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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子by自我陶醉(受是神经病he)-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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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疯子  契子

  现在我坐在这里,靠著雪白的水泥墙壁,头顶上的天花板也是雪白的,甚至没有一条蜘网,白色的门白色的床还有白色的拖鞋。我穿著白色却泛黄的衣服,上面还有消毒药水刺鼻的味道,衣服的背面是空荡荡的,靠挂在上边的几条布条互相捆绑,将背部连接,衣服很长,垂至我的膝盖,我没有穿外裤,他们觉得这样不方便医疗,於是只有空晃荡著双腿。头顶有一扇白色框架的窗,它又细又窄,不时有风吹过,钻入我的衣服,冰凉冰凉的。不时有一片日光探进来,射在对面的墙上,单薄单薄的。我不知道现在是什麽季节,我猜,或许是秋天。

  如果你愿意,请安静的坐在我对面,当光线抹上我的皮肤时,请不要被我惨白的皮肤和双唇所惊骇。相信我,我绝对不会伤害你,我已经疲惫了,不过是这里禁闭的生活抽取了我的生气。让我悄悄的为你讲一个故事,如果你不害怕,如果你好奇为什麽一个年轻的人会被关在这里,比动物园的动物还要苍白,还有,如果你相信。。。。。。相信一个精神病人说的话,那麽请凑过来一点,再过一点。。。。。。;我同意你中途离开,我理解,只要你肯听我叙述,即使是一会儿也好。

  疯子1(疯子的陈述)

  1999年初,我搭上飞往西城的飞机,这是我第一次离开卉庄。坐在座位上,我看著窗外朵朵的云彩,怀里抱著发旧的旅行袋,这里面塞满了细心整理过的衣物,还有我矛盾的心情。妈妈挑选过的柑橘装在透明透明的塑料袋里,此时挂在我手上,我可以看到那些圆滑的轮廓。下飞机的那一刻,塑料袋无故破裂,橘子迫不及待的滚开了,橙黄色,像这里强烈的阳光,於是我知道我到了──西城。

  据说一个男人的心如果没有伤痕,他就不能成为一个智者而一个城市如果没有伤痕,他就无法出落得古老深沈。於是,西城的瑰丽由这些刻在墙上的弹痕和几许腐朽的建筑沈淀,虽然这些痕迹未必一定是荣耀和骄傲,但是它的历史故在,文化必然。如果说卉庄的平静和安详注定她成为一个恬静而娇羞的女子,那麽西城就是一个历经风桑,而风韵犹存的女子,她有点懒庸的笑著,这明媚的笑意中,还保有点点矜持和含蓄。

  西城大学在城郊,我赶在最後一刻到这里报到,以後的日子,我将成为这里中文系的学生。舍监带我到自己的房间,房间是四人房,舍监说,因为今年中文系人数,我很幸运,和另一个人住这件四人宿舍’。我看了看这里,房间虽然不大,但是也算得上舒适,我暗自庆幸。

  刚进房间就看到一个男孩在和热心的擦著桌子,他发现我进来,很是热情的笑著,露出好看的白牙齿,黑黝黝的皮肤和菱角分明的脸,笑起来非常有朝气,房间好像顿时,吃满了阳光。他向我伸手,然後他说:“你一定就是施安游,我叫萧亦,你的室友。”

  这就是我和萧亦的第一次相见,那是多麽美好的男孩,那时我是这样想的。

  没几天我就和他熟悉了,而且我还发现,萧亦是个很热心的人,他就像一个发光体,无论学习,还是人际关系,都很不错,像他这种人,注定的只属於白昼,也就是足球场上的大汗淋漓,还有人群众的阳光灿烂,而我一向向阳,我不介意成为他身边向日葵中的其中一朵。

  但是这样子的他,却很乐意照顾我,或许是因为他比我大一岁,哪天我回宿舍晚了,我可以看到他为我打好的饭菜,而热水瓶里的热水,每次都是满满的。从雨天收进屋里的衣服,还有晴天叠放整齐的衣服,每一样都照顾得无微不至,他一定是把我当作娇生惯养的人了。这样子的猜测最合理,因为我知道自己就是长得一幅文弱的样子。
  每次我在感激之余,都会笑他,怎麽一个大男孩变成保姆了,可是他总是挠著头走开,第二天继续。有时候,一个男人的执著可以很坚强,於是我也很大方的接收这些恩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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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生活过得很清闲,几个星期花得如流水;它不像小说和电视里的波澜起伏,却别有一番味道。那些日子,我总是到图书馆看书,因为我要写一篇关於戏剧的论文,於是我一直到图书馆看一本又厚重,又不能够外带的《戏剧历史》。


  《戏剧历史》其实并没什麽吸引之处,平板的语言和一堆专用的术语,总是让我发困,可笑的是,他後来却带给我不可挽回的後果。

  一次我翻开书,从里面掉出一张纸条,很普通的白纸。上面用过分工整的字体写著:安游,我一直一直在看著你。那一刻,我惊呆了,看来这个人一定是每天都在留意我,他知道我在什麽时段来图书馆,他了解我来图书馆就是为了翻这本又厚又重的书,而且,为了保证看到这张纸条的人是我,他将在这里守候,在我之前将这张纸放进去,说不定,他现在还在这里。想到这里,我猛然的回头,我周围的座位,远远的坐著几个人,大家都在低头看书,我根本不知道是谁。後来我想,也许是一个暗恋我的女生写的,於是又甜蜜了好久,还把这张纸珍藏了起来。

