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恐怖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春秋左传正义-第110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什怀凭<炔怀删从朐獑I同为国讨之辞,元咺先死,故称“及”也。瑕若成君,当据周歂、冶廑为文,书曰“卫弑其君瑕”。
 
  卫侯郑归于卫。鲁为之请,故从诸侯纳之例。例在成十八年。○为,于伪反。 
  晋人、秦人围郑。晋军函陵,秦军汜南,各使微者围郑,故称人。○函音咸。汜音凡。传同。介人侵萧。无传。 
  冬,天王使宰周公来聘。周公,天子三公兼冢宰也。○兼,如字,又经念反。公子遂如京师,遂如晋。如京师报宰周公。 
  【传】三十年,春,晋人侵郑,以观其可攻与否。狄间晋之有郑虞也,○间,间厕之间。夏,狄侵齐。(齐,晋与国。) 
  晋侯使医衍酖卫侯。衍,医名。晋侯实怨卫侯,欲杀而罪不及死,故使医因治疾而加酖毒。○衍,以善反。酖音鸩。 
  '疏'注“衍医”至“酖毒”。○正义曰:《周礼·大司马》“以九伐之法正邦国。贼杀其亲则正之”。郑玄云:“正之者,执而治其罪。《王霸记》曰‘正,杀之也’。《春秋》僖二十八年‘晋人执卫侯,归之於京师,坐杀其弟叔武’。”如郑彼言,则卫侯合死,而云罪不及死者,卫侯之心疑叔武耳。前驱歂犬卜君意而杀之,非卫侯命杀也。公知其无罪,枕股而哭,又命杀歂犬,是则杀非公意也,故不至死。若然,则是卫侯无罪。而往年卫侯与元咺讼,卫侯不胜,杀士荣、则针庄子者,用谗疑贤弟渝盟,先期入。是卫侯之罪也。罪不合死,而晋侯心怨欲得杀之,故使医因治疾而加酖毒。若不治疾,不得使医,故知因治疾也。《鲁语》云:“晋人执卫成公归之于周,使医酖之,不死,医亦不诛。臧文仲言於僖公曰:‘夫卫君殆无罪矣。’今晋侯酖卫侯而不死,亦不讨其使者,讳而恶杀之也。是罪不合死之事也。
 
  甯俞货医,使薄其酖,不死。甯俞视卫侯衣食,故得知之。公为之请,纳玉於王与晋侯,皆十瑴。王许之。双玉曰瑴。公本与卫同好,故为之请。○公为,于伪反,注同。瑴音角。好,呼报反。秋,乃释卫侯。 
  卫侯使赂周歂、冶廑,曰:“苟能纳我,吾使尔为卿。”恐元咺距已,故赂周、冶。○歂,市专反。冶,音也。廑音觐,又音谨,人名也。《汉书音义》云:“音勤字也。”郑氏音勤。周、冶杀元咺及子適、子仪。子仪,瑕母弟。不书杀,贱也。○適,丁历反。公入,祀先君。周、冶既服,将命,服,卿服。将入庙受命。 
  '疏'注“服卿”至“受命”。○正义曰:言祀先君而服。将命,知其将入庙也。必入庙者,《祭统》云:“古者,明君爵有德而禄有功,必赐爵禄於大庙,示不敢专也。”命臣必在庙。而《王制》云:爵人於朝者,朝上询於众人,位定,然后入庙受命。今世受官犹然。
 
  周歂先入,及门,遇疾而死。冶廑辞卿。见周歂死而惧。 
  九月,甲午,晋侯、秦伯围郑,以其无礼於晋,文公亡过郑,郑不礼之。○过,古禾反。且贰於楚也。晋军函陵,秦军汜南。此东汜也,在荧阳中牟县南。 
  '疏'注“此东汜”。○正义曰:刘炫云:“二十四年‘王出適郑,处于汜’,注云‘郑南汜也’。”《释例·土地名》僖二十四年“汜”下云“此南汜也”。周王出居于汜,楚伐郑师于汜,襄城县南汜城是也。此年“汜”下云“此东汜也”。秦军汜南,晋伐郑师于汜,荧阳中牟县南汜泽是也。杜考校既精,当不徒尔。寻讨传文,未见杜意。
 
  佚之狐言於郑伯曰:“国危矣!若使烛之武见秦君,师必退。”佚之狐、烛之武,皆郑大夫。○佚音逸。公从之。辞曰:“臣之壮也,犹不如人;今老矣,无能为也巳。”公曰:“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过也。然郑亡,子亦有不利焉。”许之。夜,縋而出,縋,县城而下。○縋,丈伪反。县音玄。见秦伯曰:“秦、晋围郑,郑既知亡矣。若亡郑而有益於君,敢以烦执事。执事,亦谓秦。越国以鄙远,君知其难也,设得郑以为秦边邑,则越晋而难保。焉用亡郑以倍邻?陪,益也。○焉,於虔反,下“焉取之”同。倍,蒲回反。邻之厚,君之薄也。若舍郑以为东道主,行李之往来,共其乏困,行李,使人。○舍音舍,又如字。共音恭,本亦作供。使,所吏反。 
  '疏'注“行李使人”。○正义曰:襄八年传云“一介行李”,杜云“行李,行人也”。昭十三年传云“行理之命”,杜云“行理,使人”。李、理字异,为注则同,都不解“理”字。《周语》“行理以节逆之”,贾逵云:“理,吏也,小行人也”。孔晁注《国语》,其本亦作“李”字,注云“行李,行人之官也”。然则两字通用。本多作“理”,训之为吏,故为行人、使人也。
 
