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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帝传-第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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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听得一愣。卡特琳娜的家人情况我知道得很少,现在听起来,她似乎出身于军人世家。虽然如此,我还是很不放心。
  安丽丝见我准备反对,轻轻捏了一下我的手。“为成大业者,岂能只顾儿女私情?”
  话虽然对,但是做起来可就不是那么回事了。人活着为什么?不就是图个高兴吗?世界上有些人的目标更远大些,他们想要成修炼成神(也有人想修炼成魔,不过这种行为被爱克斯大陆明令禁止,只能偷偷摸摸地干)。不过我只想快快乐乐地过一生。如果为了完成自己的理想却让自己的未婚妻受苦受累,那难道不是本末倒置吗?
  不顾安丽丝更加用力地捏我的手,我用另一只手抚摸卡特琳娜的头发。“琳娜,你舍得离开我吗?”到了关键的时刻,我并不在乎使用美男计。
  “舍不得。不过为了表哥的奋斗目标,短暂的分离是为了更长久的相聚嘛。”
  我呆了一呆。短暂的分离是为了更长久的相聚!
  不错,连卡特琳娜都可以想到的,为什么我想不到呢?难道我真的太儿女情长?
  如果仅仅儿女情长,那么我又置马迪尔、克洛斯、拉库里于何地呢?难道叫我一纸书信告诉他们不必守卫吾尔汉和卡敖奇,让他们爱上哪儿就去哪儿?!甚至连阿拉卡也在为我苦苦经营沙丝那亚,然后将辛辛苦苦赚来的钱支援给马迪尔他们。除去我的这些直属家臣,塞斯的普通民众也自发保卫我的领地。听说塞斯的普通民众还自发组织起来为保卫我的领地而战。
  世间的事真的必须那么残忍吗?为了更长久的相聚就必须做出牺牲?!想到牺牲,也不知道克洛斯现在怎么样了,他正在为我守卫卡敖奇城。 
 
 
 
