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万界无尽神装-第78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村庄大路两边的房子,看着还可以。至少危房是没有的,隔一段也能见到几家瓦房。可是往里面看,那就一团糟了。各种泥房茅草屋,房顶墙壁状似快跌倒,一齐粉墨登场。
叹了一口气,原来他家在村子里,已经算是人上人了。看了这些穷苦人家,拿来对比一下,他偶然间发现的一片连屋大院。再想想他,早上看见的,村长家佣人小厮。古代的贫富差距,他已经见识到了。
都是一个村的,回家的路不远。走过了一遍的路,他闭着眼睛都能走回去。
午饭是吴氏烧的,他几辈子都烧不来饭。
“你烧焦了吗?”
李牧对着一碗黑乎乎的饭,忍不住出声询问。
“没有啊,妾身一向都是这样煮的。”
吴兰迷茫的说道。
(本章完)
第138章 农家闲居()
“那就好。”
说罢,他大口大口地吃饭了。活了这么久,他什么美食没有吃过?天上海里的他都不屑一顾,妖兽魔兽肉都吃腻了。灵药灵丹,几百年天天吃,都吃得上火了。
农家菜和皇宫大宴,对他来说相差没有那么大。在确认一下,不是黑暗料理之后,他很快就吃完了。
吃完饭当然要洗洗碗了,小朋友都知道,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理所当然的,李牧想自己收拾了。
没想到,吴氏的反应很大。她死死地拦住李牧,甚至文绉绉的,说了一句,“君子远庖厨。”
这一下,他要对老婆刮目相看了。没想到,她一个农妇,还这么有文化啊!其实他不知道,这句话吴兰自己哪里想得出来。只不过原来她丈夫,就是李牧现在的身体,常常说这句话。你看,书上都这样说了,家务活就都交给你了。
吴氏一看,书上真的这样写。从此以后,下地种田夫妻两个一起,家务活她全包了。唉,不说也罢,吴兰就是老实人一个。
李牧没想欺负她,可还得想办法,让她别自己欺负自己吧?
“书上确实说过这句话。不过书上也说,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书上写的,终归是死的。尽信书,则不如无书。”
吴氏没想到,丈夫为了帮忙干活,竟然说出了这么一番话。夫妻多年了,除了在床上了事后,她还是第一次感受到丈夫,如此浓烈的关心和爱意。
年轻的时候,她和自己的一个小姐妹,都在出嫁的年纪。当时的“李牧”,和王大富同样待娶。
王大富是村长的族弟,村里那最豪华的院落,就是他的家。此人为人处世,和生意头脑,都是上上等。年轻的时候,就已经展露头角了。那时候,年轻的王大富,对隔壁吴村的她,很是迷恋。只可惜商人的身份,吴兰有些不喜。她选择了当年,一个穷酸书生“李牧”。
吴兰的小姐妹,因此才有机会嫁给王大富。少女情怀总是诗,吴氏看中的,恰恰是这穷书生的意气。新为人妇,她就把家里和田地,打理得井井有条。“李牧”也因此,专心读书几年,能小有所成。
后来生了孩子,两人的生活又窘迫起来。不得已,“李牧”停下了学业,才开始找些活计。因为没有名师导学,他的学业不精,半桶水而已。更何况他就算是学富五经,也难以出头。三国之后的几百年,才有科举一说。现在三国都没有到,他根本没有门路出头。
好在他读书时间久,村里人都相信他。办起村学,附近的十里八村,来的人不少了。他虽然没什么学识,更别提贤者遗野,但仅仅是启蒙一群小学生,已经完全可以了。
每年从村学得的钱,再加上家里的几亩田地,小日子过的不差。养的起一家三口,遇上荒年天灾,一年两年也顶的住。
“李牧”自以为有本事了,对吴氏越发没有好脸色。吴兰劳碌多年,又给他生了个儿子,当年“村花”的容颜,变得越来越暗淡。要不是家里钱少,翻了身的穷书生,早就想找个小娘子了。
男人的心野了,吴氏的日子自然不好过。他整天看她,这里不顺心,那里不顺眼的。吴兰性子柔弱,样样顺着夫君。
她娘家人对此清楚的很,明里暗里指责她当年瞎了眼。要是跟了王大富,她那小姐妹的如意日子,就是她来过了。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娘家也能过上好日子了。
旁人说多了,吴兰自己也委屈。丈夫当年求娶她的时候,可是指天发誓,一辈子都爱护她的。书生儒雅的气质,动人的情话,她还历历在目。这才十几年,他就像变了一个人,连路人都不如。
今天李牧的作为,让她又找回了当年的情意。眼泪不自觉的滴落,她用袖口掩住,匆匆跑开了。
洗个碗还哭了!李牧摇了摇头,无奈的转身了。
