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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天启-第30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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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听到皇帝语意松动,自然大喜,叶向高道:“陛下但有所命,臣等无敢不从。”方从哲也连连点头。
朱由校道:“朕想任命方师叶师为教育部左右侍郎,不用上衙视事,只是给杨尚书掌一下舵。三个月后再正式致仕。这事太过委屈两位爱卿,所以朕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
方从哲和叶向高在原本的历史上这时已经去世了,在这个时空里之所以还活得如此滋润,当然与一直担任内阁首次辅,皇帝信任有加有极大的关系。皇帝一说此话,两人便已经明白了皇帝的意思。因为以前皇帝便说过,官员要能上能下,那种当了尚书,再当侍郎便觉得如何如何的,是一种陋习,必须要予以批驳。
其实大明朝的官员们已经比后世的官员强得多了,但这种能上不能下的风气还是比较浓厚。朱由校觉得讲千篇万篇大道理,不如推出一个好榜样,而现在有两个好榜样,他当然想借机扭转一下这种不大好的风气。
方从哲和叶向高一起拜倒道:“谨遵圣谕。”
朱由校连忙上前扶起两人道:“委屈两位先生了。”
叶向高笑道:“此事有利大明,臣等能被陛下推出做人样子,可以说是荣幸之至,何来委屈之说?”
方从哲也笑道:“能于古稀之年,为朝廷尽最后一分力,为陛下分最后一次忧,实乃臣之幸事。”
第二天,皇帝下旨:加方从哲太师,加叶向高太傅,免去方从哲内阁首辅位,免去叶向高内阁次辅位。任命方从哲为教育部左侍郎,叶向高为教育部右侍郎。
任命吏部尚书徐光启为内阁首辅,兵部尚书孙承宗为内阁次辅,登莱巡抚袁可立加礼部尚书衔入阁。
这封圣旨让天下官员震动,曾经的内阁首辅和次辅,竟然去当教育部的侍郎,这就给很多混日子的官员一个强烈的警告,不要想着按资历慢慢地升上去。既然皇帝连内阁首辅都可以任命为侍郎,那一个知府说不定有一天就会被任命为知县甚至典史(未入流)了。
当然有些心思灵活的人也看出了一个问题,皇帝对教育部太重视了。前面有不计金钱的财政支持,现在竟然将前首次辅放在了侍郎的位置,分明是要大大加强教育部的意思。
果然,两天后皇帝下旨:颁布儿童保护法。在全国范围内于天启十年开始推行。
儿童保护法里面条文很多,最重要的有两条。一条是大明所有婴儿出生后,其生命权便立即受到大明皇帝的保护,所有擅杀婴儿及未成年儿童(十五岁以下)者,视其情节严重程度。将被判处最少劳役十年,最多腰斩的刑罚。
这部法律里所说的婴儿是不分男女的,这里所说的擅杀是指除非犯罪后被法院判处死刑的所有主动杀死的行为。也就是说,父母如果将未成年儿童杀死,也会被判刑。皇帝在圣旨里特别严厉地谴责了某些地方溺毙女婴的习惯,怒斥道:“汝母非女乎?”
第二条便是,只要生活地周围十里之内有学堂的六到十五岁男童,均应该在小学堂学习至少一年。而如果成绩优秀可以被推荐到中级学堂的,必须进入中学堂继续学习。如果有违反的,则会罚其父亲两百元。同时鼓励女童进入小学堂学习,除了象男童一样可以免费学习外,每一个女童入学,还可以奖励其父母五十元,如果被推荐进入中级学堂学习,再奖励一百元。
得益于朱由校不计成本地建设学堂,两京符合十里之内有学堂的地区已经占到了五成,山东、山西、河南、江西、浙江占到了三成,陕西、四川、湖广、福建占到两成,其它省就比较少了,象云南和贵州,除了较大的城市里有学堂外,其它地方几乎没有。
当然,各地的学堂建设正在加快速度,而师范学堂的增加使得教师的数量也在大幅度地增加,只是终究大规模地兴教还只有几年,这个东西不是一天就能完成的。朱由样也深知急不得的道理,但他更知道,这个普及的速度是会越来越快的。
第490章 《儿童保护法》(下)()
这部儿童保护法的颁布又不出意外地引起了大讨论。自从上次朝廷将君为臣纲和父为子纲改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后,大明人已经受到了很大的触动。而现在儿童保护法竟然规定父母惩罚孩子失手导致孩子死亡都要判处十年劳役,就让很多人都坐不住了,自己的孩子不是想打就打吗?
再说溺毙女婴之事,很多人认为自已生了又养不起,为了免得孩子跟着受苦,在刚刚出生灵智未开之时让她安然离开这个世界,又有什么问题呢?
