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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侦探先生-第3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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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人至少都买半斤,但老孙没钱,只能买二两。李烧卤本来不想卖给他,最后挨不住老孙苦苦相求,总算切了二两给他。

    二两卤肉,也就几片罢了。

    但是老孙却如获至宝,小心翼翼地往乱坟岗走来,一路上走得很小心,生怕摔一跤把猪头肉给弄洒了……

    快要到乱坟岗了,老孙的脚步慢了下来。

    他远远地看见了儿子的坟头,心头一痛,眼圈登时就红了。

    老孙停下了脚步,从兜里掏出了一张皱巴巴地破布手绢,揩了揩眼泪,自言自语地说道:“儿啊,你若不死,今年也二十二了,该娶媳妇了——”

    老孙的儿子叫孙德龙,出生于一九六六年。

    孙德龙小学毕业之后,便在家做农活。

    然而这一切,在一九八三年发生了改变。

    一九八三年,华夏大地开展了一场轰轰烈烈地“严打”运动。

    孙德龙那年只有十七岁,还没成年。

    村里有个大混子叫刘大炮,二十出头年纪,有天心血来潮,强拉着孙德龙跟他去苞米地偷玉米。

    孙德龙平时胆小怕事,自个儿那是绝对不会去偷玉米的,但是在刘大炮的威逼下,害怕不答应他就挨揍,于是只能跟着他一起前去。

    孙德龙负责望风,刘大炮进苞米地一顿猛偷。

    苞米地面积很大,主人发现有人偷苞米之后,大声喊叫,吓得孙德龙撒腿就跑。

    刘大炮也跟着他一起跑,后来被主人追上,刘大炮捡起地上的一块石头,扔向了追来的人。

    那人一下子被石头打倒,孙德龙和刘大炮这才得以脱身。

    事后刘大炮直接跑了,下落不明,而孙德龙则被抓了起来。

    偷苞米,这事儿小得不能再小——然而后来判的罪,让孙家大吃一惊。

    抢劫罪。

    这真是一包玉米引发的血案啊!

    抢劫是重罪,就因为刘大炮最后扔了一块石头,盗窃变成了抢劫。

    八三年刚好是“严打”期间,一切刑事案件“从重从快”处理,孙德龙因为抢劫罪,被判了十二年!

    进入监狱服刑之后,孙德龙因为想不开,上吊自尽了……

    孙德龙死后,他老妈直接就得了精神病,挨了几年过后,在一九八七年投河自尽。

    好好的一个家,就这么毁了。

    老孙叹了口气,走到了儿子的坟前,身子微微有些颤抖,眼泪哗哗地流了下来。

    “儿啊,你平日里最爱吃猪头肉,以前家里穷,只有逢年过节才能吃一回。现在爹活着也没什么念想,就是指望着每年在你忌日的时候,请你吃点肉……”

    老孙哽咽着,一边说,一边将猪头肉放在了儿子孙德龙的坟前。

    就在老孙弯下腰,想要点燃值钱的时候,忽然身后传来了一个让他毛骨悚然的声音——

    “别动!”

    ……

第472章 1/2真相之解密(三)() 
老孙被好几人摁倒在地,脑袋上“哐——”一下,挨了一枪托,两眼一抹黑,晕死了过去。

    摁住老孙的自然是警察,光是从坟地里窜出来的,就有十几人之多。

    带队的是张成华,而站在他身旁的则是胡兰县刑警大队王政委。

    原本计划只是将老孙摁住,带上手铐带走就行,可是也不知道是谁冲上去就给了老孙后脑勺一下,将他直接打晕。

    张成华队长皱了皱眉头,看着身旁的王政委:“这……”

    王政委咳嗽了一声,解释道:“张队长,先带回去再说,嫌疑人有枪,非常危险,把他打晕也没什么。”

    张队长点点头,表示同意:“嗯,人弄回去再说。”

    王政委瞥了被一众警察架着的老孙一眼,下了命令:“带走!”

    警察们将老孙架着进了一辆昌河面包车,而王政委则是与张队长坐的是一辆桑塔纳。

    很快前面的警车拉响了警报,警车呼啸着直奔胡兰县公安局而去。

    在车上,王政委忍不住问张成华道:“张队长,这老孙真的就是胡兰大侠?”

    张成华不置可否,淡淡地回了一句:“回去比对指纹,不用审问就能知道是不是。”

    王政委点点头,又问道:“我一直感到有点奇怪,老孙是怎么进入你视线的?”

    张成华思索片刻,回答道:“跟我一起来胡兰的一个同志觉得有两类人很可疑,便开始调查何所长经办的案件案犯家属的情况,最后摸排出了老孙……”

    张成华口中的“同志”,自然就是林雷了。

    林雷认为有两类人嫌疑很大,第一类人就是老孙这种人,他让张队长亲自带人去抓,而另一类人,则是由林雷自己前去。

    张成华看了王政委一眼,缓缓地说道:“我觉得胡兰大侠这个称呼根本就不准确,这是凶手为了迷惑警方设计的障眼法。正确的称呼,应该叫做八郾大侠!”

