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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克街的歌谣-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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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到这里,正巧苏敲门进来。将咖啡和牛奶放在桌子上,旋即又关门出去了。肖本娜端起咖啡呷了一口,然后转身看着我,我明显能看出她的眼神已经变了,凌厉的目光配上毒药一般的微笑,实在令人不寒而栗。
  这咖啡虽然香浓,但也要加了糖才对味的,先生执意不听劝告,非要混入胆汁,岂不是苦涩难看。
  夫人,这句话在我们中国有另一个说法,敬酒不吃吃罚酒。夫人若有话,不妨敞开了说,免得您憋着难受,我也听个明白。
  好,我很欣赏先生的爽快。我的要求只有一个,就是把伦敦贝克街酒吧的所有权交给我。其他的,先生有任何要求,只要我能做到,决不讨价。
  看来这酒吧她是志在必得了,不过我的立场也很坚定,虽不知酒吧的秘密何在,但就是不能交给她。
  如果我不愿意呢?
  刘先生是个知理识义的人,想必对自己的祖国也很热爱,加入我英国户籍,应该也是迫不得已吧。
  肖本娜果然厉害,竟然连泽多给我准备假护照的事情都知道,看来我的房间并不是个安全的地方。
  夫人的意思是说,如果我不交出酒吧,您就要告发我?
  这是迫不得已,不到最后,我也不愿意看到刘先生囚衣加身。
  看来我的事情夫人您是一清二楚了。
  虽然苏格兰场并没有接到您的通缉令,但如果有好市民举报的话,我也不好不把您交给警方。
  苏格兰场还没有接到我的通缉令?这几天还有来的路上我一直在关注各种新闻,并没有我逃狱的事情被报道出来啊。看来是泽多在出事之前告诉她的了,他真是太大意了。为今之际,也只好与她摊牌了。
  夫人,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外国人,于您的身价相比,就如废铁和黄金一样。若是为了我这样的一个人而使您的下半生在监狱里度过,岂不是太不值当了。
  听了我的话,肖本娜的脸色全变了,狰狞的面目代替了之前的端庄冷静。
  你倒底在胡说些什么?
  我是不是胡说,恐怕夫人自己最清楚不过了。
  你知道了多少?
  蓄意谋杀,嫁祸于人,仅此而已!
  她的表情更难看了,用惊慌的眼神看了我好久。我正在想应该已经把她逼上路了,谁知她竟然笑了起来。
  哈哈哈,刘先生真会说笑,琳恩的死,就连三岁的孩子都能看出来是泽多所谓,怎么会与我扯上关系。
  我没说是琳恩,两天之内连死三人,为何夫人单单只说琳恩的事情。
  你,你不要再胡言乱语,想要诬蔑我,拿出证据来!
  好,如果夫人想听,我就再把您的完美艺术行为复述一遍。您是想自己听啊,还是要再找几个听众?
  一派胡言!你倒是说说,泽多出来,你进去,短短一分钟,琳恩就死在那里,不是他干的,还会有谁?
  不错,表面上来看,确实像泽多所为。这就是夫人你的聪明之处,谁也不会想到,短短一分钟,琳恩的尸体就可以出现在那里。
  呵呵,你自己也说了,一分钟之内,就是魔术师也不能把一具尸体变到那里去!
  夫人不用着急,我会慢慢把事实经过一处不落地告诉你。
  好,我就耐心地听听你到底能编出多动听的故事出来。
  首先,那天吃完晚饭,大家看似各自回了房间,但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要做的事情。只有我自己是真的去了客房,正在我洗澡的时候,琳恩小姐不知出于什么目的去我的浴室,我不想说她在色诱我,但当时的情景的确很尴尬。好在她在去我房间的路上被复雷戈管家看到了,当时复雷戈应该正在开议事厅的大门,因为泽多是宣读律师,需要比大家更早一步进入议事厅准备。复雷戈开了门之后就马上赶到我的房间,发现琳恩果然在我那里,便替我解了围。之后琳恩便回到自己的房间去换礼服,过了不久复雷戈也将我的礼服送来了,我换好礼服之后,因为怕迷路就早早的出门了。我在楼梯口的地方看到了泽多正从议事厅里出来,与他说了几句话之后我就去推议事厅的门了,然后就发现了琳恩的尸体。
  你说的这些大家都知道,这里面有我什么事情?
  这些只是表面现象。其实琳恩并没有回到屋子里,而是被你叫去了议事厅。
  你看见了?你看见我半路叫住她了?
  琳恩为了色诱我,在我的浴室里已经快脱光了,复雷戈进来的时候,她只穿了一件衬衫一条底裤就跑出去了。这种装束,如果不是熟人的话,叫她去议事厅她必然不会去,所以符合这个要求的就只有你一个。
  她可以回到房间换衣服啊,本来她就应该这样做的,被人半路截住,那是你自己的异想天开!
