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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豪门太子-第1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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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见惯了生死的雇佣兵虽然比起纯粹的军人来说要贪生怕死。那也是指对战争理念的不同,换句话说,就是军人是为国家、职责战斗,而雇佣兵则是为了金钱、利益战斗。
雇佣兵在训练时,比谁都能吃苦;在装备的挑选上,比谁都舍得花钱;在战友的感情上,比谁都要看重。
因为他们深知,这三样是他们在战场上能活下来的最有力保证。
戴维斯和布朗运气不错。两人空投的距离不远,而且摸索路线没有偏离,终于让他们在空投后的第二天就顺利会面,结成了科洛拉多山苦游二人组。
虽然他们是隶属于唐克帮,但一年中的多数时间都在一些小国执行一些譬如帮助某位酋长抢枪矿山,帮某位富豪干掉他的竞争对手之类的佣兵任务,也有过短暂的野外生存经历。
但那几次也是带足了补给,不会为吃喝发愁;或者没带足,补给丢了,要做的也是去买、去抢。
反正不会跑到这样鸟不拉屎的鬼地方。没有吃的,没有喝的,连抢劫都没有对象抢。
但是这次野外生存训练依然对戴维斯他们是一个严酷的挑战。
他们还算幸运的。有两个人能互相照应,总比一个人在大山里面对各种困难险境要强很多。
戴维斯从树上跳下来,立刻在布朗的屁股上摸索。
“哎哟,轻点,刚才你都碰到了,把它拔出来就是,到处摸什么。”
布朗发出声惨叫。
戴维斯嘿嘿直笑,“这黑灯瞎火的,我看不见只能慢慢摸啊。”
“啊。戴维斯,你个该死的死bl。摸到哪儿去了。”布朗手忙脚乱的跳到一边,低声咒骂着。
“哈哈。小布朗,你该庆幸这根刺没有刺进你菊花里,不然可有得你爽。”戴维斯大笑着随手扔掉从布朗屁股上拔下的尖刺,两三下再次爬到树上。
“别闹了,睡觉,明天还要赶路。”布朗揉着屁股骂骂咧咧的跟着爬到树上,还与戴维斯刻意保持一定的距离。
这是七天训练的第三天晚上,现在还没有什么难度,戴维斯他们依然有心情嘻闹。
唯一让他们不爽的是,在这树木茂盛的大山中,没有指南针,辨别方向是个难题。如果方向搞错了,恐怕会离集合地点越来越远。
天色刚亮,戴维斯睁开眼,从口袋里摸出个不知名的野果,扔进嘴里,咀嚼了几下然后“呸”的一声吐了出来。
“这是什么玩意儿?难吃得要命。”
布朗被响动惊醒,一脸鄙夷的看着戴维斯,“得了吧,能吃就不错了,难道在这里你还想吃香喷喷的面包,煎得焦黄的牛排?”
戴维斯掏出水壶狠狠灌了一大口,感觉肚子的饥饿感有所缓解,这才脱下身上的作战服,用力拧干,再重穿在身上,恨恨的说道:“老子讨厌这个鬼地方,找不到吃的不说,还潮湿的厉害,再多呆几天,人都要发霉了。”
“好了,别只知道发牢骚,赶紧看下地图,该往哪个方向走。争取早点赶到集合地点,不然你就在大山里等死吧。”布朗也翻身起来,嘴里嚼着野果,忍住那股酸涩味,强迫自己咽了下去。
两人爬下树,在小溪边简单洗漱、整理后,研究下地图,大致确定了方向后,开始了深一脚浅一脚的行程。
同一时间,在科洛拉多山的不同地方,上演着各种版本的深山旅行记。
大多数佣兵到现在依然是独自一人在大山中闯荡,他们几乎都选择的是在大树上过夜。
只有琼斯昨天运气不错,偶然发现了一个隐蔽的山洞,确认没有危险后,他将山洞清理干净,在洞里找到一些干燥的树枝,用教官教的钻木取火法生起了一堆火。然后再找来枯草铺在地上,过了个舒舒服服的温暖的夜晚。
甚至早上离开的时候,琼斯还恋恋不舍的自言自语:“这么美妙的好地方真的舍不得离开啊。”
而其他人跟戴维斯他们一样,身下磕着粗糙的树皮,身上盖着潮湿的雾气,哆嗦着过了一个个难眠的夜晚。
“哗啦啦”灌木丛中有了动静,一只灰色的野兔动作敏捷的跑出来,接着又窜入了草丛中。
戴维斯手中握着军刀,气喘吁吁的在灌木丛中站直身子,一脸的晦气。
“该死的兔子,动作怎么那么快;该死的教官,怎么不让带枪?我的兔子,我的美味。”几天不知肉味的戴维斯疯狂的挥舞着军刀。
在科洛拉多山,猛兽几乎已经绝迹了,成为了诸如野兔之类小动物的天堂。
这种些动物的警惕性非常高,稍有风吹草动就立刻逃之夭夭,让那些抱着和戴维斯同样心思的佣兵们抱怨连连。
怎么想改善下伙食都这么难啊。中途休息的时候,戴维斯哭丧着脸自言自语:“三天没吃肉,我肯定瘦了,七天熬下来,恐怕会瘦成皮包骨头了。”
布朗连嘲笑戴维斯的心思都没有了,自从第一天把携带的干粮吃完后,这两天都没吃上一顿饭,消耗也大,有力气抱怨还不如躺着养养精神。
教官们训练时教的一些野外生存技巧,自己用起来就不是那么一回事。
比如钻木去取火,可这鬼地方到处都是湿漉漉的,就没一块干燥地,你让我在能滴出水的木头上钻出火来?要不你来试试!
