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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至上-第1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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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魏可还是抬手制止了想争辩的郝思理。
“达克尔,你们独立营以前缴获了鸦片,都是怎么处理的?”
“当然是收缴!一部分上交卫戍团,剩下的,就是独立营自己的经费。老板,你可能不知道,我们独立营生活清苦,经费严重短缺……”
达克尔说话的时候,脸色稍稍有点不自然。
魏可却笑道:“那好!这些生鸦片,就是你们独立营的缴获了,随你怎么处理!”
“小爷不同意!貌昂大哥,你怎么能这样干!”
郝思理不满意地嚷嚷起来。
魏可赶紧一把扯住他,拉到一边,小声劝道:“思理,我说你小子怎么一根筋啊!金三角种鸦片、卖鸦片的多了去了,你能管得了吗?再者说,只要这些鸦片不流入华夏,你管祸害了谁?”
郝思理喘着粗气。
半饷问道:“貌昂大哥,你们那措的魏将军,做鸦片生意吗?”
魏可笑道:“当然不做!”
“那就好!要是你们那位魏将军也卖鸦片,我一定会出手杀了那个人!貌昂大哥,到时候我要是去杀他,你可一定不能拦着我!”
特么的!这话听着好别扭!
魏可没好气地笑骂道:“行!他要是敢卖鸦片,老子陪你一起去杀他!”
郝思理是个直肠子,听魏可如此保证,很快就把这件事丢在一边。
这一处山洞,仅仅是冒十做生意的地方,除了这批生鸦片值钱,也没有其他值钱的财物了,很可惜,木槿作为小喽喽,并不知道冒十其他的老巢在哪里。
就此打道回府,还是出发去追冒十和乔布朗?
稍微思考一番,魏可决定兵分两路。
达克尔并不熟悉从沙比奥前往丘朗的山路,他跟着用处不大,魏可干脆让他带着这批鸦片,回益岭向林契报告,算是任务完成。
魏可和郝思理两个人,带着木槿,往前追赶!
现在这个时候,那措正在飞速发展,魏可是否留在那措,其实意义并不大,日常有老团,军事训练有楚红柳,工厂方面有罗曼诺夫、苏映雪和华浩荣等人。
可以说,那措的内外体系已成,根本无需魏可坐镇指挥。
正相反,魏可最大的作用,不是在那措内部,而在于外部,他应当发挥自己的能力,尽可能去消除那措的危险,为其他人争取到和平发展的时间。
所以,哪怕是空跑一趟,也值得!
说干就干!
魏可和郝思理,两个人两匹马,魏可用一只布口袋,装了一点生鸦片驮在马背上,如此一来,他们就成了运送生鸦片的小马仔,即便是有人看见他们带着枪,也不会太在意。
至于木槿,他的断手只是被用一块破布裹了,分外凄惨。
但,没有人可怜他,就连木槿自己也不敢喊痛,这种时候,能保住一条命,就是幸运了。
上路。
郝思理的骑术精湛,把木槿横着架在自己的马背上,一点也不嫌累赘,而魏可带着小欢,骑马奔跑的速度,自然也不比郝思理慢,他们这一行的速度,估计比冒十等人要快。
“大爷,从沙比奥去丘朗有两条路,我们走哪一条?”
木槿可怜兮兮,小心地出声询问。
大爷的!这家伙就是保命,胡乱保证说能追上冒十,其实,他连冒十走哪条路都是不知道的。
不过,魏可也没得选择,有人带路,总比他和郝思理像两只无头苍蝇一般乱窜,要好很多,缺了木槿,他们根本没希望追上已经走了半天的冒十。
“怎么样的两条路?”
“一条是大路,路上有不少势力设卡,还有一条是山路,比较难走。”
“那就走山路追!”
魏可立刻作出判断。
换作他是乔布朗,也一定会选山路,因为,他不知道大路上设卡的那些势力,与克伦族关系如何,相反,山路虽然难走,却至少是没有人来抓捕他的。
M北地区的山路,到底有多难走?
魏可以往一直在那措,那一片区域,无论是那措到栗敢,还是到益岭,都属于高原地区的平原,虽然道路也难行,却总归还是有路走的。
但!从沙比奥前往丘朗,基本就是原始丛林!
M甸多山,境内的大部分地区,都被丛林覆盖,是全世界最大规模的丛林地区之一。
可想而知,在这样的丛林里穿行,是很困难的,木槿口中的由毒|贩们开拓出来的山间小路,其实并没有路,而是一些基本确定了方位的走向,要依靠自己在丛林中趟出路来。
很多时候,他们必须牵着马,由一个人在前面,用匕首砍开阻挡道路的藤蔓,才能往前走。
这样的速度,比预想的要慢很多!
