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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人-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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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怜,除了从小说语气隐约流露外,特别藉由叙述者在全文中惟一发表主观意见的一大段话传达出来:我在金门的时候,营里也有几个老士兵,他们在军队里总有十来年的历史了,可是我总觉得他们一径还保持着一种赤子的天真,他们的喜怒哀乐,就好像金门岛上的烈日海风一般,那么原始,那么直接。有时候,我看见他们一大伙赤着身子在海水里打水仗的当儿,他们那一张张苍纹满布的脸上,突然都绽开了童稚般的笑容来,那种笑容在别的成人脸上是找不到的。这里,叙述者可以说是作者的代言人。“喜怒哀乐……那么原始,那么直接”、“苍纹满布的脸上……童稚般的笑容”等语,主要是针对王雄说的,而“赤子的天真”这几个字,和“女婴的憨态”相同,正是王雄拼命想保存的。同段末尾,叙述者又提到一个在海滨月下拉二胡的老士兵,“使我联想到,他那份怀乡的哀愁,一定也跟古时候戍边的那些士卒的那样深,那样远”。这几句叙述者的主观感触,看似与王雄毫不相干,其实正揭露王雄故事的谜底。王雄自己并不知觉,但他的悲剧,他的那份执着,与“那样深那样远”的“怀乡的哀愁”,有绝对不可分离的关系!小说里,叙述者和王雄的两三次聊天,显得都漫不经心,在情节发展上好像没什么重要性,然而实际上,却是了解王雄悲剧含义的主要关键。对白总是寥寥数句,但每次都牵涉到“怀乡的哀愁”。一次,使我们得知他少年时在湖南乡下,曾与“白白胖胖”十岁“小妹仔”定亲,而使我们窥知他痴恋丽儿的原由,或部分原由。(这个小妹仔,在老娘要打她屁股时,总躲到王雄身后,所以王雄对她也曾是个“卫护者”。)另一次,使我们得知他的身世:他本在湖南乡下种田,十八岁时,有一天挑谷子上城去卖,一出村子就被人截去打日军,“一混便是这么些年,总也没能回过家”。紧接着又有几句对白,非常重要,因为作者隐约向我们暗示,王雄为什么后来采取跳海方式自杀:“表少爷,你在金门岛上看得到大陆吗?”有一次王雄若有所思的问我道。我告诉他,从望远镜里可以看得到那边的人在走动。“隔得那样近吗?”他吃惊的望着我,不肯置信的样子。“怎么不呢?”我答道,“那边时常还有饿死的尸首漂过来呢。”“他们是过来找亲人的,”他说道。“那些人是饿死的,”我说。“表少爷,你不知道,”王雄摇了摇手止住我道,“我们湖南乡下有赶尸的,人死在外头,要是家里有挂得紧的亲人,那些死人跑回去跑得才快呢。”显然,当王雄被丽儿舍弃,被“过去”舍弃,他还是不肯接受现实,接受喜妹,而决定回老家“找亲人”去。我上文中提到,这篇小说的叙述者并不明显参与情节发展,他的存在也不明显牵连王雄的命运。但在这次“聊天”中,他却不知不觉地向王雄指示出一条最后的“出路”,因而暗中影响到王雄的命运。然而我们这个为追寻理想而杀死自己肉身的主角,是否终于找到了他的理想?是否终于找到了他的亲人?不然。这里,我们暂且抛开灵魂存不存在的问题不论。让我们姑且假设,人死后,灵魂真的会去寻找“挂得紧的亲人”。可是,就算王雄的灵魂真的飞回故乡,回到了湖南湘阴乡下的老家,他还找得到白白胖胖的十岁“小妹仔”吗?他还找得到拿着扫把打小妹仔屁股的老娘吗?二十多年已经过去。时间永远不能回溯。即使老娘、小妹仔还活在人间,她们已经不是当年的老娘和小妹仔,永远不能再符合凝固珍藏王雄心底的影像。所以,他是无论如何找不到他们的了。为了加强暗示这一点,作者让王雄的尸体“被潮水冲到了岩石缝中,夹在那里,始终没有漂走”。也就是说,作者以王雄尸体夹在石缝,没能漂向大陆的具体事实,来象征他无法找到亲人,来暗示由于时光不能逆流,他根本没法子寻得他的理想。既然无法找到当年的小妹仔,王雄那依然不肯屈服的“灵魂”,就又回到丽儿家的花园,天天夜里浇杜鹃花,呕心沥血,继续卫护丽儿还没失去的“童真”。我们注意到,叙述者去认尸时,王雄的尸体已腐坏不堪,只有他的手掌出奇地没有变形。作者以此暗示,王雄虽然身死,灵魂仍不屈服,既抓不回小妹仔,他还要用他那双“巨掌”,灌溉杜鹃花呢!我已提到,我们读者可从这篇小说的客观叙述,处处拾得叙述者本人没有体会到的神秘含义,而听到作者的弦外之音。这个戏剧故事的结尾,便是一个好例子。篇尾二段,写的是王雄自杀约一年后的情景。丽儿的母亲,自从家里发生“那桩不吉利的事情”,就失去健康,夜夜失眠。