    “八郾大侠?”王政委眉头紧紧地皱了起来。

    张成华嘿嘿一笑,说道:“呃,这都是我的下属林雷同志推理出来的……”

    “唔——”王政委眼睛一亮,小声问道:“这位林警官,莫非家里——”

    张成华当然知道王政委的意思,点点头,却没有说话。

    这下就心照不宣了,看来这林警官家里也有背景,头功肯定是他的了……

    很快王政委继续问道:“张队长,为什么凶手一定是八郾人呢?”

    张队长想也不想,直接回答道:“为什么第一起案子凶手不在墙上留下字号,而非要在第三起案子才留?”

    王政委也是破老了案之人,张队长这么一说,他马上就反应过来了!

    “对呀!”王政委猛地一拍脑门,眼睛瞪得溜圆!

    第一起案子凶手灭了李警官满门,作案动机应该就是抢枪。

    如果是报复李警官,杀了李警官全家即可,还拿走手枪干什么?

    要知道手枪可不是一般的东西,这玩意要是在凶手身上被查出来,等于就是铁证如山。

    合理的解释,抢枪就是凶手的唯一目的,他拿手枪是为了继续作案。

    凶手抢枪之后干什么呢?

    那么重点来了,要看接下来的第二起案子。

    第二起案件,便是八郾县何所长遇害案。

    这,才是重点。

    何所长家卧室安装的是铁门,凶手显然不可能通过挖门框的方式深夜潜入,那么就只能选择一个“合适的时机”直接闯入房间杀人。

    凶手选择的时机,便是傍晚时分,何所长家大门开着,他便闯了进去。

    这是一次高风险的作案,凶手执意要当面行凶,就很说明问题了。

    没有必要的理由,凶手实在犯不上冒这么大的危险。

    那么也就从侧面说明,凶手不管危险与否,必须要置何所长于死地。

    这里需要顺带一提,案发后曾经有人怀疑,是不是“内部人员”作案?

    比如因为工作问题与何所长结怨的“内部人员”……

    然而林雷给张队长的答案是——不可能。

    “内鬼”作案有几个绕不过去的槛。

    首先,内鬼作案的话,他表现出来的智商就太低了。

    很难想象,一个内鬼会不戴手套作案。

    基于最起码的常识,作案时一定不能留下自己的指纹——也许普通人没有这种反侦查意识,但“内鬼”肯定会知道,而且也一定非常注意这一点。

    指纹是唯一性的铁证,不管你如何巧舌如簧,在指纹证据面前都是苍白的。

    所以仅凭凶手没有戴手套作案这一点,几乎就可以排除“内鬼”的可能。

    若真的有不戴手套作案的“内鬼”,只能说明这人智商太低,专业素质太差,连最基本的刑侦常识都不懂,实在是蠢到家了!

    很难想象这种“蠢货”,会成为华夏悬案排名第一的凶手。

    其次最后一案表现出的情况也很值得思考……

    最后一案胡兰大侠在公安局长家与对方发生了枪战。

    凶手潜伏在局长家附近的小树林里,显然就是为了杀害局长。

    民警马海来局长家串门,这是一件临时约定的事情,凶手找马海下手的原因有且只有一个,那就是他以为马海就是局长。

    如果是内鬼,又岂会不认识堂堂的公安局长?

    从这两点就可以排除“内鬼”作案的可能性……

    张队长说的这些,都是林雷分析出来的,目前看来很有道理。

    王政委也是破案老手,他突然意识到了一个问题,猛地一拍大腿,脱口而出道:“凶手第一案抢枪之后,足足隐藏了四个月才出手杀害何所长。而杀了何所长之后,短短的十五天后立刻返回胡兰县作案,并且在现场题字,这是声东击西之计啊!”

    张队长面色一沉,缓缓地说道:“想必是警方排查何所长关系人的动静太大,胡兰大侠压根就坐不住了,没准什么时候就查到他身上,所以必须要将警方的注意力吸引回胡兰县!”

    这就完美地解释了为什么第一起案子作案后潜伏4个月才动手,而第二起案子发生15天之后,凶手急匆匆地又做下第三起大案。

    形势所迫,排查太紧,不把水搅浑,分分钟就要露陷啊!

    至于在第三起案子现场题字以及扬言杀满100名警察,无非是搅乱视线,不让警方将重点集中在何所长遇害案上!

    这个胡兰大侠,套路太深,警方被他误导,案件侦破方向完全出现了偏差……

第473章 1/2真相之解密(四)() 
八郾县海利澡堂。

    晚上七点半,正是澡堂生意最火爆的时候,来这里洗澡的人络绎不绝,入口处还排起了长队。

    澡堂大门口的售票处前,排着长长队伍,男女老少都有,很多人一看就是一家老小全来洗澡。

    售票处前挂着一个大牌子,写着“洗澡两毛,十五分钟”几个大字,看来这里的澡票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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