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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左传正义-第20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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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寻四辏成L于红,传称“革车千乘”,千乘之众,充三军之数。明知此分合竟之民以为三军。军之所统,其数异於《礼》也。《膏肓》何休以为《左氏》说云“尊公室”,休以为与“舍中军”义同。於义《左氏》为短。郑康成箴云:“《左氏传》云‘作三军’,三分公室各有其一。谓三家始专兵甲,卑公室。云《左氏》说者‘尊公室’,失《左氏》意远矣。”义符杜说也。
 
  告叔孙穆子曰:“请为三军,各征其军。”征,赋税也。三家各征其军之家属。○税,舒锐反。 
  '疏'注“征赋”至“家属”。○正义曰:《周礼·大司徒》:“以土均之法,制天下之地征。”《王制》云:“市廛而不税,关讥而不征。”经典之文,通谓赋税为征,故云“征,赋税也。”往前民皆属公,公税其民,以分赐群臣。今武子欲令民即属己,已所应得,自税取之,恐穆子不从,故先告之,请分国内之民以为三军。三家各自征税。其军之家属,冀望穆子亦便於己而从其计也。言军之家属者,丁壮从军者,官无所税,其家属不入军者,乃税之耳。
 
  穆子曰:“政将及子,子必不能。”政者,霸国之政令。《礼》,大国三军。鲁次国而为大国之制,贡赋必重,故忧不能堪。 
  '疏'注“政者”至“能堪”。○正义曰:於时天子衰微,政在霸主。霸主量国大小,责其贡赋。若为二军,则是次国;若作三军,则为大国。大国之制,贡赋必重,故云霸主重贡之政将及於子,子必不能堪之。忧其不能堪之,言三军不可为也。鲁为三军、二军,国之大小同耳。但作三军,则自同大国;自同大国,则霸主必依大国责其贡重也。
 
  武子固请之。穆子曰:“然则盟诸?”穆子知季氏将复变易,故盟之。○复,扶又反。乃盟诸僖闳。僖公之门。○闳音宏。 
  '疏'注“僖宫之门”。○正义曰:《释宫》云:“弄门谓之闳。”孙炎曰:“巷舍间道也。”李巡曰:“闳,巷头门也。”以此知僖闳是僖公之庙门也。
 
  诅诸五父之衢。五父衢,道名,在鲁国东南。诅,以祸福之言相要。○诅,侧虑反。父音甫。衢,其俱反。要,一遥反。正月,作三军,三分公室而各有其一。三分国民众。三子各毁其乘。坏其军乘,分以足成三军。○乘,绳证反,注及下并同。坏音怪。足,将住反,亦如字。 
  '疏'注“坏其”至“三军”。○正义曰:往前民皆属公,国家自有二军,若非征伐,不属三子,故三子自以采邑之民以为已之私乘,如子产出兵车十七乘之类,是其私家车乘也。今既三分公室,所分得者,即是己有,不须更立私乘,故三子各自毁坏旧时车乘部伍,分以足成三军也。坏者,坏其部伍将领也。合使各自属其军,不复立私乘故也。
 
  季氏使其乘之人,以其役邑入者无征,使军乘之人,率其邑役入季氏者,无公征。不入者倍征。不入季氏者,则使公家倍征之。设利病,欲驱使入己。故昭五年传曰:“季氏尽征之”。民辟倍征,故尽属季氏。 
  '疏'“季氏”至“倍征”。○正义曰:其乘之人,即所分得者,国内三分有一之人也。役谓共官力役,则今之丁也。邑谓赋税,若今之租调也。以其役之与邑皆来入季氏者,则无公征也。若不以入季氏者,则使公家倍征之,当输一而责其二也。设利害以惧民,殴之使入己耳。民畏倍征,故尽归季氏。所分得者,无一入公也。知邑是赋税者,以言役邑入,则役之与邑皆从民而入官也。从民入官,唯在力役与赋税耳,故知邑是赋税也。赋税而谓之邑者,赋税所入,若私邑然,故以邑言之。
 
  孟氏使半为臣,若子若弟。取其子弟之半也。四分其乘之人,以三归公,而取其一。叔孙氏使尽为臣。尽取子弟,以其父兄归公。 
  '疏'“孟氏”至“为臣”。○正义曰:昭五年传追说此事云:“季氏尽征之,叔孙氏臣其子弟,孟氏取其半焉。”叔孙氏臣其子弟,不臣父兄,谓取二分,而二归公也。孟氏取其半,又如叔孙所取其中更取其半,又以半归公,谓取一分,而三归公也。彼传顺序,此文颠倒。传意以叔孙为主,而先说孟氏,言孟氏如叔孙所得,使其半为已之臣;叔孙所得,子与弟也。此孟氏“若子若弟”,是子弟中课取其一,又分半以归公也。叔孙使子弟尽为已臣,唯以父兄归公耳。
 
  不然不舍。制军分民,不如是,则三家不舍其故而改作也。此盖三家盟诅之本言。○舍音舍。 
  '疏'注“制军”至“未言”。○正义曰:如上所分,三家所得,又各分为四。季氏尽取四分,叔孙取二分,而二分归公。孟氏取一分,而三分归公。分国民以为十二,三家得七,公得五也。舍,谓舍故也。制三军分国民,若不如是,则三家不肯舍其故法而别改作也。“使尽为臣”以上,是序事之辞。“不然不舍”一句,是要契之语,故云“此盖三家盟诅之本言”。盟诅本言,必应详具,但史家略取其意而为之立文,不复如本辞耳。
 
