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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2004年第6期-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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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那时相当懵懂,也算是年轻气盛,既学托福则考之,这一折腾就是大半年。上个世纪末的某个半夜我如愿降落到多伦多。没过多久我便在宿舍楼下瞧见了我上铺的姐们儿,天底下还有这么巧的事!她刚落地,预定的宿舍只有一张单人床(他们两个人),灯泡坏了,喝水的杯子都没一个。她正在楼门口给家里打投币电话,手里攥着把硬币一个个往里塞,怎么也说不够。我隔着玻璃门看她抹眼泪,想起两个月前自己也是这么没出息。 
  印象中多伦多那年下了半年雪,每天踩着雪往教室实验室跑,在地下的实验室泡到半夜,实在犯晕就上到地面,吹吹冷风,为的就是把自己冻个机灵。当时北美经济形势一片大好,前途一点都不堪忧,只要这么学下去,就可以毕业,工作,实现一幢房子两辆车,两个孩子一条狗的标准生活模式,一条笔直的阳光大道在我脚下。可我心念一转,觉得后半生也太没悬念了,恨不得能看见自己躺在雪白的床单上咽气,周围儿孙绕膝,床头柜上摆满了鲜花。我想我是个十足的乐观主义者,对前途的乐观导致了我对自己的失望。此话怎讲呢?就是说乐观使我的好奇心无用武之地。于是,也许仅仅是戏剧性的诱惑(或者说对滑稽的渴望),我选择了辍学。当时也是下了一番狠心,这件事情等于是自己扇自己嘴巴,明明已经这样做了,已经付出了,全盘推翻不是自取其辱是什么。 
  不学了。我下决心不学了。学籍管理处说学籍可以保留两年,两年之内随时可以继续。这个说法于己于人都可以作托辞,我就更心安了。 
  有人误会我不上学开始写作是告别平凡人生向艺术致敬什么的,其实完全不是。我一点也不觉得做个工薪族或者中产阶级有什么不好,对90%的艺术家素无好感,只是有点怕无聊,又怕死,几十年如一日的生活似乎离死更近一些。 
  我觉得搞艺术的人总有一种倾向,觉得别人是白痴,做出(写出)东西来又希望得到大家的喝彩,大家不喝彩说大家是白痴,大家喝彩了也打心眼里觉得大家是白痴,说来只是为了证明自己是个艺术家,比大家站得高,看得远,创造着最虚无最高妙的东西,无论口号是崇高还是崇低。 
  我之所以能有以上这么点看法,全赖我写了四年小说。沾了点艺术的边,胆子壮了起来,觉得自己有了发言权。我想这是我这四年最大的心得。四年对于我似乎是一个时段,总得回顾过去,展望未来一下。人有一个最不可救药的地方,就是手脚闲了,脑子就忙了,今年我几乎什么都没做,也没觉得自己有多闲。有好心的朋友劝我,要写啊,断了就找不到感觉了。我恰恰觉得以前写得太多了。 
  我似乎擅长给自己制定短期目标,过了考虑辍学的那个阶段人就空虚了下来。我还住着学校的宿舍,整天在学校里晃,这就成了另一种无聊。为了改变这种无聊我背着电脑到图书馆写所谓的小说,也开始大量上网。 
  写作这件事本来是一个人猫在小黑屋里做的,可网络改变了一切。鱼找鱼,虾找虾,在网络上各色人等都找到了组织,写东西的人越来越多。当我跟一个以前认识的朋友承认我在写小说,他吃惊地盯着我说,不会吧,现在是个人都写小说。 
  我写小说不爱构思。开始阶段,写完了也不回头看,不改。后来知道改了,改的也很少,只是养成了分析自己小说的毛病。这个毛病是慢慢养成的,到写完长篇以后达到了顶峰。我反复考虑我为什么会这样写,我到底想说什么,是什么念头在作祟。我也考虑哪些主题是我反复涉及的,那些是显性主题,哪些是隐性主题,哪些是暗度陈仓,哪些是借尸还魂,哪些是隔岸观火。在这四年里我的想法有了哪些变化。补充一点,我不搞对自己精神分析那套,那是摧残别人的把戏。要分析自己只要诚实足矣,虽然对自己说实话比对别人说还难。这是个挺痛苦的过程,但是非常有帮助。而且我发现我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我关心的事物有了根本性的变化。 
  但比起这些,我更关心的是过去四年我过的是一种什么样的生活。一般来说写作的人过的是一种文学生活,写的字是文学的,接触的书是文学的,周围的人是文学的或者艺术的,讨论的轶事是有关文学艺术的,即使是小道消息也是文人艺术家的吃喝拉撒睡,可能因为文人艺术家的吃喝拉撒睡来得格外有趣味,因为相互认识,就有了点娱乐新闻的效应,让文人无法遏制的想象力有了驰骋的空间。 
