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爷有病你来治-第11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小江此趟主要目的是,走访林玉的同事,了解她的相关情况,尤其是要了解死者生前是否有与人发生过矛盾。
结果,因为林玉平时性格内向,在公司大部分时间也都是一个人埋头默默做事,公司里的对她的印象并不大。当警察到来问到她的事,有的人甚至都不知道还有这么一号人,可见林玉平时在公司的存在感有多微不足道了。
“那是她的位置吧。”唐溯指着行政办公室里一处不起眼的位置。
“咦,是——你怎么知道。”林玉的同事点点头。
唐溯没回答她,径直走过去。
林玉的座位收拾得很干净,除了一台电脑,还有一个文件架,上面排放着几个文件,就再没有其他东西了。
唐溯:“她什么时候开始把东西都收起来?”
旁边的同事想了想:“好像……半年多以前开始。”
小江:“为什么?”
那同事耸了耸肩:“谁知道呢,她又没跟我们说过。”
旁边另一个同事说:“都一个办公室的,也没人像她那样,就她神经兮兮的,弄得像在防贼一样。”
看得出来,林玉在这里的人际关系确实不怎么样。
唐溯意味深长地说了句:“也许,她就是在防贼呢。”然后转身走出了办公室。
“唐教授——”小江跟着追了出去:“你是不是发现什么了?”跟大神一起出来每一次都让小江觉得自己的智商严重不足,需要去充值下智商了。
唐溯没回答他的问题,径自往前走去。
好嘛!谁让他不是许法医。小江认命地叹息跟上。两人来到了公司的一个排班板前,看了一会,又去人事部那边翻查了一番,随后,唐溯让小江去找一个叫王向志的保安。
小江跑了一趟,回来后身后跟了一个穿着保安制服的年轻人。
王向志个子不高,黑瘦,长得不出众,跟在小江身边就显得更瘦小了。
唐溯:“认识死者吗。”
王向志点点头,随后又摇摇头。
小江:“什么意思?好好说话。”
王向志像是被小江唬了下,连忙开口道:“就是知、知道她,但不熟。”
唐溯:“你喜欢她。”
“什么?”小江惊呼,刚刚在公司走访了一遍,问了那么多人问题,其中包括林玉有没有追求者,或是男朋友这类的,但是大家统一的答案都是:不知道。
没想到,这爱慕者就在眼皮底下啊。
对林玉的心思被点破,王向志紧张地吞了吞口水:“我、我就是觉得,她挺好的,看起来挺好……”他低头,抿了抿嘴:“但是……她不会喜欢我这样的。”
“嗯。”唐溯点点头:“这是肯定的,你只是一个小保安,她怎么可能看得上你。”
王向志被唐溯的话狠狠噎了下,捏了捏拳头,没说话。
唐溯:“你经常利用职务之便,晚上时候会去偷走她的东西,或是坐到她的座位上,这样会让你觉得你们的关系更亲密了”
“不……我、我没有。”王向志面目惊恐,瞪着唐溯,不明白他是怎么知道这一切的。
“你跟她表白了,被拒绝。”唐溯没管他越来越苍白和惊恐的脸色,继续说着自己所看到的结果。
王向志还想说什么,边上的小江已经上前:“王向志,现在我们怀疑你跟林玉的死亡有关系,请你跟我回警局一趟配合调查。”
王向志捂着脸哭了出来:“我没想过要杀她的,我不想杀她的……”
小江咧了下嘴,这……这小子不打自招了,本来还以为这案子有得耗了,没想到跑这么一趟就真相大白了,小江高兴得就差没抱着唐溯的大腿,嚷上一句:“大神威武!”了。
掏出手铐,把王向志一拷:“有什么话,到警局里再说吧。”
“等等——”唐溯拦下小江,双眼紧盯着王向志:“你说……你杀了林玉。”
“咦?”这下换小江困惑了,这小子不是已经承认自己杀人来的吗?