这些想法都被刊登在报纸上,而朱由校以啸启先生的名义写了一篇文章,对这些观点进行了批驳:孩子并不是父母的财物,我相信每一个正常的大明人都会认识到这一点。孩子是父母生命的继续,他们是有灵魂的,有想法的,和你一样是人,并不是象牛马一样任你役使的,可以随便屠杀的。
有些人说生了养不起,所以溺毙女婴。这话听起来怎么那么别扭呢。是男婴就养得起了,女婴比男婴吃得多还是穿得多?现在养一个孩子,一年也不过就是两石米几尺布,这点东西都拿不出来你就不要生呀?她又没有要你们把她生出来。退一步说,没有养活能力你移民呀,大量的空地没人种,只要你去就可以得到五十亩地甚至更多,你为什么不去?再退一步说,没有养活能力你送到育婴堂呀,又不会收你的钱。
我们对生命应该要有足够的敬畏,当你准备溺毙一个女婴时,想一想,如果被溺毙的是自己,你自己会如何去想。孟子曰:恻隐之心,人皆有之。你如此恶毒地毁灭一个生命,你的恻隐之心在哪里?你还能算一个人吗?生命是上天给予的,那么也只有上天才能将它拿走。
我们的思想要改变了,原来说的清官难断家务事已经成了过去,现在朝廷要开始管你的家务事了。大明是由一个个家庭组成的,如果家庭健康,那么大明当然也健康。如果家庭里出现了问题,那么大明当然也会出现问题。儿童保护法里面一句话说得非常好,大明所有婴儿出生后,其生命权便立即受到大明皇帝的保护。你们无缘无故地杀死刚出生的婴儿,皇帝便可以依据法律让你去服劳役甚至处死你。我觉得这是最公平合理的方法。最后我要说,如何建立健康正常的上下代关系,真的值得每一个大明人来思考了。
观念的改变是一个极其缓慢的过程,朱由校知道这一点,所以他要先用法律的方式强迫一些人接受某些观念,他实在等不了几十年上百年,来改变一些人漠视生命的观念。不过现在的大明可以说是开国以来最好的时代,除了云贵两省外,其它各省基本上解决了温饱问题。即使是在云贵两省,也只有那些不服王化,不愿意下山的少数民族没有解决,对于这一点,朱由校也只能表示没有办法,而大明的官吏则觉得,他们不愿意下山才好呢,下山了吃饱了又造反怎么办。
法律既然颁布,那么对于法院来说,明年将会是艰难的一年。大量的案件将会被堆积到法院的案头,法官们又将收到大量的嘘声。而农业部的官员会稍微松了一口气,因为很快会有大量的劳力进入到各地的劳改场,这就使得农业部的开荒任务能够尽快完成了。
报纸上的争论一如既往地进行着,更多的官员开始在上面发表自己对儿童保护法的看法。杨涟便是以农业部尚书的身份说道:“天启二年时,整个大明有耕地九万万多亩,而当时全国人口总数为九千八百万人。到天启九年,大明内地耕地已经超过了十万万亩,而海外耕地也已经达到了八千六百万亩。这些增加的耕地我们想了很多办法,比如制造更好的工具,买来更多的牛马来协助耕种,推广农业新技术,但这些不可能在很短的时间里产生很大的效果,所以归根结底,还是要有更多的人来耕种才行。杀害一个儿童,我大明便在十多年后少了一个壮劳力,杀害一个女婴,我大明便在十多年后少了一个或者多个儿童。我不从道德和法律方面来谴责这种行为,我仅仅从大明的农业发展,从每个人都需要的粮食生产方面来看待这件事,都可以断言,伤害儿童便是对整个大明的犯罪。”
而杨鹤则以教育部尚书的身份发表了看法:“一个接受了基础教育的儿童,他会懂得自己身为一个大明汉人,应该要有自己的骄傲与自豪,也应该有自己的坚持和教养。他会懂得在日常生活中如何对待父母亲人,如何与陌生人打交道。他们会认识常用的字,学会简单的计算。这样滑吏奸商想要欺瞒于他,将会变得更加困难。我们的皇帝陛下说过,母亲是孩子来到这个世界上见到的第一个人,也是孩子整个人生之路的启蒙老师。教育好了一个女人,便是教育好了一个家庭。那些溺毙女婴的刽子手,那些不让女童接受教育的短视者,你们在摧残大明的未来,劳改十年太少了,应该判他终生劳役,用他的劳役来为自己赎罪。”
户部尚书毕自严写道:“从天启元年到天启九年,大明的人口从九千六百万人增加到了一万万一千万人。增加的人口来源是两个方面,一是因为粮食产量增加,医药方面的进步使得人的寿命增加。二是出生的人口较多。其中出生的人口是最重要的,占到了增加总数的八成还要多。所以想要让人口增长,就要求我们不能够让一个儿童因为疾病以外的原因而意外死亡。皇帝陛下带领我们打下了越来越多的地方,结果却因为没有足够的人去占领而付之流水,这是对我们后代的犯罪,这是对整个大明的犯罪,这是对我们华夏民族的犯罪。我们户部非常支持儿童保护法,并且希望能够加重对犯法者的处罚。”
众多官员的发声,让普通民众开始思考自己是不是想得太狭獈了。也让更多人开始进行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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