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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神-第10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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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衣女子接下来的话也印证了她的揣测:“我也是刚刚得知的,不过那人没有说半句说了要死的话,但他还是死了。”
红衣女子自我陶醉的笑起,继续说道:“我利用你金蝉脱壳,起初是看中了你的实力,万鲤楼里的所有花魁中,也就你是十方道君,你隐藏的再深,也逃不过我的眼睛。你应该见到我的仇家了吧,可惜你没有替我去死,真是人算不如天算。”
哑巴女子一呼一吸格外绵长,她是在快速冷静的思考,沉住气说道:“你既然知道了我的身份,就该知道阴阳宫不是你该惹的,但我可以配合你演戏,这样你就可以继续做阴阳宫的昭和不被识破。”
红衣女子捧腹大笑,收敛情绪后望着波光粼粼的湖面心不在焉的回道:“你真聪明,知道我能杀了他,也就有十足的把握杀了受伤的你,求饶的还真快。”
红衣女子将视线移向哑巴女子,两人对视,后者没有任何底气的避开了她的目光,她得意道:“本来你该死在浮风城,那是我精心设计堪比天衣无缝的一出戏,那样我就少了一路仇家,只需要专心对付我人生最大的仇家,可惜啊可惜。好在我凡事留一手,做了你侥幸回来的打算,所以在你下了方舟后,我就派人堵住了跟你回来的仇家,不然你哪有命站在这。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过画蛇添足这一词?或者是夜长梦多这一词?无论哪个词,好像都在教我留不得你啊,放心吧,我这辈子最会的就是骗人,昭和的身份,阴阳宫那边我瞒不了一生,一时还是绰绰有余的,而我只需要一时就够了。让我的仇家找不到你,是不是比等着你向他们揭穿我的身份,来的好?”
湖畔只剩红衣女子肆无忌惮的笑声。
第99章 坟地真是个好地方()
逢秋飘棉柳絮,这是东南门的特色。
这种树木叶子殷红,四季不枯,在深秋时长出如棉的飘絮,大有冬日飘雪的景象。
有人披红发覆黑甲,骑金镶马招摇过市,身后有肃杀一百余骑紧紧跟随,最后还有一辆金顶马车。虽然没有官府老爷出门时的肃静避让两块牌子,但这伙人所过之处行人无不大气也不敢喘。
东南门繁华之地纸醉金迷无白昼,可今日无论是赌坊青楼俱是歇业,这让大半个东南门萧瑟无欢,这是地皇白鬼的严令,因为今日是个格外重要的忌日。
百骑沿着主干道一路往城外走,越远离高楼豪阁,场面就越凄凉苦楚,到处是瘦骨嶙峋的饥民,他们几个月前或许还是一掷千金的款爷,睡在温柔乡中葡萄美酒夜光杯,可几日后,他们就是地上的饿殍了。再远一些是荒无人烟的郊区,这里有一大片乱葬岗,而主干道的尽头,却有一块上好的坟地,里面葬的都是曾经在东南门风光过的人物。
引领百骑的黑甲人物是白鬼的左膀右臂,名小阎王,为什么这么叫,因为他杀的人已经上千。据说他四岁就开始杀人,那时便吃下第一口人肉,吮下第一口人血,所以黑发变红发,在东南门乃至东门南门,无人不晓小阎王的凶名,与北门那个啖妖肉的地皇相比,实力和风头都逊了一筹,若单论变态,吃人肉总比吃妖肉恶心太多。
临近坟地,百骑下马,小阎王单骑走至坟地中央最大最气派的一座坟,在飞舞的棉柳絮中,可见墓碑上除了“白鬼之弟”四字,连个名字都没有。
小阎王跳下马,发如血,腰际悬着的银鞘刀上刻着众阴罗鬼像,脸庞被血发遮挡,当他走到墓碑前时,伸手打了一个响指。
有一精悍手下拎着食盒上前,在碑前摆了几碟吃食,不过只给两个大浅碗斟了半碗的酒,做完这些后,他悄然退走。
小阎罗发出沙哑的笑声,依稀可见血发下乌黑咧起的唇角,他朝这座坟说道:“无命,每次看到你的墓碑我就想笑,你死了连留个名字的资格都没有,哈哈,这就是你们的兄弟情深么?与往年一样,今日整个东南门禁乐,不过对于你哥来说,少赚一日的钱又算什么,你们的兄弟情也就值这点了吧?你哥今日排场很大呀,特地从南门香宵城请来了十名当红花魁,还美其名曰是在替你享受,真他娘的无耻!”
小阎罗不知是想到了什么,右手抓着头皮癫狂的笑起,说道:“不过你有这下场还是拜我所赐啊!我四岁开始吃人肉,吃了那么多的人肉,但还是你的肉最美味。”
小阎罗忽然止住笑声,阴冷道:“要怪就怪你太信任我!在这无罪城,谁讲义气谁早死,你不明白么?!从天弃之地回来,其实你哥知道是我杀了你,独吞了圣毒魔果,但他不会杀我,因为要坐稳东南门的地皇,他需要我的实力!不过这真是苦了我,害我每年忌日都要陪你演这一出戏,哈哈!”
“知道我为什么要留你的人头回来么?我就是要你亲眼看着,我是怎么亲手杀了你哥,这是我唯一一次不忘恩负义,对得起你的死,哈哈!”
