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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不可攀-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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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明白。”道理他都懂,只是需要合适的时机。
…
周末,天气晴好,他带莫澜去爬山。驱车四十分钟,爬了一个钟头,莫澜就两手撑着膝盖弯腰道:“呼……爬不动了,还有多远啊?”
她前些天不该笑话他身体闹亏空,其实她才是被吸干的那一个。
程东折回来牵住她的手,教她抬头看:“远处那个塔顶看到没,走到那里就到了。你多久没锻炼了?以前你耐力很好的,至少不会走到半山腰就叫苦叫累。”
当年会考结束就将迎来地狱般的高三年级,学校组织大家去爬山,一是磨练意志,二是放松心情。莫澜穿了他送的运动鞋走在队伍最前面,书包照例垮到腰间,其实空空荡荡的没装什么东西。很多女生背了太多零食和水,走到半途就走不动了,纷纷找树荫休息顺便吃饭,她却头也不抬地继续往山顶走。程东就跟在她后面,想看她到底能坚持多久。
结果他跟她是最早爬到山顶的人,她俯瞰群山苍翠,闭眼深深呼吸一回就露出几分意兴阑珊的神色。
“一览众山小也不过就是这样,没什么了不起的。”
或许那时她已有远超同龄人的练达和智慧,懂得过早攀越高峰不见得就是好事,站在高处茫然四顾,四周都是下坡路。
她找了个隐蔽的角落开始吃午饭,一个干巴巴的面包和一瓶水似乎就是全部。
程东终于明白为什么中途都不见她喝水,不是不渴,只是因为舍不得。一往无前,避开众人,也是因为她不想让这样简陋的一顿午饭显得过于格格不入。
他走过去,把自己带的矿泉水分给她,又跟她分享火腿肠和饭团,知道她的脾性,特意强调:“是我家里做的,花钱也买不到。”
火腿肠躺在干净透明的饭盒里,没有花花绿绿的包装皮,样子比寻常见到的好像要粗一些,颜色也深一点,已经切好了,整整齐齐跟饭团码在一起。她有意挑衅:“这是什么做的啊?你家里全是医生,该不会是拿……人肉做的吧?”
他冷峻地回应:“是啊,人肉做的,你敢吃吗?”
她立马拿一块放进嘴里:“这有什么不敢吃?呐,看好啊,我吃了。”
她就是经不起激。不过自制的火腿肠没加那么多淀粉,能吃到真材实料的肉,她忍不住多吃了两块,饭团也挑了个小小的吃,里面包的是花生碎、肉松和咸蛋黄,确实是她从没吃过的口味。她当时不知道饭团是程东亲手做的,他那时还不懂下厨,这是少数他能动手做来果腹的东西。他父母工作太忙,父亲的公司风生水起已经常常在外应酬顾不上家,母亲一台接一台地做手术也无暇管他太多,有时他觉得自己跟莫澜也没有太大差别,大部分时间学习和生活都靠自己。
不同的是他家里请得起钟点工,那时钟稼禾就时不时常到他家里来,火腿肠就是他自己灌好给他们送来的,藉着逢年过节馈赠亲友的名义,实际上是怕他和妈妈妹妹照顾不好自个儿。
无论如何他拥有的东西还是比莫澜多得多,所以总想分一些给她,就像黑暗中擎着烛火的人,想把锁在角落的那一个拢到自己身旁这个小小的光圈里来。
很多年过去,他仍然记得他们在山顶一起野餐,她也从来不曾忘记。只不过他现在有更多愿望,大多跟她有关,担心不能顺利达成,甚至有求于神佛。
莫澜终于看清那座宝塔的塔身时,又已经走了一大半的山路。她气喘吁吁道:“好端端的,怎么到庙里来了?”
程东笑笑:“闻到香烛的味道没有?这里香火很盛的,也算是名刹了。”
“什么名刹啊……”她累得挂在他肩膀上,“求什么的?”
“姻缘。”
莫澜听到这两个字顿时恢复神采:“真的?求姻缘很灵验吗?”
“嗯。”据钟老师讲,是很有灵的。
她回忆了下:“等一下啊,我怎么觉得最近好像也听谁说过哪里有个寺庙求姻缘很灵的来着?”
“鸳鸯山?”
“对对对,就是荔河的那座山。”
程东又笑:“你以为我们现在脚下的是什么?不过是换个方向,从另一边上来,你就不认得了?”
怪不得了,她一路上来就觉得山景有些熟悉,只不过这一侧山麓还不到荔河市境内,离寺庙更近的同时山路也更荒凉原始一点。
☆、第37章 醉里不知年华限〔4〕
莫澜逗他:“又是荔河,这么快就想鸳梦重温?”
两人关系的拐点在此,荔河也变成一个有回忆的地方。
“想什么呢?我最近没法陪你到远的地方去,只能带你就近走走。荔河是南城的后花园,车程近,风景又好,当然是首选。”关键是离南城有一段距离,不至于遇上熟人。
莫澜牵起他的手,笑道:“开个玩笑嘛,这么认真。走吧,今天一定要求个上上签!”
