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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人-第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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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那个月亮——你见过吗?你见过那样淫邪的月亮吗?像一团大肉球,充满了血丝,肉红肉红的浮在那里。公园里的人影憧憧,像走马灯一般,急乱的在转动着。紧接着,作者细腻描写黑美郎如何炫耀身体姿态,原始人阿雄如何暴露饱和的男性,三水街小幺儿又如何示威似的勾逗引诱。教主的突然出现,把大家“慑住了”,可是这份注意力只持续片刻。“顷刻间,台阶上又恢复了先前的闹忙。夜渐渐的深了,台阶上的脚步,变得愈来愈急的,一只只的脚影都在追寻,在企探,在渴求着。”教主孤独站立,“一直到那团肉球般的红月亮”,从他身后恹恹下沉,他才带着一个名叫小玉的小幺儿,一同离去。就教主今日的实际行动来评判,他便是同性恋者之中典型的青春已逝、肉欲犹存的悲伦人物。但为什么他独不“猥琐”,独有“那么一点服众的气派”?为什么膜拜青春的祭春教徒,会认为这么一个早已失去青春的老头子,有资格当他们的“教主”?这,就牵涉到《台北人》一系列作品的一贯主题:拥有光荣过去的人,纵然这份“过去”已幻化为虚空的记忆,知能保留住一种气质,一种尊严,使他异于、高贵于一些不曾或无缘享受到光荣过去的人。让我们看一看,作者如何用叙述者的语言,把老朽堕落的,教主奇迹似地保留下来的“气质”或“尊严”,生动有力的表达出来:他那一头花白的头发,蓬得一绺一绺的,在风里直打颤,他紧皱着眉头,额上那三条皱纹陷得愈更深了。你看过吗?一个人的皱纹竟会有那么深!好像是用一把尖刀使狠劲划出来的,三条,端端正正,深得发了黑,横在他那宽耸的额上。高个子,宽肩膀,从前他的身材一定是很帅的,可是他的背项已经佝垂了,一径裹着他那件人字呢灰旧的秋褛,走起来,飘飘曳曳,透着无限衰飒的意味。可是他那双奇怪的眼睛——到底像什么呢?在黑暗里,两团碧荧荧的,就如同古墓里的长命灯一般,一径焚着那不肯熄灭的火焰。即连最后他被刑警“修理”,跛着脚出狱,还来到公园追寻欲望满足——在这样一个可怜可鄙的处境,教主却还奇怪的保留得住某种矜傲与尊严:他一个人,独自伫立着,靠在栏杆上,仰起了那颗白发蓬蓬的头,他那高大削瘦的身影,十分磷峋,十分傲岸,矗立在那里,对于周围掀起的一阵窃窃私语及嗤笑,他都装做不闻不问似的。教主之所以异于其他“夜游神”,是因为他在三十年代,曾享受过三年光辉灿烂的艺术生命。某日他在祭春教聚会里,醉醺醺说道:“朱焰?朱焰吗?——他早就死了!”又说:“朱焰只活了三年。”其实这不是醉语,而是教主,以及小说作者,把艺术生命(“灵”)和肉体生命划分为二,有了前者,便是“活”,没有了前者,单有后者,便等于“死”。艺术生命终结而“死亡”的朱焰,由于恋爱姜青而曾一度“复活”。在具有“那股灵气”的姜青身上,他拾回了失落的自己。于是他把再活的生命,寄托在姜青的天才上,姜青的成功上。他因为亲尝过“让人家活埋”、“脖子给人家掐住”似的痛苦滋味,他一定要姜青“替我争这口气”。顺便可以一提的,即当年影评界“把他推到井里去,还要往下砸石头呢。活埋他!”等的叙述文字,似亦暗示“正常社会”对于行态歧异的同性恋者之制裁态度。朱焰当年对姜青的同性恋,是真正的爱情——性灵溶化为一的爱情。这样炽热专一的恋爱,和今日新公园里胡乱追逐肉欲满足的同性恋爱,形成明显尖锐的今昔对比。教主在“祭春教”聚会里,谈到他那“白马公子”时,朝着叙述者众人,一个个指点了一轮,说:“姜青是天生下来要做大明星的,他身上的那股灵气——小老弟,你不要以为你们长得俊——你们一个也没有!”黑美郎不以为然地“把嘴巴一撇,冷笑了一声”。作者在此显然又有意把代表“过去”的姜青,和代表“现在”的黑美郎,做为一个对比:两人年龄相仿,而且都有志当电影明星,这是相同处。可是姜青纯净,是中国古典型(骑白马,穿水绿丝绸袍子,就是一种暗示),身上有“那股灵气”,是一个真正的“天才”。黑美郎呢?却在台北新公园摆弄姿势,炫耀肉体,“自以为是个大美人”,又一心崇洋,要闯到好莱坞去。还恐身段太矮,考虑定做一双高跟鞋,好和洋人配戏!此外,“天生来就是个武侠明星”的阿雄,和当年“天生来是要做大明星”的姜青,也是一个对比。作者在小说中提到的“洛阳桥”,确有其片,是一部神话电影。而姜青这个少年,也实在飘逸得像个神话人物,其象征意义显然超过写实。姜青象征的,当然,就是青春活力和“灵”的光辉。所以朱焰恋爱他,也就有了另一层抽象的含义。