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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发生前[快穿]-第1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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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谦借着如厕,把身上的麻衣撕成了若干布条,一条条绑在手腕裤脚腰身等衣裳肥大的地方,硬是弄出跟紧身衣差不多的效果,这才偷偷溜出来,藏身到某辆车子下面。
他也是有选择的,这辆车子是锦乡侯家的,他家跟定北侯的交情并不算多好,虽也是侯爷,却是凭着前太后的父族才能得此殊荣,自家没什么有才能的人,随着前太后的离世,锦乡侯虽没有遭到贬斥,却也基本退出了权贵圈子。
这一任的锦乡侯最是明白这一点,奈何她本人没什么才华,唯有一副天生的好脾性,据说年轻时还被人嘲笑为“小相公”,为了维持侯府的气派,遇到这样的事情,她总是要出来的。
这样的老好人儿虽然未必人人喜欢,却也没有谁会真的讨厌,总有些念及她品性不错,对她照顾一二的。
谢谦选择锦乡侯的车驾,就是因为如果被发现,想来也不会遭到什么不好的对待。
这种担心并不多余,一个漂亮的男孩子,正是稚嫩攀折的年华,他又是偷偷跑出来无人知晓的,如果真的有了什么……难道谁还能追出这个后账来?便是他自己,碍于名声恐怕也不好说什么,最后只能不明不白地成为某人后院中的一员而已。
纵然气性大一点儿,当时便死了,对旁人来说,也是不痛不痒,最多有些可惜那副好容貌了。
谢谦从来都喜欢谋定而后动,在计划这个之前,他已经把周围这些权贵的人品都掂量了一番,老太君对他寄予厚望,对他想要知道的这些从来不讳言,甚至还觉得他这般早早筹谋是智慧的表现。
而他千挑万选找出来的这个锦乡侯也果然不负众望。
车子一路行到城内一座府邸之内,锦乡侯下马车的时候被旁边人扶了一把,她如今的年龄也是四十多了,大肚翩翩,待她一下车,车子都似浮起了一些。
“唉,真是,说去就去了,真是……”
锦乡侯感慨着,扶着下人的手臂往前走,远远地,还能听到她担心定北侯老太君这一去,他的女儿们怎么办的话语。
还真是个爱操心的老好人。
谢谦这样想着,依旧安静不动,马车被带到了马棚附近停放下来,马匹被卸下来牵往旁边的马厩,几个马夫收拾好了之后就去厨房吃饭了。
听着外面的声音,谢谦一动不动,连呼吸都尽量克制,从午时等到晚间,直到夜深,终于从车子下头出来的他胳膊腿都是抖的,幸好他为了防止自己抓不牢中途掉落,用布条把自己的腿和车底的横杆绑在了一起,否则,早就坚持不住了。
夜深人静,锦乡侯府原来是个挺大的宅院,后来经营无能,一点点卖出去了不少,如今也就是个三进带个小花园的样子,并不算大。
月光不明,谢谦努力辨了一下方向,大约知道门在哪边儿,却也不急着去,而是往马夫们用饭的大厨房摸去,一天没吃东西,他早就饿得不行了。
侯府的门面都保不住了,架子还是在的,锦乡侯等主子自有小厨房,大厨房主要是为了一干下人准备的,夜里头还有守夜的侍儿,大厨房也备着值夜的人,奈何夜间犯困是自然,大厨房旁边儿还有个小茶水间,人就到里头躺着了。
谢谦一路留意,悄悄摸过来看了看,确定那人熟睡,便自去厨房中找东西吃。
胡乱吃了些东西,又拿了些吃食,不敢多耽搁,谢谦满院子逛了逛,仗着有精神力扫描,能够提前避过人去,悄无声息地把府上转了个遍儿,最后找到库房所在,撬开一扇窗户钻了进去,在里面睡了。
“谁吃了我的肉饼!”
帮厨的是个圆脸儿的青年,他自来爱吃,对吃食也记得最劳,看到肉饼不在了,怒瞪着眼睛,瞧着周围人。
“哪个敢动你的肉饼,怕不是你做梦吃了吧!”
有人笑着跟他说话,并不以为然,一个肉饼,谁知道是哪个摸去了,说不定还是耗子啃了呐。
青年追问一圈儿,没人承认,他也不知是谁,不好胡乱发作,哼了一声发了句狠话:“要我知道是谁,定要他好看!”
