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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4-10李敖系列之10李敖通电集-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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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吵有没有「一个中国,各自表述」实在很奇怪。 如果没有,那为何旧政府一直说有,直到李登辉要完成政权转移,抛出「两国论」时才说没有?为什么当初附和李登辉说没有的国民党官员,现在下台了又说有?如果九二年就各自表述为两个中国,那中共也不会再与你谈了,恐怕她早已「武力保台」了。
  其实,重点不在九二年有无此协议,有没有白纸黑字,而是我们到底坚持不坚持「一个中国」?如果坚持,九二年没书面文件也没关系;如果我们放弃了固有国策,那九二年就是有书面协议也可推翻。谁说一个会谈的决议就不能改变呢?钱其琛说得对:「『一个中国』不是我们强加于台湾的,台湾制订的『国统纲领』也坚持『一个中国』。」如果新政府不敢废「国统纲领」和中华民国宪法这个本,光在九二年有没有「一中各表」,这个末节做文章,而陆委会副主委陈明通更说他教书教学生有这东西许多年,直到他做官查资料才知没有,这不是滑天下之稽?石滋宜说台湾过去可说是「文革十年」,我们搞了十年的「文字游戏」运动,虽不全像大陆「运动」那样惨烈,可是这样扯来扯去,不烦吗?
  文章极好,但也有删改,发表时「苟合李登辉」改为「附和李登辉」了;「重点不在九二年有无此协议」前「这根本又是台独的文字游戏」一句也删了。
  再以九月十七日在「中国时报」发表的「奥运开幕转播 不见大陆队 媒体新旧思维错乱 回避心态实不可取」为例:
  郭冠英 / 北市(公务员) 台湾非常错乱。如果我们要追求台独,也选出了个台独新政府,那就不应播报两韩共同进场,全场起立致敬之类的触我们霉头的镜头。报上也不应老在问:「韩国能,我们为何不能?」的二百五问题,这些都是「旧思维」。如果我们要追求统一,或维持现状、或表现最基本的善意,那我们对与我们关系最紧密的大陆,对其奥运代表队,应有相当篇幅的报导,且大陆队在规模、实力以及代表的人口上,都是世界上排前五名的队伍,即以新闻公正原则也应报。可是我们的三台新闻,只见报中华台北(那一国?)、韩、美、澳,却不见报中国大陆队,报纸也不见报导,好象那是一个忌讳的世仇。而这个「世仇」却又是我们交往最密切的地区。我们去了一千五百万人次,每年赚一百六十亿美金,社会上每天喊着要「大小三通」,报纸上每天以一半的篇幅在谈两岸问题,别说以前还叫「同胞」了,怎么会这边在报两韩携手的画面,那边却只有台湾这一手,大陆那一手,那个我们一直宣称要握的手(不论统独),却不见了呢?
  以前威权时代,不准报那一手,某报报导洛杉矶奥运为「紫气东来」,就被勒令关门。而今言论自由,新闻界却自动砍掉那另一手,这是不是仍是「旧思维」?还是一种建设新兴民族国家的「新思维」?还仅是新旧交杂的大错乱?
  文章也好,但也有删改,发表时最后一段不见了,全文是
  有这种心态,才会包庇选手吃禁药,才会明知吃了还送去奥委会闯关,当舆论在指责体总是非不分时,实在应反省大家其实都有原罪。
  今早病中写此文,聊做校勘,为「晚」辈寻晴,亦一助也。



  李远哲要不要把自己送检调?
  去年九二一大地震后十三天(十月四日),李远哲带队成立太上机构「全国民间重建协调监督联盟」(简称全盟),提出宣示内容,经过我的分析,可定性如下:
  1。 监督性:提出捐款监督原则,要求震灾募款团体提报捐款内容和使用流向,或由会计师协助征信。
  2。 调查性:全台各地进行灾后募款的团体至少有百余个,全盟已自媒体搜集整理出63个团体名单,近期内将先去函,要求他们加入全盟成为盟员,向全盟提报所募款项和流向,全盟并将透过财政部和各银行,调查各团体的捐款帐户。
  3。 保证性:凡是愿意加入全盟接受捐款监督的盟员团体,全盟会定期在计算机网站上公开各团体的捐款用途,并由全盟来为这些团体的公信力背书,让捐款人安心。
  4。 检举性:对于不愿加入全盟的团体,全盟会透过会计师公会,让会计师对这些团体查帐,协助征信,征信结果仍由全盟来背书,全盟也会提供该团体必要的咨询;如果有团体拒绝全盟和会计师公会查帐,拒绝团体名单将送交检调单位。
  根据我上面的「定性分析」,足见李远哲诸公一开始即以清白的圣者自居,因为他们根本不相信募款团体的道德,因此要以李远哲诸公的高道德来「监督」辛苦募款者的道德,而别人的道德经过李远哲诸公高道德的「调查」以后,「保证」以后,才算获得正果,如果别人不肯就范,那么李远哲诸公就从圣者一变为告密者、「检举」者,要把别人移送法办,以儆刁顽。
  不过,一年来,李远哲诸公的高道德,恐怕也禁不得「监督」「调查」了,我收到一件电传,是「被害人」专门为我写的,全文如下:
  对全盟的疑惑
  1。 全盟立案否?谁来监督全盟?为何政府容许未立案组织经手那么多钱?
