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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行大隋-第1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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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切都是为了所谓的军威,但陈叔宝不知道军威不是装样子装出来的,而是鲜血磨砺出来的!
十万大军在白土岗并不是很好隐藏,隋军并没有贸贸然进入约定的战场,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大众化的道理常歌行还是知道的。
“陈军现在如何?到达了那个位置?”常歌行向斥候问道。
斥候的表情很精彩,几次欲说还休,似乎遇到了什么难以表述的艰难问题。
“本王问你陈军如何了,不要支支吾吾的!”常歌行不耐烦的道。
“陈军。。。。。。陈军现在的状况是。。。。。。漫山遍野都是!”斥候说完,自己都不禁笑出了声。毕竟,用漫山遍野来形容一支作战部队,怎么听都有一种散漫之意在里面。
常歌行听完斥候详细的禀告后,脸上也露出了一丝笑意,这陈叔宝不会是带着十万人来踏青郊游的吧,十万人的旅游团绝对可以创吉尼斯纪录,如果这个时代有吉尼斯的话!
十万人马依次列阵,绵延二十余里。这个时代可没有什么手机、电话,互相传讯都是一个问题,更不用说打仗了。
既然陈叔宝这么有“诚意”,常歌行当然却之不恭了!
李元霸全身重甲,声音通过厚重的头盔传出来,金属微微震动使得声音有着一丝金属的味道:“殿下,小心有诈!”
常歌行拎起英雄剑的剑柄,使劲儿在他头盔上砸了一下:“你很聪明啊!陈叔宝一共就十万精锐,然后拿十万精锐做诱饵,他是想逮兔子啊还是想捉家雀啊!他就不怕我们吃了诱饵,顺便端了他的老窝!”
李元霸条件反射似的摸了摸头,然后才反应过来自己戴着头盔,傻笑道:“殿下英明,实属我辈楷模,我对殿下的敬仰如同滔滔江水连绵不绝,犹如汪洋大海,不可知其深,晓其广。。。。。。”
“啪!”
李元霸的头盔上又挨了一下,这次却是实在听不下去的萧美娘。这个五大三粗的汉子,能将这些拍马溜须之言背的滚瓜乱熟实属不易!
常歌行叹了一声,语重心长的道:“元霸啊,拍马屁的最高境界是只闻马屁,不见抬手,你的手法生涩的很啊!”
李元霸深以为然的点点头,若不是戴着头盔,肯定会看到那是心悦诚服的表情。
萧美娘玉手抚额,顿时无语。李元霸这名悍将彻底被常歌行带歪了!
“美娘看到过老鹰捉小鸡吗?”
萧美娘不明其一,茫然的摇头。
“为夫今天就给你表演一场老鹰捉小鸡!”常歌行眼睛眯缝着,犹如一只正在算计的老狐狸。
“李元霸听命!”
“末将在!”
“本王命你率一万重甲兵直击陈叔宝所在,你若生擒了陈叔宝小儿本王请你喝酒!”
“得令!”李元霸迈开步子,喜滋滋的走了,晋王殿下可是给了自己一份好差事,直奔陈叔宝的御辇,这可是立大功劳的位置。杀敌一万,不如生擒陈叔宝一人。
“高熲听命!”
“末将在!”
“本王命你率四万大军自左翼压进,合围陈军!”
“得令!”
高熲最近可算是憋着一股邪火,同样是伐陈的将领,韩擒虎、贺若弼、杨素、李渊之流都亲自率兵征讨去了,取得了不俗的战果,自己却跟在晋王的屁股后面端茶倒水,回到长安定然遭到同僚的嘲笑,到时候这副老脸丢在江南算了,省了回去显眼。
说端茶端水有些夸张,但这段时间高熲却是做了许多讨好常歌行的举动,甚至美女都送过不下三次,均被萧美娘给打发走了,让常歌行大呼可惜。倒不是为了别的,只希望常歌行能让自己出去征战。
对此常歌行只是笑而不语,任凭高熲折腾。常歌行自家知道自家的底细,石头城这支人马还需要高熲这员老将压阵。
如今高熲得以领军大战,当真如猛虎归山,猛地一塌糊涂!
“杨玄感听命!”
杨玄感乃是杨素之子,是隋朝有名的少将军,正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年纪。杨素将杨玄感安排在常歌行帐下一是为了避嫌,二是为了安全考虑。
毕竟,晋王驾前必定是隋军中最安全的地方。
杨玄感起初一愣,转而大喜,晋王能让自己亲率大军是他没有想到的,用他父亲杨素的话来说,自己勇猛有余而老成不足,尚需磨练!暂且不宜为将!
常歌行此战正是用的杨玄感的勇,陈叔宝如此阵仗,穷追猛打便是,犹豫思忖反而容易坏事!
“末将在!”
“本王命你率四万大军右侧压进,合围陈军!切莫辱了你父的威名!”
“得令!”
众将退去后,常歌行率领一万人马压后,以为策应!
“本王的老鹰以成,就看小鸡束手就擒了!”