  我有证据,那就是琳恩尸体上礼装。她死的时候,眼睛突出,舌头不能返回嘴里,这说明是被勒死的。人被勒住脖子的时候,一定会拼命挣扎,可是琳恩身上的礼装竟然连一点褶皱都没有。很明显,那是因为礼装是在她死之后凶手替她穿上去的。当然,你也可以说是凶手为了掩人耳目替她换了一套。但是很可惜,时间上是来不及的。因为我换好衣服马上就出门了,虽然绕了个远,但是如果琳恩自己回房间换了礼装的话,第一她不需要出来的这么早,第二就算马上出来,也必然会被早稻的我看见杀人过程。
  那也可以是泽多或复雷戈叫她过去的,他们都很熟悉。
  夫人的记性不好,我刚刚说过,复雷戈找我的时候正好撞破了琳恩的计划,此时的琳恩怎么可能跟着她去议事厅,而且,复雷戈走后不到三分钟就又回到了我的房间,这段时间不足以作案。至于泽多,第一,他和复雷戈都是男人,琳恩虽然要色诱我,但怎么说也是和您一样,身处名门,只穿一条底裤,怎么会和男人一起去别的房间。再有,琳恩死的时候,脸上有化妆的演示,这一点本来是要用来掩饰真相,但却为泽多脱罪作了一点小贡献,泽多是个男人,没有结婚也没有女朋友,做律师的同时还兼职外科医生,谁都知道,外科医生是不能化妆的。琳恩脸上那么漂亮的粉妆,他怎么可能化得出来。最后,如果泽多是凶手,为什么要在议事厅杀人?为什么还要把尸体吊起来?杀了人出来的时候为什么不关门?
  按你这么说,琳恩可能是真的喜欢你,遭到拒绝,一时想不开自杀了。
  看来夫人的想象力足可以写小说了。如果琳恩是自杀,那么泽多进入房间的时候就会看到的。
  没错,所以说只有泽多是凶手才是合理的。他应该是早就进入了议事厅,又用纸条之类的东西骗琳恩是我找她有急事,马上到议事厅。之后将她杀死,伪装成自杀。泽多本来是要关门制造一个密室的,但没想到你早到了,所以门没有关上。被你识破了也没有办法,他只有认罪,你没注意这期间他都没有为自己解释过吗?
  夫人说的很合理,也很残忍。泽多之所以没有为自己辩解,是因为他对你有一定的感情,他万万也没想到杀人家伙给他的人就是你。泽多因为要准备宣读仪式,的确要早一点到议事厅去。本来他是什么时候进去的根本没有人会知道,但是就因为你要嫁祸给他,才间接证明了泽多是刚刚进入议事厅马上出来了。
  我做了什么?又嫁祸又证明的!
  证据就是琳恩死的时候,泽多的文件是放在议事厅长桌的最左边的。
  这又怎么了?
  一个律师,能够把这么重要的东西留在别人有可能看到的地方。证明当时他出来要做的事情很紧急。
  那又是什么事情能比宣读遗嘱还要重要呢?
  那就要问夫人你了,就是你的一张字条才把泽多叫出来的。泽多向我介绍遗嘱情况的时候,一直在替你抱不平,甚至说出了后悔当初把你介绍给彼特。可见他对你的情谊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养成的。
  也有可能是什么人打电话给他啊,再说你凭什么说字条是我写的?
  泽多为莱布德斯家做了这么多年的律师,如果办事不严谨,怎么可能做到今时今日。一个合格的律师,在宣读遗嘱的时候,是不会带电话的。能把他叫出来的,就只有留字条。我之所以敢肯定是你写的,那是因为泽多与我谈完话就向楼上走了,而当时身在四层的人就只有你一个。
  呵呵,真是好笑。好,就算按你说的,我写了字条,那你又怎么敢肯定,他一进去就看到了。解释不了泽多在议事厅的时间,就不能证明他不是杀人凶手。
  可以证明,我刚刚说了,文件放在了长桌的最左边。按照宣读仪式时的情况来看,泽多的主持位置在房间的最里面,如果不是一进门就看到的话,他的文件就应该出现在桌子的最右边。还有一点,就是泽多位置的椅子,我清楚地记得当时那把椅子被放在了大门口对面的那个墙角处。这些都说明了,泽多是刚刚进门就看到了放在椅子上的字条,于是放下文件去看,随后就急急忙忙跑出来了。夫人应该也很清楚,议事厅的桌椅都是白色的,放上一张红色的纸,要引起什么人的注意是很容易的事情。呐,就和你现在身后写字台上的红色便笺一个颜色。
  说到这里我才知道,先生误会我了,您记错了,那天那把椅子一直放在泽多的位置上。警场的人来检查现场的时候,椅子就在那个位子。不信的话,我可以现在就带您去看,案子没完全侦破,警官们交待过现场要保持原样。
  不用了,我昨晚已经去过议事厅了,那把椅子的确是在泽多的位置上。
  你看,果然是你记错了吧。算了,都是误会,既然已经洗脱了我的嫌疑,我也就不追究先生是怎么进去的了!
  夫人不用拿这个来要挟我,我也并没有记错,警场的人会看到现在的现场,是因为你又将椅子放回了原处。夫人的心思缜密,虽然当时没法挪动,却也担心事后会有人起疑,所以,警场的人来之前你再次进入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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