还有布置小陷阱逮动物,结果一个鸟蛋都没逮到不说,还差点把自己的脚崴了。
布朗感觉好悲哀,短短的三天深山里的生活,都快把他锻炼成野人,哦不,是乞丐了。
如果换成是教官们来这里,恐怕会是跟度假一样惬意吧。
第四天,佣兵们的情绪更低落了,走在似乎永远都没有尽头的森林,没有吃的、没有喝的,有的只是一路陪伴他们的蚊虫、树木。
庆幸的是每个人至少学会了怎样净化河流湖泊的水,不然缺水的他们早崩溃了。
日子一天比一天难熬,戴维斯早已不再挑剔野果的滋味了,能找到可以下咽的野果都市激动万分。
其间,在第六天,戴维斯和布朗也吃过七天中唯一的一次大餐。
那是在过一条小溪时,戴维斯一脚踩滑摔倒了,把水里一条肥美的鱼惊得蹦到岸上,被站在岸边的布朗狂叫着一个虎扑,将鱼死死压在身下。
因为害怕这来之不易的美味溜走,布朗甚至还张大嘴紧紧咬住鱼头,直到戴维斯兴奋得冲过来抓住鱼才依依不舍的松口,然后还舔了舔嘴唇,还是那个熟悉的味道。
无法生火?没有关系,不是那个r国就很流行吃生鱼片嘛,咱也追赶一回时尚的步伐。
戴维斯跟布朗还为捉到这条鱼谁的功劳大,谁就多分点鱼为命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结果谁也说服不了谁,只得采取最公平的办法—平分,鱼的内脏也不放过。
两人给鱼肉抹点盐,狼吞虎咽的把各自的一半鱼塞进嘴里,然后满足的躺在地上。
“美味啊美味。”戴维斯喃喃的说到道。
张翼在训练基地饶有兴趣的看着每个佣兵手腕上的军用手表安装的摄像头传回的画面,简直忍俊不禁。
对野外生存知识一知半解的这些佣兵们,注定了要大吃苦头,虽然张翼吓唬他们迟到的人不管他们,任其自生自灭,但最后还是会去解救他们。
因为这次只是训练,不是最终考核。
第一百二十二章 一条鱼引发的故事()
第七天晚上,是所有上帝之手的佣兵们最难忘的一个夜晚。也是结束地狱般生活的最后一晚,明天中午十二点后,一切苦难都将过去。
现在,深山苦游之旅顺利的佣兵已经会合了三十多人,彼此见面后都惊奇的发现,大家都变成了华国电影中有个帮派叫做丐帮的成员,身上衣衫褴褛、眼大肚瘪,几乎都手持一根树枝做的拐杖,有气无力的互相打着招呼。
剩下的那些旅途坎坷的佣兵,则正艰难的挣扎在行进的途中。
不连夜赶路不行啊,如果明天中午前赶不到集合地点,他们可没做好一辈子在这座大山里苦修的准备。
而这些赶夜路的人中,最倒霉的莫过于琼斯了。也许是开始几天他已经把好运用光了吧,从第四天开始,琼斯行走的路线意外出现了一大片沼泽地。
琼斯想绕过沼泽,谁知怎么绕也绕不过去。只好艰难跋涉在沼泽中,直到到第七天才走出了沼泽。
为此,可怜的琼斯有三个晚上是在水里泡着睡觉。最可悲的是在崩溃中偏离了路线,又绕了不少冤枉路。还好在第七天白天,琼斯终于发现了战友走过留下的痕迹,这才重新修正路线,沿着痕迹连夜追赶。
先一步赶到集合点的这三十多人无疑是幸福的,他们比那些还在路途中的战友不仅仅是多了一晚上休息的时间,难能可贵的是多出了一份强烈的自信心,这是一种有我无敌的精神。
戴维斯和布朗幸运的成为了三十多人中的一员。当他们在得到半条鱼的滋润后出现在战友面前,却惊奇的发现,他们俩的脸色竟然是三十多人中最好的。
他们脸上至少还有一点点红润,其他人则都是清一色的菜色脸。跟一群闹饥荒的灾民没有区别。
疲惫不堪的佣兵们已经被折磨得失去了寒暄的心情,各自寻了一块相对干燥一点的地方,蜷缩着挤在一起。准备用睡眠来忘掉饥饿的难受。
全部挤成一堆后,有好几个鼻子灵光的佣兵使劲嗅了嗅空气。“好像有种奇怪的味道,你们闻到了没有?”
“嗯嗯,是有个腥腥的味道,好像。。。好像。。。海边的味道。”
“不是吧,我怎么没闻到?也许是兔子屎的味道吧。”
“我想想,嗯,有点像海鲜的气味,基围虾?不太像。鲍鱼?对对,就是鲍鱼的味道,可惜还差点蒜蓉的气味,加上秘制蒜蓉,香喷喷的蒜蓉鲍鱼。。。咕咚。”
一声响亮的吞咽口水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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