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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1-最蓝的眼睛-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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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子〃三岁那年,波依波依回到了镇上,还拜访了她一次。夏娃听说他要来了,就准备好了柠檬水。她想像不出见面时她会有什么举动和心情。她会不会哭?会不会掐他的脖子?会不会要求他同她睡觉?她想不出来。于是她就干脆等着瞧,她一边在一个绿色的大水罐里搅拌着柠檬水,一边等候着。
波依波依摇摇摆摆地走上台阶,敲了敲门。
〃进来吧。〃她叫道。
他打开门,微笑着站在那里,一副春风得意的样子。他脚上穿着一双闪亮的橘黄色皮鞋,头上戴着一顶城里人用的草帽,身上是一套浅蓝色西装,领带上还嵌着一个猫头别针。夏娃微笑着请他坐下。他也满脸堆起笑容。
〃怎么样啊,丫头儿?〃
〃挺不错的。你知道我们还好吧?〃她听到这样的词句出自她自己的口中,就知道他俩的谈话客客气气地开场了。当然还得看看,她还会不会用冰锥穿透那个猫头别针。
〃喝点柠檬水吧。〃
〃我喝了你可别在意。〃他用一个心满意足的姿势脱下了草帽。他的指甲又长又亮,〃天可真够热的,我跑了整整一天啦。〃
夏娃透过纱门朝外望去,她看到一个穿豆绿色衣裙的女人靠在最小的一棵梨树上。再回过头来看他,她想起了〃李子〃从胡桃里自己挖出仁来吃的那张面孔。她又微微一笑,倒出了柠檬水。
他俩的谈话进行得轻松简单:他东拉西扯,她有问必答;他打听这个,询问那家,像别人一样,惟独不问她的腿。这场谈话就像是和一个在归途上顺路进来问好的远亲搭讪似的。波依波依没要求看看孩子,夏娃在谈话中对儿女也只字不提。
过了一会儿,他站起身来要走了。他嘴里说着他还有约会,身上散发出新钞票和懒散的气味,一路晃里晃荡地走下了台阶,然后大摇大摆地朝着穿豆绿色衣裙的女人走去。夏娃注视着。她看着他的后颈和他的双肩。在那闪闪发光的衣着之下,她看到了藏在他脖颈里的失败和端着肩膀的奇怪的紧张劲儿。不过她还不大能肯定她的感觉。随后,他向前探身,对着穿一身绿的女人咬着耳朵。她愣了一会儿,然后回过头来放声大笑。那种大城市人才有的高声尖笑使夏娃想到了芝加哥。她像是给人用大铁锤重重地打了一下,这时候,她才明白她的感觉。一股憎恨的激流在她胸中涌起。
夏娃意识到她会经久不衰地憎恨波依波依,心中反倒充满了一种欣喜的期待,就像一个人意识到自己就要热恋上某个人而等待着种种幸福的迹象一样。心怀这种对波依波依的憎恨,她就能产生一种安全感、一种激动之情和坚持到底的精神,并且能将其保持到她需要用来加强自身或保护自身不受日常琐事纠缠的时刻。(一次,当汉娜责怪她憎恨黑人时,夏娃回答说,她只恨一个人,那就是汉娜的父亲波依波依,正是由于憎恨他,她才得以活下来并且过得高高兴兴。)
不管夏娃的日子是否过得高兴,在波依波依造访以后,她就开始足不离卧室,越来越多地把这所房子的底层交给住在那儿的人去自行安排。在楼下住的人也是各式各样,有过路的亲戚,有流浪汉,还有许许多多新婚夫妇。她不但让他们住,还让他们自己管理家务;一九一〇年之后,她根本不愿意迈步下楼梯了,其中只有一次例外,那次是为了点火,冒出的烟味在她的头发中保持了好几年。
在这所又大又旧的房子里居住的房客当中,有夏娃收养的儿童。她完全按照个人的偏爱行事,她派人去接来孩子,那是她在卧室阳台上看到的,或是从到她这里来玩跳棋、给她读《信使报》或是给她写数字的爱嚼舌头的老头子们那里听到他们的处境的。一九二一年,当她的外孙女秀拉长到十一岁时,夏娃已经收养了三个这样的孩子。他们来到这里的时候,戴的是粗呢帽子,用的是他们的母亲、外祖母或别人给起的名字。夏娃把他们的帽子从头上一把抓下来,并且根本不承认他们有名字。她仔细打量着第一个孩子,察看了他的手腕,琢磨着他的头型,还从他的目光中揣摩他的脾气禀性,然后开口说道:〃好啊,你看杜威。哎哟哟哟哟。〃当年的晚些时候,她又派人接来一个街对面经常从门廊上跌下来的孩子,她嘴里还是那么说。别人提醒她:〃可是,夏娃小姐,你已经把原来那孩子叫作杜威了。〃
〃有这么回事吗?这个就算老二吧。〃
到第三个孩子带到她家时,她又叫他〃杜威〃,于是人们都认为,她实在是起不出别的名字来了,要不就是她的聪明才智终于耗尽了。
〃别人怎么区分他们呢?〃汉娜问她。
〃有什么可区分的?他们都叫杜威就行了。〃