“这寺里的斋菜听说也很不错。”
“真的?”她一听有好吃的就两眼放光,“那还等什么,快走快走。”
两人十指紧扣入山门,程东不时伸手为她拉拉鸭舌帽、捋一捋被风吹乱的发丝,体贴入微。
苍松翠柏,晨钟暮鼓,山中时日好像比俗世慢很多。刚好遇到一场法事,香烟袅袅,住持和罗汉们神情肃穆地念经唱佛歌,莫澜跟程东就坐在大殿的廊下观摩。日头的光亮斑斑驳驳落在青白石阶上,她就靠在他肩上,手指在他掌心画圈。
一场法事做完,僧人们从大殿里出来,住持戴着眼镜走在最前头,取下唐僧似的高帽,一脑门子都是汗。莫澜觉得有趣,拉着程东就跟在他们后面慢慢往后头走。这寺庙山门看着不大,里面却别有洞天,殿宇都依山而建,台阶又高又长,气势巍峨。走到满是鲤鱼和乌龟的放生池边,她又走不动了,趴在石栏边看藏在石头下面缩头缩脑的乌龟。
“我们也养两个乌龟吧,看着挺可爱的。”
程东笑她:“你从我那儿拿的那盆乙女心养活了没?植物养活了再考虑动物。”
莫澜白他一眼:“养得好着呢,在我房间的飘窗上摆着,每天都能看见。多肉怎么会养不活,都不用天天浇水。”
“就算不浇水也会有病虫害的,就像这乌龟,虽然一个玻璃缸盛一点点水就能养,但它也会得肺炎,而且还是致命的。”
“这小家伙也会得肺炎?”莫澜咋舌,想了想又乐观起来,“不怕,这不是有你在吗?反正你也会到我那儿去,看到花啊草的要浇水施肥就料理一下,看到宠物病了就给他们治病,反正医学原理是相通的嘛!”
程东道:“那这些活儿我都做完了,你做什么呢?”
“我就负责观赏和陪它们玩嘛,可以跟他们说说话,培养下感情。我看过一个报道,说动植物这样的生命体也是有感情的,你天天跟他们说话、放音乐,陪伴它们,它们也会长得比较健康比较快。”
“那就是我负责物质,你负责情感?”程东笑了笑,“听起来倒是跟养孩子差不多。那不如考虑直接要个孩子?”
莫澜心头一震,幸而她俯身池边,又有帽子遮挡,脸上的表情他看不见。
她拍拍手直起身,已经恢复了笑容,勾住他臂弯半撒娇地说:“我感觉自己都还没长大,你养我不就行了?”
“嗯,难得你有这样的自觉。我也觉得现在养你一个就足够了。”
程东没有察觉她情绪的波动,揽着她一路上到大雄宝殿。莫澜罕见地在殿前跪下,闭上眼双手合十,虔心许愿。她向来不信鬼神,模样对程东来说也是陌生的。上回见她露出这么虔诚的表情,还是她过生日那一天。
那天她的愿望实现了,今天的不知会怎么样。
三拜九叩之后,她站起来去拿签筒,旁边却有人比她快了一步,一脸凶神恶煞的模样,抢了签筒交给刚刚跪在她身旁的男人。
莫澜最讨厌抢东西,她不抢别人的,别人最好也别跟她抢。于是她单手叉腰,柳眉一挑,眼看就要开撕。
程东把手搭在她肩上摁住她,示意稍安勿躁。
旁边原本跪着的男人站起来,表情和煦地将签筒递给她:“女士优先。”
将撕未撕,莫澜一口气哽在胸口不上不下的,反而有点不适应了。
对方依然绅士地保持微笑,她这才接过来:“谢了。”
谁知用力太猛,对方松手的瞬间她还没有拿稳,签筒掉在地上,竹签撒了一地。她手忙脚乱地去捡,程东弯身帮她一起,旁边的男人说了声罪过,将落在脚边的竹签捡起来放进签筒,就让到一旁,跟同行的人说:“回去吧!”
或许觉得触了霉头,今天是求不到好签了。
莫澜抿了抿唇,却还是决定摇一支签出来。
殷郊遇师,下下之签。
“啊……一定是刚才掉在地上沾了灰,不算不算,我重新摇。”
她把竹签放回签筒,闭眼刷刷重新晃出一支。
居然还是跟刚才的一样。
程东心疼她的倔强,劝道:“今天算了,我们先去斋堂吃饭吧?”
其实这种东西,信则有,不信则无,随心而已。
莫澜却还是坚持去取了签文,认真地问解签的僧人,这签问姻缘有什么涵义。回答充满禅机,只告诉她时机未到。
什么样的时机?相爱还是相守,还是真正的冰释前嫌,令人琢磨不透。
两人穿过无相门,沿回廊一路往下,一直走到斋堂,莫澜都沉默不语,脸上神情寥寥。程东点的斋菜陆续端上来,她闻到食物的香气,才露出点笑意,看着桌上的饭菜道:“好丰盛。”
“这是供应给香客吃的,僧人吃的可没这么丰盛。”他给她夹素鸡和素火腿,“趁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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