“小兰,下午的活我帮你干,我先去了。”
李牧向屋里喊了一声,准备把老婆的那份活干了。吴兰干活,没有一点技术含量,累得半死。他已经看不下去了,这些活,他不消小半天就能干完。
至于“小兰”这么肉麻的叫法,他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上午那群帮工中,有一个农妇就是如此叫她的。作为一个丈夫,别人都能这么叫,他自然是可以的。李牧有样学样,也喊了她的昵称。
吴兰是他名义上的老婆,就算他们的关系只是由于,穿越的不可抗力导致的。他对这个好心勤劳的女人,有了一丝感情。既然插秧不费他什么事儿,他也乐于帮她免了这苦头。
他出门后,屋里的女人,已经哭成泪人了。
大中午的,要是哪个小媳妇,保准一出门就给晒黑了。他一个小老头,还怕什么晒黑。田里的庄稼汉们,也是如此。管他热不热的,只要热不死人,谁都不放在心上。
目前正是一波农忙季节,家家户户,不是在干农活儿,就是在帮别人家干农活儿。这可是农民真正的一年之计,很多人吃饱饭或饿死,就看现在这段时间了。
就算是一些好吃懒做之徒,这会儿也不敢怠慢。有田的种田,没田做帮工。可别看不起帮工,这可是一个“高收入”的工作。
比如村长家的插秧,两三亩地,动作快的人,一天的事儿。不信的话可以来算一笔账,一天十钱,十天一百钱,一年三千多钱。要是天天都能做帮工,三年时间就能发财了。
不过世上没这么容易的事儿,基本上能请的起帮工的,来来去去就那几家。村长家,王大富家,还有几个偶尔也会请一两人帮忙,大多是请的自己人。
插秧的活儿,算是比较轻松的。尤其是年轻人,腰好腿好,多蹲几下不成问题。顶着大太阳,一个个的抓紧时间,干完了好忙活自家田地。
李牧先是“我挖,我挖,我挖挖挖,”后来又是“我插,我插,我插插插,”最后才是“我踩,我踩,我踩踩踩。”
小半天时间,搞定了吴兰剩下的一半。
树荫下,早上那青年小厮,坐在这儿监工。说是监工,其实就是看管一下,不让人拿走秧苗或农具。这是一眼就能看出来的事儿,轻松的很。
(本章完)
第139章 一家三口()
这小厮好像有点小权力,早上选帮工时,也很卖他面子,李牧准备结交一下。
“小哥儿,这天真热呀!”
那青年见他来攀谈,面上顿时笑逐颜开。“谁说不是啊,倒是让李先生这个,文士受罪了。”
“哪里,在下才疏学浅,当不得文人雅士。只是头脑不足,便用手脚来补余了。明公可知,明日谁家要请帮工?”李牧笑呵呵的,想打听一下哪里还有活儿干。
“明后几日不曾听说,不过王里长的族弟,下个月要翻修宅院。”王村长的族弟,就是王大富了。村里也只有他,才能在房屋上玩出花来。
“谢过小兄弟了,李某又能做得半月之工。”小厮是王村长的家仆,比常人多知晓一点消息,也在情理之中。王大富和村长族兄关系密切,怪不得这家仆先知道。
“李先生不必客气,犬子已到了适学之龄,万望照顾一二。”这人倒是蛇随棍上,想来拉一下关系,能让孩子多学点东西。
“这是自然。”空口说白话,他为什么不答应呢?反正说一句,他又不损失什么。
闲聊的时间,总是过的飞快。树荫下待着,说说闲话,开心的很。不知不觉中,太阳已经西斜了。晚风习习,凉意洒满大地。勤劳恳苦的人们,趁着这一段时间,更是拼命的干活。回家做饭的也有很多,大多数都是一些妇人。
工钱是王显处领的,验完田地,收到了两份工钱,共二十钱。王显就是刚刚,与他相谈甚欢的小厮。聊了这么多,王显的大概身份,他早就清楚了。
王显是村长的远亲,两人是半亲半主仆关系。王村长年纪不轻了,身边有个可靠的人,自然是极力挽留。相比寻常仆役,王显与他有一层亲戚关系,让人放心很多。因此王显的日子过得不错,时常得到赏钱,平日例钱也不少。索性就在这里娶妻生子,一家子就在王村落户了。
掂了掂手里的钱,李牧心里很满足。以前老是用力量、地位,轻易获得金银财宝、珍珠玉石无数,却比不上这小小的一把铜钱。自己用双手,用劳动挣来的,才是珍贵而有意义的。要不然,他把魔法石拿出来,点了一地的金子,照样是轻而易举的事。
整个村子里,只有一条大路,呈环形绕过几户富人的门口。说是富人的话,也不一定。只要有头有脸,别人能给你面子,把路修到家门口的都可以。甚至连一个游侠,照样能享受这个权利。为了照顾到他,环形大路的环尖处,就是特意为他家修弯的。
游侠只是书面的说法,通俗一点叫小混混,古惑仔。这些人大多数都是无业游民,偷鸡摸狗是本职工作,打架闹事是日常签到。本村的一个游侠,名叫王贵。混着混着,还真被他混出点名堂来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