  
第三部第十章
 
  伟人的形象无论如何高大,在他的身后必然有阴影之处。
  神圣大帝兰特是正直、勇敢、睿智、强大的代名词。但是他的身后,同样存在着影杀这一组织。传闻中,影杀组织有两大任务。一是搜集消息,一是暗杀。这两项任务,并不专门针对敌人!
  影杀的首领历来不为公众所知,根据消息灵通人士的猜测,第一任影杀组织的首领很可能是夏默。格里恩。夏默。格里恩虽然只是伯爵、少将,却极得大帝的信任,能够自由出入于大帝的寝宫。每当夏默。格里恩在深夜出入大帝的寝宫后,几天之后必然会有大事发生。
  ——摘自禁书《打破个人崇拜——将兰特大帝请下神坛》
  虽然归心似箭,魔王降临大会结束后我却没有马上动身。倒不是因为卡特琳娜的问题。如果我下定决心后却也不会再动摇,而兽人也很服从她的领导,这一点并不用我操心。
  行程被推迟的原因是木力告诉我魔王降临大会结束后该去北方的乌克拉姆丹去会见兽人的总巫师。兽人的总巫师相当于人类的教皇,他是兽人的精神领袖,虽然并不理会兽人之间的世俗纷争,却拥有无形的权力。听木力解释过后我多少明白了这个兽人的地位。不过如果我是兽人,肯定不愿意去当这个总巫师。总巫师由上任总巫师从各族的大巫师中指定而来,当一个大巫师成为总巫师后,他毕生再也不能踏出乌克拉姆丹一步。如果一辈子必须生活在那个鸟不生蛋的地方,我非被活活憋死不可。
  为了这个总巫师我不得不到那个荒凉的乌克拉姆丹走一趟。魔王降临大会都参加了,最后的步骤不履行岂不是功亏一篑?
  交待卡特琳娜暂时充当魔王的特派专员率领兽人,让木力在离阿塞拜部落十公里处扎了一个营帐。我不想回来的时候再与卡特琳娜分别一次。离别最苦,我拒绝再经历一次。至于说阿呆,想起它我就生气。告诉它在我没有回来之前卡特琳娜就是它的主人,没想到它居然乐得在地上打滚。不知那个《山海经。奇兽篇》是哪个笨蛋写的,阿呆当时的表现——令我吐血!
  心不甘情不愿地向北去,花了整整一天才到达目的地。总巫师住在一个巨大的山谷中,山谷内四季如春。这才令我满意起来。一路上非常寒冷,到了这里终于可以舒服一点了。
  总巫师是个睿智的兽人。这个第一印象令我很奇怪。我从来没想过会见到一位可以被称之为睿智的兽人,但是总巫师给我的感觉的确如此。
  总巫师年纪似乎很大,他的毛发全白了。我身高一米八五,在人群中显得很高,但是在兽人中却只能算矮个子(这也是我不愿意待在兽人中间的一个小小原因)。而这个总巫师现在却由于年纪太老的缘故佝偻着身子,显得非常矮小,甚至比我还要矮一个头。又由于全身白毛的关系,他更象是一个白猿。
  “魔王找不到游戏对手,于是以整个大陆为战利品与众神进行一场游戏。游戏结束后,魔王离开了这个世界。”
  “一千四百年后,伟大的魔王将重返兽人部落。他骑着魔兽之王猞猁,偕同兽人最优秀的指挥官,率领无知的兽人重新见识世界的繁华。”
  “在魔王的率领下,兽人将会学会如何与人类和平共处,在大陆上取得一席之地,得以休生养息。”
  听总巫师说完这几句话费了我很长时间,因为他说话很慢,说一句话要喘几口气,还好中华语使用得非常流利。说实话,我并不明白总巫师的意思。不过我并不打算说太多话,言多必失。我挤出一副笑脸望着他,他那昏浊的眼珠闪动了一下,那种灵动吓了我一跳。
  总巫师叹了一口气。“深处的洞内留有一把您从前用过的宝剑。如果您需要,可以去拿。”说完,不知道他做了什么动作,宝座后面的墙壁居然裂开了。
  见猎心喜是我的一个缺点。隐藏得越深的东西应该也就越好,我毫不犹豫就走进了那个大洞。
  原来还担心必须屠杀巨龙才可以取得宝剑,没想到通过一条长约一百米的甬道后就来到了个天然的大厅。大厅的中央有一把连鞘的宝剑。剑鞘毫不起眼,剑柄镶嵌着一块黑乎乎的石头。这就是总巫师所谓的“宝”剑?!我真不该相信他,兽人就是兽人,品味也太差了。
  我走近那把宝剑,犹豫是否应该把它带出去。这把丑陋的宝剑是把双手巨剑,戴在身上既不方便也不帅。想了想,我还是将右手伸向剑柄。将这柄剑拿出这里然后扔掉算了,免得那个总巫师和我罗嗦。
  握住剑柄后,我打了个寒颤。刹那间,整个大厅内迅速充满了杀气。显然它不是宝剑,而是神器!
  弥漫在大厅内的杀气有如实质向我迫来。我感觉压力越来越大,连呼吸都困难起来。就肉体而言,我达到高阶白银骑士的水平;就精神而言,我已经拥有魔导士的实力。但是此时仅仅由手中宝剑散发出的杀气也使我几乎抵挡不住。
  我不知道是应该扔下这柄宝剑逃出大厅还是握着它离开。进行了短暂的思想斗争后,自尊心占了上风。我运用圣斗气和精神力苦苦挡住那股杀气,然后用左手握住剑鞘。深深吸了口气,我猛地拔出了宝剑。
  宝剑刚一出鞘,我便眼前一花喷出一口鲜血。没办法,只好向这把奇怪的宝剑认输——我毫不犹豫昏倒了。晕倒之前我祈祷:但愿仅仅是晕过去,不然这种情况也需要兰仆来救我,那我可糗大了。居然被一件没有生命的物品弄晕,也太没面子了。不知过了多久,我醒了过来。杀气已经完全消失了。剑身本来是银灰色的,此时却发出金色耀眼的光芒。我隐隐约约听到宝剑的嗡鸣声,似乎它正在欢快地鸣叫着。我朝四周看了看,还好,仍然在原地,看来这次出丑没被别人知道。
  挥动宝剑舞了个剑花,感觉还不错。虽然看起来是双手巨剑,但重量方面还算适中,至少以我高阶白银骑士的水平单手舞动不费丝毫力气。
  白银骑士的水平?!奇怪了。上回被英格兰尼的杀手重伤后不久,格斗方面又有了很大的进步。欣赏过安丽丝的公孙大娘剑舞后,我若有所悟,结果就进入了瓶颈状态。按兰仆的说法,以我经过改造的体质由白银骑士的瓶颈状态升入黄金骑士水平至少需要四个月的时间,为什么一下子就突破这个瓶颈了?
  我东张西望了半天,先是小声地喊,后来实在不耐烦了,便大声叫唤起来。“兰仆,兰仆!快出来,我知道是你!”
  连续喊了三分钟,还是没有任何动静,我这才死心。兰仆可能会和我开点小玩笑,但是他不会太过分。这就奇怪了,不是兰仆帮我,难道和这柄奇怪的剑有关?
  我仔细检查了一下这柄剑,结果咧开嘴笑得合不拢,一下子就把其它所有的事都抛在脑后了。
  护手四角镶嵌着火红、水蓝、土黄以及无色透明的四颗钻石。钻石的品质极佳,我敢肯定,这四颗钻石就是传说中的神级钻石。这样的钻石是魔法师梦寐以求的法宝。它对四级以下魔法的伤害值增幅超过300%,并节约施法者50%的魔法力。节约施法者的魔法力自然令人动心,但是能够将伤害值增幅则是每个魔法师的梦想。使用同样的火球术,伤害值的比较即便剔除了环境、气候等等因素外,如果由魔导师和见习魔法师分别施展,仍存在惊人的差值。见习魔法师施展魔法神箭伤害不了一个能够施展斗气的骑士,但是如果由魔导师施展,那么即使是青铜骑士也会受到重创。这柄宝剑即使仅仅用来当魔法杖也让我心满意足了——有机会要将阿呆好好地揍一顿。
  我小心翼翼地将宝剑插入剑鞘,然后紧紧抱在怀里。现在假如总巫师想要反悔,我就抱着它逃跑。
  走出洞穴,总巫师似乎在打瞌睡。我犹豫了一会儿,准备偷偷离开。最多也不过是没对他进行正式的告别,想必不会有太严重的后果。
  正在蹑手蹑脚向外走时,身后响起了苍老而缓慢的声音。
  “此剑名曰杀神。”
  我回头挤出一个笑容。“再见。”见总巫师没什么别的反应,我撒开腿就跑。
  出了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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