汉娜问的问题听起来并不那么必要,因为每个杜威的外貌彼此迥异。杜威老大是个肤色深黑的男孩,脑袋挺漂亮,眼睛由于慢性黄疸性肝炎而发金黄色。杜威老二肤色不深,周身长满雀斑,还有一头浓密的红发。杜威老三有一半墨西哥人血统,一身酱色皮肤,头上留着黑黑的刘海。再说,三个孩子一个比一个小一两岁。不过,汉娜的问题也自有道理,原因恰恰在于夏娃说话时的口气叫人不知所指是谁:〃叫一个杜威出去给我买点'加里特'牌的,要是没有,就买'毛茛'牌的。〃要不就是:〃过来啊,你这个杜威。〃还有:〃给我叫一个杜威来。〃
慢慢地,几个孩子都从被母亲或别人抛弃时的蚕茧中爬了出来,接受了夏娃的观点,名副其实地成了一个杜威三个人合在一起成了使用一个复数名字的三位一体:彼此之间不可分离,除了三个人自己,他们对什么东西和任何人都不喜欢。一次,冰箱的把手掉了,三个杜威全都挨了揍,他们眼中无泪,一声不吭地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把屁股高高蹶起来让人打。到了黄眼睛杜威该上学的时候,他非要跟那两个一块去读书不可。他当年七岁,长雀斑的杜威五岁,而墨西哥血统的杜威才四岁。夏娃解决问题的办法是把他们三人统统送去上学。巴克兰·里德先生说:〃可那个小的才四岁啊。〃
第四部分第47节:爱情的表示
〃你怎么知道?他们都是在同一年里到我这儿来的。〃夏娃说。
〃那孩子来的时候是一岁,现在刚刚过了三年。〃
〃他来的时候有多大你并不知道,老师当然也不清楚。把他们送去吧。〃
教师莫名其妙,不过倒也没什么信不过,多年来她已经不想揣摩镇上黑人处理问题的方式了。因此,当里德太太说他们三人都叫杜威·金,他们是堂兄弟,全都是六岁时,教师只是轻轻叹了口气,就把他们登记在一年级的注册本上了。她也同样认为辨别他们毫无困难,因为这三个孩子彼此长相完全不同。但是她逐渐发现自己和先前的人一样,也分不清这个那个了。三个杜威自己就不让人把他们分清。他们在她的头脑里全都搅作一团,最后她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了。他们用同一种声音讲话,用同一个头脑思考,还惹人心烦地抱成一团。这三个杜威,勇敢坚定,叫人全然摸不着头脑,不仅在梅德林生活的日子,而且在以后的岁月中,始终都是一个谜。
①〃柏油孩子〃本是农民用来在田里诱捕野兔的,美国作家乔尔·钱德拉·哈里斯(JoelChandlerHarris;1848…1908)在他所写的儿童读物《瑞玛斯大叔》中以此为题写了一段民间故事译注。杜威们是在一九二一年来到夏娃家的。在这之前的一年,她已经把厨房外面的一间小屋让〃柏油孩子〃①住了,那是个瘦小、沉默的漂亮男人,说话总是悄声细气的。多数人认为他有一半白人血统,可夏娃却说他是个百分之百的白人。夏娃说她一眼便能看出一个人的血统,这个人可一点黑人血统都没有。他初来梅德林的时候,人们都叫他〃漂亮的约尼〃,可是夏娃瞅了瞅他的奶油色皮肤和玉米须一样的头发,就半开玩笑半挖苦地叫他〃柏油孩子〃。他是山里的孩子,寡居独处,从不麻烦别人,只求醉生梦死。起初,他在一家家禽市场干活儿,提了一天鸡脖子之后,便回家自饮自酌,直到上床睡觉。后来,他白天便开始不上班,并经常不付房租。到他丢了那工作之后,便一天到晚东求西讨地干点零工,有时也伸手要点小钱什么的,回到家里就拿起酒瓶。由于他不招惹是非,吃的也不多,生活中又别无所求,只不过喜欢喝劣等廉价酒,倒也没人讨厌他。而且,他时常参加星期三晚上的祈祷会,还用人们所想像的最甜美的高音唱出《在甜蜜的告别之中》。他打发杜威们去替他买酒,把大部分时间花费在地板上的垃圾堆上,或是坐在椅子里盯着墙壁出神。
汉娜为他担过一点心,也就是如此而已。因为很快就清楚了,他只不过是需要一个地方悄悄死去而不是独自去死。没有谁想过要建议他振作起精神来或是让他找个医生看看病之类。甚至在祈祷会上听他唱起《在甜蜜的告别之中》时潸然泪下的妇女们也没想过劝他参加教堂活动。她们聆听着他的歌声,不过是为了眼前非常形象地出现了自己即将死亡的情景而抹着眼泪。人们要么接受他对自己生活的评价,要么于此无动于衷。不过,在人们的无动于衷之中还是有一定程度的轻蔑,因为他们对那些把自己看得那样认真的人没什么耐心,而那些把自己看得很认真的人居然要去死,因而他最终成为夏德拉克的第一个追随者〃柏油孩子〃和杜威们去参加全国自杀节活动时,就自然得很了。
由于夏娃疏于管教和她的乖僻性格,她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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