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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声音-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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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肯不但不苍白而且很黑,黑得像个黑人。他脸上粗狂的线条也与印象里相去甚远。这让我想起牛虻,他是由苍白的亚瑟变的,远离意大利多年,等到回来后,他已变得坚忍、神秘、残酷。我想王肯是否也想给我们这样的印象呢,因为我看到他的眼中确实有一丝残忍的光亮,他的笑也有种遥远的神秘的东西。他脸上的伤疤也让我对他的好奇心陡增。我的另一个印象是王肯这次回来一定赚了点钱,这一点傻瓜也看得出来。因为他请我和周保政喝的是玛爹利。当然一般来说成功者都想在过去的朋友面前摆点阔。这我见多了,比如我的一位同学发财以后就拿出一笔钱把同学们接到母校叙旧,惟恐我们不知道他发了财。王肯自见到我起,一直保持着那种神秘的微笑。他不时拍我的肩,向我敬酒。我不能适应他这样拍我,大款一拍让我无所适从,我不知自己该向他摇尾巴还是保持穷人的尊严。王肯亲切对我说:“你这只在三千年时光中钻来钻去的书虫,你一点也没变。”周保政不无调侃地说:“钻出来的时候王肯却变了,变成了富翁。”我说:“所有的历史都是为了成为一本书。王肯,说说你这本书吧。你为什么在我们的视线里突然消失呢?”王肯的笑变得越来越遥远,他的眼睛也亮了起来,我注意到那亮光的深处是一种镇定和自信。他说:“因为我杀了人。”周保政听了王肯说他杀了人以后不以为然地大笑起来。
他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我不知周保政为什么笑得这么疯。但有一点我可以肯定,就是周保政根本不相信王肯杀了人。我看到王肯在周保政狂笑时脸上的表情变得很阴郁,我感到这阴郁有很深的背景,似乎深不可测。鉴于周保政事后对我的述说(他把王肯自述杀人之事当成又一个洋相收入记忆里),我当然也不相信王肯杀了人。另外根据常理,杀人者一般不会夫子自道说自己杀了人。我有理由认为这只不过是王肯在装神弄鬼,要填充十年时间莫过于说自己杀人让人印象深刻,如果细数似水流年那往往令人生厌。根据周保政的述说,我也忆起了十年前的王肯。我看到王肯摇晃着细瘦的身子在时间深处向我走来。十年前的王肯是个胆小鬼。这个结论可以从多个角度去描述。首先他的外表符合一个胆小鬼的形象,瘦而苍白。另外他的一些品性也证明他的胆子不大。比如王肯怕蛇。王肯说不知为什么他见到蛇他就感到身体的皮肤打皱,全身像是有无数虫子在爬。他见到蛇就会晕过去。又比如有一回我们吃蛇肉,我们没告诉王肯这是蛇肉,所以王肯吃得很香。他吃完了我们才告诉他。结果他呕吐不止。我们一边看他呕吐,一边嘲笑他胆小鬼。我们都知道王肯最不喜欢我们叫他胆小鬼。这是他的心病。他见我们这样嘲笑他,借着他呕得眼泪涟涟的疯劲,他拿起一把刀子朝我们比划。他说,你们再说我就他妈的砍了你们。周保政的脸上布满了讥讽的神情,他把手放到桌上,他说,王肯,你如果不是胆小鬼你就把刀子刺下来。我们见到王肯把刀子高高地举起。我们都很担心王肯失控而真的刺下来,那样的话周保政的手就会残疾。
但就在这个时候,王肯的手不住地颤抖起来,他脸上的表情慢慢变得十分苍白,他闭上眼睛,叫了一声,然后无力地垂下了举刀的手。周保政说完反问我:“你说这样的人会去杀人吗?”王肯总是自称为“杀人犯”,这个称谓频繁地出现在他和我们的对话当中。我说频繁有二层意思:一、自从他突然在我们的生活中冒出来后,他总是做东请我们去那些高档娱乐场所玩(我感到无法拒绝他的好意,很难再在书斋呆下去,事实证明这些地方有相当大的吸引力,我久而久之便有了瘾,如果哪一天王肯没有安排我就感到心头空荡荡的,王肯把我从书斋带入了火热的生活),因此我们总有机会频繁对话;二、王肯在频繁对话中频繁使用这个让一般人感到触目惊心的词。周保政说他每次听到“杀人犯”这个词心中就要冷笑。一次酒足饭饱后,周保政实在憋不住了,他说:“王肯,你为什么要说自己是一个杀人犯呢?这样自我标榜当心公安把你抓走。”王肯说:“都十年了,谁管。”周保政说:“我很愿意相信你杀了人——既然杀人这种事在你那里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但老实说,王肯,我很难相信。我不相信你有胆量去杀人。”王肯的脸色变得十分阴沉,他说:“信不信由你,但我杀人是真的。”周保政说:“那你说说看,你怎么杀了人。”我看到王肯的脸突然之间变得生动起来。
