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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再斗极品婆婆-第9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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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落空地两母子,面对面地坐着长吁短叹。冯丽华环顾大儿子住了十多年的旧房子,再想到小儿子住的别墅,心里很不是滋味。浩民做了近二十年的生意,算是名声在外,可如今却还住了着旧房子。让旁人看了,实在有碍儿子的名声。若是有条件,她恨不能自掏腰包,给大儿子买个高层电梯公寓住。那样的房子,才能配得上浩民的名头。
吴浩民的脑子却在想如何才能弄到投资,若不是没有另外的住处,他早就惦记着把房子卖了。可真要卖了房子,他又要住在哪里呢?唉……还是再等一等,另想它法吧。
随着全国人民陷入奥运的热潮,朱珠和吴浩明的小日子也安静了许多。连往来的电话,讲得最多得都是奥运。从一开始国旗时的兴奋,到后来的理所应当,全国人民的神经都随着奥运起浮。当奥运落幕,送走各国友人,人们都感觉还有些意尤未尽,而朱珠的预产期也还有不到两个月了。
她再次发现低头看不到脚尖,感觉小淘气在肚子里伸手踢脚,每天倒数与小家伙相见的那一刻,她只感觉幸福。原本常来的婆婆突然来得少了,最后在她临近预产期时,打包去了南方闺女家。
“儿媳妇要生了,她倒走了”李凤丽对亲家的做派,撇了撇嘴。“没见过这么当婆婆的儿媳妇生孩子完全跟她没关系。”
“当然没关系”朱珠毫不在意的啃着大大的红苹果,“又不是她生生孩子有医生,做月子有月嫂,旁边还有亲家帮忙,人家乐得放手,不跟你抢。多开明的婆婆”
李凤丽想一想也是,“也确实没什么事儿让她忙,不过她怎么突然要去姑娘家?不是年初才回来的吗?”
虽然临走前,婆婆没透露半句,不过朱珠可对她藏得那点儿私心门儿清。冯丽华是听说女儿给自己的公公婆婆买了间海景房,所以紧忙打包,去女儿家打秋风,准备使出浑身解数,让女儿也给她买一间,好给大儿子冲面子。
前世冯丽华就是用女儿的钱,买了所大房子写在自己名下。房子还没到手,她就天天在朱珠面前显摆,将来领着大儿子一家,如何如何的幸福生活。再不过被无理的小儿子惹闲气;也不会被孙子烦得看不到电视。临近新房快交付时,冯丽华反道不在她面前提房子。也许是怕朱珠赖着她,一起搬新房,连新房交工后,她都没说让朱珠去参观。可惜她哪里知道,朱珠已经忍到了极限,宁可出去租房,也不想在同她住在一处,又怎么垂涎别人的房子?
只可惜,现实并不象冯丽华所希望得那样。还没住进大房子,冯丽华便与大儿子大吵了一架。正当所有人都以为吴浩民再不会撒家时,他竟若无其事的抢先一步拿到了新房钥匙,开始装修新房。直到后来,他们才知道吴浩民已经早一步把旧房子脱手,想不搬家也不成。
“那她没说什么时候回来?”李凤丽一边整理手上新做的尿布,一边问。
“没准儿估计最早也得到明年五、六月。”时间太久,朱珠也忘了婆婆回来的具体时间。不过她记得,她回来之前就让大儿子满M城的看房子。等她一回来就交签了合国,交了预付款。闹得几乎M城一半的人都知道她要买房子了“你看人家,上闺女家都能住个一年半载,我怎么就不行?住一天,都住不安生,非得躺在自己的床上,才能睡踏实了。”李凤丽语气满是羡慕,“身上毛病太多,想出门旅游吧,又怕是花钱都糟罪。一天到晚,就离不开自己的窝真是没出息”
“外面哪有家里呆着舒服想吃什么,想要什么,还不是随手就来。出门旅游赶到黄金周,分明就是出门看人,风景儿都被人影给挡了。照出来的照片,根本找不到自己的影子,那样出去玩儿,有什么意思?”朱珠可不想象过山车似的赶旅游景点,“等以后孩子大了,咱们全家去国外旅游。去日本泡温泉、吃寿司;到欧洲吃鹅肚、品红酒,游古堡;然后咱们再……”
“光听就觉得,美”李凤丽喜滋滋地笑弯了眼睛,“就怕到时候老得,走不动喽”
“走不动,让孙子、孙女推着您……”
夏日午后的树下,两母女憧憬着美好的未来……正文 第一百一十四章 猜你不敢第一百一十四章猜你不敢吴浩明小心翼翼地从护癔士手里接过襁褓中的婴儿,他还是会紧张、会手足无措,纵然是他第二次当爸爸。可看到宝宝红红的小癔脸时,他高兴地湿癔润了眼圈。
李凤丽看着激动的女婿,她暗自为女儿高兴,那个从前不谙世事的大男孩终于长大了。“浩明,把孩子给我,我抱她回病房。”
吴浩明托着女儿的头,把她交到岳癔母怀里。“妈,你回去守着宝宝吧,这有我和爸呢!我会等珠珠出来。”借着转身的机会,他飞快地拭去眼角溢出喜悦的眼泪。
李凤丽也担心女儿,不过更不放心把小外孙女交给老公或是女婿,只得点头离开。
朱建文和吴浩明两人守在产房外,一秒一分都是煎熬。直到半个小时后,面色苍白的朱珠被推了出来。看着毫无血色的妻子,吴浩明既心疼又满心感激。
“老婆,疼吧?”抓癔住老婆的手,吴浩明一起推着病床向前。
朱珠虚弱地一笑,轻轻地摇了摇头。倒是旁边的护癔士被逗得一笑,“麻药还没过劲儿,而且接下来还有后续的止疼手段,不会疼的。”
“谢谢!”吴浩明眼睛一直没离开老婆。
朱珠看着他紧张的神情,紧癔握了下他的手,示意他放心,她一切都好。
看着他们夫癔妻两人无言默契的深情,惹得旁边已婚、未婚的两个护癔士一阵艳羡。直到推着空病床回去,两人还一阵羡慕。
“难怪一直找不到好男人,原来好男人都已经结婚了,成了别人的男人。”未婚的小护癔士感叹。
另一个已婚的则白了她一眼,“已婚的,也不全是好男人。还得有钱、有闲,才能有机会成为好男人。贫贱夫癔妻百事哀!吃喝都顾不过来,哪有心情做什么好男人!”
