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恐怖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晓月听风-清宫 情空 净空-第2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中的一个有什么好,但如果本人愿意,我也没有立场反对。之所以让她顶着“元华饭庄”半个主子的名义结婚,也是为了让她不至于孤立无靠,在夫家被人欺负。“元华饭庄”在北方势力强大,连官府都要卖我三分面子,这点实力还是有的。

  “小姐……”月华是真的没想到我竟然为她设想到这个地步,当下热泪盈眶,说不出话来。

  我慈爱的看着她,笑着问道:“你的意思呢?究竟要不要?”

  她收拾了一下激动的心情,仔细斟酌了一下,终于还是摇了摇头道:“小姐,你跟我说过,只有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那种全心全意地爱才叫做爱,月梅虽然身份卑贱,但还是希望有人能够专心一意只爱我一人。南宫公子虽然好,但他毕竟有了那么多妻妾,与人分享的爱……我还是不要了。”

  小丫头被我潜移默化了!我不由偷笑,也松了口气,如果她真的成为南宫凌众多妻妾中的一员还真是可惜了。不过她这口口声声的卑贱卑微怎么就没扭转成功呢?我又有些头疼。

  我笑了笑道:“既是如此,那我也就不多管闲事了。月梅,男人最要紧的是心地,而不是外貌财富。须知越是俊俏多金的男人越靠不住,不是说他们天生薄幸,而是越是有钱有权有势的男人,天下绝色越是唾手可得,而得来太容易的东西谁会去珍惜?一颗芳心对一个女人来说无比珍贵,对他来说却是俯首皆是,就算他有心珍惜,但他那一颗心如何可分成许多份送给不同的人?便是分了,每人也只能得到一小点,不若不给。绝顶的男子,无情是罪,多情是孽,女人若足够聪明就不应该陷下去。豪门多情债,倒不如普通的人家夫唱妇随、舒心快乐。没有了钱权的铺垫、外表的争艳,显出来的真心才真正值得珍惜。或许这些话你现在还不能体会,但等你再见识多一些,多想一想,多半是能体会的。”

  月梅点了点头,认真地说:“小姐是绝顶聪明的人,说的话断不会有错。这些话月梅都记下了。”

  我不由又笑了:“没有人说的话是绝对正确的,我说这番话不是要你一定接受我的观点,只不过给你提供一些参考。你将来或许有自己的一番见解,这也是好的。我只是要你明白,如果是你经过深思熟虑以后得出的决定,便应该坚持到底,而我也会支持你到底,明白吗?”

  月梅点了点头,含泪道:“小姐的这番心意,月梅至死难忘。”

  我欣慰地笑了,看着她,仿佛又看到了深宫里那个跟在我身边小小的纤弱身影——紫玉。我一直把她当妹妹,成为康熙的贴身宫女后便也实践诺言想办法把她调到我身边。可惜她福浅命薄,没几年一场大病便过去了。我想我是想借着对月梅的照料来弥补心中对她的抱憾吧!


第三部第七章

  

  丝竹阵阵,歌舞翩翩,宽敞的大厅里,南宫凌为庆祝我康复而办的宴会正在进行。他还特意把曾经身为秦淮河第一妓院“风月楼”花魁的三夫人叫了出来歌舞助兴。

  参加宴会的人员很简单,他身为主人,郑元算半个主人,他的正妻——两江总督夫人的侄女儿,我,再加上元武跟月梅,就没有别人了。但宴会倒是很隆重的,该有的一样不差。

  秦淮河是有名的声色之地,南京城内的艳姿歌舞也是同样堪称一绝。这样的表演就算在京城也是难以见到,所以在场的人无不交口称赞,月梅和元武更是看的目不转睛,大开眼界。

  然而我却是心底不以为然的,我一向偏好快歌劲舞,萧亚轩是我最喜欢的华语歌手,对于看惯了二十一世纪声光俱备的演出、演唱会的我来说,这种程度的表演实在难以提起兴趣,但表面上我仍是一副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所以我不喜欢参加宴会,无聊得要死不说还要做一晚上戏。

  “罗姑娘怎么不喝酒啊?”大夫人刘氏见我只喝白水,便关心地问道。

  我笑了笑说:“抱歉,我不会饮酒。”喝酒误事的教训一次就够了,我铭记在心。

  南宫凌不无得色地问道:“罗姑娘,你看这些歌舞如何?”

  我微笑道:“很美妙,当真是只应天上有。”

  他十分高兴,得意地说:“这可是玉娘亲自训练出来的呢!”说着搂了一下那美艳无双的三夫人,玉娘媚笑着偎在她怀里,刘氏在旁边看着皮笑肉不笑。

  我敛眉低头,径自吃着东西,对这争风吃醋的活剧不感兴趣。

  郑元笑道:“那也是春流你财大势大,‘翠名居’闻名天下,在南京城独占鳌头,才能有这等气派。”

  南宫凌先是得意一笑,旋又叹了口气道:“不过如今这生意是越来越难做了。且不说城里越来越多的酒楼,就是现在那几乎独霸北方的‘元华饭庄’,也是潜在的威胁。”

  郑元诧道:“这‘元华饭庄’我是听过的,只不过这两年事务繁忙,一直没时间北上,也没亲身体验过。不过他们不是最南发展到西安么?”

