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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剑侠-第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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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公子,小玉现在已经没有事了吗?”柳丝丝听说小玉中了毒,不由花容失色,急声问道。
  “本公子已经用真气,暂时压住了她身上毒气的发做,只找再找一个功力和我差不多的人。在和她共赴巫山,同享云雨之时,即可将毒气化解了。”寻欢公子站起身来,回到柳柳丝身边,一本正经的说道。
  “哦?那有大人你在,又何必另找他人?今夜就让小玉陪您,一来解毒,二来就当是报答公子刚刚相救的恩情了!”柳丝丝媚声含笑,轻轻粘住寻欢公子,大声说道。
  “小姐,今天明明应该是你……怎么又扯到人家头上……”小玉见寻欢公子已经回到床边,这才睁开倩目,羞声说道。
  “你这个小妮子,别在那边蹲着了!还不快去换件衣服,好给寻欢大人端菜上酒?”柳丝丝瞪了傻傻楞在原地的小玉一眼,轻声吩咐道。
  “哼!那种人,好东西给他吃,还不如喂狗!”小玉应声站了起来,恨恨说道:“厨房里面还有两颗白菜,我去收拾一下,端来打发这个色狼吧!”
  只过了不大工夫,在寻欢公子和柳丝丝新换的房间之内,小玉就已经把满桌酒菜弄了上来。
  说起来,换房也是不得不做的事。毕竟对着折花老祖的尸体,又怎么可能莺莺燕燕的和美女把酒言欢呢。而寻欢公子又非要把那个淫僧的尸体留下,怎么也不肯用化尸散化去,自然就只有换房了。
  这间屋子并非接客的房间,而是柳丝丝平时起居的闺房,内里妆容典雅,还挂了不少当世名家的字画。但寻欢公子对这些并不感兴趣,真正吸引他的,只是小玉端上来的美酒和佳肴。
  酒是自酿的安娘酒,据传为旧时名妓唐安安所创,颇有几份香艳的滋味。而下酒的菜则甚多,除了据说唐安安所善长的煮干丝和水晶肴肉外,最特别的则是一盆白菜汤。
  这盆玻璃白菜,虽然只是象开水一样透明的清汤,仅仅在汤面之上浮着几片绿生生的瓢儿白菜。但其味清纯,真的是鲜到无法形容。
  “公子,小玉的白菜还不错吧?”柳丝丝一面为寻欢公子倒酒挟菜,一面柔声道:“您少吃一点,还有好多拿手菜还没有端上来呢!”
  “嗯,白菜不错,要是再有点小玉的豆腐,就更美味了!”寻欢公子不时趁小玉上菜的工夫,在她的玉臀上轻拍那么几下,哈哈笑道。
  “哼,色狼!”小玉则每次都皱起眉头,轻脆的小声骂一句。但她还是不住往返,源源不断的将各种诱人的佳肴,一一端了上来。
  而最妙之处在于,小玉所上之菜,件件都有艳名,无一不与名士娇女相联。比如这道由火腿肉切成骨牌块大小,略带一点白膘,排成金字塔状,浇上南乳汁和白糖绍酒,扣碗清蒸而做成的排南。即是西湖船娘的名菜,传说为苏东坡所最爱。
  而另一道由虾子、火腿片、莼菜、笋片和香菇片与清鸡汤烹制而成的,一清见底,滋味醇厚的虾火莼菜汤。则据说是唐时名妓李真娘所创,为秦观在画舫上品尝之时,还曾留下了“西湖水滑多娇娘”的诗句。
  “好吃,好吃,比那个崔小莺腌制的鲜花要强太多了!”寻欢公子看着小玉,盛在白瓷盆中新端上来,由桔子、杨梅、佛手、香橼等制成,五色杂陈的鲜醪,不由又是不住的连声赞叹道。
  “崔小莺,是那个大同府的娼妓吗?她懂什么,哪能及得上我家小姐的厨艺!”小玉面露得意之色,竟然忘了在寻欢公子习惯性轻拍她的玉臀之时,发出抗议之声了。
  “你这个小妮子,不要胡乱说话!人家崔小莺可是北方第一名妓,艳冠花国,我哪比得了!”柳丝丝白了小玉一眼,略带责怪的说道:“怎么不把我做的桃膏、瓜膏、豆豉,还有那些腌菜一并拿来?”
  “哟,姑奶奶,你的拿手菜,当然是要放到最后再拿出来献了!”小玉一面痴笑,一面一溜烟的跑了下去。
  柳丝丝的这几种甜点,果然都极其美味,而且还可解酒消渴。她做的桃膏如大红琥珀,瓜膏可比金丝内糖。做法则别是由五月的鲜桃,六月的西瓜,挤出果汁,加糖用文火熬膏而成。只是刚刚一端出来,满屋之内,皆都被异香所充斥了。
  豆豉则由黄豆九晒九洗,去尽衣膜,与瓜杏姜桂杂合。其颜色十分鲜艳,尝起来滋味各各迥异。而其它的各种腌菜,经柳丝丝之手,黄如蜡,绿如藻,蒲藕笋蕨,枸蒿蓉菊,无不入味。
  可怜寻欢公子只有一嘴一筷,虽然看得过来,一时之间,如此多的美味,却是怎么也吃不过来了。
  “那个,丝丝,看来你今夜是准备陪吃陪喝不陪睡了?”寻欢公子大口吃了一块火腿之后,突然将筷子放下,好像有点失望的说道。
  “奴家的身子,还不是大人您的!您若是想要,奴家还能反抗不成?”柳丝丝温顺的偎在寻欢公子身边,拿起他的筷子,挟了一块醉蛤蜊放入寻欢公子口中,楚楚动人的说道。 
 