“好男人就够难找的了,又要找个有钱、有闲的好男人?”小护癔士悲叹,“我这辈子还要不要嫁人?”
“睁大眼睛,慢慢找吧!”
当朱珠再次睁开眼睛,看到吴凌恺被老爸抱在怀里,探着身癔子看睡在婴儿床癔上的女儿。“爸爸……妹妹好小……好丑……全身红的……怪怪地!”
“臭小子!你妹妹才不丑呢!你生下也是这个样子!”原本看着自家闺女乐不可支的吴浩明不乐意了,抬手就在小家伙的头上来个爆栗子。
吴浩明厌弃地皱巴着小癔脸,一直摇着头。“恺恺不丑!”最后无时奈地加了一句,“妹妹也不丑!”
“呵呵……”朱珠被他们俩一本正经的谈话逗乐了。
“老婆醒了,伤口疼了?”放下儿子,吴浩明来到她的床边。“要是疼了,千万别忍着,我去找医生。”
“没事,不疼的!”朱珠淡淡一笑,“爸、妈呢?”
“回去做饭去了,一会儿过来送饭,接回恺恺。”吴浩明被儿子挤到一旁,小心地护着妻子插着滴管的手,不让儿子碰到。“原来不想带他来的,可他非吵着要见妹妹……”
“妈妈,恺恺不丑!”吴凌恺苦着脸凑到妈妈身边,“妹妹好怪!”用来形容的妹妹的词,他避开丑,用了另外一个“怪”字。
“宝宝刚生来都是这样的,过几天她就会变成小癔美癔女了!”朱珠笑着安慰儿子受拙的心灵,“恺恺是哥癔哥了,以后要帮着爸爸、妈妈保护妹妹,好不好?”
“没问题!恺恺最棒!”吴凌恺高扬着下巴,伸出两个大拇指在胸前。
“没错!恺恺是最棒的!”吴浩明的手抚了儿子的头,宠溺地揉了揉。“老婆,要不要看咱们的闺女?我给你抱出来!”
在产房她只匆匆地扫了一眼,“抱得时候小心点!”
“她好小!”朱珠轻轻地抓癔住女儿地小脚,与自己的食指比了比。“恺恺刚生时,小脚只有我食指那么长。可她的脚只比我的大拇指长一点点……”做母亲的,总是记得孩子成长得点点滴滴。
“要不怎么叫闺女呢?”吴浩明感觉怀里的小人儿轻得象棉花,“咱闺女也有七斤多,可抱着就是没有恺恺那时候重。小子骨棒沉,丫头跟没抱似的。”
吴凌恺不甘被冷落,积极地伸出小胳膊。“恺恺也要抱!”
“等恺恺长大了,再让你抱!”吴浩明避开他伸过的手,他可不敢把掌上明珠,交到他手里。“你还小,抱不住妹妹,妹妹受伤了怎么办?”
小家伙踌躇一会儿,无奈地点头,只伸出食指,轻轻地戳妹妹的小癔脸。“软,象馒头!”
“你才馒头呢!”闺女的老爸不乐意了,“你癔全癔家都是馒头!”一时激动,把自己也捎上了。
“笨癔蛋!”朱珠无语地白了他一眼!
吴凌恺得意地躲到一边偷笑,误入陷阱的吴浩明只是傻傻地笑着,他现在儿女双全,万事足!
在医院呆足五天,朱珠被厚厚得武癔装后,连同闺女被接回了家。原本她已经找好了月嫂,结果闺女实在太乖了。除了解决生理问题时会哭两嗓子,平时不是睡,就是睁着大眼睛四周观查。到了夜里,更是一觉睡到天亮,根本没有起夜的习惯。李凤丽不习惯家里多一个外人,就辞了预先约好的月嫂。
已进初冬,吴浩明的拆癔迁工程也接近尾声,自朱珠生产后,除了接送儿子,开车带岳癔母买菜,几乎足不出户地陪着老婆、女儿,帮着岳癔母照顾妻女。李凤丽看着勤劳能干的女婿,背着他不只一次地在女儿面前夸他。“浩明真是变了!跟从前比,简直判若两人。你可算是熬出头了!”
“有两个孩子绑着,他能不变吗?妈,你没看见,他早上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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