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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怕情郎-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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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南壮来说,他怎么也没想到惠兰会给他送礼物,而且还是一支英雄金笔。惠兰给我送金笔是什么意思呢?一下午,南壮的脑海里始终漂浮着这个问题。

    当天晚上吃完饭以后,南壮又拿出了那只豆绿色的英雄金笔,坐在沙发上仔细地欣赏着。这支金笔很漂亮,笔形秀气,圆润流畅,看上去很美;笔尖金光闪闪,呈三角形,显示出一种霸气。他从书柜里拿出一瓶蓝黑墨水,用笔沾着墨水在一张a4白纸上试着写了两个字:惠兰。突然感觉到这两个字写得很好看,于是又连续写了两遍。笔尖在纸上运转流畅,笔迹不粗不细,笔道圆润,写出字来好看多了。

    惠兰,多好听的名字啊!人长得也漂亮,身材也很顺溜,气质更没得说,就连说话的声音都是那么温婉。在南壮的脑海里,惠兰的容貌和身影又浮现出来。

    他摇了摇头,自己可配不上她!回过神来,他又端详着眼前这支金笔,这真是一支好笔呀!

    她送我金笔是什么意思呢?南壮又想起这个事来。是感谢我?可能有这个意思。毕竟我参与了救她的行动,对于这一点她是很感谢的。但是她已经请我们吃饭表示感谢了,为什么还要送金笔呢?难道她觉得光请吃饭还不够,还要送点礼物才能表达谢意吗?不管怎么说,表示感谢是最主要的!

    还有别的意思吗?应该还有。送我英雄金笔是不是希望我成为英雄,或者是称赞我是英雄,大概有这个意思,就是鼓励我继续努力吧!这也算是一种好的寓意。

    还有什么意思呢?是不是也有一种爱慕之情呢?这个好像还看不出来,即使有那也是很小很小的一点点,只能算作一种好感,还算不上爱慕。不管怎么说,最起码反映出她愿意和我保持联系,这在她的表情上能够明显地反映出来。特别是和我说话的时候,非常轻松自然,没有一点做作的表情。而且每次一见到我都有些激动,眼睛里闪着温柔的亮光,这些都不是装出来的。这说明什么呢?只能说明她非常愿意见到我,也很愿意和我在一起聊天,和我在一起她非常快乐。既然这样,那就继续保持联系吧!

    南壮想了半天终于得出这么一个结论,有了这个结论那就可以继续保持联系。但是他也明白,仅仅保持联系还是不够的。既然两人都愿意见面,也愿意在一起聊天,那就应该继续加强这种联系,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即使得不到最好的结果,自己也不会即遗憾,更不会后悔,毕竟自己努力过了。

    想到这,他从放在沙发上的上衣兜里拿出了手机,找到惠兰的名字,开始写短信:惠兰,写到这他觉得有点生硬,有点太正式,于是抹掉惠字,又加了一个兰字:兰兰。他看了看这两个字,觉得比较亲切,也很随意,于是接着写下去。

    兰兰,我现在正拿着“英雄金笔”欣赏呢!感觉这支笔确实很好,也很适合我用,我非常喜欢!刚才,我拿着英雄金笔沾着墨水写了你的名字,感觉这两个字写得非常漂亮,就跟你一样那么美,我好像都成为书法家了!非常感谢你送来的英雄金笔,看见它我就会想起你,想起我们在一起的日子。我想从此刻起开始努力,争取成为你所希望的“英雄”。同时从现在开始,我拿着英雄金笔正式开始练习硬笔书法,每天写一千字,百日后一定会写出一手漂亮的“英雄”字。你相信吗?

    写完这条短信,南壮又从头到尾读了一遍,觉得没有什么不妥。短信既有喜欢金笔的意思,也有喜欢惠兰的意思,同时表明了自己受金笔的启发想干点事的决心。让人感觉很自然,不肉麻,不反感,然后他点击了发送键。

    短信发出去了,南壮又想:我这样做是多此一举吗?会不会引起惠兰的反感?她给我送金笔,我给她发条短信表示我的心情和感谢之意,应该很正常。而且短信里也没有让人反感的肉麻话,也没有那种情郎的表白,不会引起不良效果的。

    惠兰收到短信会有什么反应呢?南壮琢磨着,她应该会回一个短信,哪怕是几个字也应该回的,不会就这么不了了之。

    南壮没有心思干别的,坐在沙发上开始闭目养神,静静地等待惠兰的短信。等了几分钟,自己的手机什么反应也没有。哎,惠兰怎么会没有反应呢?是不是我发出去的短信有不妥之处?他打开手机查看刚才发出去的那条短信,也没有什么呀!最亲近的一句话,就是“看见它我就会想起你,想起我们在一起的日子”,这句话并不露骨,不会引起反感的。

    噢,可能惠兰现在没拿手机。南壮觉得应该是这个理由,不会是别的原因。没拿手机自然就看不到我发的短信,所以也就没法回短信了。那就再等等吧!他坚信惠兰一定会回短信的。

    又过了一会儿,南壮的手机短促地响了两声。来了!南壮高兴起来赶紧拿起手机查看,没错!是惠兰回短信了。他赶紧又查看短信:

