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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来没有的帝国-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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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做到这一点的,唯有高强度的训练。

    而且,是略带些难度的训练。

    要让士兵们做到一些他们觉得他们原本不可能做到的事情——逼迫他们超越极限,逼迫他们将这些不可能完成。

    例如说,要让他们背对着蒙上眼睛从三米高的高台上跳下来,然后让下面准备好的士兵接住他。

    这个训练,既可以锻炼士兵的胆量,减轻他们的恐惧,又可以培养士兵之间的信任,让他们更有团队精神。

    当然,更重要的是,三米的高度,它是不足以摔死人的,就算有士兵一时疏忽没接住,那也就是痛一下,休息一会就能继续训练了。

    当然,大棒的教育并不是从来都管用的。

    因为这些士兵还是人,只要是人,那他就会有一个接受极限,超过这个极限的话,这些士兵要么罢工,解散不干了,要么就干脆直接起义,推翻小唐伯爵这个残暴无度的领主。因此,大棒挥下的同时,还要准备好胡萝卜。

    就比如说是肉食啊,名声啊,权利啊这样的东西,光宗耀祖,名留史册,这样的事情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都一直是任何一个有野心的人追求的。而对于这些脱产士兵们尤为如此,因为尽管这些士兵的生活已经比大部分的农民都要好,但是他们的身份,他们是小唐伯爵的私兵,也就是说他们依然是小唐伯爵的农奴,也就是说他们是奴隶。

    奴隶的孩子,永远都是奴隶。

    而奴隶,不管这个奴隶有着再大的功劳,再高的才能,他也永远都是属于主人的所有物,主人要他生,他便生,主人要他死,他只能死。

    因此,对于这些已经过了大半辈子农奴生涯的士兵来说,倘若有一天,倘若有一个机会,可能摆脱农奴的身份成为一个自由民,哪怕这个机会只有着十分之一,不,百分之一的可能,这个机会也是农奴们可遇而不可求的。

    而现在,这个机会就摆在眼前。

    伯爵大人承诺了,在这半个月中,表现最好的十个人,尽管他们不能成为自由民,但是他们的儿子,如果没有儿子那就是女儿,却是可以成为自由民的。

    因此,对于这些士兵来说,这便是值得豁出这一条贱命来追求了。

第三十章 阅兵前夕() 
尽管做不到像是匈奴冒顿单于那样,一声令下,士兵们就能想都不想的把他老婆射成筛子的地步,但小唐伯爵的士兵们好歹算是有几分架势了。

    而且比起赔上了一匹骏马,还有一个老婆,并且将大批不听话的士兵杀掉了的冒顿单于,小唐伯爵只是用木棍或者皮鞭,又或者是拳头揍他们,可以说是投入的并不是很多。

    但是效果却是差不多的。

    比如说,当小唐伯爵掏出了刀子,向着对方砍,同时让对方‘不要躲’的情况下,士兵们的表现还算是差强人意——尽管身体还在颤抖,但他们确实看着雪亮的刀锋砍下而没有躲闪。

    “我又不会真的砍到你!站直了!而且就算真的砍到你,我也不会把你砍死!我叫你站直了!”

    不过,理所当然的,小唐伯爵既然打算狠狠地给塔德王子一个‘颜色’,那么他就肯定是不能容忍这些小缺点的。不过,想必,再过不久,在棍棒以及胡萝卜的教导下,这些混蛋士兵们,就能达到小唐伯爵的预期目标了吧……

    严苛的纪律训练的同时,针对战斗的训练也在展开。

    小唐伯爵选定的武器是枪。

    六米长的超长枪。

    圣子降生之前,罗马便是用着这样的长枪列阵横扫天下,一个世纪之后,闻名天下的瑞士佣兵团也是用着这样的长枪所向披靡的。

    有朱玉在前,暖玉在后,这种武器的价值是经过历史鉴定的,小唐伯爵为什么不用?

    况且枪,它实际上是士兵最容易掌握的武器。

    尽管我国曾经有这么一种说法:“月棍年刀,一辈子的枪。”

    但是这个枪,指的却是个人的武艺,个人的勇武,和小唐伯爵所希望的军队制式的枪是截然不同的。

    个人武艺之中的枪,需要掌握挑刺抹劈砍扫,但是军队的士兵却只需要掌握一种就够了,那就是‘刺’。

    人被刺中了脑袋会死,人被刺中了心脏会死,人被刺中了五肢会死,人被刺中了大肠也会死——而且最后一个死的最惨,刺中了大肠会导致食物无法进入消化道,最后多半是饿死的。

    你看,人是这么的脆弱,只要稍微刺中一点就会死,那么为什么不用枪呢?