  然而後来的日子,我几乎天天都能收到一张纸条,上面写著:天气转凉了,记得加衣服;昨晚很晚睡吧,要注意休息;我忽然发现,你笑起来很好看。。。。。。。我被她的痴情所感动,我想,她也许是个害羞的女孩,所以不敢露脸,她或许减了俏丽的短发,小小的脸,大大的眼睛,水凝一般的肌肤,身上还有菊花淡淡的香味。於是我就这麽甜蜜的幻想著,还把事情告诉箫亦,谁知道,他不但不替我高兴,还扔下一句:小心点,可能是疯子。”

  这种事情持续了一个多星期,当我写完论文而不再使用《戏剧历史》时,再也没有出现过,对於这些,我从来不会有别的感觉,我喜欢顺其自然,该是我的就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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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学第10周,中文系搞了一次联欢,那天晚上,我闲来无事,也参加了。被清空的课室,很空旷,天花上挂满了彩带和彩色气球,气氛很不错。

  萧亦还在忙著布置,丢下我一个在一旁喝果汁。中文系的人原来很多,一张张陌生的脸蕴含著丰富的表情,大家似乎都很期待,很兴奋。有个人坐在角落,熙攘的气氛却挡不住他那种扑朔迷离的气质,他有点疲惫的倚著墙,眼神中透出一点玩世不恭。有意思的是,虽然一直没什麽人和他搭讪,可是,大家似乎都自然而然的被他吸引,於是他的身边围满了人。邢牧晨──他的名字,我知道他是大二的中文系学生。几乎每天我都能听到有人在耳边谈论他,如今算是有机会看清楚这个传奇性的人物。他和萧亦都是受欢迎的人,倘若萧亦属於白昼,他必定属於黄昏,像酒吧萨克斯风的迷离,却没有午夜的罪恶。

  晚会到了高潮的时候,大家开始玩起一个“击鼓传花”的游戏,当音乐停止,拿到花的人要站在人群中间,然後伸长著手,闭上眼睛再转个圈,停下来时,被指到的人要和他排挡,演一出求婚与拒绝的戏。求婚者要想办法让对方答应,而被求婚者要毫不留情的拒绝。

  後来萧亦也上去了,面对一个娇小的女孩,居然被拒绝的体无完肤,我幸灾乐祸的和别人在一旁起哄,鼓掌鼓的正欢,第二轮游戏又开始了,这一次,花居然传到邢牧晨手里,我觉得女孩们的脸似乎放出一点期待的光芒。

  於是,求婚者站在中央,平右臂,转圈,一圈,两圈。。。。。。他猛然停住了脚步。我的心咯!了一下,那只手分明指向我,久久没有放下的意思,我左右看了一眼,身边都是男孩,只好在掌声中被请了出来。

  “准备好没有?”主持人怀笑著问,我紧张的点了点头。

  我们走到场中那个被布置成公园的长凳上坐下。

  “小丽,坐过来一点,今晚我有事要想和你说。”他忽然开口,我懵了,小丽?我吗?於是我只好坐过一点,他一把紧握我的手,手掌温热。(众人起哄)

  “什麽事让你这样认真?亲爱的。”我想起前几天戏剧里的台词,於是说道。(众人哄笑)

  “亲爱的,在我告诉你之前,请你听我说,我爱你,请相信我什麽都能够为你放弃。你知道,这些年在我一直在寻找一个人,和他建立一个只属於我们的小小而温暖的世界,如今我找到了,他就坐在我身边,此时此刻,我抓著他的手,能感到他脉搏的跳动。小丽,嫁给我好吗?”

  我心里一动,他说的那麽真诚,简直像真的,此时此刻我要是个女的,一定会肯定地点头,可是我没有忘记游戏规则,於是说:

  “对不起,阿城,我还没想要结婚,这样子不是挺好的吗?”

  “不,请不要这样说”他站起来,走到我跟前,

  “请看著我的眼睛,难道你看不到我爱你有多深。”

  我忍不住抬头,那双乌黑的眼睛果真在看我,眼神那麽坚定,还有一种疯狂的迫切,抓著我肩膀的手也逐渐用力。我顿时有点慌乱,忙挪开双眼,好几秒锺都想不到怎麽回答,後来我听到自己大声说:

  “不,抱歉;我不想嫁给你。”

  “不,没有你的话,我该怎麽办。”他说

  “再试试!再试试!”人群中的几个男生大声喊道

  “好吧,小丽,我再问你一次同样的问题,如果你答应嫁给我,那麽什麽也不用说,什麽也不用作,如果你真的不想嫁给我,就清最後吻我一次吧。”

  大夥一愣,接著哄笑起来,还有人鼓掌说道:“妙!说得妙!”。此刻我头也不敢抬,因为我自觉得脸颊滚烫,一定满脸通红。

  三月的一天,天气闷热,收音机里传来一把甜美的声音:西城市区今天的温度,介於19~21摄氏度之间,吹轻微的东北风,气象专家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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