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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宗与道家-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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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无用的人了。(4)古代传统文化的观念,认为人们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比丘们既已剃除鬓发,已经犯了大不敬和不孝,一般的人,已经存有歧视之心,何况还要乞食于人,那就更不容易了。
  由于上述的几种原因,隋唐以前的中国僧众,大半都靠帝王大臣们的信仰供养,才得维持其生活,同时其中有一部分,还须靠自己募化,或其他的方式维持,所以便包含有许多事故,引起历史政治上几次的大反感。不过,那时候中国的僧众,因地制宜,已经不能完全遵照原来的佛制,有的已经建筑寺庙,集体同居,只有少数专志修持,一心求道,单独栖息山林岩洞之间,过他的阿兰若(清净道场)生活,其余就需要变更方式,才能适应环境。
  (二)禅宗丛林制度的由来
  到梁武帝的时代,达摩大师渡海东来,传佛心印的禅宗法门,便是中国初有禅宗的开始,那时信受禅宗的伯人,并不太多,据《景德传灯录》所载,正式依止达摩大师得法的,也不过三、四人,其中接受大师的衣钵,传承心印,为东土第二代祖师的,只有神光一人而已。以后历世的学人,虽然渐渐增加,但接受祖位,都是一脉单传,传到六代祖师慧能,在广东曹溪大弘禅道。四方学者辐辏,禅宗一派,可谓如日之方东,光芒万丈,衣钵就止于六祖而不再传了。从六祖得法的弟子很多,能够发扬光大的,有湖南南岳怀让禅师,江西青原行思禅师二支;青原二支,不数传就渐呈衰落,南岳一支,便单祧道脉,此后就有马祖道一禅师,大弘禅宗宗旨,因他俗家姓马,故称马祖。马祖门下出了七十二位大善知识,可为禅宗大匠的,也不过数人,其中尤以江西洪州百丈怀海禅师。称为翘楚,改变佛教东来的制度,首先创立丛林制度的,就是马祖和百丈师徒,而且正式垂作丛林规范的,尤其得力于百丈,所以相传便称百丈创立丛林,据《释门正统》载:“元和九年,百丈怀海禅师,始立天下丛林规式,谓之清规。”其实,百丈师徒,正当唐代中叶(约当公元八、九世纪之间)。佛教正式传入中国,当在汉、魏两晋时期,其中已经过四五百年蜕变,它被中国文化的融和,受到中国民情社会风俗的影响,制度的渐渐改变,也是事所必致,理有固然的。在百丈以前,梁僧法云,住光孝寺,虽已奉诏创制清规,但没有像百丈一样,敢明目张胆,大刀阔斧的毅然改制,定作规范,在百丈以后,更无完美的僧众制度,能够超过丛林制度的范围,所以说者便截定是百丈禅师,创建丛林制度了。
  在百丈以前,禅宗的学风,大多只在长江以南一带流传,最盛的区域,当在广东、湖南、湖北、江西、福建、浙江、江苏、四川等省,能够北入中原的还不太多,至于黄河南北,还是停留在初期东来佛教的方式。禅宗以外的其余宗派,以及专精佛教学理,讲习经论的法师,被称为义学沙门的,为数还是很盛,大凡笃信研究经论学理的人们,不是过于圆通,便是过于迂执,尽管他自己本身,也翻滚不出时代的潮流,如果有人要公开改变旧制,自然就会忿然动色的。所以当百丈创建丛林之初,就被人骂作“破戒比丘”,这也是事所必致的了。马祖百丈等辈,都是气度雄伟,智慧豁达之士,具有命世的才华,担当立地成佛的心印,他毅然改制,固然由于见地定力的超群,也是适应时势机运的当然趋势。
  百丈以后,晚唐五代之间,禅宗本身,又有五家宗派的门庭设立,范围僧众的制度,大体还是遵守丛林的清规,可是在教授方法,和行为仪礼之间,却因人、因地、因时的不同,就各有少许出入,这种不能算是异同,只能算是出入的仪礼和教授法,便又名为家风。所以后世各个丛林禅寺,各有家风的不同,一直流传到清末民初,严格地说,禅寺丛林所流传的规范,已经经过千余年的变易,当然不完全是百丈禅师时代之旧观了。而且江南江北,长江上游和下游,各寺都有各寺不同的家风和规矩,但推溯这个演变的源流,无论它如何变更形式,穷源探本,可以得一结论:
  丛林禅寺的宗风,是渊源于丛林制度的演变。禅宗的丛林制度,是脱胎于佛教戒律的演变。
  佛教戒律,是由释迦牟尼佛所制定的,它为了范围僧众集体生活,修证身心性命所建立,具有中国文化《礼记》中的礼仪,以及法律、与社会法规等的精神和作用。
  1.丛林的规模
