,自己浑身上下就这么一小锭银子,可不能随便就花了,于是强打精神找了一家看起来不那么贵的客栈,进去详细打听清楚了,五十文钱可以要个下等的小房间住上一晚,自己这锭银子换成铜钱也有六七百文,省着点花还是可以勉强支撑几日的。
  想到往日看的话本小说,人家进了客栈,总是豪爽地喊上一句:“来一间天字一号上房。”不由得一阵心酸,好端端的怎么就沦落到如此地步了呢?
  也顾不上床铺是否干净,林方晓倒头就睡,这一觉直睡得日上三竿,肚子咕咕乱叫才醒来,身上依旧是酸痛不已,移动一个指头都是艰难。却也只能强忍着艰难地起身,胡乱洗漱一番,见额上的伤处已经收口结疤,叹了口气,也不知道会不会留下疤痕,这好好的花容月貌,唉,真是可惜了。
  不过这时候还轮不到她自怨自艾,林方晓也不敢让自己停下来,生怕脑子一有空就会想起不知在何处的爹娘和哥哥,现在还不是伤心的时候,想法子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
  林方晓寻思良久,决定先找份活先干着,攒点钱才好上路去寻访爹娘。于是走出房间随便跟小二买了个馒头吃了,慢慢地踱出客栈,林方晓在乡下长大,男女之防看得并不大重,为了养家糊口,女子在外做工赚钱也是司空见惯的,林方晓也并不认为自己想在街上找份活干有何不妥。
  鼓起勇气走进一家商铺,陪着笑脸询问,刚开始人家以为她是上门照顾生意的,还好好的笑脸相迎,待得听了几句,便都不耐烦地赶出来了,林方晓热脸贴了几回冷屁股,也是意兴阑珊,闷闷地垂头走着。
  一不小心便撞到了一人身上:“唉哟,你这姑娘,走路怎么不看道?我这一身老骨头,差点没散架咯!”                    
作者有话要说:  





☆、阑珊阁

  林方晓连忙道歉:“对不起。”抬头一看撞着的是一个打扮得干净利落的大婶,虽然嘴里说着抱怨的话,可是脸上还是带着笑的,一看就是个热情的人,“大婶您没事吧?”
  “没事没事。姑娘你脸色不怎么好呀,莫非是遇到什么为难的事?”大婶一脸关切地问。
  林方晓自打离家以来,第一次听到这么一句暖心的话,感动的眼泪都差点儿下来了,忍不住便一股脑儿把自己的境况都说了出来,自己与家人失散,又遭了劫匪,如今身无分文,只想着找份工作养活自个儿,却没想到竟是这般的艰难。
  听得大婶也是一阵唏嘘,关心安慰的话说了一箩筐,两人也就熟络起来,大婶让林方晓喊她方大娘,说是本地人,知道当地有一家大户正在找洗衣裳的婢女,说着便热情地要带林方晓去应征。林方晓心中感激,欢欢喜喜地跟着去了。
  却说这方大娘带着林方晓七弯八绕的,来到一处僻静的小巷,敲开一处不起眼的木门,按说林方晓本不应这么大意地跟着陌生人乱走,只因这方大娘一路嘘寒问暖,句句都是掏心窝子的贴心话,说得林方晓心中无比熨帖,恨不得就把她当成自己的亲娘了,又哪里还会有疑于她。
  一个小丫头应了门,把方大娘和林方晓迎了进去,林方晓一看这里倒也挺像想象中大户人家的后院的,便也放了心,由着小丫头带着她们到偏房里坐下。小丫头送上两杯热茶,道:“还请大娘和姑娘稍等片刻,奴婢这就去请管事的出来。”
  方大娘端起杯子喝了一口道:“林姑娘别紧张,先喝口热茶顺顺气。”
  林方晓一早只干咽了一个粗面馒头,早就口干得紧,见方大娘也喝茶了,便也端起杯子喝了一口,虽然觉得味道有点儿怪异,可看到方大娘面不改色的样子,以为这儿的茶大概就是这个滋味,一口气便把一杯茶喝了个干净。
  这时一阵香味扑鼻,随着这阵浓烈的脂粉味进来的是一个身着绸子衣裳,风韵犹存的半老徐娘,方大娘忙站起来恭敬道:“陈管事。”
  陈管事进门略略跟方大娘打过招呼,便拉起林方晓认真察看起来。
  林方晓只觉心中十分别扭,这人怎么跟挑牲口似的,甚至让她张开嘴来连牙齿也细细看了,半晌才点点头道:“人长得倒是不错,只可惜这额上一道伤疤,要是破了相可就难办。”
  方大娘道:“您看这姑娘皮肤白皙娇嫩,这额上的伤痕也只是浅浅的,只要用您院子里上好的伤药敷上一敷,假以时日,必定不会留下疤痕的。”林方晓心中十分不以为意,只不过是个洗衣裳的丫头,难道破了相洗的衣服便不干净了么?
  陈管事不置可否,只瞧着林方晓淡淡地问:“叫什么名字?多大了?”
  “我叫林方晓,十六岁了。”
  “会些什么?”
  林方晓有些傻眼,不过就是应征个洗衣丫头,还要会什么?见方大娘不住向自己使眼色,心一横便道:“我会做饭,厨艺还不错,衣服也洗得挺干净的。”
  只听站在一旁的小丫头扑哧一笑,陈管事有点不悦地问道:“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懂得多少?”
  天哪,这大户人家招个丫头要求还真是高,林方晓索性老老实实地低下了头:“都不会。”
  陈管事叹了口气:“罢了,看在长得不错的份上,暂且留下来吧,以后好生学学便是了。方大娘请随我来。”只见方大娘一脸喜色,再顾不上坐在旁边的林方晓,乐呵呵地就跟着陈管事进去了。
  林方晓看了一眼留在身边的小丫头,问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阑珊阁啊!”
  “阑珊阁?”林方晓奇怪地重复,这个名字怎么听起来有点别扭?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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