 
 
  
 第六卷 晓月艳阳 第十一节 血尸王
 
  林剑侠在从叶香雪手中抢过戮仙、绝仙、陷仙、诛仙,这四把已经化为顽铁的仙剑之后,终于正式同意收留叶香雪,让她留在自己的身边。
  说起来,这四把仙剑其实相当厉害,端的是晓月楼的镇楼之宝。据说掌控这四把仙剑的,乃是晓月楼排名仅在一主、二圣、三王,之后的四杰手中。
  晓月四杰当年都是著名的剑客,四人连手,有东西南北四大名剑客的称号。后来他们一起加入晓月楼,放弃原来的名望和武功。分别炼成了戮仙,绝仙、陷仙、诛仙四把利剑,纵横天下,击杀无数高手,为晓月楼在数年之内就成为宇内第一的杀手组织,立下了赫赫的战功。
  只是想不到,晓月四杰竟如此浪得虚名。在林剑侠和叶香雪黑白双玉剑联剑合击之下,几乎不堪一击,没多大工夫就落了一个剑毁人亡的下场。
  “那个,十弟,对手是晓月楼,那我们是什么组织?不会是艳阳楼吧?”林剑侠手中不住把玩着,已经化成废铁的四口仙剑,口中随意的向小胖子问道。
  “是呀,不是艳阳楼,谁又敢公开对抗晓月楼?难道,你竟会不知道吗?”小胖子睁大眼睛,一脸惊愕的说道。
  “真是艳阳楼?听说艳阳楼的主人阮映雪,原来就是晓月楼主慕容厌血的情人。后来两人因情生恨,阮映雪才反出晓月楼,另立门户,而且处处都和晓月楼作对?”林剑侠眉头一皱,诧声说道。
  “是呀,我们这些人,都是因为和慕容厌血有仇!所以才不记报酬,想尽办法和阮映雪取得联系,一起协手对付晓月楼的。莫非,你之前不知道艳阳楼的事?”小胖子更是诧异,奇声问道。
  “阮映雪,是不是面摊里的那个胖老板娘?”林剑侠躲开不住把身子蹭向自己的叶香雪,继续问道。
  “小子,你说的胖老板娘,是不是这头肥母猪?”突然之间,空中传来了一阵刺耳的怪叫之声。紧接着,一大团桶形肉状物从天而降,朝着林剑侠猛的砸了过来。
  林剑侠的反应极快,见势不好,立即以迅雷之速,拉起身后的叶香雪就跳,瞬间就躲出了足有十丈开外。
  而小胖子老十的反也是不慢,但他不躲反进,对准从空而降的重物,使尽全身力气,猛的伸手就接。
  只听得“砰”的一声巨响,落在小胖子手中,疑似为胖老板娘的桶形肉状物,猛的爆烈了开来。刹那之间,飞溅而出的大量肉块、鲜血,还有碎骨,于四分五裂之间,化成一团邪雾,将刚刚见义勇为的老十,紧紧的罩在了雾中。
  “十弟,小心!这是血尸王的血尸毒雾,一定要把气避住,借土遁术逃躲呀!”大胡子老五见十弟被围,不由大声呼叫。看样子,他要是不冒生命危险杀入毒雾之中,把小胖解救了来出来,一定会是痛心疾首,寝食难安了。
  “血尸王,你把老板娘怎么样了?要是她有个三长两短,就是上天入地,俺也要取你的这条狗命!”没等大胡子冲入血尸毒雾,满身血污的小胖子,竟然捧着一只肥肥的女人大腿,从毒雾中走了出来。
  “小兔崽子,命还真大!”刺耳怪叫之声又从空中传了出来,“李慕雪,你这个未婚妻被人强奸,都不敢出头的龟儿子,还苟且活着干吗?不如老老实实就死,让爷爷结果了你吧!”
  “血尸王,你给我滚出来!今日李慕雪已非昔日阿蒙,你敢动我的女人,俺一定要你血帐血偿!”小胖子将手中的残腿放到一边,对着空中怒吼道。
  “哈哈哈!那个肥婆,是你的女人?想不到,你人变胖了,脑子也不灵光了!”在小胖子的叫骂声中,血尸王真的从空中落下,跳在了众人的面前。
  这个血尸王生得实在过太为丑恶:头如麦斗,凹脸凸鼻,獠牙外露,脸上红一块紫一块,身子却又细又长,托着一个大脑袋,摇摇晃晃,可谓难看到了极点。
  血尸王虽然人长得丑,声音也刺耳。但却是晓月楼的三王之一,可以说是个人见人怕的杀人恶魔。而以小胖子近来的表现来看,遇到强敌他总是能避就避,向来不肯出头。这次他竟然不顾危险,强当出头之鸟,还真是让人觉得颇为意外。
  说话之间,在风雷巨响之中,二人已经交上了手。小胖子祭起的自然是他的那把肥龙剑,剑芒闪过之处,白光四起,杀气腾腾直向血尸王刺去。
  血尸王用的是一把骨剑,名曰“万人”。此剑最邪,修炼之时需取上万人的尸骨炼化,威力才能最佳。正因为如此,修真习道之人对其甚为不齿,视其为邪剑,一暗发现有人暗中铸炼,必定都会群起而攻之。
  不过,血尸王持有这把万人剑已经多年,横行黑白两道,却向来也是无人敢朝他兴师问罪。可见,所谓公道,也是要择人而论了。
  万人剑发出森森的绿光,与白芒闪烁的肥龙剑在空中上下飞舞,绞成一团。虽然绿气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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