  (1)住持和尚:他是职掌全寺的修持(教育)、寺务(行政)、戒律和清规(法律)、弘法(布道)、经济财务等事权,等于政府的元首、社会的领袖。他在寺内住的所在,叫做方丈,也就是佛经上说,维摩居室,仅有方丈之意,所以普通便叫一寺的住持和尚作方丈,有时也叫作住持,就是佛经上住持正法之意。《禅苑清规》称尊宿住持谓:“代佛扬化,表异知事,故云传法。名处一方,续佛慧命,斯日住持。初转法轮;名为出世。师承有据,乃号传灯。”
  (2)住持和尚的产生:住持是僧众们推选出来的,必须具有几个条件:第一,是禅宗的得法弟子,要确有修持见地,足为大众师范,而且形体端正,无有残缺。第二,要德孚众望,经请山长老和其他丛林的住持们赞助。第三,得朝廷官府(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的同意。
  他具备这些众望所归的条件,经过一次极其隆重的仪式,才得升座作住持和尚,如果以上还有老师和尚的存在,在升座的仪式中,还有付法、嗣法。人院、视箓等手续,才算完成接座的一幕,相等于现代的交替教育宗旨,和职位上的移交。
  (3)退院的和尚:前任的住持和尚退位,便称为退院老和尚,他闲居养静,再不间事(或者闭关专修,大体都是功高望重,修持与德操,达到圆满的程度。他与新任接位接法的住持和尚之间,视如父子,必须极尽恭敬供养侍奉的能事,一直到了老死,务须尽到孝养,否则,会被诸山长老及僧众们所指责的,甚之,还算是犯了清规,受到责罚,但是唐宋时代的退院高僧,多半是飘然远引,从来不肯作形似恋栈的事。
  (4)和尚与政府的关系:以前在中国的政治上,关于僧道制度,虽然历代都有过不大不小的争议,但因中国文化的博大优容,最后决议,都以师礼待遇僧道等人,虽然朝见帝王时,也不跪拜,只须合掌问讯,等于只有一揖了事。东汉时,僧尼隶属于鸿肿寺管理。唐以后,改变自姚秦、齐、梁以来的大增正和大僧统,设祠部曹,主管天下僧尼道士的度谋和道箓等事。祠部与僧箓司,等于现代政府的宗教司,唐代是隶属于礼部的,《唐会会要》称:“则天延载元年五月十五日,敕天下僧尼隶祠部。”全国僧尼的户籍,也隶祠部专管,并置有僧籍的专案,迨唐宪宗元和二年,在帝都长安的左右街还置有僧录的职衔,相当于姚秦的僧正,后魏的沙门统,南齐京邑僧官的僧主,那是选拔聘请有道德学术修养的高僧,人都作僧官,主管天下僧尼道士等的事务。元代有一时期,还专设有行宣政院,以管理僧俗喇嘛及边情等事务。明洪武时,置僧祭司,各直省府属置僧纲司,州属置僧正司,清代因其职称。度碟,是政府给僧尼的证件,等于现代的文凭和身份证明书,唐代又称为何部牒,它自尚书省祠部发出。道士们的度牒,又名为箓。
  丛林住持的和尚,虽然由僧众推选产生,但是也须得朝廷或地方官的同意聘任,如果住持和尚有失德之处,政府也可以罢免他的职位,甚至,还可以追回度碟,勒令还俗,便变成庶民,像平常人一样接受政府法律的制裁,这种制度,一直到清代以后,才渐渐变质,不太严格。因为清代在精神上,乃异族统治,变相松弛,是另有他的政治作用。中国历代政权,虽然没有像现代人一样,有宪法规定宗教信仰的自由,可是向来都听任自由信仰宗教的,过去政府对于僧道的措施,并不是严格的管理,只是严整的监督。
  (5)住持和尚执行的任务:住持的职位上,是全寺首脑的住持,由他选拔僧众,分担各种执事的职务,但是却叫作请职,并非分派。请职,等于说以礼聘请,并不以命令行为。各种执事的职位,虽然由住持所请,但一经请定了,便各自执行他的职掌,秉公办理,即使对住持,也不能徇私,因为他们有一最高的信仰,尽心尽力,一切都为常住,才是功德。常住,就是指丛林寺院的全体代名辞,也就是佛经所说佛法常住之意。所以几关于处理或决议全寺和大众的事,住持必须请集全体执事公议以决定之,不能一意孤行,至少,也有两序执事长老,或少数重要执事参加决定才行。因此,住持在职位上,并不像专制时代政府的主官一样,他却像中国旧式教育的全体弟子们的严师一样,因为他所负的重要责任,便是指导全寺僧众们的实地修行,和品行的督导,关于这一方面,他却有无上的权威,也有无限的责任感,所以古代的丛林,有些住持,根本就不问事务,他认为执事的职掌,已经各有所司,毋须他来多管,他只须自己努力修行,随时说法,行其身教就是,要能不使学者走入歧途,这才是他应负的责任。
  (6)住持和尚请两序班首执事:住持就位,就要选请全寺的执事,所谓执事,百丈旧规,称为知事。班首,旧规称为头首。他要选拔僧众中才能胜任,而且足孚众望的出任各种职司,虽然不经过选举,但是必是大众所谅解同意的。他要发表各位执事职司的手续时,先要征求本人的同意,再把各执事职司的名字职位,写在一个牌上(等于现代的公告牌),挂了出来,大家就得遵守之,须在每年正月十五、或七月十五挂牌。在请职以前,先于三五天前方丈预备了茶果,就命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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