  文学圈的人不承认文学有圈子。这里不是说什么帮派之类的小圈子,而是一种文学化的思维方式,不管这种思维方式是以回归日常还是先锋之类的面目出现,站在圈子外看,没有人能分得清那些轮番的口号,只知道文人雅士又性起了,只知道这个有看头那个没看头。原先我能感到我离那个圈子还蛮远的,对那个圈子有着好奇心,后来我就觉得不对了,常在河边走不免沾了一脚湿。 
  圈子这个东西相当可疑,多一个人圈子的成分就浑浊一分。圈子的构造是金字塔形的,有层层下达的权力机构,为了谋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其成员必定同心协力。今天看了个新闻说布什的弟媳准备揭布什家族的丑。她之所以敢站出来是因为无论如何她也分不到布什家族的一杯羹,她被她的丈夫也就是布什的弟弟抛弃了,而且整个家族没有人站出来为她说话。她要揭露的就是为了整个家族的利益,所有成员都在言不由衷。 
  圈子的好处是温暖,让人觉得人间自有温情在。据说手放在《圣经》上宣誓,就算是撒谎,发出来的也是上帝的声音。 
  有人给我介绍过一位文学圈的社交明星,称他为“不写字的作家”。这个名称相当气壮山河。中国人受传统文化的熏陶,对无招胜有招这类邪事格外佩服。当初王小波就以“文坛外的高手”而享誉全国,据说这个提法来自于某媒体的记者,之所以连我都知道这个,是因为他对此文案格外得意,同业中人也对此钦佩不已。这个命名撬开了“沉默的大多数”(自然是文坛外的)的嘴巴。王小波是我尊敬的作家,我无意拿王小波说事儿,在此举例只为说明在国人眼里,不什么的什么什么,什么什么之外的什么,专业不对口是多么的有蛊惑力。 
  我不反对一个不写字的人过一种文学生活,就像我不反对作家站柜台或坐台,可尝了几天新鲜就拿了五一劳动奖章显然是不合理的。顺着这个话题说,我倒是很希望作家能出现在其他劳动场面里,比如开开出租车,推销推销保险,做做奸商,不在于体验生活的考虑,而在于我实在看不得一个作家躺在文学的浴缸里洗完泡泡浴,出门也不知道擦干净身子,还到处跟人说自己家里还有个会冒泡的浴缸。 
  有人说兰波封笔去倒腾军火是一种堕落,有人说他平庸了,有人猜测是源于绝望,似乎上帝递给他一只手,而他不知好歹把上帝的手甩了。这是“作家”才有的逻辑。我知道人生之为人,没听说过人生之为作家的。一个真正的人对生活永远有好奇心。喜欢写的人可以写一辈子,厌烦了也大可随时甩手不写。军火商过形而下的生活,不见得不比作家缺乏形而上的考虑。不管怎样,生活永远大于写作。经历孤独、贫穷不是天才诗人离开了诗歌的必然结果,而这个结果比众星捧月、富贵来得可悲是庸俗者的看法,尽管前者谁也不想,可这不说明后者就值得炫耀。 
  文学跟生活到底有没有距离呢。我觉得是有的,而且很大。把文学和生活搅和在一起,无异于把玻璃碴子跟米饭做成一锅粥,这锅粥一般人喝不下去,喝下去有胃穿孔的危险。 
  文学的逻辑很值得警惕,我希望自己的生活离文学远一点,正如我希望自己的小说跟“现实主义”保持距离——真事可以往假里说,假戏也可以真做,但是把“现实主义”当成宝贝显然是把玻璃碴子当成了钻石,还以为自己捡到了便宜——把个瓶子往水泥地上掼,一准能找到好几粒五十克拉的玻璃碴子。 
  我不知道别人说的现实主义是哪门子现实主义,一涉及主义,还是说说清楚的好,要不然整天有人以把水搅浑为乐,用一个主义打压完张三打压李四,而张三和李四没准不光不是一个阵营里的,还谁都瞧不上谁。 
  我说的现实主义者是不管吃的黄瓜还是白菜,总希望拉出来的还是那根完美的黄瓜、还是整棵碧玉般的白菜,于是照着幻想做一根蜡黄瓜整棵蜡白菜,把它们放进塑料袋,扎上一根红丝带。 
  其实这相当超现实,硬要把这个当作现实主义的人是伪现实主义。 
  伪现实主义的好处是看着亲切,闻着香(香是相对的,逐臭的人自然闻着臭也觉得香),对视觉嗅觉过分依赖的人喜欢伪现实主义,因为伪现实主义让你觉得自己的眼睛没毛病觉得自己的胃口最好。殊不知此种人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最怕的就是食物进口,进了口顺着食道滑下去,又经过胃啊肠啊的暗箱操作,出来的就不是伪现实主义者喜闻乐见的东西了。 
  说到这儿有人要欢呼了,因为我做了个不雅的比喻。以前讲崇高,现在改朝换代讲崇低了,风水轮流转,各领风骚好几年。一讲到这要紧处,原教旨主义崇低者便亮出革命的号角呜呜吹上一气,以昭示四方,声明崇低者的队伍又壮大了。原教旨主义崇低者的毛病在于抱着字典不放,带点味儿的词都要抠下来,贴在脑门上。又教条得可爱,爱屋及乌,只要摊上排泄物都当成亲娘喜欢。不远万里策马奔到那要命的地方凑上去痴痴地等,你用一千瓦的大灯泡对着他照,他也不会眨一下眼。 
  我说经过肠胃的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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