    “所以说,加紧训练!你们这帮猪猡!”小唐伯爵要城堡下小镇里的铁匠给自己做了个铁喇叭。用起来相当的给力——至少对于士兵们的耳膜来说是这样的。

    在小唐伯爵的喊叫与咒骂声中,士兵们端平了他们手中的超长枪,向右前方刺,向右前方刺,除了向右前方刺的动作之外,便没有其他。

    “看准目标——看准目标!每一次都要命中红点才行!”小唐伯爵继续大声喊叫着,顺便踢了一下一名有些走神的士兵的屁股。

    他所谓的红点,自然就是靶心,位置在人的心脏部位——而至于说“向右刺”则是超长枪兵最基本的战术动作。持枪左脚向前侧迈出一步,向右转体,同时右脚向后,成弓步,同时两手协力将枪刺出。

    这样的刺击方式,对付征召农奴十分合适,对于有着盾牌的刀斧兵同样有用——在剑盾兵与刀盾手进攻的时候,因为挥动刀剑的动作,他们的盾牌会微微倾斜,露出要害的心脏,而这就是刺击的最佳时机——当然,这需要长枪兵的冷静判断,以及一点点的运气。

    比如说因为挥剑的力度不是那么大,结果盾牌露出的缝隙不足啊,再比如说地上突然蹦出个石头,一下子就把刀斧兵跘倒了,当然,更多的可能是他们就被堵在了长枪兵列阵的六米枪阵之外。

    但是,刺击训练需要靶子,但是小唐伯爵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真的给他们弄出那么多靶子。所以,他丧心病狂的将这些靶子,这些红心画在了士兵们的后心处。

    这样一来,他就只需要给第一排的士兵们弄靶子就行了——当然了最重要的是,这些超长枪都是去了枪头的,而除此之外,小唐伯爵还给士兵们的后心垫了皮子。

    就是这样的,纪律训练,勇气训练,战斗训练,每一天每一天的,这些士兵就好像是生活在地狱之中,除了睡觉和吃饭的时间之外,他们一直的,一直的都在训练,倘若有一天没有达到小唐伯爵的要求,那么即使是夜晚,披星戴月的也要加练——至于光亮的问题,尽管放心,在这个没有光污染的年代,夜晚的星星足以照亮道路。

    于是时间就这样很快的就过去,终于到了预定的时候了。

    第十五天,有流星划过天空,大凶,易起刀兵,主杀戮。

    从最偏僻的村庄来的最后一袋粮食被放上了从芒斯特而来的马车,执行任务的征粮官在记录的纸上漂亮的画了个勾,小唐伯爵和塔德王子亲眼看着这一幕,而塔德王子更是深深吐了一口气。

    这次的出使,对于他来说,不仅仅是要拉近附近贵族的关系,以便于在日后的继位上取得支持。更多的是他的父亲,穆尔奇德大公在考验他的能力,考验他是否有资格获得公爵的一切。而现在看来,结果还算不错,从芒斯特的消息已经传来,第一车从德斯蒙德运往芒斯特的粮食已经抵达,路上没有任何的阻拦和意外,如果说这是一场满分一百的试卷,那么塔德王子自认为已经可以拿到四十分——他还有另外一个奥蒙德伯爵领没有去呢!

    所以,当他接到了小唐伯爵邀请他参加‘狂欢节’的时候,他是十分迟疑的。

    原因吗,第一,他是真的赶时间,奥蒙德伯爵到现在还没消息,他还要去监督奥蒙德伯爵呢!第二,那就是现在真的不是举行狂欢的时候,从来只听说过秋收狂欢节,哪有在正炎热的夏天举行狂欢的?

    “堂哥,你可不能不去!”当时,小唐伯爵是这样说的:“你当初要粮食,我可是没有犹豫的就答应了,现在我的狂欢节上需要贵宾,正好你在这,你总不能不给我面子吧?再说了,我们兄弟这么一别,下次再见面又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去了,这次的狂欢节,便当是为你我兄弟送别了。”

    “啊?这……这……好吧。”

    塔德王子迟疑半晌,最后还是吞吞吐吐的,答应了小唐伯爵的邀请:“左右这狂欢节也不过两三天,我就是晚了两三天去奥蒙德,又能怎么呢?”

    当时,塔德王子就是这样想的。

    于是,狂欢节来临了。

    Ps:老规矩,下一章十一点半

第三十一章 震撼人心() 
狂欢节当日,所有人,不论是贵族,骑士,还是商人或者是一般的农民,甚至是奴隶,都尽可能的,穿上他们最好的衣服,来迎接这场狂欢。

    因为之前,就和我们说过的一样,中世纪无疑是十分缺少娱乐的。普通的农奴和农民,干完活就是回家啪老婆,商人就是数完钱回家啪老婆,骑士打猎完回家啪老婆,然后贵族,如果这个贵族没有品味,那他就是一天到晚啪老婆,如果这个贵族比较文艺范,那他就唱着情歌啪老婆,总之就是啪老婆。

    但是啪老婆,这个年代又没有什么避孕措施,啪多了是要怀孕的。贵族和骑士们还好,还能养得起,一般的农民和农奴,恐怕就会闹出‘粗心的母亲在半夜把孩子压死’,这样的事情了。

    所以说,难得的,除了啪老婆之外竟然还有其他的娱乐活动,这种好事情怎么能不参与?况且,说实在的,今年的德斯蒙德的农民的生活质量,得益于小唐伯爵的‘做圣事’免费发放的面包,和历年来相比,已经是相当不错了,至少他们三天有两天可以吃饱,而不会像之前一样永远都吃不饱。

    因此今天的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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