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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行大隋-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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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嘻嘻!这白马可不像你这般油嘴滑舌。”
白马在常歌行耳边就是一阵长嘶,震得他耳鸣不已。而白马则得意的看了一眼黑衣女子,好像再说:本马的口才也是了得的!
黑衣女子来到手上的马儿旁边,一只柔滑的小手轻抚那红肿的额头,马儿本来还有些焦虑,很快平复下来,只是看着小白的眼神多了几分畏惧。任什么生物先是被酒坛砸,后是被马蹄子踢,都不会好受吧!
她双足轻点,稳稳的落在马背上,“小弟弟,我们很快就会再相见的!”
看着绝尘而去的马队,常歌行长长的出了一口气。越是鲜艳的蘑菇,毒性越是强,而刚才那个女人,却是一颗比夏日盛开的万朵奇葩还要美上十分的毒菇!
“常兄弟好艳福,刚才那个女人虽然看不清容貌,看身形、听声音、观一举一动,肯定是个难得的美人儿!我怎么就没有如此的福分呢!”
“大哥,这样的福分是会出人命的!”
“哈!哈!哈!兄弟知晓便好,刚才那群黑衣人绝非善类,那个女子更是其中翘楚,我开始还担心常兄弟血气方刚着了她的道儿,既然兄弟能够看清事实,为兄也就放心了!”
“大哥放心,虽然好美之心,人人有之。但我绝对不是那种贪花好色,见了女人挪不动步之人!”
常歌行当然不是贪花好色之人,万花丛中过,半片不沾身,才是他追求的潇洒;他当然也不是见了女人挪不动步之人,只有在花园里徘徊的够久,走的路途够长,才能知道这园子里最美丽的花朵在哪里。
“好兄弟,我果然没看错人,好男儿本应志在四方,岂能被这情情爱爱羁绊了脚步。你我就此别过,后会有期!”
“后会有期!”
王伯当倒也是一个痛快之人,给常歌行留下些干粮、干肉和一些酒水后便跨上高头大马,随车队而去,再无他言。少了许多别离情,少了许多衷肠话,少了许多不舍与牵挂。
虽然此官道并无分支,但常歌行是要进建康城,而王伯当一行人却是自建康城出来,两者虽在同一条官道上,方向却是截然相反。
常歌行跨上白马,回头看了一眼渐行渐远的王伯当一行人,终于拨转马头,向着建康城而去,一路酒香飘散,这个时代的酒虽没有前世来的浓烈,但他发现,自己慢慢的喜欢上了这种味道,或许这就是所谓的入乡随俗吧。
。。。。。。
。。。。。。
“公主,为何不杀了那小贼,取了宝剑!”
黑衣女子掩盖在轻纱下的眸子,陡然间缩了缩,然后在几缕浅光中化开,成为两汪溢满笑意的清泉。
“宝剑?呵!呵!即便是传说的轩辕又如何,也只是区区一柄锋利了些的名剑罢了,一步杀十人,血流百步已是极限。你可注意那柄宝剑上的刻字?”
“属下。。。。。。并未留意!还请公主明示!”
“杨英!”
“杨英是谁?没听说过啊!”
黑衣女子本来脸部柔和的线条变得冷冽,“无知,当今大隋天子有二子,一则为太子杨勇,二则为晋王杨广!”
“和这杨英又有什么关系?”
“杨广的乳名便叫做英!”
“那个年轻人是杨广?”
黑衣女子又恢复到之前的柔媚,柔唇上更是有春波婉转,闪着丝丝光华,点点妩媚。
“没错,就是大隋的晋王殿下杨广,就是刚破陈国大军的隋军兵马大元帅杨广!”
“公主为何不杀了他,报我灭国之仇!”
“报仇?报了仇又怎样?你我还不是要颠沛流离,如无根之浮萍寄人篱下!”
“公主要作何打算?”
“复国!”
八个黑衣人飞身下马,半跪在地上,齐声道:“愿为公主驱使,肝脑涂地在所不辞!”
黑衣女子右手虚托,仿佛这一动作练习了无数遍一般,就如吃饭喝水那样寻常。
“你们的忠心回得到回报,你们的后代万世都将与我皇家血脉共享荣华!”
“谢公主!”