“我……我不想杀她的。是她逼我的。”王向志说:“我是为她好,她不领情,反而还骂我不自量力,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还骂我恶心,让我滚——”
&
警局里。
王向志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过程,很狗血的“因爱生恨”。
王向志喜欢林玉,开始时候,他只是远远地偷看,后来,他开始从林玉办公桌上偷拿一些林玉的东西,或是一根笔,一个橡皮擦。然后,用她的笔来写些肉麻的情话,尽管他从没拿给她看过,但这样的感觉让他很快乐;林玉把东西都收起来,锁在抽屉里后,他又找到了新的方式。
他喜欢晚上时候,坐在林玉的座位上,摸着她白天用过的桌子,坐在她白天坐过的椅子,有时候他会趴在她的桌子上睡一觉,或是趴在她的椅子上,那上面好像还带着她身上的香味……
“操!你小子变态啊。”小江听他说到这里,忍不住骂了句。
“继续说。”苏子谦让小江安静:“你为什么杀了她。”
王向志:“那天她留下来加班……晚上我值班,晚上时候下了雨,她要回去的时候我偷偷跟在她后面,她电动车在半路坏了,我想这是老天爷给我的机会,正想上去帮忙……那……那个人就出现了。”
“那个人?!”苏子谦皱了下眉。
“那人一看就知道是玩弄女人感情的花花公子,”王向志咬牙切齿:“她却以为自己得了个大便宜……人家跟她玩玩的她却当真了。”
为了林玉好,他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为此,他还特地买了一身新西装,然后上了林玉的住处,向她表白,没想到林玉想都不想地就拒绝了他,并说她已经有男朋友了。
“我好心劝她,让她当我女朋友,我会好好对她的,结果她不但拒绝了,还赶我走,说我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正是这句话触动了王向志敏感的神经。
王向志以前曾追求过一个女的,好不容易鼓起勇气表白,却被对方糟蹋得一文不值,一阵漫骂,其中有一句话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一怒之下,发了狂似地掐住了林玉的脖子,等他回过神来林玉已经两眼翻白失去直觉,他吓得不行,摇了摇,她没反应。
“然后呢?你还做什么了?”苏子谦问,他们在现场看见的可并不仅是这样而已。
王向志吞了吞口水:“……我想一不做二不休,我、我就上了她。”
“你这小子还是不是人啊。”小江一掌巴到了他后脑勺:“他妈的不赶紧的叫救护车,还做这种事。”
其他人也被王向志的行为给震得不知该说什么好。
苏子谦:“后来呢?”
“后来我就跑走了。”
“跑了——”许箻站在一边听到这里,忍不住发声:“林玉死亡的原因是机械窒息死亡,从脖子上的痕迹来了判断,应该是被用手掐住没错——死者的左胸被各走,下体被塞入自卫器……”
这一系列变态行为让人发指。可是,王向志却说,他就那样跑了。
王向志显然也被许箻口中的尸检情况吓到了,傻眼了:“我……我、我没做那些,那些事不是我做的。”
“你他妈连X尸都做得出来,这种事怎么可能做不出来。”小江一巴掌用力地甩在桌面上:“你小子最好别再耍什么心眼,都给我老实交代。”
“真不是我做的……我不知道。”王向志猛摇头。
苏子谦:“小江,带去审讯室,再好好做口供。”
&
许箻:“从死者的胃里提取出来的食物液判断出死亡时间跟王向志所说的时间相符。”
“难道有人在王向志走后,又对尸体动了手脚?”苏子谦看向唐溯:“唐教授有什么看法。”
唐溯低着头,白皙而略显消瘦的脸上神色漠漠,眉宇间几道浅浅的褶皱:“王向志没说谎,他就只是掐死了人而已……他的智商还不足以让他弄出那样的现场来……”他手指在桌面轻扣,开始说起一个案例:
“杰罗姆*布鲁多斯一直憎恨自己强势的母亲,但他从5岁开始就迷恋女性的衣物,特别是女性的鞋子,他杀了被害者后,会割下被害者的ru房作为纪念,在长达数年的时间里,他几次犯案,并且死者尸体扔进河里……”
许箻愣了下:“你是说,有人刻意将尸体弄成这样,模仿杰罗姆作案。”
唐溯将一张照片挑出来:“看她身上的衣服。”
“我觉得……”许箻提出自己的看法:“死者身上的衣服……可能不是她的。”
第一眼的时候,就有这种感觉。
死者是一个年轻的姑娘,可是她身上的那套衣服显得太过老气。连她这么个在穿衣上也不是多讲究的一个人,都能感觉到那衣服穿在她身上的违和感。
“这确实不是她的衣服。”唐溯说:“我已经查看过她柜子里的衣服,这种衣服不会出现在她的衣柜里。
杰罗姆被逮捕的时候,警方从他的住处里搜索出了大量女性的鞋子和衣服,以及很多照片,他说,他喜欢将尸打扮成自己喜欢的样子……”
气氛有一时的凝滞。
苏子谦觉得有些头疼,现在是什么情况?
依照王向志的说法还有死者的死亡时间,那王向志杀人的罪名十有*能成立,可是……尸体身上发生的那一系列变态行为,又作何解释?是谁做的?为什么要这样做?
还有,王向志所说的那个跟林玉所谓的“男朋友”又是什么人?这么突然冒出来的一号人物也有可疑。
“苏队,X市那边的警局来电话——”一个警员匆匆跑过来跟苏子谦说:“张巧玲案子的凶手跑去他们那边自首了。”
“什么?”
苏子谦愣了下,立马迈步过去。
许箻也想跟着过去一探究竟,那个本来毫无头绪的凶手,居然出现在了与江城相聚几百里的X市,还是投案自首的?
正想着,突然听见唐溯说了句:“还以为能多撑几天,这么快就撑不下去了。”
许箻咦了下,回头看了他一眼: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