那张黑脸上的笑变得遥远而神秘,他脸上的伤疤和他的眼睛一样溢出光彩来。他像是全身心投身到往事之中了。他说:“你们永远不会知道杀人后的感觉。想想自己曾主宰过一个生命,就感到自己充满力量,就感到自己拥有了某种权力。那是一种奇妙的感觉,人都杀了我还怕什么呢?”十年前的街景在王肯的叙述里变得动荡起来。由于我的先入之见,我对王肯的叙述缺乏必要的信任,因此当王肯在杀人之夜向林庙走去时,我感到那种动荡不安不无夸张的成分。十年前胆小鬼王肯有一把锋利的剑。每天夜晚,他都会拿着去林庙那一带操练一番。那是一个城乡结合部,那地方有一棵古樟树,樟树下还有一堆稻草。那地方少有人烟,王肯拿着剑在月光下乱舞,剑光闪过,王肯的心中就涌上了英雄气概。王肯说:“剑在手,幻想无边。你们知道那时候我是个胆小如鼠的人,但在无人的林庙,我的脑子里满是假想的敌人,我杀人如麻,无人在话下。”显然那堆稻草是王肯的假想敌之一。他的剑一次一次刺向那堆草堆。就像我在十年后玩的电子游戏,千军万马纷纷斩于马下。出事那天,王肯像往常那样一个箭步向草堆刺去。这回,一股力量强烈地反弹到他的手上。他觉得有什么东西挡住了他的剑路。就在这时,他听到啊地一声惨叫。紧接着一个光身女人从草堆里钻了出来,消失在夜色之中。他连忙拨出剑,发现剑刃上沾满了鲜血。他差点晕了过去。他几乎想也没有想,拔腿便跑。第二天,他才从报纸上知道他那天杀死了一个男人。报纸说林庙发现一具裸体男尸,在性交时被人用刀刺死。警方怀疑男人可能死于情杀。
杀人者王肯信不信由你
就在这天,王肯在我们的视线中消失了。那时,他还处在惊恐之中,但随着时间的流逝,他从这种恐惧中摆脱了出来。他知道,不会再有人找他的麻烦了。他大惊之后长嘘一口气。他想,他居然杀了人。他看看自己那只手,觉得自己那双手非常巨大,可以握住整个世界。他挺直腰,大摇大摆地走在街上。他感到自己突然有了力量。王肯说:“我觉得我的生命被改变了,连我体内的血液也和过去不一样了,它那么丰富,那么有力,这样的血流过我的肌肤,我的肤色就变黑了。信不信由你,我杀了人,然后我的皮肤就变黑了。”我问:“那你这十年呆在什么地方呢?”王肯的脸上露出讳莫如深的微笑。有那么片刻我倾向于相信王肯真的杀了人。我相信胆小鬼王肯杀人后有可能变成牛虻。在我整理的典籍中类似的故事也是作为极其平常的事实记载着。一个走路都怜惜脚下蚂蚁的书生,无意失手,出了人命,被迫上梁山,最后成为杀人如麻的土匪或英雄。这样的故事贯穿着我国整部文明史。但周保政有自己的想法。他不相信这样的故事。他经过周密的推论后认为:所有的事情仅仅出于王肯的臆想,王肯生活在幻想当中,他的精神似乎有问题,存在着典型的妄想和分裂征兆。他甚至进一步推断:这十年王肯很可能在精神病院里。我知道周保政的品性,他尖刻的个性让他总把人放置到最坏的境地中。
我知道十年之前的王肯,也看到了现在的王肯,但十年之中的王肯在哪里我不知道。我看到有两个王肯在那十年之中生活着。这就是历史,我不知该相信王肯所述还是周保政的解释。当然我得承认周保政的想法不无道理。王肯的再次出现确实存在做秀的成分。他的一举一动似乎有所指涉,否则的话我也不会把他叫成牛虻了。是的,王肯身上存在着致命的模仿。他住在一个中档宾馆里。有一个性感的女人同他同居着。毫无疑问王肯把这个女人当成伊壁鸠鲁式的女人。我当然到过他的房间,房间里到处都是这个女人的东西,各式各样的高跟鞋在门边排列着,吊着的衣服当然也很高档,体现着她那艳俗而奢华的品味。我想这十年中王肯的爱好变得有些复杂,看他挂着的一排精致的领带就可以看出他目前浮华的趣味。
有时候,王肯也会带这个女人一起去玩。她穿着一身华丽的琥珀色和绯红色相间的衣服,还佩戴着许多珠光宝气的装饰品。她到了舞厅,就像一条色彩斑斓的热带鱼一样在人群中游来游去,供人们观赏。我想她喜欢有人观赏。我们坐着观看王肯和那女人共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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