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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去与道别之间-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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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西方取经”,《在离去与道别之间》故事内容是“在西方讲经”,前者的主角是学生,后者的主角是教授,学而优则为人师,是提升、是正果的修成,但在取经与讲经之间前后两种角色的道德差异,何以如此之悬殊?
  於梨华于六十年代台湾大学历史系毕业后即赴美深造,在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获得新闻硕士,八十年代曾长期在纽约州立大学奥本尼分校远东系执教,长久以来,大学经验一直是她喜欢表现的题材,不过她认为那些校园生活的零缣碎片,不通过删繁就简的提炼过程,是不能产生美学效果的。《在离去与道别之间》中,处处显出她在这方面的匠心。由于书中人物清一色是大学教授,为了避免过于单调,她的对话设计是变化多端的:机锋的,嘲弄的,幽默的,学术专业的,欧化语风的,都被她拿来灵活运用。由于构句、修辞上的考究,书面语与口语的巧妙融合,使整个作品的语言产生一种特有的声调和韵律,令人愉悦。
  评论家颜雄谈现代小说,认为五四以来写知识分子写得最好的,要推叶绍钧、张天翼和钱钟书。现在恐怕要加上后起的於梨华。《在离去与道别之间》把她的创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峰,这部书的成功,说明把她与上述三位作家并列,并非虚誉。事实上在与她同年龄的小说家中,她是少数维持旺盛写作状况的一位。作家最怕气衰,老化,从《在离去与道别之间》可以感觉到,她的感性、语言、文章体式,不但没有老化,而且一直在不停地增进;每一部新作的完成,都是一次更新,一次焕发,就像取之不尽的源头活水,始终与时俱进,奔流不息。
  当年《围城》出版,好评如涌,赞美钱钟书是一位才学兼胜的讽刺奇才,并把它与吴敬梓并论,说《围城》是现代版的《儒林外史》。我读毕於梨华的《在离去与道别之间》,不禁也有同样的联想:如果我们把这部书称做北美版的《儒林外史》,谁曰不宜?
  於梨华小说中的校园经验
  ———从留学生文学到北美版《儒林外史》
在交往之前
  她原打算在百老汇一百街的合家欢请如真吃饭的。但那家江浙餐馆生意兴隆,周末总是座无虚席,中国人又不讲究在公共场所放低声音说话,每次来吃饭后,总要喝好几杯白开水润喉,将息用得过量的嗓门。这次会晤,不同寻常,可不能去这么嘈杂的地方。何况这么多年不见,她要显炫一下自己烹饪的身手。她段次英当年是台大的高材生,而且姿色出众,这是大家,尤其是如真所熟知的。但现在要让她晓得,她的高材,并不限于读书这一方面。                        
在交往之前(1)
  一
  她原打算在百老汇一百街的合家欢请如真吃饭的。但那家江浙餐馆生意兴隆,周末总是座无虚席,中国人又不讲究在公共场所放低声音说话,每次来吃饭后,总要喝好几杯白开水润喉,将息用得过量的嗓门。这次会晤,不同寻常,可不能去这么嘈杂的地方。何况这么多年不见,她要显炫一下自己烹饪的身手。她段次英当年是台大的高材生,而且姿色出众,这是大家,尤其是如真所熟知的。但现在要让她晓得,她的高材,并不限于读书这一方面。
  所以她一早起来,冲了杯即溶咖啡,烤了片面包吃了,即刻开车去一百二十五街那家洪氏东方菜市场采购,付账的时候,那个能言善道的老板娘朝她菜篮子瞄了一眼,说:“唷,段教授,今天家里宴客呀?买了鱼虾排骨?”
  “有一个多年不见的老同学来。”
  老板娘眨了下她眼线描得很黑的眼睛,说:“喔!是男的还是女的呀?”
