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仙墟-第13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水下或者城外的其他什么地方发现了人体组织的碎片,或者是直接看到了能够证明孙谋,乃至是孙家的物品。
想到这里,孙世昌急忙问道:“不错,正如胡小友所说,我今天此来的目的,就是为了那柄从巨鳄腹中解剖出来的长剑,不知道小友在击杀巨鳄的时候,可曾看到过其他什么异常的东西?”
“异常的东西?我不知道孙长老您嘴里说的异常,是指什么啊?”叶天风知道孙世昌想要问什么,但是却故作不知装:“我当时是处境很危险,在水上,我看到水下有发光的物体,当时我大意了,用一柄长枪去刺他,结果后来才知道那是一条电鳗,当时就给我从船上电麻了,落进了水下,若不是反应快,估计已经被电死了……”
说到这里,叶天风猛然说道:“孙长老,这件事,我从未和任何人提起过,包括金龙老弟在内,都无人知晓,您是怎么知道的?”
“小友的经历的确很离奇,但是我所说的异常,并非是小友所说的电鳗水怪。”孙世昌摇头,而一旁叶天风心中则是暗爽。你们的人要杀我,被我击杀,我自然不可能告诉你真相,因为真相真的太残酷了。
“巨鳄啊?你别急,等我接着跟你这说。”叶天风说道:“就在我击杀了电鳗想要浮上水面的时候,我的脚踝突然被一只三米多长的小龙虾夹住了……”
就这样,叶天风将自己从攻击电鳗到击杀巨鳄的事情从头至尾的说了一遍,情节丰富,内容曲折,听得董璇一阵紧张,而南宫轩和孙世昌则是听得一愣一愣的,虽然多次想要开口打断,但是奈何没有任何由头。
厨房此时似乎在配合叶天风一样,平日里上菜速度贼快,恨不能让他们赶紧吃放赶紧走,而今天却是出奇的慢,直到叶天风将自己击杀巨鳄的故事说完,都没见前菜上来。
南宫轩还好,毕竟他知道叶天风和董璇的关系,而且他更知道叶天风外出击杀水怪的事情董璇是不知情的。男人,尤其是在情侣面前,总是愿意展现自己英雄的一面,甚至让情侣紧张,更加凸显另类的关心,适当时候,还可以增进感情。
这是一种恋爱综合症,不可避免。尤其是,今日在座的,那可都是剑阁和孙家的长老,叶天风想要彰显自己的英雄本色自然是无可厚非可以理解的。
只不过孙世昌却没有这个心思听叶天风说这些没用的,他只关心孙谋的下落,在叶天风说完之后,便张嘴问道:“那个,胡小友可算是少年英雄,这等年纪便有如此造化,实在是年轻人的楷模。”
“孙长老您太太抬举晚辈了,晚辈所经历的事情,在你们眼中,不过都是些小把戏而已。实在是不登大雅之堂啊!”
“诶,胡小友这话可就是妄自菲薄了啊,我们像胡小友这个年纪的时候,可没有胡小友如今的成绩啊!”
第214章 不喝酒?()
既然是要结交名为胡鹏的叶天风,那么一番夸赞是必不可少的。哪怕现在孙世昌再着急,都不能在这时候直接去问孙谋的事情。这是人际交往的惯例,至于他关心的事情,可以问,但是要把握好时机。
毕竟孙谋的事情再重要,在孙家的地位再高,却也高不过研究院。如今,叶天风和董璇是男女朋友的关系,而董璇年纪虽然不大,但是号称深得研究院负责人杜博士的赏识,叶天风搭上董璇,未来在研究院一定是平步青云。
要说这杜博士,那可不是一般人。这个家伙,号称是科学界的泰山北斗,放在修士中,那就是神一般的存在。可以说,杜博士跺跺脚,整个地球的科学界都要抖三抖!这样的人看中的后辈,谁敢不尊敬?!
可奈何今天剑阁的厨房就像是故意和南宫轩孙世昌作对一样,几个人听完叶天风下午的丰功伟绩之后一顿胡吹,可是刚想开口说正事的时候,小凉菜和正菜居然就上了!
“尊师傅的命令,刚才看到你们在讲事情,厨房就没有直接动火。”徐金龙一张嘴,将责任推得一干二净,南宫轩和孙世昌闻言之后脸都要气绿了!
“诶,金龙啊,我们说的哪有什么正事,都是瞎话家常而已。虽然我知道剑阁万事皆以礼为重,但是你也不能让我们大家饿着肚子啊!”
叶天风知道两个老鬼心中不爽,说话的时候故意没看他们,而是看了一旁剑阁七长老朱庆春,而朱庆春显然是不知道南宫轩和孙世昌要做什么,但见叶天风看过来,当下呵呵笑起来,微胖的身材出现轻微的颤动。
“胡小友这就见外了,我们剑阁一向都是以礼为先的,胡小友是我们的贵客,怎么能怠慢呢?这一点,二师兄在喊我来的时候就千叮咛万嘱咐过!”
孙世昌是知道徐金龙在南宫轩基本一文不值的,自然不会相信他的话。但是此刻听到朱庆春竟然也这么说,当下气的鼻子里直冒白烟。但是此刻最为尴尬的人,当属南宫轩莫属。这些话,他的确说过,但是说这话的时候,却是在巨鳄肚子里面的长剑还未取出来之前啊!
