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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九三-第4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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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顿想知道地问题,其实根本不是问题,因为他全都知道:爱新觉罗载能够得到中国官僚和军人支持吗?当然,他是光绪皇帝的弟弟,一直得到保守地清流派大臣支持;他未来的妻子是荣禄地女儿,自然可以得到军人集团的帮助;最后,只要西方支持他,洋务派大臣绝不会站到他的对立面。
他当然可以加冕为新的中国皇帝。就像他刚才说过的那样,他是唯一的选择。
那么他对美国的态度又是什么?
秦朗变得更加愉快了。载对美国的态度是值得关心的事情么?非常遗憾,不是。因为只要他的计划全部付诸实施,大清帝国的历史就将迅划上句号,而且时间绝不会过五年——既然如此,需要关注一个短命的末代皇帝的想法么?
幸运的是华盛顿,甚至华尔街都还不清楚这些,虽然只是暂时的,但是依旧给了他一个机会,否则,秦朗相信,国会山和白宫一定会撇开他,单方面实施计划。
这与种族或别的问题无关,只是因为,很多人觉得他得到的东西已经太多了,应该把新的收益交给别人……
然而他还会得到更多的东西。
愉快的微笑变成冷笑。秦朗又一次把目光投向逐渐远去的末代皇帝。从末代皇帝的父亲变成末代皇帝,爱新觉罗沣应该为他所做的一切,免除他的长子原本需要承担与经受的那些痛苦和愚蠢经历,付出足够价值的回报。
“我不贪心。”他对自己说,“我只要属于自己的那一份……”
就在这时,一名内务部特工艰难的挤过人群,打断秦朗的思考。“先生。”特工在他的耳边低声说,“我们的人在福摩萨南部与日本军队和警察进行了短暂交火……”
他说得太多了。秦朗瞟了一边身边的同伴,宣布到:“你只需要告诉我结果。”
特工停了下来,考虑了几秒钟,然后用他知道的最简单的方式完成了他的报告:“任务完成,先生。”
这就是他想知道的消息。
注:弈一共有七个儿子,长子、三子和四子全部早夭,第二个儿子则是光绪,所以继承醇亲王爵位的是载沣
注2:历史上,由于庚子事变中克林德被杀一事,载作为谢罪专使在19011年启程前往德国,向德国政府道歉——考虑到他出生于1883年,在本书中,他的年龄和他的身份比起来,未免太年轻了
。。。
第四百九十八节 海滩上()
,轻柔的海风,清新的海风,自然的海风……
这很好。阮福寿对自己说,顺便把早已经打空了的弹鼓从冲锋枪上卸下来。然后,在他把手伸向风衣口袋、去摸一个新的弹鼓的时候,他又说,要是风力能够再大一点,那就可以把空气里面的令人作呕的味道全部去掉了。
“你必须明白,”他接着说,声音很低,只有躺在他的右脚旁边的那个穿着警察制服的人可以听得清楚,“我闻到的那些气味让我感到非常恶心,就好像有一只虫子在我的胃里面蠕动,蠕动,似乎永远不会停止……”
阮福寿开始反复的念叨那只正在他的胃里面蠕动的虫子,一遍又一遍,没完没了,期许他的听众可以提供一点安慰性的表示,然而,那位穿着警察制服的听众一个字也没有说——事实上,他只是趴在沙滩上,脸紧紧的贴着沙子,而且一半身体浸泡在海水里,看起来已经死了。
理论上,他应该已经死了,就好像其他三十二个穿着警察、军服或浪人服装的日本人一样:五分钟前,这些家伙突然冒出来,以为靠着一支手枪、十九支步枪和十三把武士刀就可以阻止他参与的军火交易,把所有犯人抓起来送到监狱里面,结果还不到一分钟就被早有准备的枪手全部干掉,一个也没有跑掉。
三十三个日本人,被三支自动步枪和十二支冲锋枪射击了至少三十秒,现在他们都躺在海滩上,毫无动静,也听不到呻吟和呼吸,应该已经死了。
不过阮福寿暂时还不这么认为。几年以前,他还在越南军队服役的时候,曾经指挥一支部队配合美国雇佣军清剿黄花探的反抗军,就是在那个时候,每当那些美国佬喝多了,就会告诉他很多可以帮助他在战场上保住性命的行为准则,而其中一条就是,永远不要轻易相信你的敌人已经死了。
必须保持警惕。阮福寿装好新的弹鼓,把枪机拉柄拉向后方,然后松开手。那些美国佬说过,如果在战场上看到一个倒在地上的敌人,不要急于靠近或穿过他,要仔细观察,从一个他地武器不容易打到的位置,比如背后,慢慢靠近,再迅把他的武器踢到一边,最后检查他是不是还活着——如果他还活着,就给他的脑袋一枪,确保他真的死了—因为只有死了的敌人,才是好的敌人。