  君亦无所害。且君尝为晋君赐矣,许君焦、瑕,朝济而夕设版焉,君之所知也。晋君,谓惠公也。焦、瑕,晋河外五城之二邑。朝济河而夕设版筑以距秦,言背秦之速。○朝,如字,注同。版音板。背音佩。夫晋何厌之有?既东封郑,又欲肆其西封,封,疆也。肆,申也。○厌,於盐反。疆,居良反。不阙秦,焉取之? 
  '疏'“不阙秦,焉取之”。○正义曰:沈云“不阙秦家,更何处取之?”言有心取秦,先谋取郑。言灭秦以将利晋益大疆土。
 
  阙秦以利晋,唯君图之。”秦伯说,与郑人盟。使杞子、逢孙、杨孙戍之,乃还。三子,秦大夫,反为郑守。○说音悦。为,于伪反。子犯请击之。公曰:“不可。微夫人力不及此。请击秦也。夫人,谓秦穆公。○夫音扶,注同。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失其所与,不知;以乱易整,不武。秦晋和整,而还相攻,更为乱也。○知音智。吾其还也。”亦去之。 
  初,郑公子兰出奔晋,兰,郑穆公。从於晋侯伐郑,请无与围郑。许之。使待命于东。晋东界。○与音预。郑石甲父、侯宣多逆以为大子,以求成于晋,晋人许之。二子,郑大夫。言穆公所以立。 
  冬,王使周公阅来聘。飨有昌歜、白、黑、形盐。昌歜,昌蒲菹。白,熬稻。黑,熬黍。形盐,盐形象虎。○阅音悦。歜,在感反。菹,庄居反。敖稻,五刀反。 
  '疏'注“昌歜”至“象虎”。正义曰:昌歜,飨之所设,必是笾豆之实。《周礼·醢人》“朝事之豆,其实有昌本、麋臡”,郑玄云“昌本,昌蒲根切之四寸为菹”。彼昌本可以为菹,知此“昌歜”即是昌蒲菹也。齐有邴歜,鲁有公甫歜,其音为触。《说文》云“歜,盛气,怒也。从欠蜀声”。此“昌歜”之音相传为在感反,不知其字与彼为同为异。遍检书传,昌蒲之草无此别名,未知其所由也。此云“白黑”,下云“嘉穀”,穀之白黑唯稻黍为然。下云“盐虎形”,知其形象虎也。
 
  辞曰:“国君,文足昭也,武可畏也,则有备物之飨,以象其德。荐五味,羞嘉穀,盐虎形,嘉穀,熬稻黍也,以象其文也。盐虎形,以象武也。以献其功。吾何以堪之?” 
  '疏'“辞曰”至“堪之”。○正义曰:《周礼·掌客》:王巡守,百官从者,所过之国共其积膳,“三公上公之礼,卿侯伯之礼,大夫子男之礼”。宰周公是天子三公,具主国待之当尊於国君,但周公自谦,不敢当比国君耳。既云“备物之飨,以象其德”,及说备物之下,即云“以献其功”功德互见之耳。献其功者,献谓呈见旌表之也。备设以象德,荐献以见功,故象献分配为文。
 
  东门襄仲将聘于周,遂初聘于晋。公既命襄仲聘周,未行,故曰“将”,又命自周聘晋,故曰“遂”。自入春秋鲁始聘晋,故曰“初”。 
  '疏'注“公既”至“曰初”。○正义曰:经书实行之事,传说将命之初,故云命之将聘于周,未行,又命之遂聘于晋,令其从周即去,更不回也。贾、服不晓传意,解为先聘晋,后聘周,故杜详说之。
 
  【经】三十有一年,春,取济西田。(晋分曹田以赐鲁,故不系曹。不用师徒,故曰“取”。) 
  '疏'注“晋分”至“曰取”。○正义曰:济西之田,实是曹地。晋文分以赐鲁,故不系於曹。不系晋者,晋本意赐诸侯,不为已有,故亦不系晋也。昭四年传例,曰“凡克邑不用师徒曰取。”取田取邑,义亦同也。
 
  公子遂如晋。 
  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乃免牲。龟曰卜。不从,不吉也。卜郊不吉,故免牲。免犹纵也。 
  '疏'注“龟曰”至“纵也”。○正义曰:“龟曰卜”,《曲礼》文也。《洪范稽疑》云“龟从筮从”,谓从人之心也,人心欲吉,不从是不吉也。卜郊不吉,不复为郊,牲无所用,故免牲。免犹纵放不杀之也。《穀梁传》曰“免牲者,为之缁衣熏裳。有司玄端,奉送至于南郊。免牛亦然”。《左传》无说,其事或然也。桓五年传例曰“凡祀,启蛰而郊”。启蛰,周之三月也。今於夏四月卜郊者,传举节气,有前有却,但使春分未过,仍得为郊,故四月得卜郊也。故《释例》曰“凡十二月而节气有二十四,共通三百六十六日,分为四时,间之以闰月,故节不必得恒在其月初,而中气亦不得恒在其月之半”。是以传举天宿气节为文而不以月为正。僖公襄公夏四月卜郊,但讥其非所宜卜,而不讥其四月不可郊也。孟献子曰:“启蛰而郊,郊而后耕”,耕谓春分也。言得启蛰当卜郊,不得过春分耳。是言四月得郊也。《周礼·大宰职》云“祀五帝,前期十日,帅执事而卜日”。然则将祭,必十日之前豫卜之也。言“四卜郊”者,盖三月每旬一卜,至四月上旬更一卜,乃成为四卜也。此言“四卜郊,不从”,襄七年“三卜郊,不从”。《公羊传》曰“曷为或言三卜,或言四卜?三卜,礼也。四卜,非礼也。三卜何以礼?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6 1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