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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朝清羽记-第4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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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可能性很大,整个江州现在除了星月湖的人,就是晴州来的雇佣兵。至于招募的民夫,可能性微乎其微。这些佣兵鱼龙混杂,偷窥者究竟是什么目的,很难判断。
  「咦?谁翻我的东西了?」
  「我闲的没事,随便看看。喂,梦娘真的不在房里啊?」
  小紫扬声道:「梦娘。」
  「哎。」
  那个美妇应了一声,竟然是在隔壁自己的房间里。
  程宗扬肠子都快悔青了,小狐狸安排客栈,想当然地给自己留了个房间。不过自己天天都在小紫这边,反正她房间够大,陈设又华丽齐全,没事儿还能搂搂抱抱,自己的房间只偶尔打开一下,招待客人。谁想到死丫头会把梦娘藏在自己房间里?
  小紫笑道:「大笨瓜。放在手边都吃不到,好可怜哦。」
  程宗扬后悔不迭,早知道靶子就在自己房里,自己也不用被月丫头霸王硬上弓了。
  小紫美目忽然一亮,「这是什么?」
  那只闹钟放在榻上,小紫看到,一手拿了起来。
  「别乱碰啊,世上总共就两件,玩坏就没得玩了。」
  程宗扬道:「这还是你爹爹留的……干!」
  小紫好奇地摇了摇,听到是岳鹏举的遗物,小手一紧,「呯」的拧开后盖,几枚螺钉立刻弹了出来。
  「好精巧呢。」
  小紫对弹飞的螺钉毫不在意,盯着里面的飞轮构件,打量片刻,接着拔下簪子,灵巧地将机芯一件一件挑了出来。
  程宗扬目瞪口呆,眼睁睁看着那只闹钟眨眼间变成一堆零件,整齐地码在桌上。不可否认,死丫头手还真巧,单凭一支簪子,就把闹钟拆得干干净净,不一会儿就剩下一只空荡荡的表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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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丫头!」
  程宗扬叫道:「这是孟老大借给我的。」
  「小气鬼。」
  小紫一件件看着那些零件,纵然她聪明过人,要弄明白这些零件的功能也不是一件易事。
  「就这样,孟老大的闹钟被她当成玩具了。」
  程宗扬摊开手,无奈地对萧遥逸说道。
  萧遥逸用折扇支住下巴,听得入神,过了会儿才道:「那种闹钟本来有三只的。」
  「是吗?还有一只呢?」
  「被我拆了。」
  萧遥逸道:「零件一个没少,还多出来好几个。幸亏我拆的那只是艺哥的。艺哥拦着,没让老大揍我。」
  萧遥逸伤感地抹了把脸,然后道:「那些零件我都留着,紫姑娘聪明胜我百倍,说不定能把它们再拼起来呢。」
  两人坐在水香楼上,丝竹声不断从脚下升起,昨日的血战像被水浸过的回忆一样,变得遥远。……
  一声号角划破夜色,刘宜孙惊醒过来,抓住手边的佩刀,旁边打盹的军士也坐起身,四处张望。山中的浓雾似乎淡了一些,透过栅栏,能看到十几步外被伐过的树桩。
  一名军士低声道:「都头,是不是敌寇又来了?」
  刘宜孙点了点头。因为探路失利,他被贬到这个步兵都担任都头,与手下的军士并不熟悉。但几日来的作战,他每次都冲在最前面,很快就赢得这些军士的信任。他这个步兵都隶属于王信的第三军,本来是最早与敌寇交手的队伍,在三川口时伤亡就接近三分之一。但由于张亢让众人都抹干脚,把湿透的袜子塞在腰里暖干,连日恶战下来,他的手下没有一人因冻伤掉队,反而成了第三军建制最全的一个都。
  远处有军士喝道:「口令!」
  一个浑厚的声音道:「荡寇。」
  刘宜孙跳了起来,那个声音他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竟然是父亲亲自来了。他所守的位置在营寨最东侧,随时都可能受到敌寇的攻击,父亲身为军中主将,此时前来巡寨,中军就空虚了。
  手下的军士却没有他想的那么多,看到主将出现,众人都吃了一惊,然后纷纷叫道:「将军!」
  刘平一路走来,不时拍拍某个军士的肩膀,以示鼓励,见到伤员,还蹲下来问候几句。刘宜孙知道父亲生性如此,他在边军时,就有爱兵如子的名声。相应的,对自己的亲生儿子也看得与士兵一样,自己从来没有因为是他的儿子而沾什么光。
  刘平停下脚步,然后朝刘宜孙看来,「刘都头,手下的兄弟怎么样?」
  刘宜孙吸了口气,「回将军!我都满员九十三人!现有六十七人!其中伤员十九人,没有一人掉队!兄弟们都是好样的!」
  刘平微微颔首,然后扭头对众人道:「那伙杀不尽的贼寇又来了,大伙怕不怕?」
  军士们参差不齐地说道:「不怕。」
  刘平摇了摇头,「害怕没什么丢人的。不瞒你们说,我第一次上战场,吓得连刀都拔不出来。」