(本章完)
第44章 白马非马()
已是午时,建康城内有袅袅炊烟升起,应是正在招呼客人的饭馆或是普通人家正在准备吃食。这个时代,没有家用电器、没有天然气、甚至连煤炭都还没有被使用。生火做饭大多用的是劈柴,当然也没有环保部门追究砍柴人盗伐森林资源。
那场冬雪过后,天气逐渐变得暖和,江南的冬天本来就是一个极为害羞的姑娘,刚刚看到衣裙的一角,便再难寻迹。
炊烟在午日的阳光下,轮廓显得异常的清晰,就如一棵不断发展壮大的树苗,在青天白日间肆意的舒展着。
炊烟不断向上升腾,逐渐汇聚在一起,在地上仰望,似乎与天边的云彩连接,仿佛这袅袅炊烟才是云朵的源头。
炊烟虽然直入云海,但其中的味道却留在了人间。相信顺着其中一股最为令人神往的气味,就能找到城内最美味的饭馆。
建康城外,也有炊烟,却显得有几分狼狈。烧饭的柴火不是什么上好的劈柴,甚至连劈柴都算不上。所谓劈柴,大多都是老树的枝桠或是小树的树干经过干燥制成,经久耐烧,不起浓烟。
但这里用的柴火却是些掉落的枯枝与依稀范青的枯草,火苗没起多少,浓烟倒是与那狼烟相媲美。
浓烟之上架着形形色色的“锅”,有缺了一边的陶瓦罐,倾斜的夹在石块上;有弧度稍微大些,勉强可以存水的瓦当;也有不知从哪里捡来的破旧头盔。。。。。。
总得来说,都可以当做“锅”用,却没有真正的锅。
锅内大多都是融化了些的雪水,有几片烂菜或是草根、树皮的算得上菜品丰富了。
站在城墙上的士兵,捂着口鼻皱着眉头,满眼厌恶的看着下面。这些该死的难民,不知从何地跑来这建康城下,交不起进城费也就算了,还赖着不走了;赖着不走也就算了,每天还要烟熏火燎一番,熏得你兵爷我站岗放哨都没心情了,晚上少不了去那霓裳阁逍遥一番,去去身上的晦气。
一匹白马穿行在衣裳褴褛的人群中,煞是扎眼,想来应该是哪家的贵公子出游回来,要进城。
可是再瞧马背上之人,衣服的颜色与马匹倒也相衬,都是白色,只是上面多了些青绿的斑斑点点与土黄之色,衣领处更有未干的酒渍还散发着微微的酒气,简直邋遢的不能再邋遢了。
干净利落的白马与肮脏不堪的骑者组成了一对很是奇葩的组合,吸引了更多人的注意。也给这些终日愁眉苦脸的落难之人找了些许乐趣,常歌行一人一骑很明显就是落了难的公子哥,生逢乱世,什么都有可能发生,自己等人渴了还有热乎乎的雪水饮饮嗓子,饿了还可以找些草根、树皮磨磨牙,没准儿别人,就如眼前这位,还不如自己呢!
这些人在打量常歌行的时候,同样,常歌行也在打量着他们。这些人大多扶老携幼、拉家带口,陈国这些年粮食收成并不好,加之赋税徭役严重,如今更是兵祸四起,便有了如此多的逃荒之人。
逃荒去哪里?大城市当然是首选,而建康城就成了被描述为遍地黄金,要饭都能三餐无忧的所在。
可是,当他们千里迢迢来到自己国家的都城的时候,才发现,他们连进城门要饭的资本都没有。进城是要收人头费的,带着随身包裹进城更是要收所谓的占地费。
这些天有人卖儿卖女凑够了进城的人头费,也不知道日子过得怎么样。那些挑选孩子的富户人家,如挑牲口般看着牙口、长相、体型,总来来说女孩儿会比男孩儿贵上几文钱,但绝对没有一头牲口的三分之一,这就是乱世,人命如草芥。
城门口处有三三两两排队进城的人,多是些小地方的富户,避难于此,在他们想来那穷凶极恶的隋人,再怎么也不会打破建康城吧!
城门官拿着一个算盘,拨拨打打,就是脑袋上多长了一根头发,都是要收费的。想不交,可以!拔下来!
离近了些,常歌行看到城门口贴了一张类似大字报的东西,上面明码标价的写着:
成年男子:三十文。
成年女子:四十文。
男孩儿:五十文。
女孩儿:六十文。
马匹:九十文。
他翻身下马,在马背上拍了一下。古代人的智慧真的不能小视啊!都知道设立收费点儿减少入城人流量了。不是我不让你进,进城有进城的规矩,城里的空气很贵,城里的泥土也很贵。所以,没钱那就对不起了!
“小白,你的身价可是爷的三倍啊!是不是小爷我以后不能拍你的马背了,而是要改为拍你的马屁啊!”
说来也奇怪,拍马屁这个词语本来说的是牲口,但却是用在人身上的。常歌行敢保证,谁要敢真的拍小白的屁股,绝对会被小白的降人十八蹄,踢的连亲妈都认不出他。
小白一声长嘶,算是回应。却也惊动了正在认真算着收成的城官,城官一看到白马,一双小眼睛竟然闪出色咪咪的光芒。没办法,上头有交代,大战在即,命他收集马匹。
马匹的入城费抬得这么高也是这个原因,交不起马头费,好说!人进去,马留下,官府还会给个几十文钱算是补偿。
正所谓阎王易过,小鬼难缠。常歌行不欲和这等城门小吏纠缠,从怀里掏出一小块碎银子,足够进城之数。
城门官眯缝着一双鼠目,右手拖着算盘,左手捋着颚下的一小撮胡子,加上尖嘴猴腮的模样,简直就是一成精的大老鼠。瞥眼看了一眼常歌行手中的银两,用鼻音发出一个字正腔圆的轻哼。
“不够!这么点儿钱怎么够!”
“这些碎银子一百二十文钱还是有的。”
“一百二十文?谁告诉你一人一马是一百二十文了?”
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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