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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宝项链-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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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这倒是很奇怪。
  “这是我的名字,我的眼睛是金色的,角是墨色的,所以叫金墨。”
  杜随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他的父母是什么样的呢?于是就问了出来。
  “我没有父母,他们也不知道有我了。我来上大学之前,想到很快要到十五岁,以后不便再见他们,就把他们的记忆消除了。”金墨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没有一丝伤感。
  杜随却觉得心里有种柔软的东西触动了一下,金墨,难道竟是这样……温柔么?是不是不想伤害他的父母,才这样做的?
  是啊,他有一半是人类,和完全的血圣兽是不同的,是不是因为这样,他才不滥杀无辜,才放过了自己?
  如果没有血圣兽附体,这个男孩,是什么样子的呢?
  是不是也渴望温暖?是不是也为自己的不同迷茫挣扎?是不是也在黑暗中偷偷哭泣?
  正当她用变得柔和的目光去看金墨时,金墨赫然走到衣柜旁边,褪下浴衣来换衣服。
  杜随骤然见到他在自己面前如此自若地裸体,一下子脸都红了。
  “你……”
  金墨应声看了她一眼,眼中意思好像是你又不是第一次见了,突然大惊小怪做甚?
  杜随长到二十五岁,又怎会没见过男人裸体,但此时却有点心慌意乱,更想起之前他曾对自己轻薄之事,连忙跳下床,说:“我去做早饭。”
  金墨蹙了蹙眉,没说什么。杜随已经冲进厨房了。
  开玩笑,不能再如此了,无论如何,自己和他绝不能住在没有隔断的studio里头,私人空间简直是杜随生存的必要条件,这妖怪大概也觉得自己的裸体他也可以随便看吧。害得我平日裸睡的习惯也不能维持,昨晚做恶梦大概就是为此吧?
  看来,也到了要买一套大一些的房子的时候了。杜随想。
  她这几年收入不错,在法国两年挣了有十来万欧元,在非洲黑了那个酋长五十多万美元,回国当合伙人,这一年多进账四百多万人民币,除开花销,大概也剩了七八百万身家,算得一个小小富婆。要买处房子,只要不是townhouse,也尽够了。
  杜随一边把煎好的omlette(一种法式煎蛋)装进盘子,一边洒上她喜欢的一种法国奶酪comté和培根切成的碎屑,从烤面包机里取出烤好的吐司,把两份早餐拿了出去。
  金墨吃得很香,杜随知道自己只要做,手艺还是不错的。但是当然她也没指望听到夸奖的话。她倒了一杯橙汁,一边吃一边继续刚才的想法,唯一麻烦的是时间太长,要是期房,怕不要等一年半载?便是现房,装修也要两三个月。
  如此看来,只好先租一处房子,再慢慢找好的房子买下。
  杜随一念至此,便去给自己相熟的一个房产经纪打电话,嘱他这两天就要找到。
  金墨听着她说“十万火急,三天之内一定要搬”,居然还是没说什么。杜随挂了电话,倒是有点讪讪的望着他。
  “嗯,今天我们要去买张床,顺便添置些东西。”
  金墨不置可否。
  杜随知道沉默的意思即是默认,虽然不太舒服,也不敢表示不满,自己去洗手间洗漱更衣去了。
  杜随开车带着金墨先去了宜家,买了一张藤床,并被褥等物,又买了一张写字桌和工作椅,到一楼的物流中心办了托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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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墨也不挑,也不发表任何意见,最多是杜随一再要求他选择时,随手指一下。杜随也就不再问他。
  出来时已经中午了,杜随忽然想起动物园附近有一家不易找到的俄国餐厅,笑说:“我今天馋得很,想吃奶油大虾和罗宋汤。”
  两人去美美吃了一顿。
  杜随见时间还早,又想讨好金墨,便决定去给他买些衣物,金墨自是无可无不可,杜随有鉴于他早上的表现,也不再问他。他们去了中友,杜随先是在esprit给他买了一件棕色外套,两条裤子,又在便宜的苏格兰飞人买了几件T…shirt,休闲衬衫,买了一双nike慢跑鞋,一双yonex的网球鞋,想起他也需要正装,又去Hugo Boss的专卖店买了一套夏季的深烟灰色二件套薄款西服,一套条纹三件套意大利式紧身西服,一件黑色薄呢即膝大衣,留在店里改尺寸。末了在丰联广场找到一双英国式古典系带皮鞋,精心配了三条领带,两条丝质领巾,又买了一条hermès的米白色粗羊毛围巾,几件范思哲的衬衣。
  这一番逛下来,没买到什么特别合意的东西,倒已经花了将近七万。杜随深有感慨:中国市场的男装真是太烂了!心中极不满意,决定最近找机会去欧洲购物一次。
  晚饭在东直门的为食家吃的,粤菜做得很地道,虽然是家常菜,倒也合杜随胃口。
  杜随发现金墨对人类的食品也是有偏好的,明显吃得没有中午多。
  回到家家具已经送来了,于是又开始布置,立刻就变得拥挤,把杜随精心营造的效果破坏殆尽,杜随看得惋惜不已,更加坚定了要搬家的决心。
  第二天早上杜随醒来时金墨已不知去向,等了一个小时也不见回来,竟然隐隐有些担心。
  她开始上网看合适的楼盘,突然手机响了,是房屋经济的电话,告诉她已经有几个合适的地方了。
  于是这个难得的星期天就耗费在看房子上了,看了七处,最后敲定罗马花园的一处两居的公寓,月租一万二,把杜随心疼得不行。
  金墨一直到九点多才回来,尽管杜随再三告诫自己,还是没忍住开口问:“你去了哪里?”