  2。 全盟的经费来源为何?财务谁来监督?税怎么报?
  3。 全盟既为一群有理想的专家组成,为何不协助政府的921重建基金会的运作?反而要以监督方式进行。既然监督,近日所见该基金会的问题,是否全盟有失监督之责?
  4。 全盟的工作中有一项是媒合:为需要经费的单位寻求财源,而此工作与联合劝募多年的工作重叠,为何一定要抢别人的事来做?既然做此工作为何只接受社区营造学会的委托呢(近日报载)?
  5。 全盟在89年2月网站上公布的补助新故乡基金会金额与近日不同,何者为真?本来我们并不在乎补助多少钱,只要告诉我们是否花在需要的地方?但2700多万与400万间的差距,让我们不得怀疑?
  6。 全盟在征求加盟单位时,告知社服单位务必要加盟,将来可优先得到经费媒合,但事实却不然。
  7。 许多做事的单位向全盟申请经费,一直没有下文,只在921过后3个月后来函告知申请单位过多,审查费时且经费有限,请各单位自行向其它单位申请。各单位不疑,只好自求多福,但过年前夕全盟却主动邀集大家办围炉活动,有好多钱可以申请,何以我们要做的事没钱,大拜拜就有钱呢?
  以上七个问题真问得好!请问李远哲诸公:你们「让捐款人安心」的保证退票了,你们自己也在嫌疑之列了,请问要不要把自己送检调?



  读「巫咒邪术对人间的为害」
  病中收到一位「虔信的佛弟子」的信。她写道:
  本人是一虔信的佛弟子,五年来在中部走过几家佛寺道场,因认真修行(研经、念佛、打坐)参加过两场佛七;与二次中台禅寺的大法会,如此而已,却被邪法整得差点丧失生命。经过长久的多方请教探查,才知原来是走错道场,被邪心的法师下降头、下蛊毒(发现衣领被剪,深知邪法者说本人之头发、指甲等都被取去作法,本人才知是参加佛七时被收集的)。修行进入第三年,开始有人在脑中说话、叫骂一些不三不四的三字经,脑穴整日被封死,因失阳气而昏昏欲睡,身体还出现种种不适的症状,时有时无。脑中说话者说:「这是叫你放弃修行的警告」。本人一生心地清净,光明不信邪,正气比天还高。你魔魔你的本事,我修修我的正行。见怪不怪、其怪自败。经过五年与魔法缠斗的经验。多嘴的邪法师一一露出了马脚。加上本人对佛法的领悟与印证,培养出以正法检视邪法的兴趣来,才发现台湾佛教,龙蛇杂居、邪法强压正法的情况非常严重,无所不用其极的迫害正信修行人。为此本人发表一万多字的长篇大论。
  从这位「虔信的佛弟子」的自述里,我们看到她五年来所谓正邪大战的经历。她虽然已知邪之为邪,但对正(佛法)亦未尝不邪却有待努力。她在九月三日完稿「一万多字的长篇大论」,在辟邪方面,写得很深入,尤其以实证来写,更可为醒世之资,我把它发表在下面:
  巫咒邪术对人间的为害(第一篇)
  今年七月初台湾有一则一闪即过消息,也就是有人在台湾北部一树林中发现一平房,里面设有一小型焚化炉,那地方常飘出一股尸体烧焦的怪味,记者闻风进去采访时发现那焚化炉只适合烧孩童以下的尸体,平房墙头摆设有地葬王菩萨像,当找到工作人员询问时竟说是用来烧动物尸体的。真让人不敢苟同,相信当今现实的社会没有人会那么慈悲专门盖一间这样的设备来烧动物尸体。而此消息一经曝光即没下文,但据笔者所知台湾社会靠养小鬼通灵耍弄邪法,昧着良心赚取黑心钱的假和尚皆靠养鬼通灵起家。不知社会大众有没有察觉社会上有这么多可爱的儿童失踪都无法找寻,他们真像以前所说都被卖到海外了吗?据笔者所知并非如此,而是近十年来台湾佛寺如雨后春笋般的建立,这些道场假佛教之名行邪法之实,养小鬼通灵,借鬼敛财的风气大作,所以需大量的童灵作工具。
  另外这些表面是大佛寺的邪法道场吸毒的风气很盛(为增强鬼神通的法力而吸毒),僧尼杂居的情况更是严重。他们嚣张到僧尼同开私家轿车载着小沙弥一同出游,如此光头家族不知把佛教戒规放在那里?两年前更传南投埔里有一家大道场的众多小沙弥在寺中失踪让父母找不着,不知是病死亦或被毒死也当了邪法通灵的小鬼去了呢?据笔者得知的内幕消息,诸如此类的大道场台湾从南到北都有,而这种大道场的特色就是师父年纪轻轻皆有神通(养小鬼附身的鬼神通)。古德高僧如虚云老和尚那样的禅定功夫都到五十六岁才证得自性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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