当然,这是一般的操作程序,标准步骤,通常用于比较正规的战斗,除此之外还有一种更简单地:如果看到倒在地上的敌人,不要管他是死了还是活着,直接把一颗子弹送进他地脑子。这样,就算他是一种叫做Zombie的怪物,他也不可能再爬起来咬人。
就是这样,非常简单的工作,只是稍微有点,嗯……
“其实。你知道我也知道。我们两人没有私人恩怨。我不喜欢你但是也不讨厌你。更不憎恨你。只是……”阮福寿摇了摇头。又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伙计。我只能说我感到非常抱歉。不过生意就是生意。收人钱财。就要替人消灾。”
是地。拿了别人地钞票。就要把别人交待地事情做好。阮福寿充满感慨地想着。他曾经犯过这种错误。虽然拿了薪水但是在做事地时候却偷耍滑。找借口规避麻烦。结果让上司和上司地上司非常生气。以至于丢掉了第一份工作。
其实他很喜欢那份工作。大多数时候很轻松。但是收入相当不错。还有一百多个人可以指挥。而且受到人们地畏惧和奉承。是一份十分理想地工作。更重要地是。这样地工作一般很难找到。没有几个空缺。却有很多人竞争。想要取胜就必须依靠关系。依靠金钱。有时候还需要一点运气……总之。事情非常麻烦。
丢掉它真地非常可惜。
“我不会连续两次犯同一个错误——我想。没有人会连续两次犯同一个错误。”阮福寿最后咕哝了一句。把枪口对准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地警察。停顿了几秒。然后食指轻轻地动了一下。
“哒哒哒哒哒~~”。现在他真地死了。
“我这边已经解决了。”
“我早就解决了。”有人笑着喊到。
“现在我也干完了。”一个声音叫到,伴随它的是自动步枪地短促射击。
“再加上我一个……”
“我这里也解决了。”一个接着一个的,阮福寿听到他的同伴高声宣布他们的任务已经完成,然后,一个声音从某个有点远的地方飘了过来,还有沉闷的枪声,“砰”、“砰”、“砰”……两支“水蟒”手枪,十二连,接着又是十二。他不知道这二十四颗子弹到底钻进了哪个人的大脑,或钻进了哪些人的脑袋,或身体。如果是第一种结果,那幅情景一定非常的……
恶心。除了这个词,他想不到任何一个词可以形容那幅情景。
当然,这种事情那个家伙做得出来。阮福寿记得那个声音的主人,一个从圣弗郎西斯科监狱逃出来的墨西哥佬,据说以前是某个匪帮的匪徒,跟着一个叫做“大砍刀”的老大四处抢劫和杀人——他是一个杂碎,但不是这队人里面唯一的杂碎,还有一个美国人,被人称为“红脖子”,喜欢用自动步枪和匕,整天吹嘘并且宣称要重现他的曾祖父、祖父和父亲的“丰功伟绩”:猎杀印第安人,再把他们的头皮剥下来……
他绝不只是宣称要这么做——阮福寿刚刚转过身,就看到那个美国人把一块显然是人的头皮的、血淋淋的东西放进他的背包,然后在几乎所有人的注视之下,若无其事的擦掉匕上面的血迹,放进刀鞘,最后才向领队举起右手。“我地事做完了。”
“我讨厌这个家伙。”阮福寿听到领队在低声抱怨,点点头,赞同的说:“我也不喜欢他。”
“我一样。”第三个声音插进来。两人同时转过头,看见这次行动的最高负责人,一个姓黄的菲律宾华人,有一个绰号叫做“靓仔”,据说是洪门某个堂的成员,正用一副恶心得快要把昨天的晚饭吐出来的表情看着他们。“那个家伙,还有那个墨西哥人。你们看,他们干的那些事情……”
“你不应该雇用他
阮福寿说。
“不是我雇用他们,”“靓仔”说,指着领队,“你们这些人都是他召集的……”
“别看着我。”领队为自己辩解到,“我只是按照大老板地名单召集人马,除了阮福寿之外,其他人我一个都不认识。”
“你认识我?”阮福寿有些惊讶。
“我们都在越南军队干过,都曾经指挥部队配合美队清剿黄花探的反抗军。”领队回答,“当然你比我有名气得多。”
那不是什么好事情。阮福寿地情绪一下子变得低落了:公开喊出“越南人不打越南人”这种口号,而且指挥的部队竟然有一半士兵参与叛乱,必须说,这种“名气”不管放到谁的身上,都是彻头彻尾的悲剧。
“我宁可没有那种名气。”他低声抱怨到,然后抬起头,问:“那么,大老板是谁?”
“我不知道。我没有见过他,没有听过他的名字,甚至没有见过他地手下,到现在为止我们只是通过信件进行联系。”领队摊开手,“说实话,我比你们更想知道出钱雇佣我们的人是谁。”
阮福寿对他地解释表示怀:他是所有枪手的头,没有任何道理他会不知道幕后老板的身份。不过,这终究只是一种猜测,找不到任何证据可以证明,因此阮福寿只好把精神放到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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