  金墨倒没不理她,很合作地回答:“山西。”
  杜随吃了一惊。“去山西做什么?”
  “捕食。”
  这样直截了当的说法总让人觉得很难接受,不过杜随还是很理解,并且好奇地问:“你又吃了什么妖怪?”
  金墨大概吃饱了心情就会好一些,告诉她说:“一只五百年的雉鸡精。”
  杜随觉得很有趣,像个小姑娘一样坐在地毯上抱着腿,笑吟吟地抬头问他:“好吃吗?”
  他居然也不自觉地在她旁边的沙发上坐了下来:“嗯,道行有点浅,血淡了点,不过雉鸡的味道不差。”
  杜随埋怨他说:“你该把它的肉身也带回来,我们就有烤野鸡肉吃了。”
  金墨居然又解释说雉鸡的原形太大,不算尾羽有六米长,带着飞行极为不便云云,又另外说明这么老的雉鸡肉也粗得很,并不好吃。
  这两人此际说得融洽,不知情的人看了只道是极温馨的场面,若有附近的妖怪听到他们谈话内容,只怕一时三刻便要晕倒。
  继而杜随告诉他明日要搬家,金墨早上第二堂有课,下午两堂课,是没有时间的了。杜随虽然自己上学那会儿天天逃课,倒也不劝金墨这么干,当然主要原因还是他的存在也没什么益处。
  星期一杜随又请了假,先送金墨去学校,然后找来搬家公司开始搬家,自然也有许多东西要添置,一直忙到下午才算初具规模,她自己的studio也只好委托经纪人代行出租,心里很是舍不得。
  这新房子是两室两厅两卫,一个装饰华丽洛可可风格的客厅,半打通同样风格的餐厅,一个可以用作实验室的厨房,主卧有三十平米,带一个卫生间,另一个卧室也有十八平米。
  说实话杜随并不喜欢这种华丽纤巧的风格,外表太华丽了,自然会有碍于表现内涵,她选中这里有三个原因,第一是别的更差;第二是主卧的一面墙都是落地窗,连着半弧形的一个大阳台;第三是可以和金墨分开使用卫生间,不使他看到一些隐私的东西,比如说洗液啦,洗完澡忘了收的胸衣底裤啦。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难免有时把持不住,何况他们之间的火星早在刚见面那会儿就点燃了。杜随不想和他发生太亲密的关系。倒不是因为她保守,也不是因为金墨不是人类,自然更不是因为他看上去比她小十岁。
  可能是因为太危险吧,杜随想,因为知道这段关系不是自己能力所能控制。倘若他爱上自己,自己却不爱他,只怕到时日子会过得惨烈无比;若是自己爱上他,他不爱自己,当然就更加悲惨了;倘若两人都没有感情,那么比同居更糟的就是作为sexpartner的同居。关系越紧越难控制,这点道理杜随还是深知的。她也知道金墨未必明白,就算明白也不在乎,哪天若是兴致来了,恐怕不免要为所欲为,所以加意提防。
  看看时间快到了,杜随就去学校接金墨。金墨到新家看了一眼,在他的房间安置下来,杜随问他如何,他只说了四个字:“不及原来。”杜随高兴之余相信血圣兽原来也是一种有审美品位的动物。
  这样,正式开始了杜随女士与血圣兽的同居生活,从不适应到适应的过程比杜随想象的要快,这只能说人类作为一种如此脆弱的动物能够在地球上胜过许多比他们强悍的生物成为统治者是有理由的,强大的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实在是空前绝后。


  杜随从一个自由自在的单身贵族变成了一个半家庭主妇,虽然不是自愿,总还是时时惦记着她的同居者,晚饭要尽量赶回来吃啦,周末做什么啦,去干洗店帮他拿衣服啦,甚至他钱包里有没有足够现金啦,内裤袜子是不是要新买一打啦,林林总总,千奇百怪。甚而成为一种自然反应,她现在逛街都会连男装一起看。
  这其中的转变自然有许多喜剧,也有不少挫折,杜随总的感觉是比她预想的好。金墨大部分时间是很像个人类的,虽然不爱说话,倒也让杜随解了许多寂寞。他从来不谈自己,兴趣只有网球和数学题,想来也是,这世上他不懂得不能得到的实在太少,有什么能够激起他的兴趣呢?他没有朋友,除了出去觅食从不外出,不看电视不玩游戏,生活无聊得可怕,不过他自己好似并不觉得,这时候杜随就想毕竟是一只野兽。
  但是尽管如此,杜随却渐渐依赖他了,回家先看看他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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