  军士们发出一片压低的笑声,紧张的气氛松弛了一些。
  「怕不要紧,」
  刘平道:「只要记得你们是军人,记得你们手中的刀,记得忠义报国四个字便够了。食君之禄,忠君之事,为王前驱,虽死何憾!」
  刘宜孙生出一不祥的预感,父亲这番话虽然是勉励众人,却像是专说给自己听的遗言。他不由自主地踏前一步。
  刘平目光扫来,虎目流露出一丝温情。刘宜孙定了定神,然后道:「敌寇将至,请将军速回中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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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平还未开口,忽然一道闪电撕裂夜空,犹如一条耀目的飞龙,击在中军的大纛上。震耳的霹雳声中,那杆豹尾大纛燃烧着断成两截,坠入雪泥。
  数里外的山岭上,一名披发的术者一手举起银镜,光芒刺向浓黑的云层。八名法师盘膝坐成一圈,手掌彼此相握。
  术者脚踏北斗罡步,手掐雷诀,高声念诵道:「雷公降现,手持神光!下照地府,洞见不祥!」
  周围的法师依次念道:「北、斗、神、光!化、为、玄、刀!」
  施展雷诀的术者屈指弹出一缕银光闪闪的细微粉末,游离在云层中的电离子聚拢起来,在银镜光芒的引导下,银蛇般击向宋军的中军大帐。
  简陋的木寨中火光四起,战马嘶鸣声响成一片。接着一队军士出现在中军大营前方,黑色的制服仿佛与夜色融为一体。他们以十人为一排,形成一个整齐的方阵,然后同时迈步,朝中军的木栅逼近。
  在隔离木栅还有十步的位置,那些军士同时拔出背后的长刀。他们的战刀与另外两个营完全不同,刀体宽度只有寸许,长度却超过五尺,刃长三尺八寸,柄长一尺二寸,刀身修长笔直,前端五分之一的位置微微挑起一个弧线,竟然是极难使用的御林军刀。
  御林军刀过人的长度使它兼具刀、枪的特点,但它狭长的刀身在劈刺时容易断裂,一般军士没有数年的苦练,极难掌握刀法。但显然这些敌寇不属于此列,他们双手握住刀柄,如林的长刀微微抬起,在接近木栅的刹那,阵列中忽然闪起雪亮的刀光,只一击,用树干结成的木栅便四散纷飞。
  望着沉默的对手,残存的宋军士气跌至低谷。几名主将都去寨中巡视,中军只剩一些疲兵,见状四散逃生,中军大营几乎兵不血刃便即陷落。
  逃奔的军士大声叫嚷,慌乱中,不知有多少敌寇趁机杀来,营中顿时大乱。
  刘平旁边的亲兵拔出兵刃,簇拥过来,紧张地看着四周。刘平却没有理会中军的乱状,眼睛盯着栅外,瞳孔微微收缩。
  电光飞舞间,映出一匹铁黑色的战马。一个高大的汉子骑在马上,鞍前横着一杆长槊,他身躯肥壮,面容方正,眼睛却极长,一双眸子犹如寒星,半睁半闭间,透出慑人寒光。身上穿着黑色的军服,肩上两颗银星在夜色中亮得耀眼。如果说孟非卿是一头威猛的雄狮,他就像一头还未睡醒的猛虎,懒散的外表下充满可怕的危险性。
  战马踏着夜色缓缓行来,蹄下缭绕着淡淡的雾气,仿佛踏雾而至。男子直起腰,提着缰绳道:「刘将军,久违了。」
  刘平眼神一厉,「天驷侯玄!」
  男子摘下军帽,嫌热似的扇着风,半是叹息地说道:「在北方待得久了,回到南方,总有些不适应。」
  说着他把军帽扣在头上,细长的眼睛猛然张开,厉声喝道:「若非如此,你的捧日军岂是我一合之敌!」
  声音在夜空中远远传开,犹如猛虎夜啸,群山呼应,每个人都禁不住心头一抖,蒙上浓重的阴影。
  刘平抬手在鞍上一按,身体平飞般跃上马背,接着摘下天鹰枪,双腿一挟,坐骑从木栅间驰出。
  刘宜孙还是头一次听说侯玄这个名字,刘平却对他毫不陌生。天驷侯玄,武穆王麾下功勋最着的猛将,不仅武勇过人,而且狡计百出,没有必胜的把握,从不轻易出动。只要他的直属营出现在战场,胜负已经没有悬念。因此星月湖八骏中,天驷侯玄的名声,还在执掌中军的孟非卿之上。
  刘平的天鹰枪长七尺六寸,枪锋为六寸,枪锋下有一对展翅怒飞的大鹰,以此得名。镔铁精炼的枪锋锐利之极,每次刺入人体,飞溅出来的鲜血被一双鹰翼挡住,避免鲜血顺杆流淌,浸湿双手。数十年来,在天鹰枪下饮恨的强敌劲寇,不知凡几。
  侯玄的长槊横在鞍前,黝黑的槊杆是用一整根铁桦木制成,长一丈八尺,仅槊锋就有三尺长短,两面开刃,挑出两对月牙状的弯齿,槊柄由粗到细,槊尾直径将近三寸,后面嵌着一只长圆状的精铁锤瓜。
  几乎看不清侯玄的动作,那杆大槊便来到手上,槊牙撕开空气,迎向刘平的天鹰枪。这样沉重之极的大槊,平常人想拿起来也非易事,在侯玄手中不但运转如飞,而且生出诸般精妙的变化。可以想像他当年横槊破阵,所向披靡的雄姿。
  枪槊相交,刘平的天鹰枪一瞬间化为万点寒星,洒向侯玄头腹要害。侯玄长槊一挥,槊锋准确地捕捉着枪尖,接着一记平推,刺向刘平的胸口。刘平力贯双臂,天鹰枪的鹰翼锁住玄武槊的弯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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