她悄悄对叙述者说:“天天夜里,我都听见有人在园子里浇水的声音。”对此,我们这个大专毕业的年轻叙述者,当然有十分理性的,合乎逻辑的解释:“母亲说过,舅妈是个神经极衰弱的女人,一辈子专爱讲鬼话。”然而,读者读到此,又紧接着看到满园杜鹃花异样盛开的情形,就会隐约觉出作者另有含义,事情并不似叙述者的解说那样简单,那样能够理喻。事实上,这里“魂兮归来”的暗示,早在小说开端就有了准备。在全文第二段,叙述者就说过:王雄之死,引起了舅妈家一阵骚动。舅妈当晚便在花园里烧了一大叠纸钱,一边烧,一边蹲在地上念念喃喃讲了一大堆安魂的话。先是舅妈在花园里烧纸钱“安魂”。于是灵魂归来,安定在花园,卫护丽儿的童真。前面后面,很巧妙地相对呼应。另有一点很值一提,即有关杜鹃的一则古代神话:按《说文》,古蜀王,望帝(杜宇)淫其相妻,惭,亡去,化为杜鹃鸟。春天来时,杜鹃哀鸣泣血,其血化为杜鹃花。白先勇显然取用这一典故,将其神秘含义揉入小说内,暗示王雄和杜宇一般,由于“情”的执着而魂兮归来。又,根据辞海,杜鹃(鸟)“鸣声凄厉,能动旅客归思,故亦称思归、催归”。这和王雄的“怀乡的哀愁”也暗中吻合。作者这一类的“弦外之音”,此起彼落,在全篇小说里回旋颤荡,等待知音者之聆听品赏。例子不胜枚举。丽儿考上中学后,头一天准备上学,穿上一身笔挺的童军制服,神气十足,“顷刻间,她好像长大了许多似的,俨然是一副中学生的派头了”。王雄推三轮车出来,一眼看到她,“好像猛吃了一惊似的,呆望着丽儿,半晌都说不出话来”。必须等到丽儿“猛推了一把”,他才走动,可见他发呆的程度。这里,叙述者的意思,不过是说丽儿的模样和平日不同,使王雄吃了一惊。然而细心的读者会感觉到,王雄这种可以说是“震惊”的反应,并不是丽儿打扮和平日不同这么一件小事,可以刺激引起的。初读时,我们不易领会,但再读三读时,我们就会了解,王雄之所以猛吃一惊,是他猛然之间发现丽儿长大,突然她不再能十分符合凝固在他心中的“小妹仔”的影像了。果然不久她真的开始摆脱他。丽儿一天长大多少,两人间的距离也就增加多少。作者用丽儿拒坐三轮车上学的事实,来影射她不再需要“宫车”;她已开始伸向尘俗世界,不肯再接受王雄精神上的卫护。丽儿之开始舒伸向俗世,在小说情节里是埋伏着证据的。入中学之前,她是百分之百的真,百分之百的纯。她的心,如同一块洁玉(“活像一个玉娃娃”),不掺杂一丝尘世的污垢,喜怒哀乐完全出乎自然。她表现的,是天性,而非人性。她对王雄的感情,也不混杂丝毫世俗价值观念,两个人是完全平等的游伴。然而进入中学后,她开始“长大”,像所有身心健全的孩子那样长大。她开始接受俗世的价值观念,因王雄只是一个仆佣而变得看不起他,练习英文时指着他说“Youareadog”。又因王雄长相丑陋(“像一头大猩猩”),怕被人笑话,而拒绝他的保护。丽儿脱离王雄后,王雄变得格外沉默,孤独徘徊花园内,完全退缩到自己里面去了。他不修边幅,“满脸的胡子渣,头发长出了寸把来也没有剃,全头一根根倒竖着,好像个刺猬一般”。把根根头发倒竖的头颅,喻为“刺猬”,诉诸视觉,异常生动。但作者亦存心用“刺猬”这个意象,影射王雄的心理状态。刺猬是极端孤独的动物。极端内向的动物。它素食,不侵犯别的动物,但受到重大威胁时,会为了自卫而冒死反伤威胁者。在这样一个看似平易无奇的意象里,作者暗示出王雄当时的绝对孤独,并隐约预示王雄对喜妹威胁的反攻。然而这篇小说的首要意象,是舅妈家的那个大花园。我们注意到,故事情节多半在这个宽敞的花园里进展。一开头,作者即通由叙述者向我们交代说明,舅舅生前是做大生意的,死时留下了一大笔产业。所以我们不会觉得奇怪为什么在人口拥挤的台北市,舅妈母女居然住得起这么一幢“三百多坪的大花园洋房”。让我们看看这大花园大致是什么样子:舅妈家的花园十分宽敞,新植的草木花树都打点得非常整齐,中间是一块绿茸茸的朝鲜草坪,四周的花圃里却种满了清一色艳红的杜鹃花,许多株已经开始打苞了……那丛芭蕉树……这里的描绘,以及这之后又几次的描绘,使我们看到一个红颜绿色,一尘不染,充满春日朝气的人间天堂,而故事的大半,实际上也发生在杜鹃花开放的春季,值得注意的一点,即作者每每让童稚的嬉笑与纯真的欢乐,弥漫在这春日的花园里,这人间的天堂里。如此,叙述者首次进入花园,“便听到!丽儿一连串清脆滑溜的笑声”。丽儿把王雄当马骑,“乐不可支的尖笑着”。在绿茸茸草地上,丽儿赤足跳山地舞,王雄也一同蹦着跳着,“在刀”片红红的花海里,载歌载舞起来。小说末段,叙述者听了舅妈的“鬼话”,来到花园,发现杜鹃花异样盛开。这时,丽儿正和一群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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