大厨房人来人往,哪个在意这个,谁也不曾认真理会,直到陆续有人发现丢东西,不独是吃食,甚至还丢了两件衣裳。
锦乡侯府早就不如别家阔绰,一年中能换一次衣裳都是好的,下人们的衣裳多半都是自己攒钱买的,就看重一些,发现丢了,少不得嚷嚷出来,直叫有贼。
这又是无头公案,衣裳这东西又没名字,谁也不肯认,白费一番口舌,到底是不了了之了。
锦乡侯府的这几件小事,也就是下人里头嚷嚷一两句,无人吵到主子们面前,锦乡侯压根儿不知道家中还发生过这样的事,安安心心过自己的日子,某日被邀出游,乐呵呵地吩咐套车就出门去了。
谢谦在锦乡侯府的库房藏了很多天,终于听到下人中说起锦乡侯要出城的消息,在前一天夜里,再次把自己绑在了马车底下,第二天跟着出了城门。
这时候,离他丢失的案子已经过去了几天,谢家的人普遍都认为定是被拐子拐到外地去了,不得不遗憾地放弃他了。
男子的名声何其重要,这件事发生在谁家都是最好不要经官府的,偏偏三房混不吝,硬是弄得人尽皆知,如今人找不回来也未尝不是件好事,就是找回来了,恐怕要坏了整个府里的名声,以后还要没个好下场。
谢谦这几日也听锦乡侯府的下人们议论过此事,毕竟最近这也算是新闻了,他们都纷纷猜测那三房的嫡子到底走失到了哪里,有的人叹息,遇上拐子必然不会有好的了。
也有人感慨三房的那位夫郎可怜,多少年苦熬,只得了这么一个儿子,据说还是千好万好的,偏偏被拐走了。
倒是没人说那夫郎如今如何,谢谦心里惦记了一下,到底是忍住了,不去打听。
锦乡侯的体重身形在那里摆着,出了门也不可能是打猎,只是往某个庄子行去,一行人找找野趣,竟往林深草密的地方走。
谢谦是在马车停靠在某地的时候,直接从车上落了下来,车速不快,他身量小,体重轻,落地几乎无声,待马车行过,悄悄一滚,便到了长长的茅草之中,再看不出来了。
又伏了一阵儿,确定马车走远了,谢谦才起身,他的脸上抹了锅底灰,黑乎乎的,倒是不怕人看到样貌,但那一双眼,沉静幽黑,到底是过于夺目了些。
看了看锦乡侯她们离去的方向,谢谦往另一个方向而去,他如今身上穿的是从下人那里偷来的衣裳,托了锦乡侯府下人衣裳不一的福,这身衣裳看上去只是朴素整洁,并不像是某府下人,如此就少了不少麻烦。
对于未来的路,谢谦其实并没有想好,他倒想自在一些,却也知道在这样的世界,男子的身份本身就是一种不自在。
固然可以男扮女装,但于他而言,扮女装也代表着一种屈从,难道身为男子,他就不能够活得自在了吗?
不去试一试,他还是不甘心,但他也知道自己的容貌过盛,离了谢氏家族,又没什么可以托庇的身份,逃出家门,连个正经出身都没有,还要防着官府查访,最好的出路除了嫁人之外竟有些无处寻觅。
不得已,也唯有野游几年,且等身体成长一些,至少过了这等容易被人摆布的年龄再说其他。
其实,若想自由些,最简单的便是毁了容貌。这世上男子不少,固然有无盐也能嫁的好妻,但更多的是容貌不好嫁娶受限的。
但谢谦从不愿意为了某个目的自伤,天生这般,为了自由便毁去,听起来是个简单方法,但这其中的苦痛,凭什么呢?说到底,还是不甘心,不甘心用伤害自己的方法求的安宁。
如此,以后的路便要难走一些了。
第144章()
玉鼎山在川阴县是比较有名的一座山,山上有峰如鼎而得名玉鼎,每逢雨季,鼎中盛有无根水若干,据说可医百病,常被因为某些疑难杂症的药引之用,更有富贵人家爱其洁净,得山风岚露之精华,用以冲泡香茗,为之“天水”。
然高峰险峻,又有毒虫猛兽,唯有那些实在没有别的活路的人才会为利益所趋,千辛万苦爬上那高高的山峰,探入那玉鼎之中取水,这也就形成了一个特殊的行业,取水人。
“那便是玉鼎山了。”
马车辚辚,沿着官道缓缓而行,前头的车夫说了这么一句,车厢里有了些骚动。
“果然很像是一个大鼎呐。”
官道离山还有一大段距离,能够清楚看到那云海之中若隐若现的玉鼎模样,车帘被掀起一角,一双眼略带好奇地看过去,不乏想象力的头脑很快就补全了那玉鼎的形状,真的是呀。
望山跑死马,明明山峦已经近在眼前,但是等到了山脚下的时候,天都要黑了。
经验丰富的镖师找到了山脚下的村落,一行数十人,连箱子带马车,暂时在村子落脚。
“公子小心。”侍儿扶着马车上的人下来,幕离垂至脚前,但凡抬脚略高,便有踩住帽裙的可能,从马车上走下,要先躬身探出头来,然后出身,然后迈步,这一连串动作中,但凡稍有停滞,便会显得庸俗而笨拙。
被扶着的公子却悠然自若地行了这一连串动作,轻轻提起帽裙的手指并未扎出任何手势,却让人感到了一种深入骨髓的优雅,好似某些事与生俱来,一如他的身份,不需要看那些贵重的首饰和衣裳,自然就比其他人高贵。
山中清净,村长哪里见过这许多人来投宿,少不得多问两句,知道是送嫁迎亲的喜事,一张满是皱纹的老脸也乐开了花。
“这可真是大喜事,不知是哪个人家有福气娶到这样高贵的公子。”村长随口问道。
下头的人爱吹嘘,少不得说了说自家娘子的身世,身世自然是好的,比起京中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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