萧美娘本就不是寻常女子,李元霸一万重甲乃是鹰喙,坚不可摧,敲开陈军的门户,攻其必守,乱陈军阵脚;左右两路大军则是双翼,困敌于鼓掌间。
(本章完)
第210章 骂阵!()
白土岗因为地势的关系,行人车马往来往往避过此地,江南多的是平原,这种洗衣板路还是少走的好。
使得白土岗上稀稀疏疏长了些低矮灌木,其间甚至还衬托了些不知名的小花,花色不是很鲜艳,花朵亦不是很大,给人一种小家碧玉的感觉。
今天的白土岗,这种低矮的绿色似乎突然变得多了起来,密密麻麻一片,如同雨后疯长出来的一般。
不止这些,这些绿色灌木似乎还长了脚,正在悄无声息的缓缓向前移动。由于这些会行走的绿色与周边的绿地与灌木连成一片,很容易形成视觉上的欺骗,不仔细打量的话根本不会注意得到!
李元霸的重甲上绑满了绿色枝叶,从头盔到战靴覆盖的严严实实,如同一个树人,头顶枝头上还有一朵半开的小花,随着他的前行慢慢招展,如清风拂过般自然。
整副重甲上都涂满了绿油油的树木汁液,而且是反反复复涂抹了不下十次,直到金属的光泽完全被覆盖,扔到草地上都不会显眼的程度。按照常歌行的特殊要求,制作绿色汁液的草木都是选自白土岗,按照他的说法,不同地方的植物因为水土、光照、温度的差异,绿色也会稍有不同。
其他重甲士兵的装束和李元霸的如出一辙,只是缺少了头顶上那朵摇曳的小花,按照李元霸的说法,这是头领的象征。因为,如此装束真的很难分辨出谁是谁。
常歌行很得意,如此伪装效果尚未检验,但绝对称得上绿色环保。
陈叔宝此刻也很得意,看着绵绵的不绝的陈军将士,他可算过足了统帅的瘾。
这可比陈宫中那些婀娜的歌姬有看头多了,张丽华为陈叔宝斟满一杯酒。钱千万做生意还可称得上信誉二字,百斤粮食一坛的美酒绝对是佳酿,光是这醇香就不是那些普通酒能比得了的。
钱千万还专门为此酒取了一个名字——贵族酒,不说酒的品质,就凭这酒的标签就足以让建康城的那些士族动心,“喝得贵族酒才是真贵族”便是钱千万挂在嘴边的广告词。
陈叔宝将酒杯放在鼻子下面轻嗅一下,满脸陶醉:“酒香如此,恰若绝世佳人!”
张丽华带着浅笑,魅惑众人,道:“与妾身比起来如何!”
“哈!哈!”陈叔宝笑道:“若与爱妃比起来满库的佳酿便失去了味道,满山的花朵也失去了颜色,爱妃担得起沉鱼落雁、闭月羞花!”
“咯!咯!陛下最会哄臣妾开心了!”看得出张丽华笑得很开心,男人的武器是刀剑,而女人本身就是一件绝世凶器。媚惑了君王,便能得势整个天下。
所以说,女人靠征服男人去征服世界,这句话还是有些道理的。
“我堂堂大陈自有天佑之,我陈叔宝的花花江山是上天赐予的,岂是那些江北蛮人说篡取就能篡取的,敢动朕之江山者,天谴之!”
陈叔宝一番话说出可谓中气十足、慷慨激昂,若是用在鼓舞军心士气上肯定能取得很好的效果。只是,如今他自信的根源却是飘渺的上苍,那么上苍肯定会告诉他,世界一直在变化,根本没有永恒的事物。
倾国倾城如何,红颜也会老去;富甲一方如何,终抵不过败家儿孙;求仙访道如何,到头来还是枯骨一捧;江山社稷如何,一朝权散,易位他人!
陈叔宝感觉今天的天气不错,阳光穿过薄薄的雾气,有些五颜六色的光华散落在绿色的植物上,将绿色的叶子衬托的更加鲜美,宛若镀上了一层彩色的虹。
他擦了擦眼睛,莫非饮酒的缘故,视力模糊了?怎么感觉远处的那片绿色离自己怎么越来越近了,转而他自嘲的笑了笑。树怎么会走,一定是自己忧国忧民想得多了。
“爱妃,这次将隋贼赶回江北你功不可没,不知想要什么奖赏!”
张丽华不仅生的貌美,心思更是异常活泼:“臣妾只想常伴君侧,共享万年荣华!”
“哈!哈!好,好!爱妃说的好,朕心甚喜!”
李元霸透过插在头上的树枝,已经可以看到明黄色的华盖,断定那里便是陈叔宝所在。古代,颜色也被赋予了尊卑贵贱,黄色自然成了皇家的专属。
他裂开大嘴一笑,满口的大白牙在满身的绿色的衬托下极为显眼,他知道,自己等人已经距离陈叔宝够近了,再继续潜伏下去肯定有被发现的危险,并且距离越近,被发现的可能性就越大。
与其被发现,倒不如直接杀出去,也能落得一个威名!
“杀!”李元霸大吼一声,一马当先冲了出去,不再小心翼翼的潜行。
正所谓将是兵的胆,将不惧死,则兵不偷生!
一万重甲兵拔起双腿,拼尽力气朝着明黄色的黄盖冲去!
“冲啊,掳了张丽华给殿下当压寨夫人!”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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