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2534-冲突与变数-第4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黾酉赂诓固K滥杆担芏嗉彝ゾ椭竿耪庑┦杖肷钅兀约汉退嵌际抢贤拢砸簿透湃チ恕U饧滤淙还チ艘欢问奔淞耍莱桑�01)至今仍然印象深刻:除非工人找政府去闹,不然就不(主动)给下岗工人加工资。其实即使加也加不多,就几十块钱。看来政府对社会弱势群体关注还是不够。
第二部分:内在冲突难以释放的参与热情(1)
如前所述,对于那些与个人生活、事业相关的公共政策与公共管理,中间阶层普遍比较关注。但他们同时表达了缺乏参与的无奈。也就是说,即使关注那些公共事务,但被排除在公共事务之外,处于一种被动管理的地位。
孔楠(22)认为很多医疗行业的政策并不是单纯技术性的,而是常常涉及不同群体的利益冲突。一些医疗行业的条文有时候出台得比较突然,一般不会事先在业界广泛讨论,即使可能会征求一些人的意见,也限于少数的专家,他们对最新的发展现状把握不够,使得一些新政策不免显得不合时宜。(政策制定)参与的不是太多。民主意识还是比较差一些。我们都想参与,比如某个医疗行业的规范,可以广泛征求一下医生的意见,然后再发布。现在这方面做的还不是太够。有时候就是找几个专家讨论讨论,就通过了,就发布了,然后就开始执行。有些个东西就是过去下面工作二十多年的老干部订出来的,他会想:我当年在基层的时候怎么样怎么样,应该怎么样制定一些政策。可是到现在形势不一样了。虽然过去没有这方面的规范,现在制定出来了,但还是落后,滞后一些。知识个体韩娟(12)举了一个限制机动车超载、并最终影响到日常用品物价的例子,说明自己即使关注公共政策,也对最终决策无可奈何,与不关注没有什么区别:现在交通部门已经限制机动车超载了,因为大货车总是出事,应该管管了。看到这件事之后,不会马上想到这些会影响到和自己生活有关的东西。等过了一段发现鸡蛋、蔬菜涨钱了,才知道原来是限制大货车进城的原因,东西(作者注:日常生活资料)运不进来,所以就涨钱了。可是这些事情你即使了解到又能怎么样?该涨钱还是要涨钱。你只是一个被动的人,没有扭转这个事情的能力和权力,就只能接受现实。韩娟(12)的丈夫沈智(11)赞同妻子的想法,认为与其关注公共政策但无力影响,不如干脆不去关注,出台什么政策接受什么政策就行了:我们就觉着你爱涨就涨,你爱落就落。你涨也好,落也好,我该怎么过日子我还是怎么过日子。我知道那些限制大货车的政策对我有影响,但没有办法。如果有办法的话,就该关注的关注,该想办法的想办法。如果没有办法,那些左右不了的事情何必关注它呢?只能适应嘛。曹飞(09)是律师协会的会员。他表示,律师协会如果出台什么政策,一般不会广泛征求意见,至少自己没有能够体会到,更不用说一些相关的政府司法部门的政策。没有参与感。反正是国家体制的问题。老百姓参政议政不可能。国家政策这方面,可能会征求很多人的意见吧,要考虑成熟之后才出台的。律师行业的一些政策主要是司法局出台的,一般不会征求你的意见的,肯定不会这么细。比如高院出来一些征求意见稿,是先打预防针,让你知道有这回事,它再提出来实施条文。这个征求意见稿并不是非得征求到很多人的意见。褚峰(08)认为政府部门的公共事务管理能力并不让人乐观。从人力资源的角度来看,公共部门与社会建立互动交流机制,特别是需要让那些具有管理专长的人士参与到政策制定和公共管理事务中去:一个政府部门的科长、处长、局长,到区长、市长,一直在一个很单一的环境中成长,没有放眼管理的整个层面。比如现在中央对董建华要求“多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我们政府管理的官员也应该有多个阶层的社会代表,组成一个团体来代表社会的各种声音和意见。但是现在这种参与太少了。比如交通,这是一个很难的问题,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做得到的。我就不相信一些老的交管干部能做好。看交管局的一些人讲话就看得出来,他们没有解决这个问题的能力。他们的素质不够。他们根本没有大宏观决策的能力。他们也出去学习,但他们根本没有学到什么东西的。政府需要真正懂管理的人才,这种人才市场上很多,但是他们没有参与政府决策的途径。有些被访者也表示,政府部门也在社会的政策参与上有一些调整。比如何京(24)认为交通管理部门开始通过网上和其他渠道征求大家的意见。虽然吕英(25)认为是交管部门“管不了了才征求意见”,但何京(24)仍然坚持“你就是逼着它这么做也是一种进步”。