“我和金龙是兄弟,大家都是一家人,一家人,何须见外?”叶天风闻言微笑,说道:“再说了,我这个人最讲义气,只要我认定的兄弟,那就是一辈子的兄弟!这些年,金龙兄弟在南宫长老这里没少给您添麻烦啊!”
“诶,胡小友这是哪里话!有道是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我为金龙的师傅,对待金龙就像对待我的亲儿子一样啊,那感情,自然不用说!而且,这小子打小就是孤儿,我不帮他,谁还能帮他?”
南宫轩说话的时候,孙世昌悄悄地给自己递眼色,同时悄然伸腿踢了他一下,那意思就是,少说两句,老子还有一肚子疑惑呢!
既然菜品已经端了上来,南宫轩也不好在这时候不让叶天风等人吃饭,而是等着孙世昌问话,当下朝着孙世昌微微点头,意思是人家都坐下了,难道你还怕他们跑了,不给你发问的机会不成!
更何况,孙谋和杨鑫是一起出去的,而今杨鑫也是音讯全无,自己急切的心情可不比孙家任何人要差。
见孙世昌见状也是颔首,当下便端起酒杯,说道:“今日乃是为了胡小友接风洗尘,来,大家共饮此杯!”
董璇在南宫轩端酒杯的瞬间便拉了拉叶天风的衣袖,而叶天风早就做好了打算,当下也领会董璇的意思,说道:“这小丫头片子酒精过敏,还是不要让她喝酒了。”
“诶,酒是粮**啊,再说了,这是为胡小友接风的酒,如何能不喝呢?”
“她真的是酒精过敏,如果喝了酒,恐怕今晚就回不去了。”
“是啊,我曾经喝过一次酒,喝了一杯之后便浑身通红,起了小疙瘩,心跳加快……”
“喝酒脸红的人是能喝啊!这种人,不容易喝醉,脸越红越能喝!”
“呵呵,南宫长老,我看啊,术业有专攻啊,你或许真的不知道喝酒脸红的人是怎么回事啊,不如,我来给你普及一下?”
叶天风说道:“喝酒脸红的人不容易醉,喝酒脸红能喝,这句话常在宴席上被用作劝酒的理由。喝酒脸红到底好不好?其实,导致人脸红的并不是乙醇,而是乙醛。”
叶天风死烦那种酒桌上以各种理由劝酒的人,尤其是喝酒的对象还是自己兄弟最厌恶之人,即便是董璇不能喝,便是能喝,叶天风也不愿她和这样的人喝酒。
他曾经在舟山县图书馆中看到有关这方面的记录,于是将那上面的文字,按照自己的记忆说了出来。
“乙醛有扩张毛细血管的功能,喝了酒以后,酒里的乙醛使得人面部的毛细血管扩张,血液通过得更多,人的脸才会红起来。”
“喝酒不会脸红的人属于深藏不露型,每次喝酒看起来神色如常,总是被认为非常能喝,其实他们最悲剧,因为他们的体内两种酶都没有,所以不会表现出脸红的症状,只能靠肝脏慢慢分解,这样的人最搞不清楚自己的底线在哪里,最容易喝醉,肝脏也最容易受损。因此喝酒不会脸红不代表此人的酒量就一定大,如果大家一个劲向这种人拼命劝酒,这种人出现酒精中毒的悲剧就极高了。”
“还有一种人,喝酒属于酒桶型的,他们身体里两种酶的含量都极高,体内的酒精能够迅速被代谢成为汗水和热量排出。要是遇到了这样的人,可千万不可以和他们斗酒,否则下场真的会很惨。”
“喝酒容易脸红到底好不好?喝酒容易脸红的人体内缺少一种酶,让肝脏慢慢进行分解,会导致肝脏的负担加重。但相比喝酒不脸红的人来说,喝酒脸红的好处在于,只要一脸醉红色,说自己已经到了极限了,一般人就不会再行劝酒,而已经摄入的酒精只要通过睡一晚上就能被分解干净,对于人体的伤害还不是最大的。”
第215章 可有异常?()
“你看,你这说,其实并非是喝酒脸红的不能喝,只能说酒量小嘛!”南宫轩闻言,抓住了叶天风话里的漏洞说道。
叶天风闻言微笑摇头:“但是,这仅仅是指喝酒脸红的人,却不是酒精过敏!”
“酒精过敏,脸红仅仅是一个表象。”叶天风说道:“喝酒脸红不是过敏,而是你不能喝酒,喝酒脸红的人肝脏中缺乏一种乙醛氧化酶,导致酒精代谢减慢而引起的反应,时间长了还容易损伤肝细胞而导致严重的后果。”
“酒精过敏是体内缺少乙醛转化酶导致的一种外在皮肤过敏症状反应。酒精过敏的两个必要条件是过敏体质和酒精,过敏体质大多体内缺少乙醛转化酶。酒精,也就是乙醇,在体内转化成乙醛,因为体内缺少乙醛转化酶,不能再转化为乙酸排到体外,所以造成乙醛中毒,人就会表现出各种过敏症状。”
叶天风说话间,酒杯已经放在了桌子上,他决心狠狠的给南宫轩一点教训,于是说道:“既然说到这里了,那我就给普及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