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噬血逃亡-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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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查东大派出所,并没有个叫胡涛的治安员,这家伙显然在撒谎。马上将他带回盘问。在搜查他住处时,当场搜出48把摩托车钥匙和一些撬盗工具!
经过突审,他不得不说了实话:他真名叫孙全德,33岁,曾用过胡涛、李涛等名字,是平顶山北渡村人。曾因持匕首抢劫被判刑12年;刑满后又于1992年2月25日在村里流氓滋事,持双管猎枪打死本村一个村民后逃跑;后来在青海、陕西等处作案,1994年夏季流窜到许昌,租房居住。在许昌期间,与在新乡服刑时的“狱友”藏全德、陈建华等结成团伙,大肆进行盗窃活动,曾偷过9辆摩托车。
这是6月12日,“6。7”案发后全市大规模排查时发现的线索。
当专案组抽丝剥茧,列出了“6。7”系列案件作案人四个重要特征后,侦查员们按照“画像”—一对照,发现孙全德这伙人与“6。7”作案人有许多相同之处:长期流窜在外,有作“6。7”案的思想基础;犯罪智能较高;曾在派出所当过合同民警,熟悉公安工作特点;犯有前科而且身负杀人重案在逃;有盗窃、抢劫经验;具备警服,会驾驶摩托车;孙全德曾透露过要想办法弄支枪,干“大事”;有人反映,6月6日,在“6。7”发案现场对面的医药门市部曾见到孙全德的同伙藏全德,骑摩托车在此停留观望,形迹可迹。更重要的是,“6。7”案件中被杀的押运员王保刚,1974年在孙全德的家乡北渡村插队,两人认识——“6。7”案件中,歹徒一枪打倒了王保刚还不够,又补一枪——殊令人生疑,是不是因为两人认识,歹徒必须杀人灭口?……
侦查员们都很兴奋,觉得“有门儿”。原刑侦支队长、现任正科级侦查员岳志忠带领一路人马,死死盯住这条线,务要查个水落石出。
走访、调查、摸底、审讯……侦查员们将围绕孙全德的27人全部查了个遍,查清了孙全德一伙盗窃、抢劫、杀人的重大犯罪活动,可就是没有“67”系列案件所用的枪支。甚至孙全德供认“6。7”案就是他作的,但他又说不清其他有关的八起案件的情况。最后,查孙全德的同伙藏全德和陈建华,这两个人今年3月对日骑摩托车从平顶山返回许昌途中,出车祸受了伤,住院十多天,医院也出具了证明。显然,“3。22”案不可能是他们作的。
“3。22”案件是“6。7”系列案的一环呀,孙全德一伙既然没有作案时间,那么……
岳志忠不愧有大将风度,既然查清,该否定就要大胆地否定。他向专案领导缴“军令”:经查,孙全德团伙不具备“6。7”
系列案件作案条件,这一重大线索应予排除。
市局刑侦支队支队长李付平带领另一队人马,查重大犯罪嫌疑人苗国才。
这是个非常危险的家伙。翻出案卷可以看出,今年36岁的苗国才,原籍叶县保安镇大辛庄天井湾村,后来迁入许昌市魏都区高营乡大罗庄村,1985年因抢劫罪被判刑8年。1991年刑满释放后仍恶习不改,从1992年到1993年先后伙同其他几人在许昌县、魏都区、禹州市持枪抢劫33起,抢劫了大量现金、摩托车、谢子车等,并将10人打成重伤。他的同伙已于1993年底全部落网,被分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等,唯有苗国才潜逃。而且1994年以来在许昌县境内连续发生了几起久侦未破的抢劫杀人大案,怀疑也是苗国才所为。
是不是这个家伙作的“6。7”系列案?可能性极大。因为他心狠手辣,常持短枪作案,抢劫杀人无所不为。
查!
李付平带着“6。7”案作案人的模拟画像,找到苗国才已分居的妻子。
这女人也不是个省油的灯,她曾因包庇罪被公安机关处理过。侦查员们苦口婆心地给她交代政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终于,她低头嗫嚅道:“我知道啥一定说啥。”
李付平拿出那张模拟画像:“你好好看看,这是不是苗国才?”
女人拿着画像瞅了又瞅:“嗯……这眼睛……不像,眉毛嘛……也不像,头发……不,这不是苗国才!”
“嗯?”
“您别误会,我决不再袒护他。可这张画像不是苗国才,我不说瞎话,自从……自从上次您处理过我,我出业后就再也没见到他。这年,分居都好几年了。”
李付平让她找到南国才。这女人跑了好几处亲戚家:“我要跟苗国才离婚哩,又找不到他。缺了这个鳖孙还真办不成手续,咋办哩?求求各位大爷大妈,无论如何帮我找到他。”
可谁也没见到苗国才。
再查。李付平又到苗国才居住的村庄,找村干部、查他逃跑前“搁伙计”的人,询问村民……查了个仔细,谁都没发现苗国才在发案期间出现过。
又查。凡是苗国才在许昌市区的落脚点、他过去的“狱友”,逐个座谈访问。结果是,近来没人发现此人在许昌出现过。
四查。查有可能与苗国才共同作案的人——这些人都有下落,唯独没人看到苗在许昌。
也就是说,“6。7”案发案期间,苗国才不在许昌。那么,案于肯定不是他作的!