  郑人患晋、楚之故,诸大夫曰:“不从晋,国几亡。几,近也。○几音机,注同,徐音畿。楚弱於晋,晋不吾疾也。疾,急也。晋疾,楚将辟之。何为而使晋师致死於我,言当作何计。楚弗敢敌,而后可固与也。”固与晋也。子展曰:“与宋为恶,诸侯必至,吾从之盟。楚师至,吾又从之,则晋怒甚矣。晋能骤来,楚将不能,吾乃固与晋。”大夫说之,使疆埸之司恶於宋。使守疆埸之吏侵犯宋。○说音悦。疆,居良反,注同。埸音亦,注同。宋向戌侵郑,大获。子展曰:“师而伐宋可矣。若我伐宋,诸侯之伐我必疾,吾乃听命焉,且告於楚。楚师至,吾乃与之盟,而重赂晋师,乃免矣。”言如此乃免於晋、楚之难。○难,乃旦反。夏,郑子展侵宋。欲以致诸侯。 
  四月,诸侯伐郑。已亥,齐太子光、宋向戌先至于郑,门于东门。传释齐太子光所以序莒上也。向戌不书,宋公在会故。其莫,晋荀罃至于西郊,东侵旧许。许之旧国,郑新邑。○莫音暮。 
  '疏'“东侵旧许”。○正义曰:昭十二年传楚子云:“我伯父昆吾,旧许是宅。郑人贪赖其田,而不我与。”是旧许为郑邑也。谓之旧许,明是许之旧国,许南迁而郑得之。
 
  卫孙林父侵其北鄙。 
  六月,诸侯会于北林,师于向,向,地在颍川长社县东北。○向,舒亮反。右还次于琐,北行而西为“右还”。荧阳宛陵县西有琐候亭。○琐,素果反。宛,於阮反,又於元反。围郑,观兵于南门,观,示也。西济于济隧。济隧,水名。○济隧,上子礼反,下音遂。郑人惧,乃行成。 
  秋,七月,同盟于亳。范宣子曰:“不慎,必失诸侯。慎,敬威仪,谨辞令。诸侯道敝而无成,能无贰乎?数伐郑,皆罢於道路。○数,所角反。罢音皮。乃盟。载书曰:“凡我同盟毋蕰年,蕰积年穀,而不分灾。○毋音无,下皆同。蕰,纡粉反。毋壅利,专山川之利。○壅,於勇反。毋保奸,藏罪人。毋留慝,速去恶。○慝,他得反,下同。去,起吕反。救灾患,恤祸乱,同好恶,奖王室。奖,助也。○好、恶,并如字,或读上呼报反,下恶路反。奖,将丈反。或间兹命,司慎、司盟,名山、名川,二司,天神。○间,间厕之间。兹命,本或作兹盟,误。 
  '疏'注“二司天神”。○正义曰:盟告诸神,而先称二司,知其是天神也。《觐礼》:诸侯觐于天子,为宫方三百步,坛十有二寻,深四尺,加方明于其上。方明者,木也。方四尺,设六色,青、赤、白、黑、玄、黄。设六玉,圭、璋、琥、璜、璧、琮。公、侯、伯、子、男,皆就其旂而立。天子祀方明,礼日月、四渎、山川丘陵。彼方虽不言盟,其所陈设,盟之礼也。郑玄云:“方明者,上下四方神明之象也。会同而盟,明神监之,则谓之天之司盟。有象者,犹宗庙之有主乎?天子巡守之盟,其神主日。诸侯之盟,其神主山川。王官之伯,会诸侯而盟,其神主月。是言盟之所告,告天神也。郑云明神监之,谓之司盟。司盟非一神也。其司慎,亦不知指斥何神。但在山川之上,知其是天神耳。名山,山之有名者,谓五岳、四镇也。名川,谓四渎也。
 
  群神群祀,群祀,在祀典者。先王、先公,先王,诸侯之大祖,宋祖帝乙,郑祖厉王之比也。先公,始封君。○大音泰。凡大祖、大庙、大官,皆放此。比,必利反。七姓十二国之祖,七姓:晋、鲁、卫、郑、曹、滕,姬姓;邾、小邾,曹姓;宋,子姓;齐,姜姓;莒,己姓;杞,姒姓;薛,任姓。实十三国,言“十二”,误也。○己音纪,或音杞。任音壬。 
  '疏'注“七姓”至“误也”。○正义曰:“十三国为七姓”,《世本·世家》文也。姬即次曹,意及则言,不以大小为次也。实十三国,而言“十二”,服虔云:“晋主盟,不自数。”知不然者,案定四年,祝佗称践土之盟云“晋重、鲁申”。於是晋为盟主,自在盟内。何因晋今主盟,乃不自数?故知字误也。刘炫难服虔云:“案宣子恐失诸侯,谨慎辞令,告神要人,身不自数,己不在盟,彼叛必速。岂有如此理哉?”
 
  明神殛之。殛,诛也。○殛,纪力反,注同。俾失其民,队命亡氏,踣其国家。”踣,毙也。○俾,本又作卑,必尔反。队,直类反。踣,蒲北反,徐又敷豆反。毙,婢世反。 
  楚子囊乞旅于秦。乞师旅於秦。秦右大夫詹帅师从楚子,将以伐郑。郑伯逆之。丙子,伐宋。郑逆服,故更伐宋也。秦师不书,不与伐宋而还。○詹,之廉反。与音预。 
  九月,诸侯悉师以复伐郑。此夏诸侯皆复来,故曰“悉师”。○复,扶又反,注同。郑人使良霄、大宰石如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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