朱焰“第一眼就知道林萍是个不祥之物”。他对女明星林萍的忌恨,一方面当然就是同性恋者的强烈妒嫉。但他显然也真的预感到她终将“糟蹋”姜青的天才。果然在一次车祸里,姜青烧成了一块黑炭,“那个小妖妇”却毫毛无伤。林萍不但糟蹋了姜青的天才,也仿佛偷窃了他的成功,后来竟变成天一的大红星。由于朱焰把新生的生命完全寄托维系于姜青的天才和成功,姜青的死亡就也毁灭了他复活的生机。他又一次死去。事情过了许多年,今日回忆起来,教主还会像是又一次“脖子给人家掐住”“快给人家扼断了气”那样,喉头“哽住了一块骨头一般”的咿哩喔噜喃喃:“烧死了——我们都烧死了——”。可是,他真的“死”了吗?作者的意思,是他真死了吗?却又不然。否则教主“那双碧荧荧的眼睛”,不致于“闪得跳出了火星子来”。就因为他保存着一种“不屈服”的气质,在生命的黑暗废墟上“一径焚着不肯熄灭的火焰”,所以纵然处于最可羞最难堪的情境,纵然腿部挨伤而步子蹒跚不稳,他却还出奇地能够“傲岸矗立”,不流于“猥琐”(当然,他的傲岸神情,和他来新公园的实际卑微目的,之间的极大不调和,也是作者存心讽刺的一点)。从这里,我们就可转而一谈此篇小说的象征含义。这篇小说的题材,虽然局限于同性恋爱和同性恋世界的特殊景象,我们却可引申其含义,而把小说解释为整个人类普遍现象的投影。真是,岂只同性恋者,我们哪一个人,不痛惋青春之短暂,年寿之有限?我们哪一个人,在最后死亡以前,不是为了营目前之务,在没有出口的人生圈子里“忙着在打转转”,我们人类,在不受寿命限制的神仙眼中看来,该是多么的可怜、可鄙!“像走马灯一般,急乱的在转动着”,那样“闹忙”,那样“急的”,却为的什么?不过是贪求那么一点欲望的满足!那么一点卑微的生活欲望之满足!而时间,永远不等待人,永远不肯歇止地流逝。一度充满青春活力的身体,转眼问“脉搏愈跳愈慢,神经一根根麻死,眼睁睁的,你看着你的手脚一块块烂掉”。生命就这样慢慢腐蚀,终于死灭。如此说来,人,活这么一场,到底有什么意义?简直好像和动物没什么区别。可是作者却又认为大有区别。或,应该大有区别。人和动物不同的地方,就是人除了“肉”,还有“灵”。艺术、理想、爱情,是“灵”的表现。现实生活和性欲,是“肉”的表现。一般人随着年岁成长,肉性渐增,灵性渐失。作者显然认为,在此无可奈何的人生定律控制下,一个丧失了青春理想或艺术生命的人,惟有靠一份记忆,一份对昔日“灵”的记忆,来救赎那只剩“肉体”的生命,保住一点人性的尊严。如此,教主的故事,就不再只是一个可怜的同性恋老人的故事,却也成为整个人类天长地久的悲剧故事。而作者这种引申用意,我们可从这篇小说十分特殊的语气或语调,感染体会出来。我已说过,此篇叙述者,是一个团体的代言人,总是用复数“我们”,不具任何个别特性。好比满天里亮晶晶的星星,一颗和一颗之间,看不出什么差异。只是,闪亮一阵子后,都会“渐渐黯淡下去”。就连朱焰,一颗默片时代的大“明星”,也一样“渐渐黯淡下去”,生命逐渐灰黯,终于消灭的命运,当然不限于同性恋者,而普及人类全体。所以,从这一点来论,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叙述者团体的一员。而这个暗中代表人类全体的叙述者,确实以他特殊的语调,传达出人世之沧桑感,人类命运之荒凉感。这个叙述者,好像没有面孔,没有形体,只有声音——一种萦回的,奇怪的,仿佛发自黑暗古暮或幽冥谷壑的空洞回音。欣赏这一篇小说,似乎主要是用听觉,而非视觉。这种有如空谷回音的语调,一大来由便是作者在叙述文字里,时而夹入一些短促的,有时还重复或具有重复节奏的疑问句子。如:朱焰?朱焰吗?——他早就死了!你看过吗?一个人的皱纹竟会有那么深!可是他那双奇怪的眼睛——到底像什么呢?你们以为自己就能活得很长吗?……你以为你的身体很棒吗?你以为你的脸蛋儿长得很俏吗?……你们以为你们都能活到四十?五十?“唐伯虎”?他们个个都赶着叫他。而你呢?你的脉搏愈跳愈慢。可是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不听我的话?那个月亮——你见过吗?你见过那样淫邪的月亮吗?又,让我们看一看小说的开头一段:每次总是这样的,每次总要等到满天里那些亮晶晶的星星,一颗一颗,渐渐黯淡下去的时分,他才靠在新公园荷花池边的石栏杆上,开始对我们诉说起他的那些故事来。这段里的“每次总是”和“每次总要”,除了文字重复而产生回响效果,在含义上也暗射一种恒常的状态。我们注意到,小说叙述者,只说明故事发生在浓热的黑夜(“或许是个七八月的大热天”),却不指明固定的时日。这就使人更觉得故事背景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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