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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司来客 作者:李慕叶(17k2014.6.14vip完结)-第2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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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卷残云!”
  我眉头一皱,脚尖急转,带动身子打起旋来,诛仙剑挥舞出一片剑光,身边数百条毒蛇全都被腾起的狂风带到半空。等我这一剑停下时,以我为圆心的三米范围内,再无半点活物,毒蛇和野草都被斩成寸许长,排列的整整齐齐,像被人整理过一般。
  来不及感叹自己的剑法,因为常九已经到了百米开外,昏暗的夜色中若非我一直感应着他的存在,恐怕已经跟丢了!
  又是一阵飞掠,这回再也不敢落地了,足尖在草间上一点继续追击,慢慢地拉近了距离。常九显然也知道我紧追不舍,玩命地奔跑,沿路血腥味浓郁,再不停下估计光流血就能流死他。
  果然又追出去数百米,常九不动了,化成人形之后蜷缩在一块巨石旁喘着粗气。
  我掠至他身旁低笑到:“威名远播的常爷居然那么不禁打,只是让我有点失望啊!”
  常九脸色惨白,身下血迹斑斑:“你到底是谁?你可知道我是常家的人,你杀了我就是和全天下的蛇类为敌。”
  “呼呼!”
  我拍着胸脯说到:“我好怕啊,胡黄常蟒四家执掌天下妖道又如何,我孑然一身何足惧哉?”
  “你!”常九一口气没喘上来,脸色更加惨白了:“你要怎么样才肯放过我?”
  “放过你?”我浅浅一笑:“很简单,只要你立誓从今往后不伤一人,我便放过你!”
  常九略一错愕,立刻举起右手:“我常九在此发誓,若以后再伤一人,就。。。。。。”
  声音戛然而止,似乎在思考用什么作为代价,歪着脑袋问到:“你说我怎么发誓你才相信?”
  我已经轻车熟路了,淡然说到:“那就五雷轰顶吧!”
  “好!”常九继续发誓:“我若以后再伤一人,就五雷!噗!”
  我正在等他的誓言,完全没有防备他会突然出手,才反应过来,一大口毒液劈头盖脸地罩过来,气味刺鼻难闻。
  距离太近,已经闪避不开,只来得及抬手护住眼睛,毒液就罩住了我。手臂上一阵灼烧的感觉传来,这毒液腐蚀性极强,虽然我皮肤已经强化,但人还是瞬间觉得有些晕眩,麻痹,这些妖物真的不能有半点仁慈之心,但凡该杀的一个都不能放过!
  急退数步,直接将血玉按在手心,虽然我现在还能自保,但谁知道毒液会不会侵入神经?还是小心一点好。血玉急速变得火烫,开始吸收起毒液来。我将它紧握在手心,以免被常九看见,慢慢匍匐在巨石上。
  “傻小子,常家全是毒蛇,莽家是无毒巨蛇,你既然知道我叫常九,居然不防备我?这不是找死吗?”
  常九勉强撑起身子:“小子,你的本事不错,吃掉你一定能助长我的功力!你居然敢伤我,就用你的命来还吧!”
  说罢化成蛇身,虽然不是巨蟒,但一张嘴却也能裂开张成脸盆大小,看来是要等我毒性发作之后再吞吃下去。
  我一动不动,身体的不适很快就消失了,这血玉的能力越来越强,即便是如此的剧毒,仍能在一两分钟内完全清除干净,不愧是异宝。除此之外,还有一块血玉在张雨欣那,只是不知道我们相隔千山万水,她是否还能感应到。
  常九此时也是强弩之末,大量的失血让它虚弱到了极点,若非我刚才一时心软,他早就死了。不过现在他使出了最后一招,也不会死不瞑目吧?
  一个翻身,没事人一样坐在了巨石上,诛仙剑横在膝盖上,笑盈盈地看着化成蛇身的常九。
  “你居然没事?”
  常九蛇口出声,眼神中全是绝望之色,大嚷到:“太爷救我!”
  常家一定有互通有无之术,若被他传出信号,定然引来常家的高手。我不敢有片刻迟疑,左手一道掌心雷打出,水桶粗细地闪电划破夜空直轰而下,瞬间命中已然奄奄一息的常九。电光闪过,常九已经元神俱灭,方圆丈余全是一片焦黑,如此威势,连我都始料未及。
  常九一死,草丛中无数的毒蛇开始往大山深处散去,所到之处草丛晃动,数量惊人!我叹了口气就往阮家寨跑,才走出数百米,就听到身后半空中传来怒吼:“谁杀了我家老九,谁杀我我家老九?”
  元神出窍,竟然也有如此威势,常仙太爷不愧是半仙一样的人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虽然不一定打不过,但还是不要节外生枝的好,立刻收敛住自身气息,埋在了草丛之中。
  一条条冰冷的蛇躯从我身上爬过,但却没有攻击我,在普通的蛇类眼中,收敛了气息的我就和石头一模样。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那半空中的气息在原地盘旋了一阵之后,立刻直线向我这边冲来,肯定是被发现了。常仙太爷乃万蛇之主,一定是从刚才爬过我身边的毒蛇口中问出了我的藏身之所。
  拼了!双手一撑,从草丛中跃至半空,诛仙剑在手,小爷我才不怕你这老妖呢!
  “风月无边!”
