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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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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大概还不明白,男人未必会为一个女人伤兄弟和气,女人却一定会为一个男人反目成仇。 

  星期六下午,我和郑滢在联合广场附近一家Starbucks等其实不会出现的章晓刚。那是我第一次去Starbucks,对着柜台上名目繁多、叫都叫不全的咖啡种类为难了半天,随便要了一杯薄荷摩卡。后来,我曾经很迷Starbucks,一样一样地把它所有的咖啡都尝过来,居然发现还是薄荷摩卡最好喝。 

  英雄所见略同。张其馨显然也觉得跟郑滢和章晓刚逛街有“当灯泡”之嫌,她很聪明地不让自己当灯泡——她把程明浩带来了。 

  我看着他们两个人推开玻璃门走进来,一口滚烫的咖啡险些喷出来,立刻转身推推郑滢,“怎么搞的?” 

  郑滢也呆了,“不关我的事,我、我、我可真的没叫她带男人来噢,不相信你问她自己,你问她自己。” 

  我们四个人在一张桌子前坐下,我和他们打个招呼,就只顾低着头一口一口地喝咖啡,郑滢随机应变的能力很强,叽里呱啦地和他们聊起天来。 

  桌子底下,我看见张其馨穿了双坡跟凉鞋,心里加倍恨郑滢——她至少至少可以积点德,提醒我换一双跟稍微高一点的鞋子吧?这一下可好,张其馨绝对在标准身高以上,我呢,缩在平底鞋里像只小松鼠。 

  今天程明浩脚上穿了一双运动鞋,看不见他的脚,我很失望,脑子里突然想:他那双旧凉鞋还在吗? 

  两年前,我第一次见他,他穿那双凉鞋的时候,还没有和张其馨恋爱。那个时候,我还有机会;现在,他不再穿那双凉鞋,我也不再有机会。 

  我莫名其妙地思念起他那双塑胶旧凉鞋。 

  十几分钟后,等我终于抬起头、微笑着看向程明浩,他也正在看我,眼光很平和,像一池水,清澈见底,却波澜不兴。 

  咖啡喝到一半,我突兀地问:“你们去过纽约吗?” 

  那个问题和他们的话题毫不相关,三个人都转过头来看我。郑滢带着点莫名其妙的表情说“没去过”,张其馨摇摇头,最后,我听见程明浩的声音,“我去过。去年底,跟导师去开一个会。” 

  我感觉到他的眼神凝在我的脸上,却又低下头,不敢看他。 

  我并没想那么问的,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那么问。我明明见过他,为什么还要问他去没去过呢?是为了印证那不是在做梦吗?印证了,又怎么样呢? 

  大概没有人会相信,我是为了那么一次相遇和杜政平分手。 

  我们东一句、西一搭地聊了一会,开始漫无目的地在街上逛——张其馨和程明浩走在前面,我和郑滢走在后面。 

  看上去,程明浩对其馨很不错——她的饮料喝完了,他顺手接过罐子扔进垃圾桶,这种默契,并不是一天两天就可以有的。相比之下,我和郑滢成了两只亮晃晃的大灯泡。 

  我觉得这种场面好难堪,只是想快点回去灌下一大杯冰水,让灯泡冷却下来。 

  然而,临分手,更难堪的场面出现了,张其馨一不当心,右脚上那只坡跟凉鞋骨碌碌沿着下坡路滚下去几丈远。 

  我们四个人的眼光齐刷刷地投向那只凉鞋。张其馨“唉呀”叫了一声,呆呆地站在那里,光着的右脚半踮在地上。 

  那一刻,我竟然有一种幸灾乐祸的感觉,恨不得马上开一辆车过来把那只鞋碾个粉碎。 

  可是,下一秒钟,幸灾乐祸就烟消云散。因为,程明浩一声不响地走过去,捡起那只鞋,再走回来,弯下腰,蹲下身,默默地把鞋子放在张其馨的面前。 

  他抬起头,脸上一副温和而恳切的表情。他的神情像刀子一样刮着我的心。他个头那么高,却蹲在地上,为一个女人捡凉鞋。在她的面前,他这么轻易地低头了。 

  一个小时后,我和郑滢坐地铁回家,车子开动,把车站上所有的光影轰隆隆地甩到后面。我拉着扶手,车门上的玻璃反射出一张伤心的脸。 

  已经证实过很多遍的事实,竟然还能让我伤心,难怪小时候妈妈就说我这个人“屡教不改”。 

  伤心过后,只是觉得不值得。千里迢迢回到旧金山来看这么一幕,根本是和自己过不去。 

  郑滢拉住我的手,“对不起,我真的不是成心的。” 

  我摇摇头,“不值得。” 

  郑滢难得糊涂之后,聪明劲回来了,“其实,这样也好,早一点明白,心里也早一点放下,你说对不对?” 

  郑滢好像是为了弥补自己的过失,和我抵足而眠,“安慰”了我整整一个晚上,终于累了,卷着被子睡过去。我却睡意全无,眼前一遍遍浮现出下午程明浩把凉鞋放在张其馨面前请她穿上的神情,那个神情像鞭子一样抽着我的心。 

  不值得,真的不值得。 

  几个小时后,我用力推熟睡的郑滢,“醒醒,醒醒,我要去跑步,你去不去?” 