  南宫凌叹道:“南京、杭州历来繁华,他们即便此时不来,迟早也要把手伸过来的。想想真是令人头痛。”

  郑元更加诧异了,问道:“这‘元华饭庄’究竟何人所办?竟如此厉害么?连春流你都惧他三分。”

  南宫凌苦笑道:“这‘元华饭庄’的老板至今未在众人面前露过面,据说在他们内部也只有少数人见过他的真面目,倒是十分神秘的人。然而最可怕的是他那些闻所未闻的经营手段,什么折扣卡、贵宾卡、不同等级的人不同消费,我曾经去探查过,就是他们的服务也是非常周到齐全的,让我也不得不佩服甚而借鉴。”

  我抿嘴偷笑。那是当然,我的员工可全部都是经过培训才上岗的,我在英国曾经在许多国际知名的大饭店里打过工,那些服务手段我就算没有十成也学到了八成,拿到这落后的古代来,还不令人“宾至如归”啊!

  他们两个人就这样在我面前谈论着“元华饭庄”,我专心吃饭,月梅则低着头只是偷笑,笑他们浑然不知口中的那个人就坐在他们面前大吃大喝。

  说了一会子话,他们惊觉竟然冷落了我,郑元忙道:“今天难得大家兴致好,我们不如来吟诗作赋,也不枉了这良辰美景。”

  南宫凌自然称是,我却差点让嘴里的水给呛着。看小说里面那些穿越时空的主角们借花献佛,在什么诗会之类的场合“技惊四座”是很爽啦,我也很想试试这样的滋味,可惜来的年代太近,唐宋八大家谁的作品不是耳熟能详?偏偏我对清朝的诗歌又不是很熟悉,难不成要把《红楼梦》诗词拿出来现吗?曹雪芹的出生就快了吧?到他写《红楼梦》的时候不知道会不会告我侵权?还是要我背一背毛泽东诗词?毛泽东离现在这个年代好像也不是很久远的事情,万一留下个什么蛛丝马迹可就惨了!当下我笑道:“这吟诗作赋我可不擅长,别找我。”

  郑元这才想起来我原来也是给人做下人的,不好意思地笑笑,南宫凌惯于察言观色,于是笑道:“既然如此,就让玉娘再唱个曲儿助兴吧。”

  玉娘含笑执起琵琶弹唱,于是场面又见热络。

  正说说笑笑间,一个小婢走过来为我斟水,我也不大在意,让她自己斟去。谁知就在下一瞬间,一把匕首就抵住了我的咽喉。

  “什么人?!”郑元和南宫凌大吃一惊,跳起身来,南宫凌的妻妾和厅上的下人们吓得惊叫连连,四散逃窜,一时间场面混乱。

  那小婢女却牢牢扣死了我的肩膀把我挡在身前,斥道:“站住!不然我要她小命!”

  二人自是大惊,不敢再动,郑元厉声道:“你究竟是什么人?有什么目的?!”

  那小婢冷笑一声道:“我有什么目的,郑公子你最是清楚不是么?快放下兵刃!!”她厉声喝道。

  我无奈苦笑,为什么?为什么被郑元牵连的总是我?!

  我挣扎着开口道:“你……你以为制住我就能牵制郑公子么?我们又不熟……”

  “少废话!”那小婢架在我颈上的匕首稍稍用点力,我觉得咽喉边一阵刺疼,肯定流血了,当下哪里还敢乱动。

  那小婢冷笑道:“你如不是他的恋人,又怎会舍命救他?他若不在乎你又怎会如此紧张你?上回你受伤之后他的表现可是感人肺腑啊!”

  我冤啊!我比窦娥还冤啊!为什么就没有人相信我是为了自己的安全才逃向郑元的方向?!

  郑元眼中流露出一丝心疼,厉声道:“你若再敢伤了她,我定叫你知道什么叫做生不如死!”

  那小婢却是毫不把这话放在心上,冷冷笑道:“若是郑公子心疼这位小姐,就不要反抗乖乖照我说的去做,这位小姐自可无恙。”

  南宫凌终是忍不下这口气,喝道:“你好大的胆子,竟然敢到我南宫府里闹事,当真是活腻了!”他说话间眼中射出凌厉的光芒,霎时间变了个样子,再不是那圆滑得意的年轻富豪,竟然浑身上下凛冽得让人不敢靠近,便是我见过那些叱咤沙场的猛将也不过如此了。

  原来这竟是他的真面目么?

  那小婢却也非等闲之辈,丝毫不为所惧,虚笑道:“南宫公子,我们既然已经来了,就不把这条命放在心上。南宫公子最好还是乖乖地束手就擒吧。”说话间,又有两个作家丁打扮的人站了出来,手持利刃,凶神恶煞。

  郑元和南宫凌见贼人猖狂,虽是不忿,却也无可奈何,南宫凌拿眼看着郑元,见他真有弃剑之意,不由长长叹了口气。

  眼看郑元就要放下手中软剑,我虽是感动却也没时间品味,急忙叫道:“你别听她胡说!你若活着,她要用我要挟你,我自然性命无虑。若你被他拿住,我没了利用价值则是必死无疑。”

  郑元也是个明白人,只是关心则乱一下子没了主张,此时得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