  诛仙剑幻化出无边的剑气,与直线飚来的常仙太爷撞在了一块儿。我人随剑走,一时间金铁交击声不绝,瞬间交手数十招,知道气竭后才与他齐齐落下,自然是未分胜负!
  “好手段,小九死得不怨!”
  常仙太爷一声素净的短卦,与那些普通的东北老头并无二致,一边说一边转过身来。我这时才看清他的容貌,确实有几分道骨仙风。
  我还没出声,他瞧见我的模样却先楞住了,慢慢张口道:“居然是你,李慕叶!”


 246 太爷败走

  看到常仙太爷反常的模样,我下意识举剑防备:“你怎么认识我?”
  “哈哈!”常仙太爷嘴角微扬:“我们四大妖族同气连枝,当初派崔丫头去找你的时候,我们就看过了你的相片。没想到过了三个月你还在这里,这次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我听她说起崔忠慧,不由思念起她来,立刻问道:“崔忠慧现在怎么样?”
  常仙太爷大笑起来:“你果然是个痴情种子,看在你就要死的份上,我老实告诉你,崔丫头上个月初九生了一个七斤六两的白胖小子,孩子的父亲就是你吧?”
  三十一岁的我终于有了儿子,心中一阵狂喜:“她们母子好吗?”
  “放心吧,母子平安,好着呢!”常仙太爷眼神转厉:“你还是先担心自己吧,今日若能在此了结你,吞吃了你的血肉,我就再也不用每次都靠元神出窍才能出来了。而且一定能压过胡老三一头,做天下群妖之主!”
  我终于明白为何他见我会是那么奇怪的反应了,抛开心中对崔忠慧的思念,冷静地说:“原来你也知道金圣之躯的事情!要杀我也不是那么简单,手底下见真章吧!”
  “哈哈哈!”
  常仙太爷狂笑起来:“果然是毛头小子不禁诈,我哪里知道你就是金圣之躯的拥有者?三个月前黄家收到消息,说此地出了一个金圣之躯的人,等我们赶来却始终未有发现。适才见是你杀了老九,故意诈你一诈,原来你真的就是,哈哈哈,这回可这是天遂人愿啊,受死吧!”
  他一边笑一边扑上来,我急忙横剑招架,一拳打在诛仙剑上,我虎口巨震,脚下连退数步才停下。而对面常仙太爷脸上也是阴晴不定,显然是为自己一击无功而返而困惑。在他眼里我不过就是有几分运道的小子,实力上根本不足以与他相抗衡。
  我自然不会傻得任由他再攻上来,乘风剑法最重先机,若被人压制便很那发挥出随性如风的灵动。于是大喝一声,诛仙剑挥动如风,气旋随剑急转,杀向常仙太爷。这老妖怪确实名副其实,实力深不可测,刚才一下我已经全力抵挡了,恐怕实力已经和鳖灵相差无几。但鳖灵不会杀我,处处让着我一手,他却是非杀了我才肯罢休,容不得我有半点大意。
  乘风破lang、春风化雨,我仗着手中利剑,长江大河一般将乘风剑法尽数施展出来,剑气如春雨一般无孔不入,将常仙太爷逼得只有招架之力。但我明白,若我的剑不能奈何他,剑势尽头就是他无穷的反击之时。
  排除一切杂念,身体越发轻盈,仿佛风中柳絮一般漫天飞舞,这还是我第一次全力施展乘风剑法,对象就是这天下闻名的大妖。但他却依然如磐石一样岿然不动,剑气切割纵横,却不能伤他分毫,真的是棘手。
  人力有穷时,我剑势一缓的当口,常仙太爷的双手立刻化成模拟成蛇信,反攻过来。每一招都如毒蛇出洞一般凶猛,让人不得不防。巨力如同长江大河般汹涌而来,我只能见招拆招苦苦硬捱,道理是一样的,防住了他的进攻,才有机会反扑。
  在最初修道时,气息微弱,只能借助符箓之力克敌制胜,但随着实力的增长,速度、力量、身体强度都与当初不可同日而语,打斗的方式又回归到了原始,以直接肉搏为主了。因为如果对方不强,根本无需动用符箓便可摆平;若对方太强,就如现在常仙太爷一般,我根本没机会用符箓,反倒是掌心雷最为适用。
  但掌心雷也需要时间在手掌上书写,现在根本无力顾及,因此唯一可以想到的便是龙龟番天印了。这宝贝天生克制妖邪,此时救命还得靠它。手指一勾,番天印从招文袋中呼啸而出,油油的绿光瞬间让常仙太爷攻势一减。我趁机左右开弓,诛仙剑一剑刺出的同时,番天印脱手而出,双管齐下。
  常仙太爷一矮身避过诛仙剑,番天印悄无声息砸向他的下盘。他眼角余光瞥见危险,横移一步堪堪避过,我得此空隙飞速画好掌心雷之后欺身而上,老东西怕雷劫,我一定要觑准机会给他来一下,即便打不死他,吓吓他也好。
  诛仙剑贴着身子游走,寸步不离地跟紧了常仙太爷,逼得他不得不用心防备。我和常仙太爷的实力只在伯仲之间,可惜我无法一心二用,否则若能再全力施展乘风剑法时控制着番天印给他来那么一下,就绝对稳操胜券了!
  又是一阵你来我往,身后突然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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