  “嗯?”她迷迷糊糊。 

  “我已经下定决心了,彻底把他忘记!是不是很值得庆祝?所以,今天我要去跑步,然后吃早饭,然后去公司加班。” 

  郑滢睁开一只眼睛,瞄了瞄闹钟上的时间和日期,立刻又闭上,“现在是星期天早上六点二十分,你哪根筋搭错了?” 

  我继续摇她,“听我说呀,从今天开始,我要重新做人,天天吃早饭,好好锻炼身体,好好工作!你支不支持?” 

  “嗯……好……支……支……去吧……去吧……”郑滢敷衍着,又立刻接着梦周公。 

  我不再理她,自己去跑步,吃早饭,去公司加班。我决定忘记他。 

  那个星期五晚上,郑滢照例很晚回来,我已经睡得迷迷糊糊,没有注意到什么。第二天,轮到我做饭,我买回两个蹄髈用冰糖红烧一大锅,准备和郑滢一人一个——必要的话牺牲半个给她。但她赖在床上,用被子蒙着头,我怎么拉也不肯起来,说她不想吃。我问她是不是不舒服,她说没有;我又问她是不是在减肥,她也说不是。 

  这个肉食动物读书时常常一顿饭吃两块大排一个鸡腿还要买一份红烧肉和我分,哪一天郑滢小姐没有生病也不减肥,却对着香喷喷的红烧蹄膀不感兴趣,绝对是发生了天大的事。 

  我用力把她的脑袋从枕头里拔起来,竟发现她满脸泪痕,眼睛又红又肿。她和章晓刚分手了。 

  “为什么?”我明明记得前不久,她告诉我章晓刚终于和“陈玉莲”分手,为此还被家里骂成“忘本的东西”。当时,她一脸幸福,“其实我一直有点心虚,不过现在都明白了,他最最爱我。” 

  “不要问我!”郑滢又把自己扎进枕头里,再也不肯说。 

  郑滢在床上足足赖了三天,连星期一都请了病假没去上班。我下班回来,看看冰箱,好像她也只喝了点牛奶。 

  我软硬兼施逼郑滢起来吃晚饭,她眼泪汪汪应付了一下,吃了几口又说没胃口,回去接着睡觉。不好,她肯定已经饿过了头,这样下去弄不好只怕会出生命危险。我很担心。 

  睡到半夜,迷迷糊糊中,我听见外间有窸窸窣窣的声音,张开眼睛,郑滢已经不在她床上。我走出去,看见她光着脚站在厨房地板上,埋头在冰箱里找什么东西。 

  我咳嗽一声,她回过头来,脸上交织着委屈、尴尬和不好意思,“关璐,你怎么真的就把两个蹄髈都给吃光了呢?” 

  这个人没事了。那一刻,我又想捶她两拳,又想扑上去拥抱她。 

  郑滢把剩菜风卷残云,不过瘾,再开一包火腿,大嚼一番,叹了口气,“爱情真他妈的是个王八蛋。” 

  她告诉我和男朋友分手的真正理由,“上个星期五,我们做完之后,我看他好像有点不开心,就帮他捶背,结果你猜他怎么样?他竟然问我,以前跟别人做完了是不是也这样?” 

  “真恶心!”我叫起来。 

  “更加恶心的还在后头,我问他究竟什么意思,结果他吞吞吐吐地说,想来想去,觉得我不是处女,而他是处男,好像有点不公平。” 

  “他现在也不是处男了呀!” 

  “所以啊,他看我的眼光倒好像我占了他天大的便宜。你说气不气人,他和女朋友分手后,我们第一次上床,我就告诉他我不是处女,他当时说不要紧,因为他爱我,结果我相信了他,现在呢,他又反悔了!” 

  “后来你怎么说?”我知道郑滢最讨厌斤斤计较的男人。 

  “后来我们吵起来,最后我跟他说:‘要说不公平,我也有同感,你比我以前的男朋友差了十万八千里,’气得他翻白眼。然后我们就完了。” 

  看来的确是彻底完了。批评一个男人的性能力,比批评他的工作能力厉害一百倍,绝对让他恨之入骨。 

  我知道郑滢心情不好,但还是忍不住被她的黑色幽默逗得笑起来,“你这样一讲,搞不好从此他的心灵蒙上一层阴影,不敢碰女人了呢。” 

  “不关我的事。你知道我最恨什么?我最恨他明明口口声声地说爱我,后来又反悔,抓着什么公平不公平来做文章。不错,我知道男人多多少少都有点处女情结,老实说,我第一次和他上床的时候自己也很后悔为什么不是处女。可是,后悔又怎么样?我再后悔也回不去了,他明知道我回不去了,为什么还要来为难我?从前的事情,就算我错了,他要是真的爱我,就必须原谅我,一定要原谅我……他既然不肯原谅我,我有什么办法,只能和他分手,总不见得等他来甩我,我真的没有别的办法……”郑滢一口气说下来,眼泪汪汪地又要洪水泛滥,我马上再打开一包火腿放到她面前。 

  “有时候我想,男人大概认为‘我爱你’像超市里十块九毛九一打的玫瑰花,好随便送人的。”郑滢苦笑一下,悠悠地说。 

  “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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