李付平当机立断:否定苗国才!
直到1996年春节,这个连续作案15起、持枪抢劫、连杀九命、无恶不作的恶魔终于落入了法网,被判处极刑。事实证明,苗国才确实不是“6。7”系列案的罪犯——此是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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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踏破铁鞋
“目前,孙全德、苗国才两条线索都已否定。张建华这条线还没抓住一点蛛丝马迹。下一步你们打算如何工作?”范培军十分严肃地说。
赵新带领的张建华侦查组,现在成了“一号线索组”,赵鹏飞过去办过张建华的案子,自然成了赵新所依赖的骨干。其他两组在“军令状”规定的时间内都拿出了有力证据,否定了侦查对象。他们的压力更大了。难怪范副局长批评,他这个破案总指挥的压力更大啊。
这段时间,赵新组并没闲着,他们摆开了地图、表格,对照着“67”案作案人的四个特征,逐条对张建华分析,越分析觉得越像。分局何冈岭局长也曾专门到“一号线索组”,为他们列了张建华的十八条疑点。
因为张建华有前科,侦查员们对他的情况相当熟悉。自他从监狱脱逃,只要许昌一发生大案,这个家伙就首当其冲地列入公安机关的视线。
张建华年龄29岁,身高1。78米,长相很帅——白净脸,细高挑身材,发型是偏分头,人们都说他文质彬彬,像个白面书生:而且据张建华的“狱友”讲,他鼻梁上有一个菱型的疤。
——嗯,体貌特征像。“6。7”案件发生后有不少人都说模拟画像像张建华。
张建华自幼在商水上学、长大,后来随母亲迁到许昌,在许昌居住多年,有落脚点;1991年因多次盗窃保险柜,被公安机关抓获,曾在禹州关押;1994年从洛阳某监狱脱逃后,先后在许昌、漯河等地藏身。
——从“6。7”系列案的九起案件看,发案地点大多在许昌、禹州、漯河、商水等范围。这就更增加了张的疑点。
张建华1983年参军,在空军兰州机场当机械师;复员回许昌后曾在市区社会治安一二中队当治安员,有警服,会使用枪支,有驾驶摩托车的技能,身体素质好,而且熟悉公安工作的特点。
——这点也像“6。7”系列案件作案人的特征。
张建华1991年多次盗窃保险柜,撬盗手法相当高明,属智能型犯罪;而且撬盗十分利索。
——“6。7”系列案件作案人不也是撬盗手法十分高明吗?
张建华十分仇视社会,在监狱服刑时就多次对同监犯人说,如果自己有一线希望出狱,一定找枪报复公安干警,“把许昌好好搅混搅况!”而且他是从监狱脱逃的,几年来,监狱和公安机关一位在到处抓捕他。
——“6。7”系列案件作案人肯定是对社会有深仇大恨,才不计后果,疯狂作案。“4。5”案件中作案人之所以铤而走险,枪杀民警,就是生怕暴露身份。
越分析越像,“6。7”系列案件的作案人咋就和张建华分毫不差哩!
他们带上分析的情况到省公安厅汇报。会上,刑侦处大案科刘科长凝神听完,毫不怀疑地说:“我看就是这个张建华,应该把拳头收拢,集中力量,全力突破。”
会后,范培军副局长又把他叫到一旁:“刘科长,你看能拿得准吗?”
刘科长斩钉截铁地说:“不要犹豫了,就是他!分散的警力马上收拢,全力以赴寻找张建华的证据,务必寻踪抓获。”
省厅的决心,给许昌市局吃了一颗定心丸。但是,光“像”
不行,得拿出确是张建华作案的证据。正像范副局长提问的那样:下一步该如何工作?
赵新带着侦查员们集思广益——好在大家都是破案专家!
“这些特征,看着像,应该一项一项去落实。”
“对。譬如说,‘6。7’系列案作案人在许昌应该有落脚点。
咱先查张建华是不是确实在许昌有落脚点。“
“嘿,我想起来了!”一位侦查员一拍大腿,“左磊发现过那家伙!”
啊,对,对!大家兴奋起来。
那是1994年夏天。
1994年3月,被判无期徒刑的张建华从监狱脱逃。政法部门撒出大网,将许昌查了个遍,也没发现这个狡猾的家伙。
办过张建华案的赵鹏飞等侦查员都知道,一只恶虎出笼了!
也就是从那时起,赵鹏飞枪不离身。
那年夏季的一天傍晚,侦查员左磊骑车带着小孩去买菜,忽然发现了张建华,左磊丢下孩子,大喝一声:“张建华,站住!”
说着飞身上去抓他。已是惊弓之鸟的张建华撒腿就逃。
那家伙体力相当好,奔跑如飞。左磊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还是被他逃脱了,只抓住与张建华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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