远处的百骑只能听到小阎罗如乌鸦般的沙哑笑声,笑的是如此癫狂。他们已经习惯了,因为每年的这一日,小阎罗都如此。
良久后,那名精悍手下看到小阎罗在招手,赶忙命人将马车里的万鲤楼花魁请出。
这位花魁花名水芙蓉,笑靥嫣然,当得闭月羞花的形容。这样的女子,是江湖游侠儿心目中的情人,如同某位诗人描绘的洛神,高不可攀,若能缱绻江湖,实乃人生大幸,哪怕为她血战江湖与天下为敌,也会溅血欢颜。但是现实往往是非凡间所有的她们,愿为珠玉金银沦为脑满肠肥之辈的玩宠,让无数风流却囊中羞涩的英雄人物扼腕叹息。
水芙蓉扭着杨柳腰,穿过静立的虎狼之辈,虽不见小阎王转过身,却先笑盈盈的奉迎道:“爷,怎么让奴家来此地?”
小阎王阴笑着回道:“别废话,不然我杀了你。”
水芙蓉本以为再凶的男人也会怜香惜玉,看来这吃人的变态不能按常理来看待,若不是最近被昭和比下了头牌,失了势,万鲤楼的妈妈也就不会把她丢出来。
“跪下。”小阎王终于转过身,歪着头望向水芙蓉,后者看到了血发间的鬼眼,眼仁也血红。
水芙蓉不禁后背一凉,慌张的低头跪下,像是猛虎面前的一只颤栗小鸡。
小阎王拿起刀,用刀鞘拍拍水芙蓉的脸颊,发出狞笑。
在离坟地三十里的主干道上,有人一袭黑衫,后腰别剑,双手插兜,嘴里叼了一根草茎,见四下已无人,祭剑出鞘,大黑剑横空出世,他踏剑飞行,在身后带起一道旋卷的棉柳絮。
水芙蓉不知教她跪下是何意,却听有刀出鞘,随后毫不留情的砍断了她的脖颈,顿时鲜血喷溅。
小阎王将刀凌空插地,这是一柄怪刀,刀背竟是锯齿刃,它有个诡异的名字,阴曹。水芙蓉的无头尸体还保持着跪姿,他一脚踢开,拎着水芙蓉的头蹲下身子,用它流下的血趁热盛满之前的一碗酒。
“知道你喝不了这美酒,就不给你加了。”小阎王说罢扔头颅端起这碗血酒,大口灌尽,然后起身,抬起右手用食指横抹下唇,忽然仰头垂臂狂笑,血发分开,露出了他那张纹满十九帝国死刑犯刺字的脸。
一袭黑衫在风中走入坟地,百人纷纷投来警惕的目光,杀气在风中渐重。
谁都不知道这个相貌普通的家伙来此地作甚。
宗阳信步直前,当中的人只好如临大敌的退开,百人分出一条道,宗阳身临他们的重围之下。
“你是谁?”小阎王沙哑问道。
宗阳止步,却无言。
“东北门来的么?你这样子,应该做不得伪娘的断袖宠男吧?哈哈。”小阎王前阵子杀了东门门地皇南宫未娘的手下,这笔账一直还没清。
宗阳吐掉了草茎。
小阎王用舌尖舔舔嘴角,冷道:“坟地真是个好地方,杀!”
在他的一声令下,百柄兵器被祭起,这些手下都是灵域境的高手,是他十来年所攒下的家底。
百柄兵器飞起如群蜂,宗阳却纹丝不动,气氛一时凝重,可在下一瞬,它们竟破天荒的静止在了空中。
这百名灵域境高手神色痛苦难堪,因为此时他们的神识正遭受着一股强大神识的压迫,下一息,有几个意志不坚者瘫倒,百柄兵器则一并无力坠落,而宗阳身体暴出百道剑形剑意。
霎时,场面中以宗阳为中心似乎盛开了一朵鲜艳血花,百名灵域境高手眨眼被霸气秒杀。
惨叫声远逝,如此整个坟地就只剩两人了,而其中一人必然要死在这个好地方。
“看你怎么死。”小阎王狞笑着祭起地上的阴曹,身上冒出浓浓紫雾。这是他吞吃了圣毒魔果后的能力,紫雾由他的元气所化,有巨毒,十方道君若身处紫雾中,元气将受此巨毒感染,成为附骨之疽,最终必死无疑,这也是身边不缺十方道君的白鬼不顾弑弟之仇留他的原因。
试问哪个十方道君愿意碰上这样的敌人?!
紫雾吞没了宗阳,遮天蔽日。
宗阳依然双手插兜,连剑意甲都没开。
动用元气必死,不动用元气,又怎么扛得下自己的全力一杀?小阎罗已视宗阳为俎上鱼肉,怪只怪宗阳草率进入紫雾。
小阎罗手持阴曹隐匿的杀向宗阳,浓浓紫雾中,隐约看得见宗阳在微微一笑。
有赤红巨剑划开了方圆一里的紫雾,某人的头也飞在了空中。
第100章 万鲤楼里有故人()
每个繁华城池都有华灯初上的夜景,东南门也不例外,黑暗吞没了这块黑暗的土地,让一切罪恶遁形,只剩舞榭楼台灯火霓虹的精彩绚丽。
地皇白鬼的手下近些时日已经接连死了三人,这教谁都明白了,有股隐藏的势力正在挑衅一门地皇。不过白鬼并没有动怒,财神楼也平静的与往日无异,东南门其余帮派势力不想着有朝一日能坐上地皇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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