相对而言,企业主群体在影响行业政策上较为自信一些。作为某个领域的私有企业主,施全(29)同样感觉对一般政策难以参与和施加影响,但感觉在将来可以与同行们一定程度上参与行业内的政策和管理:暂时不会(参与一般政策)。这种情况(作者注:指影响政策)可能在地方上比较多,在北京不会。将来在行业内部可能会多些,比如“某监会”制定的一些政策,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反馈一些意见。这些都是行业内的参与。
许刚(28)谈起他在访谈当天和朋友们议论的一件事情,一个部门以专营的方式垄断了某项业务。同时,他也表示正在发生一些变化:“慢慢在改。还不够。”许刚(28)举了一个所在行业的例子,因为一项比较武断的政策使得反对的声音比较强烈:(政策)后来还是改啦。下面没办法(执行),改了。广告行业提了很多意见,给国家计委。听证会是事后搞的,实际上是“调查研讨会”。参加的除了广告行业,还有企业,企业(这样下去)也不行,主要是协会什么的起推动作用。企业协会。个人声音还是太弱了吧。最多对记者发发牢骚。当时有很多报道,对政府形成一个综合的压力。
第五节业主维权运动〖1〗一新集体行动自20世纪90年初开始,中国的房地产业开始真正兴起。经过十余年的时间,越来越多的居民开始拥有自己的房产。根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结果,中国城市居民中,购买住房户达到了452%。也就是说,有将近一半的人住在自己所有的房子里。
第二部分:内在冲突难以释放的参与热情(2)
百姓日常生活离不开住房,房地产业在蓬勃发展的同时与其相关的拆迁、商品房价格、物业问题逐渐浮出水面。有关上述问题的不良报道层出不穷,于是,百姓开始逐步将关注的焦点转移到与房地产有关的相关问题上来。在最近关于最关注的社会问题调查中,排在第二位的就是房地产、物业问题,关注度占到了89%。见东民、王星:《贫富差距扩大居首》,载中国网2005年3月1日(wwwchinaorgcn)。近年来关于房产业主与物业公司、开发商之间的矛盾冲突越来越多,在相当程度上相互形成了对立面。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的调查,与房地产有关的投诉已经连续几年高居消费者投诉的首位。转引自李红平、方三长:《丽江花园的标本意义》,载《南方周末》,2003年5月29日。正如蒋丽(02)所说:我们的业主委员会是自发成立的,业主自己推动的。大家签名,推举谁谁。物业还不承认,更不会自己主动组织的,因为它相当于给自己建立一个敌人。当利益受到侵害时,不同类型的业主所做出的反应是不同的。第一种是那些财力雄厚、社会资源广泛、个人影响能力强的业主,如政府官员、企业主、明星等,这些人在受到损失时,或者不屑于花费精力去维权,或者“客大欺店”,个人直接解决问题。如果购房的资金来源不正当,则根本不敢用公开的方式去维权,或者干脆放弃维权。第二种是那些投资者,这些人惟一的目的是盈利。他们以商人的思维逻辑,将风险与成本计算得很清楚,在受到损失时,会小心谨慎,利益为重。而且,他们往往把鸡蛋放在不同的篮子了,一旦一个篮子出了问题,可以选择逃离。第三种是拆迁置换房的住户。随着城区的改造和市政建设的投入加大,越来越多的老住户离开了原来的住所,住进了新的小区。这些人往往个人的维权能力不高,付不起基本的维权成本。在受到侵害时,选择忍受是最安全的。所以,上述三种类型的业主都不是维权意识强烈的群体。
第四种业主主要由年轻中间阶层构成,他们是物业维权的主干力量。他们大多凭个人努力挣下一笔钱,作为人生中非常重大的一次投资,在城区购买了住房,有了自己的落脚之地。许多人购房时选择了分期付款,凭的是对未来职业的信心,同时也带来了以后更多的生活压力。购买的住房对于他们来说就是安家立命的地方,房产占去了相当一部分家庭财产和收入的比例,权益一旦受到侵害就动摇了整个家庭的经济基础,从利益上讲,他们的抗争意识最激烈。而且,中间阶层的教育程度高,年轻,热情,有活力,权益意识强,社会资源相对丰富,这些为他们进行抗争提供了基础。
业主维权成为当前新出现的中间阶层特有的集体性的社会参与形式。在当前情况下,除了体制内的政治选举等传统政治参与,以及偶发的、受到严密控制的群众运动,其他类型的群体性社会参与空间非常狭小,更难发现中间阶层所特有的社会与政治参与形式。即使政治选举,中间阶层表现出的消极态度在某种程度上其他各阶层也会有。而业主运动的主力是中间阶层,更多地体现出了中间阶层所独具的特征,对它进行研究可以为理解中间阶层社会与政治参与提供很多的启示。
中间阶层�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