“貌昂大哥,我们这样怕是追不上的。”
丛林中,走在最前面的郝思理停下脚步,擦着额头的汗水,表情有点沮丧。
此刻,他早已把身上那套沾满血迹的衣服换了,但新换上的衣服,也变得皱巴巴的,满身满脸的汗,他是和魏可轮流开道的,然而,魏可有左手的帮助,轻松一些,郝思理却纯粹靠体能。
郝思理这位棒小伙子,也有点吃不住劲了。
魏可抬头看看天,同样很无奈。
他们从沙比奥出发,刚开始的速度很快,后来丛林之后,速度就越来越慢,以至于到了现在,天色都快要黑了,感觉上却并没有走出多远。
“木槿!按照这个速度,我们多久能到丘朗?”
“大概三四天吧……我们没有带砍刀,所以走的慢了一点。”
木槿回答的有点心虚。
魏可气得直翻白眼,早知道要带砍刀,冒十的山洞里就有现成的,但这时候说什么都没用,他们是在深山老林里,周围没有人烟,哪里去弄砍刀。
他恨不得宰了木槿,然而,周围的丛林遮天蔽日,缺了木槿,他们连方向都很难分清。
“原地休息!”
魏可命令一声,又摸摸小欢的小脑袋道:“小欢,去找最近的有水的地方!”
唧唧!
小欢抬起脑袋,用鼻子往空气里嗅了嗅,然后一跃而下,从马背上跳了下去,朝着一个方向飞快地窜了出去,几乎是一眨眼之间,就消失在茂密的丛林里。
“咦?貌昂大哥,你的小狗能听懂人话?”郝思理非常惊讶。
“嘿嘿!等会不就知道了?”
魏可略略有些得意。
他敢跟着木槿丛林,其中一个很的原因就是小欢,M北的丛林是小欢的家,只要有小欢在身边,魏可就不担心自己会陷在丛林里出不去。
不过,小欢再厉害,也没法帮他追上冒十等人。
这一趟估计要白跑了,等不到他们追上前面的冒十,那伙家伙肯定已经带着乔布朗到了丘朗。
第234章 野狼群()
小欢是丛林之王,比想象的还要厉害。
它先是很快找到了邻近的一条小溪,然后钻进丛林里,不久就拖着一头山羊跑了回来。
郝思理几乎看傻眼。
小欢的体型只有一点点大,比一只猫大不了多少,却能咬死了一头山羊,还能拖回来,这事情怎么看怎么觉得稀奇,若不是亲眼所见,没人敢相信。
再联想起小欢之前的神勇表现,任谁也知道,这小东西不一般。
有水,有山羊,对付一顿丰盛的晚餐,根本不是难题。
几个人就在小溪边架起一堆篝火,把山羊扒了皮,用一根树棍子叉了,烤羊肉吃。
“木槿,再给你一天时间,若是找不到冒十留下来的踪迹,你就死!”
魏可也是发了狠了。
木槿听得傻了,连声抱屈道:“大爷!这不行啊!树林里这么大,谁知道冒十他们从哪里走?我们肯定是和他们走的一条路线,但不一定能找到他们走过的路?”
魏可听了,不为所动。
人都是逼出来的,以他们现在的速度,想要追上冒十,那是休想。
唯一的办法,找到冒十在前面走过的路,冒十等人走过的地方,一定是清理出了一条比较好走的路,就省了魏可他们的功夫速度大为增加。
郝思理手里捏着匕首,对着木槿,不怀好意地连连冷笑。
“毒|贩子!你当这是在山里逛着玩吗?找不到路,小爷把你剐了!”
木槿吓得寒蝉若惊,眼神闪烁。
摆在这家伙面前的,只有两条路,要么逃跑,要么拼命去找到冒十等人留下来的踪迹。
逃跑?莫说木槿已经受了重伤,就算他是个好好的人,在魏可和郝思理两大高手的监视下,他也跑不掉,何况还有一个能神出鬼没的小欢,就更没希望了。
当天晚上,三个人就露宿在小溪旁边。
这是没办法的事,北丛林的夜里,危机四伏,再胆大的人也不敢在林中穿行。
再一个,夜里伸手不见五指,即便他们打起火把,也照亮不了多远,说不准就走错了路,不仅没有缩短与前面的距离,反而到了天明之后,需要修正路线,耽误了时间。
三个人都是老手,即便是郝思理,也是大山里长大的,对露营不陌生。
地面上是不敢睡的,魏可选了一棵大树,把木槿绑紧在树干上,连同双手一起绑起来,这家伙的右手已经肿的像个小篮球,却不敢有怨言。
生活在这片大山里的毒|贩子,还真挺能扛,这要是换作城市里的普通人,估计已经折腾死了。
魏可和郝思理两个人,也把自己绑在了树干上。
睡到半夜里,魏可猛然惊醒。
嗷嗷!
是狼的嚎叫!
睁眼往四周看,大树下方,他们点起的火堆已经变得若明若暗。
就在距离火堆之外不远的黑暗里,出现了一对对闪动着的绿油油的光点,那是野狼的眼睛,一眼望过去,这种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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