  段次英知道这里是东方人的情报中心,但凡有点不寻常的讯息,一个小时内,亚伦大学附近的中国人圈子里就无人不晓了。所以她故意卖关子说:“不管是男是女,反正是老同学,都应该好好招待。你说是不是,老板娘?”说了,打开皮包,低头数钱付了账,故意看了下手表,说:“啊哟,这么晚了,真糟糕,下次再同你聊。再见喽。”
  进了公寓,先把大小包放在厨房的红色小圆桌上,才回到客厅坐下点烟,深吸几口,神经松散了点。环视一周,觉得还整洁,不需要花太多时间清理。买这个公寓时,黄立言极力反对。他在东城七十六街有一个很像样的公寓,是克莱大学优待租给他的,她蛮可搬进去与他合住,却坚持不肯。她固然是他太太,但她仍是个独立的、自己也有地位的人,必须有一个“自己的天地”。他一向由着她惯了,当然拗不过她,临到头还是挖出自己的积蓄来,为它付一半订金。照说她教书的学校信义大学,在昆士区,她不该住到曼哈顿来的,但她天生是个只能住在东京、巴黎、柏林、伦敦、波士顿、曼哈顿等著名的大城市才觉得过瘾的人物。三年前,她一接到信义的聘书,第一件事即找了一个曼哈顿房地产经纪人,积极地寻找价格不太离谱的公寓。
  事有凑巧,河边大道一百号一栋上下四层楼的公寓楼,一号的那家刚要出卖,还没向房地产人正式登记,那个经纪人连忙带着段次英来看。她第一眼即中了意。大楼本身无特出之处,两房一厅的格式也是循河边大道一排几十年的建筑物一样,质料厚实的砖房,四平八稳,给人一种安全感。前任房主想必是个色感十分强烈的人,他把老式的厨房全部拿掉,窗子扩大,所有碗柜及台面一概用红黑两色,十分醒目,而且显得比原先宽敞。厨房边上的小间扁扁的一条,称不上厅,只能叫吃饭间,靠窗放了张纯黑的长方形饭桌,沿墙一排像书架似的碗柜,红黑两色,可以空着,可以放漂亮的瓷器,也可以放精致的小摆设。次英一进厨房,就知道自己被擒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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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她的心意,两房一厅当然嫌小,孩子来住时必然不够,但她一向也不是顾三烦四的人,又急着想在纽约打出一个新天地来。黄立言对这个公寓有许多反面意见,如一个半洗手间太少,客厅光线太暗,地区不是太安静,离她学校又太远等等。但禁不住她必要时运用自如的柔功,总算把他说服了。并且乖乖地拿出钱来,虽然在买下时,买主还是段次英。
  抽完烟,她到厨房先把咖啡壶插上,再处理买回来的东西。咖啡壶是黄立言送她的生日礼物,塞捺马·威廉斯出的,一插上电,就先把咖啡豆磨成粉,再把它倒进咖啡壶。没一下,整个厨房就充溢着浓郁的榛子香。次英喝了口之后,微微阖上眼,点了点头。黄立言纵有万般不是,但他是懂得她的。这只咖啡壶,她知道,价格一定在三百左右。但煮出来的咖啡,就是与众不同。
  心情一好,手里的工作顺畅得多,洗的洗,切的切,将牛尾汤炖上,虾剥好,排骨用酒和一大匙酱油、糖腌起来。香菇虾米洗干净后浸在温水里,再把柜台上及水槽里的杂物一股脑丢到塑胶袋,扎好,等黄立言来时要他拎到楼下垃圾间。她抬头一看钟,咦,怎么还不见他来?正要挂电话,电话铃响了。
  “次英,真糟糕,今天我不能过来了。”黄立言说。平时嗓音就很低沉,想必是怕挨她的骂,声音更低。
  她自然就尖声说:“什么?你不能来,怎么回事?”最后四个字像琴键上的手指,溅得很高,四下。
  对方顿了顿,想必在咽口水:“唉,小三忽然来电话,说有急事要找我,叫我在家等着。唉,有什么办法?”
  次英可以想像他说最后这句话时耸肩侧头的怪样子。平时对谁都不买账———虽然她是例外———惟有在他小女儿面前,他像换了个人似的,唯唯诺诺,惟命是从。在次英的眼里,黄立言与他前妻所生的三个儿女中,菲比,自出生到现在,一直把父亲捏在手里的女儿,是个巫魔,尤其是他们婚姻中的克星。他们结婚三年中的波浪,十有八九是因她而起的。但今天她必须维持不但平静而且更要愉悦的心情,绝对不能被这个可恶的小女子破坏。所以她捺下胸口一阵阵窜上来的怒火,平着声音说:“那么你只好在家等喽?”
在交往之前(2)
  “次英,”想必他又咽了口口水,她几乎可以看见他显著的喉节上下滑动的样子,“真抱歉。不过这样也好,你们老同学话旧,没有人打扰,你也可以专心谈那件事了。”
  “咦,你怎么忘了,尚教授也来的啊?”声音里透着不耐烦。真是混球!怎么女儿一来,别的事情都忘得精光了呢?
  “哦。”
  黄立言与尚必宏可以说是美东学界两霸,一为物理权威,一为史学大家,在他们的专业上,皆有被公认的成就。段次英认识他们两人很多年了,两人都是她的师辈,她对他们都很巴结。她拿到博士后,在麻省一个第二流的大学教书,喜欢热闹,又烧得一手好菜,家里时常宾客满座。黄立言那时在哈佛教书,太太是广东人,时常到香港探看寡居的老母,所以他有时也会来她家打牙祭。每次他出现,次英当然使出浑身解数,把他喜欢的几个菜,做得色香味俱佳,以博他的欢心。祸从口出,情从口入,没多久,黄立言成了她家的常客。他客来他来,他客不来他也来,不,更来。
  他们要结婚的消息传到尚必宏的耳朵里时,他十分吃惊,立刻挂了个电话给次英,一句寒暄话都没有,劈头就说:“次英,你怎么要同黄立言这种人结婚?”
  次英倒是愣在电话线那端。
  她与尚必宏的交往基本上是学术性的,他原先在一个藉藉无名的公立大学教书。自他出了那本《中国近代史概论》之后,佳评如涌,不久就接到纽约第一流的亚伦大学东亚系的聘书,于是进入了能把一个人捧到天上,也可以把一个人踢入地狱的花花世界,纽约的曼哈顿。在中国人中,不,在学术界的中国人中,他成了一个人人想认识,人人要巴结的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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