    南壮:很高兴收到你的短信,正洗澡呢!所以回复晚了,很抱歉!得知你很喜欢英雄金笔,我非常高兴。买这支笔时,我犹豫了半天,也不知道合不合适,看来还是买对了!这支金笔就是送给英雄的,你就是我心目中的英雄,所以必须送给你。你送给我的平安佛,我更加喜欢,这正是我现在最需要的,有他保佑我,就如同你在我身边保佑我一样,我一定会平平安安的。好好努力吧!争取成为时代的英雄。一百天后,我希望能得到你的硬笔书法作品,我相信你!兰兰。

    南壮的心砰砰跳着,好想就要从胸腔里跳出来了。他克制着自己激动的心情,一连看了三遍短信,越看越觉得亲切,越看越觉得惠兰有那么一点意思。他深深地喘了一口气,平复了一下心情,又一个字一个字地看了一遍,其实惠兰的短信里也没说什么。最亲近的语言就是“你是我心目中的英雄”,还有就是“有他保佑我,就如同你在我身边保佑我一样”,就这么两句近乎的话。他觉得惠兰的短信跟他发出去的短信差不多,没有什么激情涌动的语言。要说最亲切的还是最后的了落款——兰兰,这说明她承认我叫她兰兰了。还有就是“我相信你”这句话,这句短语给了南壮很大的力量。

    南壮想:要趁热打铁,再回复一条短信,于是拿起手机写到:兰兰,很高兴看到你的回复,保持密切联系!大壮。

    很快,短信回复了:好的,大壮!

第37章 一百年不许变() 
这两天上班闲下来的时候,惠兰总是想起陆广,那个从初中到高中的老同学。而且在初中的时候,他们还同桌了一年,这个关系在惠兰的经历中应该说也是很近的了。

    准确地说,陆广家和惠兰家是街坊,他们都住在淮南市一家大军工企业的宿舍区里,但不是一个楼,两家相隔三个楼。惠兰的父亲和陆广的父亲都在这个军工企业工作,由于不在一个车间,所以在单位里只是互相知道,并没有更多的接触。惠兰的母亲和陆广的母亲也在一个单位,是淮南市一家大型商场。惠兰的母亲是财务部会计,陆广的母亲是办公室秘书,两人关系非常好。那个军工企业后来转产生产家用电器,没几年就破产了,惠兰和陆广的父亲都下了岗。惠兰的父亲开了一个烟酒店,陆广的父亲与人合伙开了一个小饭馆,就算重新找了活干。惠兰母亲和陆广母亲所在的那个商场后来变成了购物中心,惠兰母亲当上了财务部经理,陆广母亲当上了办公室主任。

    惠兰和陆广是同年上小学的,他们在一个小学校上学,但不是一个班。在初中的时候,他们就被分在一个学校一个班了。那时他们上学和放学经常一起走。逢年过节的时候,父母还带着他们互相串串门,所以在同学当中他们还是很熟的。考高中的时候,他们又考到了一个重点中学,并且还是分在一个班,所以他们就接触得多了,几乎每天都是和几个邻居家的孩子一起骑车上下学。高考的时候,他们各自选择了不同的学校,惠兰去了北州师范大学,陆广去了合肥安徽大学,从此两人就没有联系了。

    陆广从小就是老实孩子,非常听家长的话,在学校也很守规矩,从来不打架闹事。考大学的时候,他本来也可以去北州,可是父母不想让他走得太远,所以就选择了安徽大学。毕业前实习的时候,父母仍然希望他回老家找个活干,所以他就回到了淮南市。淮南市地方很小,也没有那么多好干的差事,所以他就开了自己的服装设计工作室,搞起了个体服装设计。等到毕业的时候,他基本上都搞了一年的服装设计了,在当地已经小有名气。

    什么样的孩子才是聪明的孩子呢?从实际来看还是听话的孩子最聪明。因为他听话,就可以省去很多麻烦,甚至不会挨打。家长说什么,他就做什么,所以从来不会惹家长生气,当然也就不会挨打了。因为他听话,可以少走很多弯路,一路走来会比较顺利。家长把自己的经验教训都融入到自己的选择中告诉了孩子,孩子不用想那么多,只要按着家长的意见办就行了。因为他听话,可以很快赢得别人的信任,很轻松地得到别人的指导。在社会中,指导你的人越多你才会越聪明,才会更快地取得成绩。因为他听话,上级就会重用他,使他很快得到提拔。在单位工作中,领导都喜欢听话的人,都不喜欢带刺的人。听话的人用着顺手。

    现在看起来,陆广在一个小城市干着个体工作,好像不那么体面,好像大学白上了,好像没什么发展。而实际上,得到实惠最多的就是他。离父母最近,可以享受天伦之乐;不用租房子住,花那些冤枉钱;挣的钱都是自己的,没被别人剥削一分;就这些不比你在大城市干活强吗!大学白上没白上、工作体面不体面关键看发展,只要事业发展了,其他的也就不存在了。

    在惠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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